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控制系统,特别是一种基于手机app的汽车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在开车过程中,由于开车进入不同地方,环境的变化导致经常需要对车内空调等设备进行调节,使得操作人员分心,而在不同的环境下,需要作出的调整并不一样,就算相同温度下,湿度的不同也会导致体感完全不同,同时车内外温差、光照强度等的不同也会导致体感差别较大,操作人员仅仅是调整温度,是达不到其需要体感的,而慢慢调整各个设备,则十分费时,且可能导致操作人员分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自动调整车内环境的基于手机app的汽车控制系统。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手机app的汽车控制系统,包括车载监测设备、手机app软件和车载控制设备,所述车载监测设备设置在车辆上,车载监测设备用于监测车内外的当前环境并将监测到的当前环境信息传输给手机app软件;
所述手机app软件用于输入要求车内环境,以及接收来自车载监测设备的信息后将该信息与要求车内环境进行对比分析,判断出合适的调整方案,将该调整方案呈现给操作人员,并在操作人员下达同意指令后将该调整方案传输给车载控制设备;
所述车载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来自手机app软件的指令,并根据该指令控制车内环境。
优选的,所述车载监测设备包括设置在车外部的车外湿度感应器、光照强度感应器、雨滴感应器以及设置在车窗上的车窗监测器。
优选的,所述车内控制设备包括空调控制设备、车窗控制设备、除湿设备、挡光设备。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中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汽车控制系统,操作人员预先通过手机app软件设置环境,其在不同环境变化下能够自动调整,通过手机本地运算,调整迅速,且不会有延迟,车辆所需安装的设备也不会过大。
本发明中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汽车控制系统,手机app软件一次可以调整多个需要调整的地方,且可以多次进行调整,使得操作人员开车过程中不会分心。
本发明中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汽车控制系统,不同的环境下,需要作出的调整并不一样,就算相同温度下,湿度的不同也会导致体感完全不同,同时车内外温差、光照强度等的不同也会导致体感差别较大,通过手机app软件自己分析,可以将车内控制设备调整为最符合当前环境的状况,从而防止因操作人员自己调整不及时或者调整不准确导致的难受。
本发明中的一种基于手机app的汽车控制系统,操作人员可以在离开车辆的情况下远程监测与操纵,从而防止车辆自燃,或者车窗没关好导致漏雨等状况。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手机app的汽车控制系统,包括车载监测设备、手机app软件和车载控制设备,所述车载监测设备设置在车辆上,车载监测设备用于监测车内外的当前环境并将监测到的当前环境信息传输给手机app软件;
所述手机app软件用于输入要求车内环境,以及接收来自车载监测设备的信息后将该信息与要求车内环境进行对比分析,判断出合适的调整方案,将该调整方案呈现给操作人员,并在操作人员下达同意指令后将该调整方案传输给车载控制设备;
所述车载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来自手机app软件的指令,并根据该指令控制车内环境。
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首先在手机app软件上设置好预定需要环境,然后在驾驶车辆驶入不同地方时,在环境变化较大的情况下,车载监测设备能第一时间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发送给手机app软件,手机app软件通过本地运算,即判别出应该进行的调整方案,将调整方案呈现给操作人员后,操作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对车载控制设备发出指令,使得车载控制设备进行相应的调整。
操作人员预先通过手机app软件设置环境,其在不同环境变化下能够自动调整,通过手机本地运算,调整迅速,且不会有延迟,车辆所需安装的设备也不会过大。
手机app软件一次可以调整多个需要调整的地方,且可以多次进行调整,使得操作人员开车过程中不会分心。
不同的环境下,需要作出的调整并不一样,就算相同温度下,湿度的不同也会导致体感完全不同,同时车内外温差、光照强度等的不同也会导致体感差别较大,通过手机app软件自己分析,可以将车内控制设备调整为最符合当前环境的状况,从而防止因操作人员自己调整不及时或者调整不准确导致的难受。
操作人员可以在离开车辆的情况下远程监测与操纵,从而防止车辆自燃,或者车窗没关好导致漏雨等状况,从而保护车辆。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基于实施例1做进一步改进,如图1所示,所述车载监测设备包括设置在车外部的车外湿度感应器、光照强度感应器、雨滴感应器以及设置在车窗上的车窗监测器。
实施例三
本实施例基于实施例1-2中的任一项做进一步改进,如图1所示,所述车内控制设备包括空调控制设备、车窗控制设备、除湿设备、挡光设备。
如上所述即为本发明的实施例。本发明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任何人应该得知在本发明的启示下做出的结构变化,凡是与本发明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方案,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