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20917884发布日期:2020-05-29 13:46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终端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终端。



背景技术:

移动终端的产生使得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变得更为便捷,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移动终端的依赖性逐渐增强,拿起手机翻阅新闻消遣时光更是成为了当下人们的日常必备举动。

为防止长时间地翻阅手机造成眼疲劳,从而使用户视力受损或者引起一些其他的眼部健康问题,当前终端均配置有护眼模式。根据用户的相关设置终端可在相应时刻自动开启护眼模式对用户眼睛进行保护。所谓护眼模式,是指通过终端屏蔽蓝光并配合调节屏幕亮度,从而实现护眼效果的方式。更具体一点地说,护眼模式就是利用内置的算法功能,同时增加色彩中的黄色色调,中和色调中的红光与绿光,从而使蓝光辐射减少的一种手段。

在屏幕使用固定时长后自动开启护眼模式是当前最为常见的护眼方式。然而,对于该护眼方法,用户在使用终端的过程中若出现了误息屏或无意息屏事件,屏幕使用时长便会重新开始计时,这就会导致护眼模式迟迟不开启,用户眼睛不能及时得到保护。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及终端,可以解决上述护眼模式不能及时开启以保护眼睛的问题。所述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

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护眼模式开启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时长获取模块,用于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

护眼模式控制模块,用于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任一项方法的步骤。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上述任一项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一些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本申请提供的护眼模式开启方法,终端首先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并对累计亮屏时长进行判断,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本申请实施例是依据屏幕的累计亮屏时长来确定是否开启护眼模式,在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以累计时长作为条件来开启护眼模式可以避免误息屏或者无意息屏引起的护眼模式迟迟不开启的问题。运用本申请实施例,用户在使用终端的过程中,眼部可以得到及时的保护。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的过程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方式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

下面的描述涉及附图时,除非另有表示,不同附图中的相同数字表示相同或相似的要素。以下示例性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并不代表与本申请相一致的所有实施方式。相反,它们仅是如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详述的、本申请的一些方面相一致的装置和方法的例子。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此外,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和/或”,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下面结合具体的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说明。

请参见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如图1所示,本申请实施例的所述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101,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

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是在屏幕亮屏时长达到固定时长后,终端控制开启护眼模式。其中,所述亮屏时长达到固定时长可以是一次性持续亮屏达到固定时长从而开启护眼模式,也可以是多次非连续的亮屏、各段时长累计后达到固定时长从而开启护眼模式。为对屏幕亮屏时长进行有效计时,本实施例以亮屏计时周期为界,划定计时开始节点与计时结束节点。用户打开自动开启护眼模式功能时,终端便开始首个周期的计时,在所计时长达到预设的固定时长时,完成首个周期的计时,并同时启动第二周期的计时。一天内的不同时段用户使用终端的频率以及时长有所不同,通过划分周期进行计时,可以顺应不同的使用情况从而适时、及时地开启护眼模式对眼睛进行保护。

当然,所述亮屏计时周期也可以是通过自定义的方式设置的,例如将8:00-11:00设置为一个周期,将11:00-14:00设为一个周期等,终端根据当前时刻,在该时刻所在周期内获取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

更具体地说,亮屏计时周期也就是在某个周期内对亮屏模式下屏幕所亮时长进行计时,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可以是首个亮屏计时周期,也可以是第二个计时周期或者第n个计时周期等,亮屏模式是相对护眼模式而言的,一般的,护眼模式下的屏幕颜色相比其他模式下的屏幕颜色要暗黄一些,色谱要偏暖色一些,因此,本实施例将护眼模式之外的其他模式统称为亮屏模式,亮屏模式也即非护眼模式。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交互智能平板以及计算机等电子设备。本申请实施例中的终端内集成有操作系统,操作系统的类型不受限制,例如可以是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窗口(windows)操作系统以及苹果(ios)操作系统等等。

s102,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

具体的,本实施例将所述固定时长定义为第一目标时长,也就是说,步骤s101中所提及的固定时长即为本步骤中的第一目标时长;以第一目标时长为临界点,在屏幕所亮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终端自动控制开启护眼模式对用户眼睛进行保护,屏幕所亮时长可以是单次持续达到第一目标时长,也可以是多次累计达到第一目标时长,第一目标时长例如可以是40分钟或一个小时等。

