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材上提供改进的视觉和/或触感特征的方法和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4299025发布日期:2021-03-17 00:49阅读:55来源:国知局
在基材上提供改进的视觉和/或触感特征的方法和设备与流程

本发明专利申请是国际申请号为pct/us2017/046247,国际申请日为2017年8月1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申请号为201780050497.x,发明名称为“在基材上提供改进的视觉和/或触感特征的方法和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相关申请的交叉参考

本申请根据35u.s.c.§119,要求2016年09月21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第62/397,657号的优先权,其又要求了2016年08月16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系列第62/375,642号的优先权,本文以它们为基础并将它们全文分别通过引用结合于此。



背景技术:

本公开涉及在基材(例如,用于消费制品上的基材)上提供改进的视觉和任选的触感特征的方法和设备。

随着消费者的复杂程度不断发展和增加,美观特征的重要性(特别是形式和功能的整合)也在增加。这在消费电子领域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为明显,例如,移动电子装置(例如,手机、智能手机、平板、平板手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电脑等)的设计。尽管具有相对而言相当的功能特征,但是在许多情况下,与竞争装置相比展现出一些增强的美学特征的消费电子装置会在市场上获得明显更高的接受度。

例如,市场上已经尝试向移动电子装置的一些表面(例如,手机的背侧)增加视觉元素(例如,图像或颜色特征)。虽然消费者已经开始接受甚至希望此类视觉元素,但是先前尝试中始终存在的问题是视觉元素的较为平坦的二维和/或被动外观。

因此,本领域需要新的方法和设备从而在基材上提供视觉和任选的触感特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公开涉及在制品,例如消费电子装置(例如,移动电子装置、手机、智能手机、平板、平板手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电脑等)的可见元件上提供改进的视觉和任选的触感特征的方法和设备。

根据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制品可以包括一些形式的外壳,在其中布置了制品的功能元件。例如,许多智能手机装置的外壳包括制品的前侧上的触摸屏和制品的背侧上的基材。在相当基本的构造中,制品的背侧上的基材可以是不透明的,例如,黑色或白色。更令人感兴趣的视觉元素可以包括:颜色、颜色和/或图案、设计、图像等。在坚固应用中,此类视觉元素(特别是印刷元素)可以布置在至少部分透明、至少部分透光、或至少部分半透明基材(例如,玻璃基材、玻璃陶瓷基材、或聚合物基材)的内表面上(例如,基材的面向内的表面,换言之,面朝外壳内部的表面上)。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对部分透明、部分透光、和/或部分半透明进行量化,即,展现出大于约1%(且优选大于约5%)的光的直接透射。因而,用户可以透过基材看到视觉元素,但是视觉元素由于是布置在基材的面向内的表面上的方式而受到保护免受磨损或破坏。

根据一个或多个其它实施方式,上文所述的视觉元素可以与一个或多个触感元素结合。例如,制品的背侧上的基材的外表面(例如,外壳的面朝外的表面)可以经受表面加工,从而提供一定水平的粗糙化(例如,表面粗糙化、雾化效应等)和/或提供一些展现出高度差特性的较小的表面元素,从而向用户提供一些触感反馈。触感反馈的范围可以是从粘滑感觉(非常少或者没有表面粗糙度和/或小表面元素)至丝绒软感觉(中等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表面元素)至明显粗糙度感觉(较高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表面元素)。本文所述的表面粗糙度可以通过如下方式量化,例如,对于较粘滑表面粗糙度展现出约10nm至约80nm的ra表面粗糙度,对于较为中等表面粗糙度展现出约80nm至约300nm的ra表面粗糙度,和对于较粗糙表面粗糙度,展现出大于约300nm的ra表面粗糙度。本文所述的小的表面元素的高度差特性可以通过延伸远离基材表面的较小元素来实践,并且可以通过如下方式量化,例如,对于较粘滑表面粗糙度而言,高度是约10nm至约80nm,对于较为中等表面粗糙度而言,高度是约80nm至约300nm,和对于较粗糙表面粗糙度而言,高度是大于约300nm。

根据一个或多个其他实施方式,上文所述的视觉元素和上文所述的触感元素的组合可以以同时增强制品的外观和感觉的方式结合。例如,触感元素可以增强制品在用户手中的感觉,但是触感元素还可以以这样的方式运行:相比于没有触感元素的视觉效应,视觉效应在视觉上得到增强。例如,通过在基材的内表面上提供视觉元素(例如,图像或图案)和在基材的外表面上以互补方式提供触感元素(例如,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已经发现了明显的视觉刺激(深度和/或三维)效应。在此,提供触感元素的互补特性可以包括提供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图案,其与视觉元素的颜色、线条、图案、设计、和/或图像等互补。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上文所述的触感元素的互补提供可以包括在基材的外表面上提供与视觉元素的对应线条、形状、图案、颜色等基本匹配(例如,对齐)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线条、区域、设计、形状、图案等。但是,注意的是,可以在没有明显对齐的情况下,但是利用基材的外表面上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与其相对内表面上的视觉元素的线条、区域、设计、形状等的一些替代性互补对应,获得替代且所需的视觉效应。

