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76322发布日期:2021-04-13 21:31阅读:68来源:国知局
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vr/ar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2.在vr(虚拟现实)设备和ar(增强现实)设备体验过程中,为了增强用户的沉浸感体验,vr/ar头盔或者眼镜都是戴在用户的头上,此时用户对周围环境敏感度就会下降,可能会错过很多重要信息。例如在vr/ar设备体验过程中,有电话、短信、微信、闹铃提醒等信息来临时,如果用户正好在使用独立的vr/ar设备,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用户正在尽情进行vr/ar体验,就有可能没有发觉到这些信息的来临,没能及时处理这些信息。
3.即使在使用vr/ar设备配合智能终端设备进行vr/ar体验,并且信息来临的就是这台正在使用终端,那么也可能出现用户不断的被这些信息打断的情况,而且这些信息并不是全部都重要,这会极大降低用户的沉浸感体验。
4.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包括终端设备和vr/ar设备,
6.所述终端设备包括:
7.第一控制处理模块,用于对终端设备信息根据优先级别进行分类并判断所述终端设备信息的优先级别,并根据所述判断结果处理所述终端设备信息;
8.第一发送接收模块,与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连接,用于发送所述终端设备信息至所述vr/ar设备或接收所述vr/ar设备发送至所述终端设备的信息;
9.所述vr/ar设备包括:
10.第二发送接收模块,与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连接,用于发送所述vr/ar设备信息至所述终端设备或接收所述终端设备发送至所述vr/ar设备的信息;
11.第二控制处理模块,与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连接,用于处理所述vr/ar设备的信息;
12.第二显示模块,与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连接,用于显示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所传输的内容;
13.屏蔽模块,与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连接,用于控制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的开启和关闭。
14.优选的,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包括优先级别处理模块,用于对终端设备信息根据优先级别进行分类。
15.优选的,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还包括储存模块,其与所述优先级别设置模块连
接,用于存储所述优先级别设置模块设置的分类结果。
16.优选的,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还包括信息压缩模块,其与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连接,用于压缩所述终端设备的信息并把信息传输给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
17.优选的,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与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连接的第一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所传输内容。
18.优选的,所述vr/ar设备还包括所述控制输入模块,与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连接,用于传输用户输入的内容给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
19.优选的,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还包括信息解压模块,用于解压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所传输的信息。
20.与相关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把终端设备上信息根据优先级别进行分类,并将需要提示的优先级别的信息发送到vr/ar设备上并显示该信息,以提示用户处理,解决用户在体验vr/ar设备的时候,会错过关键重要信息的处理的问题同时又不会有过多不重要的信息打扰用户,影响用户体验的问题从而为用户带来更好的vr/ar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22.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的示意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4.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100,包括终端设备1和ar/vr设备2。
25.所述终端设备1包括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第一显示模块14、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其中,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包括优先级别设置模块11、存储模块12及信息压缩模块16。
26.所述vr/ar设备2包括控制输入模块21、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第二显示模块23、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4及屏蔽模块25,其中,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包括信息解压模块26。
27.所述优先级别设置模块11用于设置终端设备信息的优先级别,比如设置所述终端设备11的来电、短信、邮件、微信、qq、闹铃、日程安排提醒等信息的优先级别。
28.所述储存模块12与所述优先级别设置模块11连接,用于保存所述优先级别设置模块11设置的优先级别分类结果。
29.所述信息压缩模块16与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连接,用于压缩所述终端设备1
的信息并把信息传输给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
30.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与所述储存模块12连接,用于确定哪些优先级别的信息可以发送至所述vr/ar设备,也用于根据所述储存模块12中储存的所述优先级别分类结果信息判断所述终端设备信息的优先级别,并根据所述终端设备信息的优先级别判断结果处理所述终端设备1的信息,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中所述终端信息的处理结果可存储于所述存储模块12内。
31.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与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连接,用于发送所述终端设备1的信息至所述vr/ar设备2或接收所述vr/ar设备2发送至所述终端设备1的信息。
32.所述第一显示模块14与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连接,用于显示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所传输的信息。
33.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4与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连接,用于发送所述vr/ar设备2的信息至所述终端设备1或接收所述终端设备1发送至所述vr/ar设备2的信息。
34.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与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4连接用于处理所述vr/ar设备2的信息。
35.比如,接收来自终端设备1的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发送的信息;发送所述控制输入模块21接收到用户下达的控制命令给所述终端设备1的所述发送接收模块15。
36.另外,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还包括信息解压模块26,用于解压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4所传输的信息。
37.所述第二显示模块23与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连接用于显示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所传输的内容。
38.所述显示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所传输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显示所述发送接收模块24接收来自所述终端设备1的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发送过来的信息。
39.所述控制输入模块21与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连接,用于传输用户输入的内容给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间距不一致
40.所述屏蔽模块25与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2连接,用于直接控制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2的开启和关闭,当用户在体验vr/ar设备时不想被任何外部信息打扰,则用户可通过所述屏蔽模块25直接关闭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2。
41.为了更好的说明所述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100的工作原理,提供如下一种实施例。
42.实施例一
43.用户在所述终端设备1通过所述优先级别设置模块11设置联系人a的信息为第一优先级别信息,其他信息为第二优先级别信息,并将联系人a的信息为第一优先级别信息,其他信息为第二优先级别信息的分类结果储存于所述存储设备12中,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设定所述第一优先级别的信息需要发送至与所述终端设备通信连接的所述vr/ar设备,第二优先级别的信息不需要发送至与所述终端设备通信连接的所述vr/ar设备。
44.用户将所述终端设备1与所述vr/ar设备2连接并体验所述vr/ar设备2,当所述终端设备2上的来电是联系人a,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判断联系人a的来电信息的优先级别分类结果得出联系人a的来电属于第一优先级,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已设置第一优先级别信息需要发送给所述vr/ar设备2,所述第一控制处理模块13先将联系人a的来电信
息通过所述信息压缩模块16对该信息进行压缩后传输给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所述第一发送接收模块15将该信息发给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4。
45.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4将该信息传输给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通过所述信息解压模块26解压该信息后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将该信息通过所述第二显示模块23将该信息展示给用户。
46.用户根据所述第二显示模块23所展示的信息通过所述控制输入模块21输入对应的处理数据给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根据用户输入的处理数据将该信息通过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4将处理数据反馈至所述终端设备1或者由所述第二控制处理模块22根据用户输入的处理数据直接处理该信息。
47.当然,用户在体验所述vr/ar设备2时不想受任何外部信息打扰,可通过所述屏蔽模块25直接关闭所述第二发送接收模块24。
48.与相关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终端设备信息在vr/ar设备上的处理系统把终端设备上信息根据优先级别进行分类,并将需要提示的优先级别的信息发送到vr/ar设备上并显示该信息,以提示用户处理,解决用户在体验vr/ar设备的时候,会错过关键重要信息的处理的问题同时又不会有过多不重要的信息打扰用户,影响用户体验的问题从而为用户带来更好的vr/ar用户体验。
49.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在此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改进,但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