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安全支架的支架主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19008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安全支架的支架主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支架,以及带有这种支架的支架主体。
背景技术
:在当今的电子时代,电子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例如PMP、MP4、PDA或电子相框等。在使用这些产品时,用户有时希望这些产品能够支撑放置在桌面等平面上,以便于欣赏电子产品上的视频或照片等。因此,有必要在这些产品上设置支撑用的支架。美国专利US2002/0166932A1公开了一种支撑本体的支架,该支架可拆卸地安装到本体上,为了防止在受到较大外力时本体和支架相分离,支架和本体之间被牢固的连接。如果将前述支架应用到电子产品上,将会带来如下缺点当电子产品受到较大外力或发生紧急受力时,由于支架和本体不能相互分离,会造成本体或支架的损坏,因为,电子产品的本体或支架一般都不能承受较大的外力。
发明内容有鉴于此,本发明的一个主要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种在受到较大外力作用时,支架主体或支架都不会遭到损坏的结构。为了实现该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支架的支架主体,其中,所述支架包括支架头和支杆,所述支杆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支架头上,所述支架头上设置有限制所述支杆转动角度的限位构件,所述支架头以可分离的方式连接在所述支架主体上,当所述本体受到的外力大于预定值时,所述支架头自动脱离所述支架主体。支架主体是比如电子设备本体、用于设置电子设备的支架主体或用于设置电子设备的底座等。与现有技术相比较,由于本发明的支架在一定外力的作用下能够与支架主体自动分离,因此,即使当支架主体受到过分大的外力时,也不会对支架主体或支架造成任何损坏,使用起来,更为安全。图1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支架主体的立体示意图2为图1中的支架主体处于支撑状态时的立体示意图3为图1中的支架的立体分解示意图4为图1中的支架组合后的立体示意图5为支架主体上容纳支架的容纳槽的示意图6a为显示支架头和支架主体之间的卡扣结构的示意性剖视图;图6b为另一种卡扣结构的示意性剖视图7a和图7b显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安全支架的工作原理图8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支架立体分解示意图;图9为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容纳槽的立体示意图;图10为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支架立体分解示意图;图11为本发明第四实施例的支架立体分解示意图;图12为本发明第五实施例的支架主体的示意图;图13为本发明第六实施例的支架主体的示意图。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一图l显示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支架主体的立体示意图。如图1所示,有支架主体2和支架3,支架3又包括支架头4和与支架头4相连接的支杆5。图1中的支架3处于闭合状态,即支架3容纳在本体上开设的容纳槽7(参见图2)中。在容纳槽7—侧的本体2上还开设有一切口6,通过该切口6,用户能够方便地打开支架5。如图2所示,当打开支架3并把电子设备1放置在桌面等平面上时,支架主体2就处于支撑状态。图3显示整个支架3的立体分解示意图。支架头4上设置有通孔14,支杆5上设置有与通孔14相对应的通孔15,当连接轴13穿置在前述通孔14、15中时,就可将支架头4和支杆5转动地连接在一起。