根据一个或多个其他实施方式,可以以如下方式提供上文所述的视觉元素,使得视觉元素的某些视觉特性取决于用户的观察角而发生变化。例如,视觉元素可以包括至少两个视觉元素,每个具有至少一些不同特性(例如,不同颜色、不同线图案、不同设计、不同图像、和/或其组合等)。所述至少两个视觉元素可以以整合的方式提供在基材上,或者以与基材具有如下的方式提供:使得当用户以低观察角观察基材时,所述至少两个视觉元素中的一个比另一个(次要的视觉元素)更明显(更为可见);而当用户以较高观察角(即,明显锐角)观察基材时,所述至少两个视觉元素中的所述另一个比所述一个更明显(更为可见)。用于测量观察角的参考线是垂直于基材的主表面的线,并且将这条线定义为0度。然后,相对于这条参考线测量观察角。例如,低观察角是如下情况:与参考线是相同方向(或者平行)的那种,和小于明显锐角的那些。例如,明显锐角可以大于约10度、20度、30度、40度、50度、60度、70度、或80度,所有都是相对于参考线测量的。随着观察角从低变化到高(明显锐角),具有过渡效应(用户可以看到从一个视觉特性的主要至次要到另一个视觉特性的逐渐变化),反之亦可。低观察角与高观察角之间发生过渡的角度(或角度范围)可取决于具体实施方式所需的效应发生变化。

根据一个或多个其他实施方式,上文所述的作为观察角的函数发生的视觉元素的从主要到次要的逐渐变化效应可以与上文所述的互补触感特征(表面粗糙度、雾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相结合,以产生甚至更多的视觉和触感效应。

本文所述的实施方式和那些实施方式的特征是示例性的,并且可以单独提供或者与本文所提供的其他实施方式的任意一个或多个特征的任意组合的方式提供,而没有背离本公开的范围。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结合附图阅读本文所述之后,将清楚地了解其他方面、特征、优点等。

附图说明

出于示意性目的,在附图中示出优选形式,但是,应理解,本文所揭示和所述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所示的精确配置和手段。

图1包括同时具有视觉和触感特征的基材的俯视图和透视图;

图2-3含有基材移动通过在其上布置视觉和触感特征的工艺时的示意性图像;

图4含有基材移动通过在其上布置视觉和触感特征的替代工艺时的示意性图像;

图5-8包括具有随着观察角变化的视觉特征的复合基材的俯视图和一系列透视图;

图9是图5-8的复合基材的透视图,其相应的第一和第二基材处于分开的构造;

图10是替代复合基材的透视图,其相应的第一和第二基材处于分开的构造,其包括触感特征;

图11-14包括具有随着观察角变化的颜色视觉特征的复合基材的俯视图和一系列透视图;和

图15是图11-14的复合基材的透视图,其相应的第一和第二基材处于分开的构造。

图16a是结合了任意本文所揭示的强化制品的示例性电子装置的平面图。

图16b是图16a的示例性电子装置的透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附图,图中相同的数字标出相同的元件,图1显示了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或多个实施方式的基材100-1。

如上文所述,基材100-1的应用是提供制品,例如消费电子装置(例如,移动电子装置、手机、智能手机、平板、平板手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电脑等)的可见元件。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基材100-1可以是制品的结构元件,例如,形成其外壳的一部分。例如,基材100-1可以由玻璃、玻璃陶瓷材料、和/或聚合物材料形成,特别是具有如下特征:至少部分透明、部分透光、和/或至少部分半透明特性(例如,展现出大于约1%、且优选大于约5%的光的直接透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基材100-1可以由强化玻璃(例如,热强化玻璃或者(例如通过离子交换工艺制造的)化学强化玻璃)形成。

基材100-1包括:第一主表面102,与第一主表面相反的第二主表面104,和在第一与第二主表面102、104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边缘表面106。例如,包含基材100-1的制品(例如,移动电子装置)可以包括外壳,在其中布置了制品的组件,以及其中,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形成了外壳的外表面。因此,当握住制品的外壳时,制品的使用者可以同时看到和触摸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

如上文所述,制品的外壳所希望的特性包括经由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提供改进的视觉和任选的触感特征。为此,基材100-1包括布置在基材100-1的第二主表面104上的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从而使得可以透过其第一主表面102观察到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作为补充或替代,可以采用已知技术(例如,采用有色玻璃等)将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布置在基材100-1中。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可以包括布置成如下至少一种的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i)一个或多个有颜色的区域,(ii)一根或多根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v)一个或多个图像,和(vi)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例如,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包括第一视觉元素210-1(例如,通过颜色、线条、图案、阴影、设计等形成的圆圈)和第二视觉元素210-2(例如,通过颜色、线条、图案、阴影、设计等形成的三角形)。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包含在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内的具体美学元素从表面上看是无限的,并且所示的例子不是限制性的。

如下文更详细讨论,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可以印刷到基材100-1的第二主表面104上,作为内表面(例如,基材100-1的面朝内的表面,或者换言之,面朝制品外壳的内部的表面)。因此,用户可以透过基材100-1看到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但是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由于是布置在基材100-1的面向内的表面上(即,第二主表面)104的方式而受到保护免受磨损或破坏。如上文所述,作为补充和/或替代的实施方式可以包括布置在基材100-1内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

此外,所示出的实施方式包括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与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的组合。如下文更详细解释,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与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的组合可以以同时增强与基材100-1相关联的制品的外观和感觉的方式结合。例如,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可以增强制品在用户手中的感觉,但是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还可以以这样的方式运行:相比于没有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0-1、210-2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在视觉上得到增强。例如,通过在基材100-1的第二主表面104上提供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和在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上以互补方式提供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已经发现了明显的视觉刺激(深度和/或三维)效应。在此,提供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的互补特性可以包括提供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一个或多个部分,其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颜色、线条、图案、设计、和/或图像等互补。

