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屏框架、外壳及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61992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液晶屏框架、外壳及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液晶屏框架、外壳及便携式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目前,便携式移动终端(例如手机、上网本或MP3)因其便于携带,被用户广泛的使用。便携式移动终端上通常配备有液晶屏,方便用户通过液晶屏观看便携式移动终端显示的图文。现有技术中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外壳上设置有液晶屏框架,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由于便携式移动终端中的液晶屏在装配过程中需要达到无尘水平,为了避免液晶屏在装配过程中粘附灰尘,通常在组装便携式移动终端前,在液晶屏上贴上保护膜, 在通过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将保护膜从液晶屏上撕掉。由于现有技术中的液晶屏框架挤压缓冲垫的边沿为直角结构,在将保护膜撕掉时,保护膜将抵靠在液晶屏框架的边沿上,导致保护膜在液晶屏框架的边沿留下残胶颗粒,工人需要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导致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生产效率较低。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液晶屏框架、外壳及便携式移动终端,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生产效率较低的缺陷,实现通过液晶屏框架降低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减小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提高生产效率。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液晶屏框架,包括框架本体,所述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有倒角。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液晶屏框架,通过将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成倒角,在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工人在撕掉液晶屏上的保护膜时,保护膜将抵靠倒角上,由于倒角与保护膜的接触面积较大,倒角不会刮擦掉保护膜上的胶,从而无需工人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实现通过液晶屏框架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减小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提高了生产效率。如上所述的液晶屏框架,所述倒角为倒圆角。如上所述的液晶屏框架,所述倒圆角的半径为0. 3毫米5毫米。如上所述的液晶屏框架,所述倒圆角的半径为0. 4毫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外壳,包括外壳主体,所述外壳主体上开设有窗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液晶屏框架,所述液晶屏框架包括框架本体,所述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有倒角;所述液晶屏框架固设在所述窗口中。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外壳,通过将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成倒角,在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工人在撕掉液晶屏上的保护膜时,保护膜将抵靠倒角上,由于倒角与保护膜的接触面积较大,倒角不会刮擦掉保护膜上的胶,从而无需工人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实现通过液晶屏框架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减小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
3提高了生产效率。如上所述的外壳,所述倒角为倒圆角。如上所述的外壳,所述倒圆角的半径为0. 3毫米、5毫米。如上所述的外壳,所述倒圆角的半径为0. 4毫米。如上所述的外壳,所述液晶屏框架与所述窗口为一整体结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移动终端,包括液晶屏和缓冲垫,还包括如上所述的外壳,所述缓冲垫和所述液晶屏位于所述外壳中,所述缓冲垫位于所述外壳的液晶屏框架和所述液晶屏之间。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移动终端,通过将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成倒角,在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工人在撕掉液晶屏上的保护膜时,保护膜将抵靠倒角上,由于倒角与保护膜的接触面积较大,倒角不会刮擦掉保护膜上的胶,从而无需工人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实现通过液晶屏框架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减小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提高了生产效率。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 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实用新型液晶屏框架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中A-A向剖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外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便携式移动终端实施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图1为本实用新型液晶屏框架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中A-A向剖视图。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液晶屏框架,包括框架本体1,框架本体1内的四周设置有倒角 11。具体而言,本实施例液晶屏框架在框架本体1内的四周设置有倒角11,在通过本实施例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在撕掉液晶屏上的保护膜时,保护膜将抵靠在倒角11上,由于保护膜与倒角11的接触面积较大,保护膜单位面积上受力变小,可以有效的避免保护膜的胶被本实施例液晶屏框架的框架本体1刮下,从而无需工人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其中,本实施例中的倒角11可以为倒圆角,该倒圆角的半径可以为0.3毫米、.5 毫米,优选的,该倒圆角的半径可以为0.4毫米。通过将倒角11设置为倒圆角,可以更加顺滑的将保护膜沿着倒角11撕掉。本实施例液晶屏框架,通过将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成倒角,在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工人在撕掉液晶屏上的保护膜时,保护膜将抵靠倒角上,由于倒角与保护膜的接触面积较大,倒角不会刮擦掉保护膜上的胶,从而无需工人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实现通过液晶屏框架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减小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提高了生产效率。图3为本实用新型外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本实施外壳,包括外壳主体2,外壳主体2上开设有窗口 21,还包括液晶屏框架1,液晶屏框架1固设在窗口 21中。具体而言,本实施例中的液晶屏框架1可以采用本实用新型液晶屏框架实施例中的液晶屏框架,液晶屏框架1的具体结构可以参见本实用新型液晶屏框架实施例以及附图 1和图2的记载,在此不再赘述。优选的,本实施例中的液晶屏框架1与窗口 21可以为一整体结构。本实施例外壳在成型过程中,直接在窗口 21处形成有液晶屏框架1。本实施例外壳,通过将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成倒角,在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工人在撕掉液晶屏上的保护膜时,保护膜将抵靠倒角上,由于倒角与保护膜的接触面积较大,倒角不会刮擦掉保护膜上的胶,从而无需工人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实现通过液晶屏框架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减小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提高了生产效率。图4为本实用新型便携式移动终端实施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本实施例便携式移动终端,包括液晶屏3和缓冲垫4,还包括外壳(未图示),缓冲垫4和液晶屏3 位于外壳中,缓冲垫4位于外壳的液晶屏框架1和液晶屏3之间。具体而言,本实施例中的外壳可以采用本实用新型外壳实施例中的外壳,其具体结构可以参见本实用新型外壳实施例以及附图3的记载,在此不再赘述。液晶屏框架1的倒角11朝向液晶屏3,从而当将液晶屏3上的保护膜5撕掉时,保护膜5将抵靠在倒角11, 从而避免在液晶屏框架1上留下残胶颗粒。本实施例便携式移动终端,通过将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成倒角,在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工人在撕掉液晶屏上的保护膜时,保护膜将抵靠倒角上,由于倒角与保护膜的接触面积较大,倒角不会刮擦掉保护膜上的胶,从而无需工人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实现通过液晶屏框架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高、减小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并且提高了生产效率。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 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液晶屏框架,包括框架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有倒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屏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角为倒圆角。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屏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倒圆角的半径为0.3毫米 ^0. 5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屏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倒圆角的半径为0.4毫米。
5.一种外壳,包括外壳主体,所述外壳主体上开设有窗口,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液晶屏框架,所述液晶屏框架包括框架本体,所述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有倒角;所述液晶屏框架固设在所述窗口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倒角为倒圆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倒圆角的半径为0.3毫米、.5毫米。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倒圆角的半径为0.4毫米。
9.根据权利要求5-8任一所述的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屏框架与所述窗口为一整体结构。
10.一种便携式移动终端,包括液晶屏和缓冲垫,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5-9 任一所述的外壳,所述缓冲垫和所述液晶屏位于所述外壳中,所述缓冲垫位于所述外壳的液晶屏框架和所述液晶屏之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液晶屏框架、外壳及便携式移动终端。液晶屏框架,包括框架本体,所述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有倒角。通过将框架本体内的四周设置成倒角,在液晶屏框架将缓冲垫压在液晶屏上后,工人在撕掉液晶屏上的保护膜时,保护膜将抵靠倒角上,由于倒角与保护膜的接触面积较大,倒角不会刮擦掉保护膜上的胶,从而无需工人手工清除残胶颗粒,实现通过液晶屏框架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生产成本、减小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并且提高了生产效率。
文档编号H05K7/18GK202217114SQ20112025709
公开日2012年5月9日 申请日期2011年7月20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20日
发明者宋怡, 李博 申请人: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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