为了限制支杆5的转动角度,g卩,为了限制支杆5的支撑角度,还在支架头4上安装有一个簧片8,簧片8通过螺丝9安装在支架头4的底面上,簧片8在靠近连接轴13的一端处具有折弯部16,在支杆5上设置有容纳折弯部16的上、下两个凹槽171、172,当支杆5处于图1所示的闭合位置时凸起的折弯部16嵌入支杆5的下凹槽172中;当打开支杆5时,支杆5绕连接轴13向外转动(如图2所示),支杆5压迫簧片8使折弯部16从下凹槽172中滑出,进入到支杆5的上凹槽171中,当折弯部16进入上凹槽171中后,停止转动支杆5,支杆5就处于如图2所示的打开状态。另外,凹槽171也可以被形成为凸起,折弯部16则被形成为与该凸起形状相配合的凹槽。由上面的分析可知,无论支杆8处于打开状态还是闭合状态,由于簧片8上的折弯部16都恰好嵌入支杆的凹槽中,因此起到了良好的限位作用。同时,折弯部16既可以增加簧片8的长度,避免簧片8弹力过大,又可以使簧片8和支杆5紧密接触,当支杆5由闭合到打开的过程中,簧片8的折弯部16可以有效加大簧片8的弯曲挠度,使得簧片8作用于支杆5的端部的弹力增加,从而使得转动手感较如图3和图4所示,在支架头4的至少两个外侧面上设置有第一凹槽10a,在容纳槽7的至少两个内侧面上设置有与支架头4外侧面上的第一凹槽10a相对应的凸起10b(参见图5),支架头4外侧面上的第一凹槽10a和容纳槽7内侧面上的第一凸起10b构成第一卡扣结构。且支架头4由弹性材料制成,这使得第一卡扣结构成为一种具有弹性的卡扣结构,当向图5所示的容纳槽7中安装图4所示的支架头4时,依靠支架头4的弹性变形使得支架头4外侧面上的第一凹槽10a和容纳槽7内侧面上的第一凸起10b卡扣在一起,从而使得支架头4通过卡扣的方式嵌入在容纳槽7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也可以在支架头4的外侧面上设置第一凹槽,而在容纳槽7的内侧面上设置与第一凹槽适配的第一凸起,这种设置方式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然的,因此不再详细描述。另外,当支架主体上的空间足够大时,支架头4和支架主体2之间的连接也可以采用如图6a所示的卡扣结构。如图6a所示,在支架头4上设置棘爪,棘爪包括杆10c和爪头10d。在容纳槽7的内侧面上设置有凸起10b'。由于杆10c的结构在受力后比较容易变形,因此即使支架头4不用弹性材料制成,也能很容易地被插入支架主体2的容纳槽7中。而且,为了使支架头4更容易地卡扣到容纳槽7中,在爪头10d和凸起10b'彼此相对的端部,分别设置相互配合的斜面,以使棘爪更容易地滑入,如图6a所示。且这样的卡扣结构能够使支架头4和支架主体2之间获得更牢固的连接。如图3和图4所示,还在支架头4的上端面上设置有第三凸起12a,在容纳槽7顶面上设置有与支架头4上端面上的第三凸起12a相对应的第三凹槽12b(参见图5),支架头4上端面上的第三凸起12a和容纳槽7顶面上的第三凹槽12b构成第三卡扣结构,即,当把图4中的支架头4安装入图5所示的容纳槽7中后,支架头4上端面上的第三凸起12a和容纳槽7顶面上的第三凹槽12b将卡扣在一起,使得支架头4通过卡扣的方式嵌入在容纳槽7中。另外,在第三凸起12a上形成有便于将支架头4安装入容纳槽7的正向引导角和阻碍支架头4脱出的反向引导角。较佳的,正向引导角较大,而反向引导角较小。另外,可以在支架头4的上端面上设置第三凹槽,而在容纳槽7的顶面设置与该第三凹槽配合的第三凸起。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尽管图3—5中所示的卡扣结构都呈三角形,但是,卡扣结构的形状不限于三角形,还可以是其它各种适合的形状,如图6b所示的半圆形。在图6b中,第一凹槽10a和第一凸起10b构成的卡扣结构则为半圆形。另外,如图3和图4所示,在支杆5上还设置有一个凹槽11,其与容纳槽中相对应的凸起(未图示)相卡合,以便将支杆5稳定地容纳在容纳槽7中。OfcourseitisalsoOKthatthestructureof凹and凸isopposite.图7a和图7b显示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支架的工作原理图。图7a显示支杆5处于打开状态,整个支架主体倾斜地支撑在桌面上。如图7a所示,当在支架主体2上施加一个外力F时,支架主体2的支撑端和支杆5的支撑端会分别产生一个反作用力fl、f2,其中,反作用力f2会相对于支架头4的转动支点0产生一个转动力矩T,该转动力矩T驱使支架头4朝着与支架本体2相分离的方向转动,如果施加在支架主体2上的外力F大于设定的预定数值时,该转动力矩T会克服支架头4与容纳槽7之间的阻力矩,使支架头4自动从支架主体2脱离(如图7b所示),从而防止过分大的外力对支架主体或支架造成的损坏,因此,使用起来,更为安全。