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上文所述的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的互补提供可以包括在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上提供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对应线条、形状、图案、颜色等基本匹配(例如,对齐)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线条、区域、设计、形状、图案等。但是,注意的是,可以在没有明显对齐的情况下,但是经由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与和其相对的第二主表面104上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利用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上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线条、区域、设计、形状、图案等的一些替代性互补对应,获得替代且所需的视觉效应。

为此,基材100-1包括布置在其第一主表面102上的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在所示出的例子中,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包括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的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和/或小的表面元素:(i)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一个或多个区域;(ii)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一根或多根线条;(iii)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一个或多个图案;(iv)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一种或多种设计;和(v)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例如,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包括第一触感元素212-1(例如,经由提升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线条、或者经由降低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线条形成的圆圈)和第二触感元素212-2(例如,例如,经由提升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线条、或者经由降低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线条形成的三角形)。同样地,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包含在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内的具体美学元素从表面上看是无限的。

如下文更详细所述,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可以以如下方式施加到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使得该表面作为制品的背侧上的外壳的外表面。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可以经受表面加工,从而提供一定水平的表面粗糙化(例如,雾化效应),其为用户提供了一定的触感反馈。如下文进一步显现,表面粗糙度和/或小的表面元素的水平范围可以是从粘滑感觉(非常少或者没有表面粗糙度和/或小表面元素)至丝绒软感觉(中等水平的表面粗糙度,例如不光滑的表面粗糙度和/或中等水平的小表面元素)至明显粗糙度感觉(较高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和/或小表面元素),从而实现设计目标。

从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中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和/或小的表面元素部分)中的至少一些以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中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中的至少一些的互补方式布置在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上。已经发现,此类布置改变了当透过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观察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时的视觉效应。例如,在一些构造中,互补布置提供了三维视觉效应,特别是在一些观察角。例如,第一触感元素212-1的形状和位置可以是与第一视觉元素210-1基本对齐,以及第二触感元素212-2的形状和位置可以是与第二视觉元素210-2基本对齐。

在这个例子中,第一触感元素212-1相对于第一视觉元素210-1的基本对齐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实现:第一触感元素212-1的第一表面粗糙度部分(和/或小的表面元素部分)是与第一视觉元素210-1的圆圈呈互补尺寸和形状的线条(例如,圆形轮廓)的形式。类似地,第二触感元素212-2相对于第二视觉元素210-2的基本对齐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实现:第二触感元素212-2的第二表面粗糙度部分(和/或小的表面元素部分)是与第二视觉元素210-2的三角形呈互补尺寸和形状的线条(例如,三角形轮廓)的形式。

可以以任意数量的方式来实现(圆形或圆形轮廓形式的)第一触感元素212-1和/或(三角形或三角形轮廓形式的)第二触感元素212-2的表面粗糙度部分(和/或小的表面元素部分)。例如,表面粗糙度部分(和/或小的表面元素部分)可以定义为具有相对较高表面粗糙度(和/或较高表面元素高度)的区域(在这个情况下,是圆形、三角形、圆形和/或三角形区域),其以相对于对应视觉元素210-1和/或210-2视觉互补的方式放置,其被相对较低表面粗糙度(和/或较低表面元素高度)的至少一个区域所界定。实现此类效果的一种方式是提供:(i)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的总表面积的大部分是较低表面粗糙度的较光滑精整(例如,范围是从没有表面粗糙度或没有表面元素高度至一些低或中等水平的表面粗糙度(例如,不光滑精整表面粗糙度)和/或中等水平的表面元素高度);和(ii)触感元素212-1和/或212-2的相对较高表面粗糙度和/或较高表面元素高度的区域(例如,圆形和/或三角形轮廓,圆形和/或三角形区域)作为第一主表面102的总表面积的少部分,并且包括:相比于光滑精整,经由表面粗糙度和/或表面元素高度,此类圆形和/或三角形轮廓中的至少一些部分是相对更为粗糙(例如,范围是从中等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和/或中等表面元素高度至高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和/或表面元素高度)。

或者,可以以如下方式实现(圆形或圆形轮廓形式的)第一触感元素212-1和/或(三角形或三角形轮廓形式的)第二触感元素212-2的表面粗糙度部分和/或表面元素部分:相对较低表面粗糙度和/或较低表面元素高度的区域的放置是以视觉互补的方式受到相对较高表面粗糙度的至少一个区域的界定。实现此类效果的一种方式是提供:(i)基材100-1的第一主表面102的总表面积的大部分是较粗糙精整(例如,范围是从一些中等水平的表面粗糙度(例如,从比不光滑表面粗糙度更粗糙的情况)和/或一些中等水平的表面元素高度至一些高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和/或一些高水平的表面元素高度);和(ii)触感元素212-1和/或212-2的相对较低表面粗糙度和/或较低表面元素高度的区域(例如,圆形、三角形、圆形和/或三角形轮廓)作为第一主表面102的总表面积的少部分,并且包括:相比于粗糙精整,经由表面粗糙度和/或表面元素高度,此类圆形、三角形、圆形和/或三角形轮廓中的至少一些部分是相对更为光滑(例如,范围是从没有表面粗糙度和/或没有表面元素高度至一些低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和/或低水平的表面元素高度)。

将参考图2-3讨论用于实现向基材100-1施加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和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工艺,图2-3含有当基材100其移动通过该工艺时的示意性图像。出于本例子的目的,通过表面粗糙度特性实现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0-1、210-2。图2-3所揭示的工艺是这样一种情况,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的: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的总表面积的大部分是较光滑的,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的相对较高表面粗糙度部分以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呈互补方式布置。