本申请是在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也就是说,无论屏幕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出现了误息屏或者无意息屏甚至是有意的短暂息屏,终端都可以适时地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举例说明,假设设置条件为:屏幕使用时长达到40分钟时自动控制开启护眼模式,那么使用过程中,当用户持续使用屏幕长达40分钟时,终端便自动开启护眼模式,或者,用户在使用屏幕已达23分钟的时候,无意间的触碰使得屏幕息屏了,再次触控打开屏幕并继续使用了17分钟时,终端计算出屏幕已累计使用了40分钟,此时,自动开启护眼模式,又或者,用户在使用中途有意息屏一两分钟时,终端也可以将这段息屏时长排除在外,计算出屏幕的累计使用时长从而开启护眼模式。息屏即灭屏、屏幕关闭之意,是相对亮屏而言的。本实施例提供的护眼模式开启方法不受屏幕息屏的影响,可以依据前后使用时累计的总时长来自动开启护眼模式,方法更灵活,能够更及时地对用户的眼睛进行保护。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终端首先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并对累计亮屏时长进行判断,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本申请实施例是依据屏幕的累计亮屏时长来确定是否开启护眼模式,在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以累计时长作为条件来开启护眼模式可以避免误息屏或者无意息屏引起的护眼模式迟迟不开启的问题。运用本申请实施例,用户在使用终端的过程中,眼部可以得到及时的保护。

请参见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如图2所示,所述护眼模式开启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201,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

该步骤具体可参见步骤s101,此处不再赘述。

s202,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

该步骤具体可参见步骤s102,此处不再赘述。

s203,对所述护眼模式下屏幕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

本申请实施例在亮屏模式下屏幕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终端控制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之后,还要对护眼模式下的屏幕使用过程进行监控。对屏幕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是为了确定当前的使用状况是否还需要持续开启护眼模式,在不需要持续开启护眼模式之时自动控制关闭护眼模式。屏幕的使用过程可以是持续性亮屏,也可以是非连续性亮屏,也就是说,屏幕的使用过程可以仅包含亮屏事件,也可以同时包含亮屏事件及息屏事件。

考虑到护眼模式的开启会带来一定的功耗,本实施例对屏幕使用过程的监控是实时进行的,以便于在确定出终端长时间不被使用时能及时控制关闭护眼模式,从而减小终端耗能。

s204,当所述护眼模式下所述屏幕的使用过程中存在息屏事件时,获取所述屏幕的持续息屏时长;

当护眼模式下所述屏幕的使用过程中存在息屏事件时,终端首先获取屏幕的息屏时长,然后依据息屏时间的长短来确定所要执行的操作。

本步骤中的持续息屏时长指的是单次息屏所持续的时长。

s205,当所述持续息屏时长达到第二目标时长时,控制关闭所述护眼模式;

由于本实施例对屏幕的使用过程是实时监控的,因此,在护眼模式下,当屏幕出现一次息屏事件时,终端便会获取该次息屏事件的持续息屏时长,并进行时长判断。具体的,当所述持续息屏时长达到第二目标时长时,表明终端已持续一段时间未被使用,此时,无需再持续开启护眼模式,终端控制关闭所述护眼模式。其中,所述持续息屏时长达到第二目标时长即指持续息屏时长大于等于第二目标时长,第二目标时长是划分屏幕短暂性息屏与长久性息屏的临界值,短暂性息屏是指误息屏或者无意息屏等引起的暂时性息屏,而长久性息屏则是指用户的有意息屏使得屏幕进入长时间息屏,第二目标时长例如可以是十分钟或者十五分钟等。

s206,当所述息屏时长未达到所述第二目标时长时,继续对所述护眼模式下屏幕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

当所述持续息屏时长未达到(即小于)第二目标时长时,表明终端当前的息屏是短暂性息屏,终端需控制护眼模式持续开启并对屏幕的后续使用过程继续进行监控。终端对屏幕的使用过程是实时监控的,因此,屏幕出现一次息屏事件终端便判断一次该次息屏所持续的时长是否达到了第二目标时长。举例对该过程进行说明:假设当前亮屏计时周期为8:00-12:00,第二目标时长为10分钟,屏幕在当前周期的计时开始节点8:00开始使用,若5分钟之后屏幕出现了第一次息屏,而该次息屏仅持续了2分钟,那么,终端将继续保持护眼模式开启并对后续屏幕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若随后使用20分钟后屏幕又出现了一次息屏,而该次息屏时间长达11分钟(也就是8:38,还在当前周期内)时,终端判断该次息屏为长久性息屏,属用户的有意息屏,此时,控制关闭护眼模式,节省耗能。

