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身份验证方法、装置及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8301397阅读:来源:国知局
058]首先,用户通过网页或电话等形式向服务器端提交请求信息。在请求信息中,包括用户的标识信息和接收人信息。其中,用户的标识信息和接收人的信息可以为用户的唯一身份证号、驾驶证号、护照号等信息,可以包括用户的邮箱、电话、地址等信息,还可以为其它电子标识信息。
[0059]在服务器接收到用户提交的识别信息和接收人信息后,将接收人信息与已存储在服务器端的用户标识信息对应的关联人信息进行比较。其中,关联人信息为已由用户设置的与用户的帐户进行绑定的接收人信息。
[0060]若接收人信息与服务器端存储的关联人信息相一致,则服务器接收用户的提交的有关接收人的电子表单数据。若用户提交的识别信息与服务器端存储的信息不一致,则不接收或不允许用户提交电子表单数据。
[0061]本实施例中,首先获取用户的标识信息和接收人信息,之后判断用户的标识信息和接收人信息与已保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和关联人信息是否匹配,若匹配,则接收用户的电子表单数据。通过使用以上方法,可以实现对用户提供的接收人信息的正确校验,防止用户输入时笔误操作的发生,提高用户信息的准确性。
[0062]参见图2,该图为本发明提供的身份验证方法第二实施例的流程图。
[0063]在本实施例中,步骤S201-S203与身份验证方法第一实施例中的步骤S101-S103相同,在此不再进行描述。
[0064]本实施例中还包括:
[0065]S204:将用户的电子表单数据发送至站点终端。
[0066]S205:所述站点终端根据所述电子表单数据对实际接收人进行确认。
[0067]如果用户的标识信息和接收人信息与服务器端已保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和关联人信息匹配,则服务器端接收用户的电子表单数据。
[0068]服务器端将用户提交的电子表单数据进行存储,之后发送到站点终端。其中,用户的电子表单数据中可以包括很多信息,如物品类型、物品数量、接收人信息、用户的特殊要求等。
[0069]在实际接收人进行接收时,站点终端需要对实际接收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如果确认成功,则认为实际接收人为正确接收人,之后可以进行正常的交付。
[0070]其中,站点终端可以使用可移动电子终端如便携式PDA、掌上电脑等,也可以使用放置在站点内的固定终端。
[0071]在本实施例中,在用户提交的信息与服务器端信息相一致的情况下,服务器端将用户的电子表单数据发送至站点终端,并由站点终端根据所述电子表单数据对实际接收人进行确认。通过使用本方法,可以实现在进行交付时对实际接收人进行有效验证,防止不正确的接收人的冒领或错误投递,提高交付的准确性。
[0072]参见图3,该图为本发明提供的身份验证方法第三实施例的流程图。
[0073]本实施例中的步骤S301至S304与身份验证方法第二实施例中的步骤S201-S204相同,在此不再进行描述。
[007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站点终端根据所述电子表单数据对实际接收人进行确认,具体为:
[0075]S305:站点终端将所述电子表单数据对应的实际接收对象的标识信息发送至所述服务器端。
[0076]S306:所述服务器端判断所述实际接收对象的标识信息与所述接收人信息是否相匹配。
[0077]S307:若判断匹配,则向所述站点终端发送验证成功信息。
[0078]S308:所述站点终端根据所述验证成功信息确认所述实际接收人为正确接收人。
[0079]在本实施例中,站点终端在准备进行交付时,需要实际接收人员提供标识信息进行验证。其中,实际接收用户的标识信息可以为身份证号、驾驶证号、护照号等信息,也可以为其它能够验证身份的信息,包括电子证件。
[0080]站点终端将实际接收用户的标识信息发送至服务器端进行验证。服务器端在接收后将实际接收对象的标识信息与电子表单数据中的接收人进行比较。如果信息匹配,则向站点终端发送验证成功信息,告知站点终端该实际接收对象为正确接收人。
[0081]站点终端根据服务器端反馈的信息,确认实际接收对象为正确的接收人,向实际接收对象进行交付。
[0082]在以上描述中,站点终端可以为有线或无线功能电子设备,通过网络将信息发送至服务器端。如果用户提供的标识信息为身份证等可以电子识别的证件,则站点终端还可以为包括具有感应功能的身份证识别功能的装置。
[0083]在某此情况下,可能还需要使用支付和打印功能,则站点终端还可以包括电子支付和便携打印功能的设备。
[0084]在本实施例中,站点终端将实际接收对象的标识信息发送至服务器端进行验证,服务器端判断所述实际接收对象的标识信息与所述接收人信息是否匹配,若匹配,则向所述站点终端发送验证成功信息,所述站点终端确认所述实际接收人为正确接收人。通过使用以上方法,可以实现在进行物品时对实际接收人的身份验证,防止因为重名或错误代领等原因造成的错误交付,以保证物品交付的正确性,。
[0085]本实施例为本发明提供的身份验证方法第四实施例。
[0086]在本实施例中,在获取用户的标识信息和接收人信息之前,还包括:
[0087]获取用户的标识信息。
[0088]对所述用户的标识信息进行验证。
[0089]若所述标识信息通过验证,则在服务器端存储所述用户的标识信息。
[0090]在将用户的标识信息和接收人信息与已保存的用户标识信息和关联人信息进行比较时,需要预先在服务器端保存用户的相关信息。
[0091]因此,服务器端获取用户输入的相关信息标识。在设置时可以通过网页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设置。
[0092]由于用户在设置身份标识时可以采用身份证号、驾驶证号、护照号等能够唯一标识用户身份的证件,因此,服务器端可以采用能够对该类有效证件进行正确识别的系统进行验证。如与身份证识别系统相关联,在用户输入身份证号后,将该身份证号发送至可以正确验证的该身份的第三方进行验证。由于手机号采用实名登记,用户还可以使用手机号等进行标识身份。在用户输入手机号后服务器端将手机号通过第三方对进行验证,如果手机的实名身份与用户所输入的标识信息相一致,则认为用户验证成功。
[0093]在验证成功后,才将用户输入的标识信息在服务器端进行保存。
[0094]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
[0095]获取所述用户的关联人信息。
[0096]将所述关联人信息与所述用户相关联。
[0097]在验证用户提供的标识信息为正确信息后,允许用户继续设置关联人信息。其中,关联人信息可以为用户设置的与其标识信息进行绑定的物品交付接收人的信息。关联人的信息中可以包括姓名、电话、地址等,还可以包括能够唯一标识关联人身份的身份证号、驾驶证号、护照号等信息。
[0098]并且服务器端还可以设置针对关联人数量的规则,如一个用户标识只能绑定一个关联人信息。
[0099]在设置后,服务器端将关联人信息与用户标识信息进行绑定,并存储在服务器端。
[0100]通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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