在步骤250,基材100的基本上全部的第二主表面104都印刷了抗蚀刻墨(经掩蔽,在步骤250中显示为黑色)。接着,基材100暴露于(例如,浸入、喷洒等)酸溶液,在第一主表面102上产生低水平至中等水平的表面粗糙度,例如,不光滑精整表面粗糙度。在抗蚀刻墨已经被去除从而将基材100的第二主表面104的较光滑精整(步骤252显示为白色)暴露出来的步骤252中,所得到的不光滑精整显示为灰色。

在步骤254,将抗蚀刻墨(掩蔽,在步骤254中显示为黑色)施加到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具体来说,施加抗蚀刻墨以实现上文所述的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其最终会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例如:(i)一个或多个区域,(ii)一根或多根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和(v)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互补。同样地,基材100的基本上全部的第二主表面104都印刷了抗蚀刻墨(在步骤254中显示为黑色)。基材100再次暴露于(例如,浸入、喷洒等)酸溶液,其设计成对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的未掩蔽区域进行抛光(降低粗糙度)。酸溶液还可经由材料去除来降低基材100在未掩蔽区域中的厚度。在步骤256中,显示了所得到的不光滑精整和触感元素,其中,抗蚀刻墨已经被去除从而将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的先前经掩蔽部分和第二主表面104的较光滑精整(步骤256显示为白色)。注意的是,第一主表面102的先前经掩蔽部分由此会是比第一主表面102的(经过抛光和略微薄化的)未掩蔽区域更高的表面粗糙度。

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虽然上文描述了使用酸进行蚀刻和/或抛光适合用于施加和/或改变基材100的表面粗糙度或者雾度,但是也可以使用任意其他合适的方法,例如,喷砂、浮雕化、辊制、或者机械抛光。

在任选的步骤中,基材100还可暴露于强化工艺,例如,热强化工艺或化学强化工艺(本领域已知为离子交换工艺)。

在步骤258,如步骤258所示,经由非白色第二主表面104,将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施加到基材100的第二主表面104。如上文所述,这涉及以可以透过第一主表面102观察到的方式施加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这可以涉及喷墨印刷、墨喷洒、涂覆技术、光刻等,来提供以如下至少一种方式布置的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i)一个或多个有颜色的区域,(ii)一根或多根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v)一个或多个图像,和(vi)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此外,如上文所述,以如下方式完成施加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使得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0-1、210-2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的至少一些在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上所处的位置是相对于基材100的第二主表面104上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的至少一些呈互补方式。

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尽管本文描述了喷墨印刷作为形成蚀刻掩蔽和/或视觉元素的一种方式,但是也可以使用任意合适的替代技术,例如,印刷、丝网印刷、手术刀刮涂、凹版印刷、光刻等。

在步骤260,进行强化了透过基材的第一主表面102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可见性的工艺。例如,通过印刷、涂覆、喷涂等方式,在第二主表面104上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上施涂亮(且优选是中性的)颜料层(例如白色)。在步骤260中,亮层显示为白色。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经由第二主表面104上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上所施涂的光泽黑色和/或金属涂层来实现“亮”层时,可以实现所需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可见性的强化。

将参考图4讨论用于实现向基材100-1施加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和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替代工艺,图4含有当基材100其移动通过替代工艺时的示意性图像。出于本例子的目的,同样通过表面粗糙度特性实现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0-1、210-2。注意的是,图4所揭示的工艺是这样一种情况,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的: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的总表面积的大部分是较高表面粗糙度,以及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的相对较低表面粗糙度部分以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呈互补方式布置。

在步骤280,基材100的基本上全部的第二主表面104都印刷了抗蚀刻墨(经掩蔽,在步骤280中显示为黑色)。此外,将抗蚀刻墨(掩蔽,在步骤280中显示为黑色)施加到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具体来说,向第一主表面102施加抗蚀刻墨以实现上文所述的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其最终会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例如:(i)一个或多个区域,(ii)一根或多根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和(v)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互补。

接着,基材100暴露于(例如,浸入、喷洒等)酸溶液,在第一主表面102的未掩蔽部分上产生低水平至中等水平的表面粗糙度,例如,不光滑精整表面粗糙度。当然,替代实施方式可以以产生更高水平的表面粗糙度的方式来使用酸溶液。然后,在步骤282,去除抗蚀刻墨,从而将第一主表面102上的(步骤282显示为白色的)较为光滑精整的一个或多个区域、线条、图案、设计、它们的组合从低水平至中等水平的表面粗糙度(或者,甚至更高水平粗糙度,步骤282显示为灰色)的其他部分暴露出来。此外,去除抗蚀刻墨还可将基材100的第二主表面104的较光滑精整(步骤282显示为白色)暴露出来。

在步骤284,将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施加到基材100的第二主表面104(在步骤282显示为非白色表面104)。如上文所述,这涉及以可以透过第一主表面102观察到的方式施加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这可以涉及喷墨印刷、墨喷洒、涂覆、光刻等,来提供以如下至少一种方式布置的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i)一个或多个有颜色的区域,(ii)一根或多根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v)一个或多个图像,和(vi)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此外,如上文所述,以如下方式完成施加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使得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0-1、210-2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的至少一些在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上所处的位置是相对于基材100的第二主表面104上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的至少一些呈互补方式。

在步骤286,进行强化了透过基材的第一主表面102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可见性的工艺。例如,通过印刷、涂覆、喷涂等方式,在第二主表面104上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上施涂亮(且优选是中性的)颜料层(例如白色)(在步骤286显示为表面104上的白色)。如上文所述,当经由第二主表面104上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上所施涂的光泽黑色和/或金属涂层来实现“亮”层时,可以实现所需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的可见性的强化。