需要说明的是,当护眼模式下所述屏幕的使用过程中仅存在亮屏事件时,终端控制护眼模式持续开启。当然,本申请实施例在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之后,用户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手动关闭护眼模式。

当然,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以周期性的对护眼模式下屏幕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终端首先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并对累计亮屏时长进行判断,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本申请实施例是依据屏幕的累计亮屏时长来确定是否开启护眼模式,在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以累计时长作为条件来开启护眼模式可以避免误息屏或者无意息屏引起的护眼模式迟迟不开启的问题。运用本申请实施例,用户在使用终端的过程中,眼部可以得到及时的保护。

请参见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如图3所示,所述护眼模式开启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301,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

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是在屏幕亮屏时长达到固定时长后,终端控制开启护眼模式。其中,所述亮屏时长达到固定时长可以是一次性持续亮屏达到固定时长从而开启护眼模式,也可以是多次非连续的亮屏、各段时长累计后达到固定时长从而开启护眼模式。为对屏幕亮屏时长进行有效计时,本实施例以亮屏计时周期为界,划定计时开始节点与计时结束节点。用户打开自动开启护眼模式功能时,终端便开始首个周期的计时,在所计时长达到预设的固定时长时,完成首个周期的计时,并同时启动第二周期的计时。一天内的不同时段用户使用终端的频率以及时长有所不同,通过划分周期进行计时,可以顺应不同的使用情况从而适时、及时地开启护眼模式对眼睛进行保护。

当然,所述亮屏计时周期也可以是通过自定义的方式设置的,例如每一小时为一个周期,或者每5小时为一个周期等,终端根据当前时刻,在该时刻所在周期内获取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

更具体地说,亮屏计时周期也就是在某个周期内对亮屏模式下屏幕所亮时长进行计时,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可以是首个亮屏计时周期,也可以是第二个计时周期或者第n个计时周期等,亮屏模式是相对护眼模式而言的,一般的,护眼模式下的屏幕颜色相比其他模式下的屏幕颜色要暗黄一些,色谱要偏暖色一些,因此,本实施例将护眼模式之外的其他模式统称为亮屏模式,亮屏模式也即非护眼模式。

s302,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输出是否开启护眼模式的提示信息;

具体的,本实施例将所述固定时长定义为第一目标时长,也就是说,步骤s301中所提及的固定时长即为本步骤中的第一目标时长;以第一目标时长为临界点,在屏幕所亮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终端自动控制开启护眼模式对用户眼睛进行保护,屏幕所亮时长可以是单次持续达到第一目标时长,也可以是多次累计达到第一目标时长,第一目标时长例如可以是30分钟或50分钟等。

本申请是在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也就是说,无论屏幕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出现了误息屏或者无意息屏,终端都可以适时地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为贴合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本实施例在屏幕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通过显示屏向用户输出是否开启护眼模式的提示信息,提示信息包含选项,用户根据所述提示信息触控屏幕输入相应的选择指令,终端基于所输入的指令执行相应的操作。当然,除了触控输入指令的方式之外,用户还可以通过语音或者按键输入等其他方式输入选择指令。

所述提示信息可以以视觉、听觉或触觉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输出给用户,例如通过显示屏向用户输出文字提示的同时发出震动提示等。本实施例对提示信息的显示形式不作限定,可以是静态显示,也可以是动态显示,还可以是两种形式的结合等。

s303,接收针对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控制开启护眼模式;

当用户针对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确认操作时,表明用户同意开启护眼模式,此时终端控制开启护眼模式,对用户眼睛进行保护。

s304,接收针对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否认操作,开启下一个亮屏计时周期的亮屏计时;

当用户针对所述提示信息输入否认操作时,表明用户并不同意开启护眼模式,此时终端控制继续保持当前的亮屏模式,并开启下一个亮屏计时周期。本实施例在输出提示信息后终端便完成/结束了当前周期的亮屏计时,具体而言就是,当用户输入确认操作时,终端控制开启护眼模式并完成当前周期的亮屏计时任务,随后不再有亮屏计时任务;当用户输入否认操作时,终端完成当前周期的亮屏计时任务并开启下一个周期的亮屏计时任务,也就是说,在用户拒绝进入护眼模式之后,终端要重复执行步骤s301-s303。

s305,获取所述提示信息的输出次数;

