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被用于无线通信的第一节点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节点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域集合还包括参考域,所述参考域是所述第二域集合中的所述第一域子集之外的一个域;所述参考域指示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中的在所述第一小区上的控制信道备选数量,所述目标域指示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中的在所述第二小区上的控制信道备选数量;或者,所述参考域指示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中的在所述第二小区上的控制信道备选数量,所述目标域指示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中的在所述第一小区上的控制信道备选数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节点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域指示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包括在所述第二小区上的控制信道备选。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第一节点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信息块包括的所述第一域集合中的一个域指示第一标识;当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在所述第一小区上时,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在所述第一小区上的标识等于所述第一标识;当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在所述第二小区上时,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在所述第二小区上的标识等于所述第一标识;当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包括所述第一控制信道备选集合和所述第二控制信道备选集合时,所述第一控制信道备选集合属于在所述第一小区上的被所述第一标识所识别的一个搜索空间集合,所述第二控制信道备选集合属于在所述第二小区上的被所述第一标识所识别的一个搜索空间集合。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第一节点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第一节点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信令占用的所述第一搜索空间集合中的所述一个控制信道备选在所述第一小区上时,所述第一信令中的所述第一域的值等于0,或者,所述第一信令中的所述第一域被忽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第一节点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令是否包括所述第一域与所述第一信令占用的控制信道备选是在所述第一小区上还是在所述第二小区上有关;当所述第一信令占用的控制信道备选在所述第一小区上时,所述第一信令不包括所述第一域。
8.一种被用于无线通信的第二节点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9.一种被用于无线通信的第一节点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0.一种被用于无线通信的第二节点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