上文参照图4所述的工艺导致两种不同水平的表面粗糙度,从而实现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所记录的工艺中的步骤可以交替(例如,增加掩蔽、蚀刻、抛光、和/或其他技术的步骤),从而实现三种或更多种不同水平的表面粗糙度,这可以增加所讨论的视觉和触感效应。

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可以改变上文参照图4所述的工艺,以实现对于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的替代性特性设定。例如,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可以由至少两种不同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和/或表面元素高度形成,它们中没有一个是基材100的未改变的、原始光滑表面精整。

为此,步骤280可以包括上文所述的用抗蚀刻墨对基材100的基本上全部的第二主表面104进行印刷(掩蔽)。但是,在向第一主表面102施加抗蚀刻墨之前,基材100暴露于(例如,浸入、喷洒等)酸溶液,从而在第一主表面102上产生一定水平的表面粗糙度,例如,不光滑精整表面粗糙度。这之后,抗蚀刻墨(掩蔽)施加到基材100的第一主表面102(即,在之前形成的不光滑精整上),以实现上文所述的最终会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互补的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

接着,基材100再次暴露于(例如,浸入、喷洒等)酸溶液,在第一主表面102的未掩蔽部分上产生进一步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其比之前产生的不光滑精整表面粗糙度更为粗糙。然后,在步骤282,从第一主表面102去除掉抗蚀刻墨,从而将不光滑精整表面粗糙度的一个或多个区域、线条、图案、设计、它们的组合等(图4的步骤282、284中表示为白线)从更高水平的粗糙度(图4的步骤282、284中表示为灰色)的其他部分暴露出来。此外,去除抗蚀刻墨还可将基材100的第二主表面104的较光滑精整(步骤282显示为白色)暴露出来。

接着,可以进行上文所述的与图4的步骤284、286相关的余下工艺,这会产生从至少两种不同水平的表面粗糙度形成的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它们中没有一个是基材100的未改变的、原始光滑表面精整,它们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10-1、210-2呈互补样式。

同样地,上文所述的工艺导致两种不同水平的表面粗糙度,从而实现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12-1、212-2。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所记录的工艺中的步骤可以交替(例如,增加掩蔽、蚀刻、抛光、和/或其他技术的步骤),从而实现三种或更多种不同水平的表面粗糙度,这可以增加所讨论的视觉和触感效应。

现参考图5-8,其包括具有随着观察角变化的视觉特征的复合基材100-2的俯视图和一系列透视图。类似于上文所述,可以以如下方式提供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20-1、220-2:其某些视觉特性取决于用户的观察角发生变化。

例如,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20-1、220-2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和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它们分别具有至少一种不同的视觉特性(例如,不同的颜色、不同的线条图案、不同的设计、不同的图像、它们的不同组合等)。在本例子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是具有阴影和/或有色设计的圆圈图像,以及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是具有条纹图案设计的圆圈图像。

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和第二视觉元素220-1、220-2可以以整合的方式提供在基材100-2上,或者以与基材100-2具有如下的方式提供:使得当用户以低观察角观察基材100-2时,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和第二视觉元素220-1、220-2中的一个比另一个(次要的视觉元素)更明显(更为可见);而当用户以较高观察角观察基材100-2时,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和第二视觉元素220-1、220-2中的所述另一个比所述一个更明显(更为可见)。还可以展现出过渡效应,其中,当观察角从低变化到高时,用户可以看到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和第二视觉元素220-1、220-2的一个视觉特性的主要至次要到另一个视觉特性的逐渐变化,反之亦可。

在下文中将更详细地讨论上文所述的视觉效应。但是,首先参见图9,其是图5-8的复合基材100-2的透视图,其相应的第一和第二基材110-1、110-2处于分开的构造。第一基材110-1具有:第一主表面112-1,与第一主表面112-1相反的第二主表面114-1,和在第一与第二主表面112-1与114-1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边缘表面116-1。已经发现希望第一基材110-1是由至少部分透明、透光和/或半透明材料形成的。第二基材110-2具有:第一主表面112-2,与第一主表面112-2相反的第二主表面114-2,和在第一与第二主表面112-2与114-2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边缘表面116-2。

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布置在第一基材110-2的第二主表面114-1上。作为补充或替代,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可以布置在第一基材110-2内。优选地,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是至少部分透明、透光、和/或半透明的,以及至少在一个观察角和优选在多个观察角,可以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1观察到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布置在第二基材110-2的第一和第二主表面112-2、114-2中的至少一个上。作为补充或替代,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可以布置在第二基材110-2内。优选地,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是明显较不透明、明显较不半透明、和明显更为不透明的。至少在一个观察角和优选在多个观察角,也可以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1观察到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

(在施加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220-1、220-2之后和/或过程中,)第一和第二基材110-1、110-2以堆叠方式布置,从而实现复合基材100-2,例如,相互接触。虽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采用任意合适技术来实现复合基材100-2的堆叠特性,但是一个例子是在第一与第二基材100-1、110-2之间采用材料层(未示出)。在此类实施方式中,可能希望要考虑(复合结构中的相应材料的)热膨胀系数。例如,对于特定应用规定,热膨胀系数可能是匹配或者不匹配的。此外,还希望要考虑(复合结构中的相应材料的)折射率。例如,对于特定应用规定,折射率可能是匹配或者不匹配的。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第一与第二基材110-1、110-2之间的材料层可以是空气。