用户拒绝进入护眼模式之后,终端会获取一次提示信息的输出次数,统计截至目前提示信息已输出的次数。为保证用户体验,本实施例所提供的护眼模式开启方法仅为用户提供有限次数的信息提示,当提示信息的输出次数小于预设阈值时,终端可以继续下一个周期的亮屏计时,当提示信息的输出次数大于等于预设阈值时,执行步骤s306。

s306,当所述提示信息的输出次数大于等于预设阈值时,持续开启所述亮屏模式至设定的结束时刻,并在到达所述结束时刻时,执行所述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的步骤。

当所述提示信息的输出次数大于等于预设阈值时,表明提示次数已达上限值,在设定的结束时刻之前,终端不再进行下一个周期的亮屏计时,亮屏计时任务全部结束。当到达设定的结束时刻时,终端重复执行步骤s301-306。所述设定的结束时刻例如可以是当天的24点,也就是说,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护眼模式开启方法可以以一天为一个轮回,在这一天的时间里,终端执行n个亮屏计时周期的亮屏计时。举例说明,假设用户设置的是每6小时为一亮屏计时周期,预设阈值为2,那么一天就包含了4个亮屏计时周期,在当天时间里,若终端已发出2次信息提示,则不再进行第3周期的亮屏计时,今天所有的亮屏计时任务到此结束,终端维持当前亮屏模式直至24点,并在0点时刻开启第二天的4个亮屏计时周期的亮屏计时任务。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终端首先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并对累计亮屏时长进行判断,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本申请实施例是依据屏幕的累计亮屏时长来确定是否开启护眼模式,在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以累计时长作为条件来开启护眼模式可以避免误息屏或者无意息屏引起的护眼模式迟迟不开启的问题。运用本申请实施例,用户在使用终端的过程中,眼部可以得到及时的保护。

下述为本申请装置实施例,可以用于执行本申请方法实施例。对于本申请装置实施例中未披露的细节,请参照本申请方法实施例。

请参见图4,为本申请一个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护眼模式开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该护眼模式开启装置可以通过软件、硬件或者两者的结合实现成为终端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可以作为独立的模块集成于服务器上。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护眼模式开启装置应用于终端,所述该装置1包括时长获取模块11和护眼模式控制模块12。

时长获取模块11,用于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

护眼模式控制模块12,用于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

可选的,如图5所示,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所述装置1还包括:

监控模块13,用于对所述护眼模式下屏幕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

所述时长获取模块11具体用于:

当所述护眼模式下所述屏幕的使用过程中存在息屏事件时,获取所述屏幕的持续息屏时长;

所述护眼模式控制模块12具体用于:

当所述持续息屏时长达到第二目标时长时,控制关闭所述护眼模式。

作为可选的,所述监控模块13还用于:

当所述息屏时长未达到所述第二目标时长时,继续对所述护眼模式下屏幕的使用过程进行监控。

可选的,如图6所示,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模式开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所述装置1中的护眼模式控制模块12包括:

提示信息输出单元121,用于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输出是否开启护眼模式的提示信息;

护眼模式控制单元122,用于接收针对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确认操作,控制开启护眼模式;

所述装置1还包括:

亮屏计时开启模块14,用于接收针对所述提示信息输入的否认操作,开启下一个亮屏计时周期的亮屏计时;

提示次数获取模块15,用于获取所述提示信息的输出次数;

循环模块16,用于当所述提示信息的输出次数大于等于预设阈值时,持续开启所述亮屏模式至设定的结束时刻,并在到达所述结束时刻时,执行所述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的步骤。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提供的护眼模式开启装置在执行护眼模式开启方法时,仅以上述各功能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模块完成,即将设备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另外,上述实施例提供的护眼模式开启装置与护眼模式开启方法实施例属于同一构思,其体现实现过程详见方法实施例,这里不再赘述。

上述本申请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

本申请提供的护眼模式开启装置,终端首先在当前亮屏计时周期内,获取终端屏幕在亮屏模式下的累计亮屏时长,并对累计亮屏时长进行判断,当所述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控制开启护眼模式。本申请实施例是依据屏幕的累计亮屏时长来确定是否开启护眼模式,在累计亮屏时长达到第一目标时长时自动开启护眼模式;以累计时长作为条件来开启护眼模式可以避免误息屏或者无意息屏引起的护眼模式迟迟不开启的问题。运用本申请实施例,用户在使用终端的过程中,眼部可以得到及时的保护。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前述任一实施例方法的步骤。其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类型的盘,包括软盘、光盘、dvd、cd-rom、微型驱动器以及磁光盘、rom、ram、eprom、eeprom、dram、vram、闪速存储器设备、磁卡或光卡、纳米系统(包括分子存储器ic),或适合于存储指令和/或数据的任何类型的媒介或设备。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程序时实现上述任一实施例方法的步骤。