实施例二图8和图9显示了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实施例二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在实施例二的支架头4的下端面上设置有第二凹槽18a(如图8所示),在容纳槽侧面上设置有与支架头4下端面上的第二凹槽18a相对应的第二凸起18b(如图9所示),支架头4下端面上的第二凹槽18a和容纳槽侧面上的第二凸起18b构成第二卡扣结构。g卩,当把图8中的支架头4安装入图9所示的容纳槽中后,支架头4下端面上的第二凹槽18a和容纳槽侧面上的第二凸起18b将卡扣在一起,使得支架头4通过卡扣的方式嵌入在容纳槽中。另外,可以在支架头4的下端面设置第二凸起,而在容纳槽7侧面上设置与之相配合的第二凹槽。由于第二卡扣结构设置在支架头4的下端,因此能够有效增加防止支架头4脱离支架主体2的阻力矩,因为支架头4是绕其上端的转动支点0转动的(参见图7a),当卡扣结构离转动支点O越远,其能够产生的阻力矩就越大。实施例三图10显示了本发明的第三实施例。实施例三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簧片8具有上、下两个向内凸起的折弯部161、162。当支杆5处于闭合位置时,上、下两个折弯部161、162分别嵌入支杆的上、下凹槽171、172中;当转动支杆5,使支杆5打开时,上折弯部161从上凹槽171中滑出,同时,下折弯部162从下凹槽172中滑出并嵌入到上凹槽171中。与实施一相比,实施例三增加了簧片上的折弯部的数量,在转动支杆时,能够获得更好的转动手感。实施例四图11显示了本发明的第四实施例。实施例四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一阻挡杆19代替实施例一中的簧片8来限制支杆5的转动角度,该阻挡杆19通过安装孔20安装在支架头4上。当转动支杆5,使支杆5打开时,阻挡杆19将嵌入到支杆5的上凹槽171内,从而达到限制支杆转动角度的目的。实施例五图12显示了本发明的第五实施例。实施例五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支架头4的形状为圆形,而实施例一中的支架头4为矩形。实施例六图13显示了本发明的第六实施例。实施例六与实施例一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支架头4的形状为半圆形,而实施例一中的支架头4为矩形。关于其它可能的变化实施例的说明实施例一至六中的电子设备可以是携带式音频播放器、携带式视频播放器、PMP(PortableMediaPlayer)、PDA(PersonalDigitalAssistance)、数码相机或摄像机,当然,还可以是其它任何需要支撑的电子设备,如显示器、携带式电视等。各实施例中的第三卡扣结构不是必须的,完全可以省略,只要具有第一卡扣结构或第二卡扣结构即可。各实施例中的簧片的形状也可以改变,完全可以采用其它形式的限位簧片,如直板式簧片。尽管上面已经详细地描述了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但对于本领域的熟练技术人员而言,能够在本发明的范围内进行各种变化和修改。总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包括支架头(4)和支杆(5),所述支杆(5)与所述支架头(4)相互作轴向转动连接,所述支架头(4)设置有限制所述支杆(5)转动角度的限位构件,所述支架头(4)以可分离的方式连接在所述支架主体(2)上,当所述支架主体(2)受到的外力大于预定值时,所述支架头(4)自动脱离所述支架主体(2)。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2)上开设有容纳所述支架头(4)和支杆(5)的容纳槽(7),所述支架头(4)与所述容纳槽(7)之间具有相互配合的弹性卡扣结构,所述支架头(4)通过所述卡扣结构附接到所述容纳槽(7)内。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架头(4)的至少两个外侧面上设置有第一凹槽(10a),在所述容纳槽(7)的至少两个内侧面上设置有与所述支架头(4)外侧面上的第一凹槽(10a)相对应的第一凸起(10b),所述支架头(4)外侧面上的第一凹槽(10a)和所述容纳槽(7)内侧面上的第一凸起(10b)构成作为所述卡扣结构的第一卡扣结构。