参见图5-8,所述多个观察角中的零度观察角定义为垂直于第一和第二基材110-1、110-2的第一和第二主表面112-1、112-2、114-1、114-2,以及所述多个观察角中较高观察角定义为相对于零度观察角为明显锐角。例如,明显锐角可以大于约10度、20度、30度、40度、50度、60度、70度、或80度。如图5最佳所示,在零度观察角,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1是主要可观察到的。相反地,如图8最佳所示,在相对最高观察角(约80度的明显锐角),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2是主要可观察到的。

从图5至图8依次可以看到,随着观察角从零(图5)增加到相对较高观察角(图8),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变得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1是逐渐较不主要可观察到的。相反地,随着观察角从零观察角逐渐变化到相对较高观察角(约80度的明显锐角,如图8所示),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变得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2是逐渐更为主要可观察到的。在中等观察角(例如,如图6和7所示),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20-1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20-2是或多或少相等可见的,呈现混合或组合图像。

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上文所讨论的复合基材100-2可以包括堆叠中的超过两个基材110-1、110-2,例如,三个基材、四个基材、或更多。作为补充或替代,布置可以包括超过两个视觉元素220-1、220-2,例如,3个、4个、5个、或更多。

现参见图10,其是替代复合基材100-3的透视图,其相应的第一和第二基材110-1、110-2处于分开的构造。根据一个或多个其他实施方式,上文所述的作为观察角的函数的视觉元素222-1、220-2之间的从主要到次要的逐渐变化效应可以与上文所述的互补触感特征(例如,表面粗糙度、和/或表面元素高度差)相结合,以产生甚至更多的视觉和触感效应。

出于讨论目的,除了额外的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22之外,复合基材100-3的结构与复合基材100-2基本相同。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22布置在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1上。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22可以包括任意数量的上文相对于之前实施方式所述的触感特征。在示出的情形中,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222包括表面粗糙度和/或表面元素的一条或多条线条(例如,圆形轮廓),其尺寸、形状和位置相对于第二视觉元素220-2呈互补式样。

现参考图11-15,其中,图11-14包括具有随着观察角变化的有色视觉特征的复合基材100-4的俯视图和一系列透视图。图15是图11-14的复合基材100-4的透视图,其相应的第一和第二基材100-1、110-2处于分开的构造。处于讨论目的,除了所记录的差异之外,复合基材100-4的结构与复合基材100-3基本相似。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40-1(第一颜色,例如,半透明蓝色)布置在第一基材110-1的第二主表面114-1上。作为补充或替代,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40-1可以布置在第一基材110-1内。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40-2(第二颜色,例如,至少略微不透明红色)布置在第二基材110-2的第一和第二主表面112-2、114-2中的至少一个上。作为补充或替代,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40-2可以布置在第二基材110-2内。在示出的例子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40-1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40-2对齐布置,但是仅仅是出于解释目的在横向方向上略微偏移。实践中,视觉元素可以是完全重叠的。

如图11最佳所示,在零度观察角,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40-1(例如,蓝色),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40-2(例如,红色)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1是主要可观察到的。因此,基材100-4的最左区看上去主要是红色(240-2),中间区240-3也是这样。相反地,最右区没有显示出红色且仅微弱的蓝色(如果存在的话)(240-1)。相反地,如图4最佳所示,在相对较高观察角,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40-2(红色),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40-1(蓝色)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2是主要可观察到的。因此,基材100-4的最右区看上去主要是蓝色(240-1),中间区240-3也是这样。相反地,最左区没有显示出蓝色且仅微弱的红色(如果存在的话)(240-2)。

从图11至图14依次可以看到,随着观察角从零(图11)增加到相对较高观察角(图14),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40-1(蓝色),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40-2(红色)变得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1是逐渐较不主要可观察到的。相反地,随着观察角从零观察角逐渐变化到相对最高观察角,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240-2(红色),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240-1(蓝色)变得透过第一基材110-1的第一主表面112-2是逐渐更为主要可观察到的。因此,在中间观察角(例如,如图12和13所示),中心区240-3看上去随着观察角改变具有变化的紫色色调(混合的红色和蓝色)。

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的是,上文所讨论的复合基材100-4可以包括堆叠中的超过两个基材110-1、110-2,例如,三个基材、四个基材、或更多。作为补充或替代,布置可以包括超过两个视觉元素240-1、240-2,例如,3个、或4个、或更多。

尽管本文公开内容已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是应当理解,这些实施方式仅是用于说明本文的实施方式的原理和应用。因此,应当理解,在不背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可以对列举的实施方式进行各种修改,并且可以设计其他实现形式。

如上文所述,可以通过展现出高度差特性的小的表面元素的方式,实现基材100的外表面上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触感元素212-1、212-2,从而向用户提供一些触感反馈。例如,可以通过(经由材料增加或减少)改变基材的多个表面部分的相对高度来实践小的表面元素,这导致:(i)一个或多个表面高度差区域,(ii)一个或多个表面高度差线条,(iii)一个或多个表面高度差图案,(iv)一种或多种表面高度差设计,和(v)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上文所述的使用材料增加从而实现表面部分的相对高度的变化可以通过施加可成形材料(例如,涂层、喷洒、至少部分透明涂料等)和对其进行固化来实践。上文所述的使用材料减少从而实现表面部分的相对高度的变化可以通过去除基材材料(例如,通过蚀刻等)来实践。

虽然上文显示和描述了具有两个基材的复合基材100-2、100-3、100-4,但是也可以使用任意合适的基材数量。例如,替代性复合基材可以包括3个或更多个基材、4个或更多个基材、5个或更多个基材、6个或更多个基材、7个或更多个基材、8个或更多个基材、9个或更多个基材、10个或更多个基材等。