请参见图7,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结构框图。

如图7所示,终端600包括有:处理器601和存储器602。

本申请实施例中,处理器601为计算机系统的控制中心,可以是实体机的处理器,也可以是虚拟机的处理器。处理器601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核心,比如4核心处理器、8核心处理器等。处理器601可以采用dsp(digitalsignalprocessing,数字信号处理)、fpga(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pla(programmablelogicarray,可编程逻辑阵列)中的至少一种硬件形式来实现。处理器601也可以包括主处理器和协处理器,主处理器是用于对在唤醒状态下的数据进行处理的处理器,也称cpu(centralprocessingunit,中央处理器);协处理器是用于对在待机状态下的数据进行处理的低功耗处理器。

存储器60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非暂态的。存储器602还可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以及非易失性存储器,比如一个或多个磁盘存储设备、闪存存储设备。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602中的非暂态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至少一个指令,该至少一个指令用于被处理器601所执行以实现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方法。

一些实施例中,终端600还包括有:外围设备接口603和至少一个外围设备。处理器601、存储器602和外围设备接口603之间可以通过总线或信号线相连。各个外围设备可以通过总线、信号线或电路板与外围设备接口603相连。具体地,外围设备包括:显示屏604、摄像头605和音频电路606中的至少一种。

外围设备接口603可被用于将i/o(input/output,输入/输出)相关的至少一个外围设备连接到处理器601和存储器602。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处理器601、存储器602和外围设备接口603被集成在同一芯片或电路板上;在本申请的一些其他实施例中,处理器601、存储器602和外围设备接口603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可以在单独的芯片或电路板上实现。本申请实施例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显示屏604用于显示ui(userinterface,用户界面)。该ui可以包括图形、文本、图标、视频及其它们的任意组合。当显示屏604是触摸显示屏时,显示屏604还具有采集在显示屏604的表面或表面上方的触摸信号的能力。该触摸信号可以作为控制信号输入至处理器601进行处理。此时,显示屏604还可以用于提供虚拟按钮和/或虚拟键盘,也称软按钮和/或软键盘。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显示屏604可以为一个,设置终端600的前面板;在本申请的另一些实施例中,显示屏604可以为至少两个,分别设置在终端600的不同表面或呈折叠设计;在本申请的再一些实施例中,显示屏604可以是柔性显示屏,设置在终端600的弯曲表面上或折叠面上。甚至,显示屏604还可以设置成非矩形的不规则图形,也即异形屏。显示屏604可以采用lcd(liquidcrystaldisplay,液晶显示屏)、oled(organiclight-emittingdiode,有机发光二极管)等材质制备。

摄像头605用于采集图像或视频。可选地,摄像头605包括前置摄像头和后置摄像头。通常,前置摄像头设置在终端的前面板,后置摄像头设置在终端的背面。在一些实施例中,后置摄像头为至少两个,分别为主摄像头、景深摄像头、广角摄像头、长焦摄像头中的任意一种,以实现主摄像头和景深摄像头融合实现背景虚化功能、主摄像头和广角摄像头融合实现全景拍摄以及vr(virtualreality,虚拟现实)拍摄功能或者其它融合拍摄功能。在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中,摄像头605还可以包括闪光灯。闪光灯可以是单色温闪光灯,也可以是双色温闪光灯。双色温闪光灯是指暖光闪光灯和冷光闪光灯的组合,可以用于不同色温下的光线补偿。

音频电路606可以包括麦克风和扬声器。麦克风用于采集用户及环境的声波,并将声波转换为电信号输入至处理器601进行处理。出于立体声采集或降噪的目的,麦克风可以为多个,分别设置在终端600的不同部位。麦克风还可以是阵列麦克风或全向采集型麦克风。

电源607用于为终端600中的各个组件进行供电。电源607可以是交流电、直流电、一次性电池或可充电电池。当电源607包括可充电电池时,该可充电电池可以是有线充电电池或无线充电电池。有线充电电池是通过有线线路充电的电池,无线充电电池是通过无线线圈充电的电池。该可充电电池还可以用于支持快充技术。

本申请实施例中示出的终端结构框图并不构成对终端600的限定,终端600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组件,或者组合某些组件,或者采用不同的组件布置。

在本申请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的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顺序;术语“多个”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均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相连”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单元必须具有特定的方向、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申请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依本申请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申请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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