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手机取出的手机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97036发布日期:2019-04-13 00:54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手机取出的手机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配件领域,具体是一种便于手机取出的手机套。



背景技术:

所谓手机配件毫无疑问指的是手机使用时所用的直接关连的附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手机二级产品。手机配件主要包括有内置手机配件和外置手机配件两大类。

手机套不再是单纯的实用商品。随着手机在年轻群落中的普及,几乎每一个追求时尚的年轻人都希望拥有一部独一无二的手机。给手机美容逐渐成了他们展示个性的一种方式。为了迎合这种趋势,手机保护套生产商又推出了许多做工更为精良,色彩图案更加别致的产品。这使得手机保护套的类型更加多元化。

对于现有技术中常用的手机套常常将手机完全放置其中,但是没有取出手机时较为麻烦,甚至常常需要将手机套开口朝下将手机倒出,因此需要设计一种更为优化的手机套。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手机取出的手机套,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手机取出的手机套,包括前皮套和后皮套,所述手机套由前皮套和后皮套组成,所述前皮套和后皮套沿着边缘位置通过缝合线缝合为一体化结构并且上端留有开口,所述手机套的内腔设置有拉带,所述前皮套的内侧设置有固定套,所述后皮套的内侧设置有限位套,所述后皮套的顶部设置有穿孔,所述拉带的一端缝合固定在固定套上,所述拉带的另一端穿过限位套并且通过穿孔向外伸出至后皮套外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前皮套和后皮套均由外皮层和内膜层组成,所述内膜层与外皮层通过缝合线相缝合,所述外皮层位于外侧用于保护手机,所述内膜层与手机相贴合,不会对手机表面产生摩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拉带的顶端设置有牵引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牵引端采用与手机套相同的材质皮革制成,所述牵引端与整个手机套外观一致,从而更加美观。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后皮套的外壁上设置有卡槽套,所述卡槽套通过缝合线与后皮套缝合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申请在手机套内腔巧妙的设计拉带结构,达到辅助手机提出的效果,从而便于人员快速方便的取出手机,设计更加人性化;同时设计成本低廉,具有量产化优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角结构示意图。

图中:1-前皮套、2-后皮套、3-限位套、4-固定套、5-穿孔、6-拉带、7-牵引端、8-缝合线、9-卡槽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3,一种便于手机取出的手机套,包括前皮套1和后皮套2,所述手机套由前皮套1和后皮套2组成,所述前皮套1和后皮套2沿着边缘位置通过缝合线8缝合为一体化结构并且上端留有开口,所述前皮套1和后皮套2均由外皮层和内膜层组成,所述内膜层与外皮层通过缝合线8相缝合,所述外皮层位于外侧用于保护手机,所述内膜层与手机相贴合,不会对手机表面产生摩擦。

所述手机套的内腔设置有拉带6,所述前皮套1的内侧设置有固定套4,所述后皮套2的内侧设置有限位套3,所述后皮套2的顶部设置有穿孔5,所述拉带6的一端缝合固定在固定套4上,所述拉带6的另一端穿过限位套3并且通过穿孔5向外伸出至后皮套2外侧,所述拉带6的顶端设置有牵引端7,所述牵引端7采用与手机套相同的材质皮革制成,所述牵引端7与整个手机套外观一致,从而更加美观。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请参阅图4,平常手机闲置时,将手机放入至手机套中,手机的底部压合在拉带6上,从而将拉带6向下压合;需要取出手机时,拉动拉带6,人员给予拉带向上的作用力,受尺寸的限制,拉带同步给予手机向上的作用力,从而将手机向上提出,使得手机顶部露出手机套的开口,便于人员取出手机。

本申请在手机套内腔巧妙的设计拉带结构,达到辅助手机提出的效果,从而便于人员快速方便的取出手机,设计更加人性化;同时设计成本低廉,具有量产化优势。

实施例二:

请参阅图1,本实施例作为实施一进一步的优化,在其基础上,所述后皮套2的外壁上设置有卡槽套9,所述卡槽套9通过缝合线8与后皮套2缝合固定。在手机套背面设计有卡槽构造,便于人员放置名片或者其他相关物品,非常适合职场女性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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