此外,基材中的一个或多个可以是光敏玻璃,以及可以通过作为印刷视觉图像的替代或补充的曝光和/或热处理来实现视觉元素。

如本文所用,具有光滑精整的表面相比于具有不光滑精整的表面具有较少的粗糙度和/或雾度和/或表面元素高度,以及具有不光滑精整的表面相比于粗糙表面具有较少的表面粗糙度和/或雾度和/或表面元素高度。

本文所揭示的基材可以被整合到另一制品中,例如具有显示屏的制品(或显示器制品)(例如,消费电子件,包括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导航系统等),建筑制品,运输制品(例如,车辆、火车、飞行器、航海器等),电器制品,或者任意需要部分透明性、耐划痕性、耐磨性或其组合的制品。结合了如本文所揭示的任意基材的示例性制品如图16a和16b所示。具体来说,图16a和16b显示消费者电子器件6100,其包括:具有前表面6104、后表面6106和侧表面6108的外壳6102;(未示出的)电子组件,其至少部分位于或者完全位于外壳内并且至少包括控制器、存储器和位于外壳的前表面或者与外壳的前表面相邻的显示器6110;以及位于外壳的前表面或者在外壳的前表面上方的覆盖基材6112,从而使其位于显示器上方。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覆盖基材6112可以包括本文所揭示的任意基材。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外壳或覆盖玻璃中的至少一个部分包括本文所揭示的基材。

实施方式的非限制性例子包括如下:

实施方式1:一种设备,其包括:

基材,其包括:第一主表面,与第一主表面相反的第二主表面,和在第一与第二主表面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边缘表面,所述基材包括至少部分透明的材料;

布置在基材的第二主表面上和/或基材内的至少一个视觉元素,使得可以透过第一主表面观察到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和

布置在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的至少一个触感元素,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包括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

其中,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中的至少一些以相对于视觉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中的至少一些呈互补方式置于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从而当透过基材的第一主表面观察时改变视觉元素的视觉效应。

实施方式2:如实施方式1的设备,其中,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中的至少一些以与视觉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中的至少一些基本对齐的方式置于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

实施方式3:如前述实施方式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

视觉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包括第一视觉部分;

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包括第一粗糙度部分;

第一粗糙度部分以相对于第一视觉部分视觉互补的方式置于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和

第一粗糙度部分通过以下一种定义:(i)相对较高表面粗糙度的区域,其位置是在视觉互补的方式,被相对较低表面粗糙度的至少一个区域所界定;和(ii)相对较低表面粗糙度的区域,其位置是在视觉互补的方式,被相对较高表面粗糙度的至少一个区域所界定。

实施方式4:如前述实施方式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

基材的第一主表面的总表面积的大部分包括第一表面粗糙度;

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覆盖了第一主表面的总表面积的少部分,以及包括具有不同于第一表面粗糙度的第二表面粗糙度的至少一些部分。

实施方式5:如前述实施方式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第二表面粗糙度比第一表面粗糙度相对更为粗糙。

实施方式6:如前述实施方式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第一表面粗糙度比第二表面粗糙度相对更为粗糙。

实施方式7:如前述实施方式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基材包括以下一种:玻璃、玻璃陶瓷材料、和聚合物材料。

实施方式8:如实施方式7的设备,其中,基材包括强化玻璃。

实施方式9:如前述实施方式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包含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的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i)一个或多个有颜色的区域,(ii)一条或多条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v)一个或多个图像,和(vi)它们的一种或多种组合,以及表面粗糙度部分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i)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区域,(ii)一条或多条表面粗糙度线条,(iii)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图案,(iv)一种或多种表面粗糙度设计,和(v)它们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实施方式10,一种消费电子产品,其包括:

具有前表面、背表面和侧表面的外壳;

至少部分提供在所述外壳内的电子组件,所述电子组件至少包括控制器、存储器和显示器,所述显示器提供在所述外壳的前表面处或者与所述外壳的前表面相邻;和

布置在所述显示器上的覆盖基材,

其中,一部分的外壳或者覆盖基材中的至少一个部分包括实施方式1-9中任一项的设备。

实施方式11:一种设备,其包括:

第一基材,其包括:第一主表面,与第一主表面相反的第二主表面,和在第一与第二主表面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边缘表面,所述第一基材包括至少部分透明的材料;

第二基材,其包括:第一主表面,与第一主表面相反的第二主表面,和在第一与第二主表面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边缘表面;

布置在第一基材的第二主表面上和/或布置在第一基材内的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是半透明的,以及在多个观察角透过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能够观察到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和

布置在第二基材的第一和第二主表面中的至少一个上和/或布置在第二基材内的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比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明显更不半透明和明显更为不透明,以及在所述多个观察角透过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能够观察到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

其中,第一和第二基材以堆叠方式布置,

其中,所述多个观察角中的零度观察角定义为垂直于第一和第二基材的第一和第二主表面,以及所述多个观察角中的较高观察角定义为相对于零度观察角为明显锐角;以及

其中,在零度观察角,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透过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是主要可观察到的,以及在较高观察角,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透过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是主要可观察到的。

实施方式12:如实施方式11的设备,其中,随着观察角从零观察角逐渐变化到较高观察角,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透过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逐渐较不是主要可观察到的,以及相比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透过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是逐渐较为主要可观察到的。

实施方式13:如实施方式11或实施方式12的设备,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中的至少一个包括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的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i)一个或多个有颜色的区域,(ii)一根或多根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v)一个或多个图像,和(vi)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

实施方式14:如实施方式11-13中任一项的设备,其还包括:

