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478830发布日期:2021-06-15 20:31阅读:133来源:国知局
一种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案件现场记录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执法记录仪是根据执法部门的实际需要,设计研发的一款高科技产品,能够对执法过程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从而有利于执法人员在执法的工作过程中及时地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勤,保护民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现有的执法记录仪在携带时往往都只能挂在肩带上或者直接用手抓握,其对外固定的方式较为单一,不便于执法者便捷拍摄执法现场,当现有的执法记录仪固定在肩带上时,肩带在执法记录仪的长时间拉扯下则容易断裂,导致执法记录仪脱落,影响执法者的执法拍摄取证,而手持则会影响执法者的灵活度,不便于执法者执法;

为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执法记录仪来解决以往的执法记录仪对外固定方式单一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执法记录仪,以更加确切地解决以往的执法记录仪对外固定方式单一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执法记录仪,包括本体、第一夹持件和第二夹持件,所述第一夹持件与所述本体活动连接,所述第二夹持件与所述第一夹持件活动连接,所述第一夹持件能够与所述第二夹持件配合夹持外部固定位,所述本体上设有收纳槽和卡勾,所述卡勾部分收容于所述收纳槽内,所述第一夹持件部分收容于所述收纳槽内,当所述第一夹持件相对于所述本体转动并与所述抵接时,使得所述第二夹持件收容于所述收纳槽内并与所述本体抵接,所述第一夹持件上凸设有用于夹持外部固定位的夹持板。

进一步的,所述执法记录仪包括弹性件,所述弹性件一端与所述第一夹持件抵接,所述弹性件另一端与所述第二夹持件抵接。

进一步的,所述本体上设有转动槽,所述转动槽与所述收纳槽导通。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持件上设有转动柱,所述转动柱收容于所述收纳槽内。

进一步的,所述本体上固定设有第一支撑台,所述第一支撑台收容于所述收纳槽内,所述第一支撑台远离所述卡勾,所述第一夹持件相对于所述本体转动时能够与所述第一支撑台抵接。

进一步的,所述本体上固定设有第二支撑台,所述第二支撑台收容于所述收纳槽内,所述第二支撑台靠近所述卡勾,所述第二夹持件与所述第二支撑台抵接。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板上设有用于增大固定力的第一防滑勾。

进一步的,所述夹持板上设有多个第一防滑凸起,多个所述第一防滑凸起依次排列,所述第一防滑凸起靠近所述第一防滑勾。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夹持件上设有多个第二防滑凸起,多个所述第二防滑凸起依次排列,多个所述第二防滑凸起分别与多个所述第一防滑凸起交错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夹持件上设有用于增大固定力的第二防滑勾。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执法记录仪,包括本体、第一夹持件和第二夹持件,第一夹持件与本体活动连接,第二夹持件与第一夹持件活动连接,第一夹持件能够与第二夹持件配合夹持外部固定位,本体上设有收纳槽和卡勾,卡勾部分收容于收纳槽内,第一夹持件部分收容于收纳槽内,当第一夹持件相对于本体转动并与卡勾抵接时,使得第二夹持件收容于收纳槽内并与本体抵接,第一夹持件上凸设有用于夹持外部固定位的夹持板;本执法记录仪具有两种夹持方式,一种是将第一夹持件转动脱离卡勾,使用第一夹持件和第二夹持件配合夹持执法者的肩带,另一种是将第一夹持件转动与卡勾抵接,使用夹持板夹持在执法者的上衣口袋或腰带上,本执法记录仪的两种固定方式能够增加执法者对执法记录仪固定位置的选择,解决以往的执法记录仪对外固定方式单一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的爆炸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使用夹持板对外固定时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使用第一夹持件与第二夹持件配合对外固定时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的本体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的第一夹持件剖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的第二夹持件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的第一夹持件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加清楚、完整的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请参考图1-7,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执法记录仪,包括本体1、第一夹持件2和第二夹持件3,第一夹持件2与本体1活动连接,第二夹持件3与第一夹持件2活动连接,第一夹持件2能够与第二夹持件3配合夹持外部固定位,本体1上设有收纳槽11和卡勾12,卡勾12部分收容于收纳槽11内,第一夹持件2部分收容于收纳槽11内,当第一夹持件2相对于本体1转动并与卡勾12抵接时,第二夹持件2则收容于收纳槽11内并与本体1抵接,第一夹持件2上凸设有用于夹持外部固定位的夹持板21。

在本实施方式中:

本体1为本执法记录仪的主体,其用于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

收纳槽11用于为第二夹持件3提供一个放置的空间;

卡勾12用于将第一夹持件2固定在指定位置;

第一夹持件2用于与第二夹持件3配合夹持外部固定位,使得本执法记录仪能够固定在指定位置上;

夹持板21用于夹持外部固定位,使得本执法记录仪能够固定在指定位置上;

第二夹持件3用于辅助第一夹持件2夹持外部固定位;

具体的,本执法记录仪具有两种夹持方式,一种是将第一夹持件2转动脱离卡勾12,使用第一夹持件2和第二夹持件3配合夹持执法者的肩带,另一种是将第一夹持件2转动与卡勾12抵接,卡勾12则卡紧第一夹持件2,此时第二夹持件3则收容于收纳槽11内,此时使用夹持板21夹持在执法者的上衣口袋或腰带上即可;

综上所述,本执法记录仪的两种固定方式能够增加执法者对执法记录仪固定位置的选择,解决以往的执法记录仪对外固定方式单一的问题。

进一步的,执法记录仪包括弹性件4,弹性件4一端与第一夹持件2抵接,弹性件4另一端与第二夹持件3抵接。

在本实施方式中:

弹性件4用于为第二夹持件3提供一个与第一夹持件2抵接的弹性力。

进一步的,本体1上设有转动槽13,转动槽13与收纳槽11导通;第一夹持件2上设有转动柱22,转动柱22收容于收纳槽11内;本体1上固定设有第一支撑台14,第一支撑台14收容于收纳槽11内,第一支撑台14远离卡勾12,第一夹持件2相对于本体1转动时能够与第一支撑台14抵接;本体1上固定设有第二支撑台15,第二支撑台15收容于收纳槽11内,第二支撑台15靠近卡勾12,第二夹持件2与第二支撑台15抵接;夹持板21上设有用于增大固定力的第一防滑勾211;夹持板21上设有多个第一防滑凸起212,多个第一防滑凸212起依次排列,第一防滑凸212起靠近第一防滑勾211;第一夹持件2上设有多个第二防滑凸起23,多个第二防滑凸起23依次排列,多个第二防滑凸起23分别与多个第一防滑凸起212交错设置;第二夹持件3上设有用于增大固定力的第二防滑勾31。

在本实施方式中:

转动槽13用于为转动柱22提供一个放置的空间;

第一支撑台14用于与第一夹持件2抵接,当第一夹持件2脱离卡勾12转动至与第一支撑台14抵接时,使用者则能够使用第一夹持件2与第二夹持件3配合夹持肩带;

第二支撑台15用于在第一夹持件2与卡勾12抵接时为第二夹持件3提供一个支撑的结构;

转动柱22用于为第一夹持件2提供一个能够转动的支撑结构;

第一防滑勾211用于增大夹持板21夹持外部固定位的夹持力;

第一防滑凸起212用于增大夹持板21夹持外部固定位的摩擦力;

第二防滑凸起23用于增大夹持板21夹持外部固定位的摩擦力;

第二防滑勾31用于增大第一夹持件2与第二夹持件3配合夹持外部固定位的夹持力。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方式,基于本实施方式,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任何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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