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暴盾牌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94384阅读:3325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暴盾牌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防暴盾牌,属于防暴盾牌领域。



背景技术:

防暴盾牌是现代防暴军警常用的防御器械。其具体构造包括盾板和托板。盾板多为外凸圆弧形或弧面长方形,托板通过连接件固定连接在盾板的背面,在托板上,设有扣带和握把。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0820107149.X的一种多功能移动式防爆盾牌包括盾体(1)和支架(10),其特征在于:盾体(1)与支架(10)焊接为一体,盾体(1)背面顶端的左侧设有照明灯座(2),右侧设有警示牌插座(3),盾体左右两侧边缘处分别设有对称两个立姿射击孔(6)和对称两个跪姿射击孔(8),立姿观察窗(4)和跪姿观察窗(7)焊接在手柄(5)上下的盾体(1)上,手柄(5)焊接在盾体(1)的立姿观察窗(4)和跪姿观察窗(7)的之间,警用装备箱焊接在盾体底端(13)上。本实用新型消除了使用盾牌者受到创伤性伤害,具有防弹、防暴、防刺、防攻击等功能,使用灵活方便。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只保持统一角度,较难根据情况进行调整角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防暴盾牌,以解决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防暴盾牌,其结构包括射击口、观察窗、转轴、支撑杆、椅背、升降器、导轮、折叠器、座椅、底框、盾牌主体,所述观察窗与盾牌主体相连接,所述支撑杆设在底框上,所述支撑杆设有升降器,所述升降器由安装板、调节轮、齿轮轴、升降器主体、升降板、导杆组成,所述安装板与支撑杆相连接,所述调节轮活动连接导杆,所述齿轮轴设在调节轮上,所述升降器主体固定连接升降板,所述升降板与齿轮轴相连接,所述导杆设在安装板上,所述底框设有导轮,所述座椅与折叠器相连接,所述盾牌主体固定连接转轴。

进一步地,所述射击口固定连接盾牌主体。

进一步地,所述转轴活动连接支撑杆。

进一步地,所述椅背固定连接座椅。

进一步地,所述折叠器固定连接底框。

进一步地,所述底框活动连接盾牌主体。

进一步地,所述盾牌主体由金属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杆配套底框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升降器,调动调节轮使齿轮轴控制升降器主体运转,升降板带动支撑杆调节盾牌主体倾斜角度,能根据情况调整角度进行保护,有效的提高安全效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防暴盾牌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升降器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射击口-1、观察窗-2、转轴-3、支撑杆-4、椅背-5、升降器-6、安装板-601、调节轮-602、齿轮轴-603、升降器主体-604、升降板-605、导杆-606、导轮-7、折叠器-8、座椅-9、底框-10、盾牌主体-1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防暴盾牌,其结构包括射击口1、观察窗2、转轴3、支撑杆4、椅背5、升降器6、导轮7、折叠器8、座椅9、底框10、盾牌主体11,所述观察窗2与盾牌主体11相连接,所述支撑杆4设在底框10上,所述支撑杆4设有升降器6,所述升降器6由安装板601、调节轮602、齿轮轴603、升降器主体604、升降板605、导杆606组成,所述安装板601与支撑杆4相连接,所述调节轮602活动连接导杆606,所述齿轮轴603设在调节轮602上,所述升降器主体604固定连接升降板605,所述升降板605与齿轮轴603相连接,所述导杆606设在安装板601上,所述底框10设有导轮7,所述座椅9与折叠器8相连接,所述盾牌主体11固定连接转轴3。所述射击口1固定连接盾牌主体11。所述转轴3活动连接支撑杆4。所述椅背5固定连接座椅9。所述折叠器8固定连接底框10。所述底框10活动连接盾牌主体11。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升降器6安装在支撑杆4内,旋转调节轮602使齿轮轴603控制升降器主体604通过导杆606进行升降,升降板605带动支撑杆4调整盾牌主体11的倾斜角度,能根据情况调整角度进行保护,有效的提高安全效率。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盾牌上,使用者操作本实用新型进行保护时,可根据现场的情况调节盾牌倾斜角度,有效的提高安全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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