布置在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的至少一个触感元素,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包括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的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i)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区域,(ii)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线条,(iii)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图案,(iv)一种或多种表面粗糙度设计,和(v)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

其中,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中的至少一些以相对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中的至少一个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中的至少一些呈互补方式置于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从而当透过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观察时改变其视觉效应。

实施方式15:如实施方式14的设备,其中,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中的至少一些以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视觉元素中的至少一个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中的至少一些基本对齐的方式置于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

实施方式16:如实施方式14或实施方式15的设备,其中:

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的总表面积的大部分包括第一表面粗糙度;

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覆盖了第一基材的第一主表面的总表面积的少部分,以及包括具有第二表面粗糙度的至少一些部分。

实施方式17:如实施方式16的设备,其中,第二表面粗糙度比第一表面粗糙度相对更为粗糙。

实施方式18:如实施方式16的设备,其中,第一表面粗糙度比第二表面粗糙度相对更为粗糙。

实施方式19:如实施方式11-18中任一项的设备,其中,具有以下至少一种:

第一基材包括玻璃、玻璃陶瓷材料、和聚合物材料中的一种;和

第二基材包括玻璃、玻璃陶瓷材料、和聚合物材料中的一种。

实施方式20:如实施方式19的设备,其中,第一基材和第二基材中的至少一个包括强化玻璃。

实施方式21:一种消费电子产品,其包括:

具有前表面、背表面和侧表面的外壳;

至少部分提供在所述外壳内的电子组件,所述电子组件至少包括控制器、存储器和显示器,所述显示器提供在所述外壳的前表面处或者与所述外壳的前表面相邻;和

布置在所述显示器上的覆盖基材,

其中,一部分的外壳或者覆盖基材中的至少一个部分包括实施方式11-20中任一项的设备。

实施方式22:一种设备,其包括:

基材,其包括:第一主表面,与第一主表面相反的第二主表面,和在第一与第二主表面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边缘表面,所述基材包括至少部分透明的材料;

布置在基材的第二主表面上和/或布置在基材内的至少一个视觉元素,使得可以透过第一主表面观察到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和

布置在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的至少一个触感元素,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包括不同高度的一个或多个表面元素部分,

其中,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元素部分中的至少一些以相对于视觉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中的至少一些呈互补方式置于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从而当透过基材的第一主表面观察时改变视觉元素的视觉效应。

实施方式23:如实施方式22的设备,其中,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元素部分中的至少一些以与视觉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中的至少一些基本对齐的方式置于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

实施方式24:如实施方式22或实施方式23的设备,其中:

视觉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包括第一视觉部分;

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元素部分包括第一表面元素部分;

第一表面元素部分以相对于第一视觉部分视觉互补的方式置于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和

第一表面元素部分通过以下一种定义:(i)相对较高表面高度的区域,其位置是在视觉互补的方式,被相对较低表面高度的至少一个区域所界定;和(ii)相对较低表面高度的区域,其位置是在视觉互补的方式,被相对较高表面高度的至少一个区域所界定。

实施方式25:如实施方式22-24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

基材的第一主表面的总表面积的大部分包括第一表面高度;

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元素部分覆盖了第一主表面的总表面积的少部分,以及包括具有不同于第一表面高度的第二表面高度的至少一些部分。

实施方式26:如实施方式22-25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第二表面高度比第一表面高度相对更高。

实施方式27:如实施方式22-26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第一表面高度比第二表面高度相对更高。

实施方式28:如实施方式22-27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基材包括以下一种:玻璃、玻璃陶瓷材料、和聚合物材料。

实施方式29:如实施方式22-28中的任一项的设备,其中,基材包括强化玻璃。

实施方式30:如实施方式22-29中的任一项的设备,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包括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的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i)一个或多个有颜色的区域,(ii)一条或多条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v)一个或多个图像,和(vi)它们的一种或多种组合,以及不同高度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元素部分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i)一个或多个表面高度差异的区域,(ii)一条或多条表面高度差异的线条,(iii)一个或多个表面高度差异的图案,(iv)一种或多种表面高度差异的设计,和(v)它们的一种或多种组合。

实施方式31:一种消费电子产品,其包括:

具有前表面、背表面和侧表面的外壳;

至少部分提供在所述外壳内的电子组件,所述电子组件至少包括控制器、存储器和显示器,所述显示器提供在所述外壳的前表面处或者与所述外壳的前表面相邻;和

布置在所述显示器上的覆盖基材,

其中,一部分的外壳或者覆盖基材中的至少一个部分包括实施方式22-30中任一项的设备。

实施方式32:一种方法,其包括:

在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施加至少一个触感元素,所述基材还包括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相反的第二主表面和在第一与第二主表面之间延伸的至少一个边缘表面,所述基材包含至少部分透明的材料,所述至少一个触感元素包括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的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i)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区域,(ii)一条或多条表面粗糙度线条,(iii)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图案,(iv)一种或多种表面粗糙度设计,和(v)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

将至少一个视觉元素施加到基材的第二主表面上和/或施加到基材内,使得可以透过第一主表面观察到所述至少一个第一视觉元素,所述至少一个视觉元素包括布置成以下至少一种的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i)一个或多个有颜色的区域,(ii)一根或多根线条;(iii)一个或多个图案;(iv)一种或多种设计,(v)一个或多个图像,和(vi)它们的一个或多个组合;以及

将触感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表面粗糙度部分中的至少一些以相对于视觉元素的所述一个或多个视觉部分中的至少一些呈互补方式置于基材的第一主表面上,从而当透过基材的第一主表面观察时改变视觉元素的视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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