1.一种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蓝牙耳机和充电座;
所述蓝牙耳机包括:具有容置腔和出音孔的壳体、连接至所述壳体的第一导电部、设于所述容置腔内的蓝牙通讯单元和发声单元、以及设于所述容置腔内并被配置为向所述蓝牙通讯单元和发声单元供电的供电单元;
所述充电座包括:座体、设于所述座体的第二导电部、连接至所述座体且用于吸附于外部表面的第一磁吸部、以及设于所述座体内的充电单元,在将所述蓝牙耳机放置于所述充电座上时,所述充电单元通过所述第二导电部和所述第一导电部向所述供电单元充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电部为充电顶针,在将所述蓝牙耳机放置于所述充电座上时,所述充电顶针与第一导电部导电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耳机还包括连接至所述壳体的第二磁吸部,所述充电座还包括连接至所述座体的第三磁吸部,在将所述蓝牙耳机放置于所述充电座上时,所述第二磁吸部与所述第三磁吸部吸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磁吸部设于所述容置腔内,所述第三磁吸部设于所述座体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磁吸部为磁体,所述第二磁吸部为磁体或铁体。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形成有容纳槽,所述容纳槽的形状与至少部分所述壳体的形状相匹配,所述充电顶针突出于所述容纳槽的底部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座还包括与所述充电单元电连接的充电接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口为USB母口。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体包括底壳和上盖,所述上盖可拆卸地与所述底壳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单元包括可充电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