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架头(4)的下端面上设置有第二凹槽(18a),在所述容纳槽(7)侧面上设置有与所述支架头(4)下端面上的第二凹槽(18a)相对应的第二凸起U8b),所述支架头(4)下端面上的第二凹槽(18a)和所述容纳槽(7)侧面上的第二凸起(18b)构成作为所述卡扣结构的第二卡扣结构。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架头(4)的上端面上设置有第三凸起(12a),在所述容纳槽(7)顶面上设置有与所述支架头(4)上端面上的第三凸起U2a)相对应的第三凹槽(12b),所述支架头(4)上端面上的第三凸起(12a)和所述容纳槽(7)顶面上的第三凹槽(12b)构成作为所述卡扣结构的第三卡扣结构。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构件为一簧片(8),所述簧片(8)具有折弯部(16),所述支杆(5)上设置有上、下两个凹槽(171、172),当支杆(5)处于闭合位置时,所述折弯部(16)嵌入支杆(5)的下凹槽(172)中,当支杆(5)处于打开位置时,所述折弯部(16)嵌入支杆(5)的上凹槽(171)中。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构件为一簧片(8),所述簧片(8)具有上、下两个凸起的折弯部(161、162),所述支杆(5)上设置有与所述折弯部(161、162)相对应的上、下两个凹槽(171、172),当支杆(5)处于闭合位置时,所述上、下两个折弯部(161、162)分别嵌入支杆(5)的上、下凹槽(171、172)中,当支杆(5)处于打开位置时,所述下折弯部(162)嵌入支杆(5)的上凹槽(171)中。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构件为一阻挡杆(19),所述阻挡杆(19)设置在所述支架头(4)上,在所述支杆(5)上设置有与所述阻挡杆(19)相对应的凹槽(171),当所述支杆(5)处于打开位置时,所述阻挡杆(19)嵌入所述支杆(5)的凹槽(171)中。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架头(4)的上端面的凸起(12a)上形成有便于将所述支架头(4)安装入所述容纳槽(7)的正向引导角和阻碍所述支架头(4)脱出的反向引导角,其中,正向引导角较大,而反向引导角较小。10.—种支架(3),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包括支架头(4)和支杆(5),所述支杆(5)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支架头(4)上,所述支架头(4)上设置有限制所述支杆(5)转动角度的限位构件,在所述支架头(4)的两个以上的外侧面上设置有用于卡扣结构地连接的凹槽或凸起。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架(3),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头(4)的形状为矩形、圆形或半圆形。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支架(3),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结构的形状为三角形或半圆形。全文摘要一种具有支架(3)的支架主体(2),所述支架(3)包括支架头(4)和支杆(5),所述支杆(5)可转动地连接在所述支架头(4)上,所述支架头(4)上设置有限制所述支杆(5)转动角度的限位构件,所述支架头(4)以可分离的方式连接在所述支架主体(2)上,当所述支架主体(2)受到的外力大于预定值时,所述支架头(4)自动脱离所述支架主体(2)。与现有技术相比较,由于本发明的支架在一定外力的作用下能够与支架主体(2)自动分离,因此,即使当支架主体(2)受到过分大的外力时,也不会对支架主体(2)或支架(3)造成任何损坏,使用起来更为安全。文档编号G12B9/00GK101290813SQ20071010132公开日2008年10月22日申请日期2007年4月17日优先权日2007年4月17日发明者勇王,王志培申请人: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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