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664911发布日期:2021-01-15 14:03阅读:531来源:国知局
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应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为进一步提高实体服务大厅(或服务场所)服务质量与水平,加大管理人员对服务大厅的监管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服务大厅事件响应速度,各地服务大厅大多建设了服务大厅实时视频监控系统;但现有实时视频监控系统需要工作人员专门监控,如果监控的大厅数量较多,就需要安排多名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此种模式不能对出现的事件进行自动化智能响应,需要人工发现与处理;此外,当出现由于服务对象投诉或作出不满意评价等需要调阅指定时间段视频时,需要工作人员先对相关事项的发生时间及人员进行沟通确认,确定一个大致的时间段和服务轨迹、然后再回查对应的监控视频,只能被动处理、导致效率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发明提供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视频监控查询所需的工作量较大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处理器、定位检索模块、视频展示模块、视频监控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定位检索模块、所述视频展示模块、所述视频监控模块以及所述存储模块均分别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所述视频监控模块用于对实体服务大厅内不同时段及不同监控区域进行视频监控,所述定位检索模块用于根据实体服务大厅视频监控所涉及人员的行为轨迹、起始时间以及服务窗口中任意一种要素进行监控视频的检索定位,所述视频展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定位检索模块的检索定位结果进行对应时段和监控区域的视频自动触发呈现,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所述视频监控模块的视频监控数据。

进一步地,所述视频展示模块为一体机桌面终端、移动终端或计算机网络终端中的任意一种。

进一步地,所述定位检索模块还可根据预设的身份信息、办理事项编号以及服务评价数据中的任意一种要素进行监控视频的检索定位。

进一步地,所述视频监控模块为监控摄像头。

进一步地,所述存储模块为云服务器,所述存储模块与所述处理器之间通过有线或无线传输。

进一步地,还包括通知模块,所述通知模块用于通过语音、文字、图片以及视频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对具有查阅监控视频权限的人员进行通知,所述通知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服务窗口调整模块,所述服务窗口调整模块用于根据预设条件的线上线下预约取号人数而对实体服务大厅窗口数量进行适时调整,所述服务窗口调整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预警模块,所述预警模块用于按照预设条件对进入服务大厅人数进行预警和执行应急方案,所述预警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识别监控模块,所述识别监控模块用于采用声音识别组件或人脸识别组件识别工作人员身份,并用于对工作人员离岗情况、人员拥堵情况以及是否采用标准用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在达到预设条件时用于进行预警处理,所述识别监控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

进一步地,还包括交互模块,所述交互模块采用列表形式设立所涉具体事项、人员、窗口以及服务评价要素,所述定位检索模块根据所述交互模块设立的要素提供对应视频的查询功能,所述交互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通过本发明的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基于一个或多个要素形成预设的组合式要素模块,针对实体服务大厅视频监控的所涉人员的行为轨迹、起止时间、服务窗口等进行自动分解定位检索,对于符合预设条件时,实现将对应时间段、监控区域的视频,通过多形式、多终端完成向指定人员的自动触发视频呈现、消息推送等。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伸获得其它的实施附图。

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

图1为本发明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结构图。

图2为本发明一些实施例提供的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结构图。

图中:100、处理器,101、定位检索模块,102、视频展示模块,103、视频监控模块,104、通知模块,105、服务窗口调整模块,106、预警模块,107、识别监控模块,108、交互模块,110、存储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处理器100、定位检索模块101、视频展示模块102、视频监控模块103和存储模块110,定位检索模块101、视频展示模块102、视频监控模块103以及存储模块110均分别与处理器100电连接,视频监控模块103用于对实体服务大厅内不同时段及不同监控区域进行视频监控,定位检索模块101用于根据实体服务大厅视频监控所涉及人员的行为轨迹、起始时间以及服务窗口中任意一种要素进行监控视频的检索定位,视频展示模块102用于根据定位检索模块101的检索定位结果进行对应时段和监控区域的视频自动触发呈现,存储模块110用于存储视频监控模块103的视频监控数据。

本实施例所采用的定位检索模块101可通过硬件电路连接实现,例如,采用旋钮式或者按键式硬件电路实现对存储模块110中存储的不同时段和不同位置的视频的调取,本实施例的视频展示模块102可以为带有显示器的硬件终端,例如手机终端、一体机终端或计算机终端等;此外,视频监控模块103可采用监控摄像头,监控摄像头与处理器100之间采用有线连接或采用无线网络连接的方式,本实施例的存储模块100为硬盘、服务器或云服务器等;处理器100采用单片机。

本实施例达到的技术效果为:通过本实施例的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基于一个或多个要素形成预设的组合式要素模块,针对实体服务大厅视频监控的所涉人员的行为轨迹、起止时间、服务窗口等进行自动分解定位检索,对于符合预设条件时,实现将对应时间段、监控区域的视频,通过多形式、多终端完成向指定人员的自动触发视频呈现、消息推送等。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实施例1中的全部技术特征,除此之外,视频展示模块102为一体机桌面终端、移动终端或计算机网络终端中的任意一种,此外,视频展示模块102可以为任意形式的具备视频播放功能的设备终端。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定位检索模块101还可根据预设的身份信息、办理事项编号以及服务评价数据中的任意一种要素进行监控视频的检索定位,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定位检索模块101可采用上下左右方向键的硬件结构实现不同要素间的切换。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视频监控模块103为监控摄像头,实施过程中,在监控摄像头中可设置蓝牙传输模块或无线传输模块,在视频监控模块103上还可连接有蓄电池,用于当视频监控模块103与处理器100无线连接时为其提供电能续航供应。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存储模块110为云服务器,存储模块110与处理器100之间通过有线或无线传输,此外,存储模块110可以为任意具备存储功能的机械硬盘、可移动硬盘或远程云存储器等。

实施例3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实施例2中的全部技术特征,除此之外,还包括通知模块104,通知模块104用于通过语音、文字、图片以及视频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对具有查阅监控视频权限的人员进行通知,通知模块104与处理器100电连接,例如,通知模块104可采用显示器、语音喇叭等硬件结构形式。

本实施例中的有益效果为:通过设置通知模块104,能够及时的对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引导以及任务下达的提醒。

实施例4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实施例3中的全部技术特征,除此之外,还包括服务窗口调整模块105,服务窗口调整模块105用于根据预设条件的线上线下预约取号人数而对实体服务大厅窗口数量进行适时调整,服务窗口调整模块105与处理器100电连接。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还包括预警模块106,预警模块106用于按照预设条件对进入服务大厅人数进行预警和执行应急方案,预警模块106与处理器100电连接,其中,预警模块106可采用蜂鸣器等报警器件。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还包括识别监控模块107,识别监控模块107用于采用声音识别组件或人脸识别组件识别工作人员身份,并用于对工作人员离岗情况、人员拥堵情况以及是否采用标准用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在达到预设条件时用于进行预警处理,识别监控模块107与处理器100电连接,其中声音识别组件或人脸识别组件可采用类似手机终端常用的识别模组。

本实施例中的有益效果为:通过设置识别监控模块107,实现了对工作人员身份的识别,能够动态的区分工作人员和非工作人员之间的区别。

实施例5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的基于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实体服务大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实施例4中的全部技术特征,除此之外,还包括交互模块108,交互模块108采用列表形式设立所涉具体事项、人员、窗口以及服务评价要素,定位检索模块101根据交互模块108设立的要素提供对应视频的查询功能,交互模块108与处理器100电连接。

本实施例中的有益效果为:通过设置交互模块108,实现了视频查询的可视化,提供了较好的交互功能。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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