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阻燃式沙发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54268发布日期:2019-04-20 03:05阅读:171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阻燃式沙发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沙发革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阻燃式沙发革。



背景技术:

沙发革是制作真皮沙发用的主要原材料,在制作沙发的表面,沙发革的原料很多,有真皮沙发革、PU沙发革和PVC鞋面革等等,真皮沙发革一般有牛皮、猪皮和马皮等,牛皮又分为黄牛皮和水牛皮,按其层次分有头层、二层和三层,沙发是软型革,按品种不同其厚度多在1.2~1.4mm间,共性的质量要求是舒适和耐用美观,沙发革的面积以大为佳,可提高出裁率,减少拼缝,皮革中有一种叫修饰革,修饰革是在皮面上进行加工涂饰而成,而且它可以压上不同的纹路,有些涂饰革料为厚,耐磨性和透气性较差。现在的真皮沙发革花样繁多,仿动物纹路皮革,应用最多,一般有蛇纹、豹纹和斑马纹等。

但是现有的高阻燃式沙发革存在一下问题,它不具有很好的透气性,并且还不能将内部的水份吸水掉,从而会影响沙发革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高阻燃式沙发革。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阻燃式沙发革,包括基布层,所述基布层的上表面固定贴合有粘合层,所述基布层的下表面固定贴合有基布阻燃层,所述粘合层的上表面贴合有中层,所述中层的上表面贴合有阻燃中层,所述阻燃中层的上表面贴合有耐磨层,所述中层的内部等距离设有弹簧,两个所述弹簧之间设有空心管,所述空心管的内部焊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内部开设有通槽,所述通槽的内部设有网孔板,所述耐磨层的内部依次设有第一透气孔、第二透气孔和第三透气孔。

优选的,所述网孔板的内部填充有活性炭层。

优选的,所述第一透气孔、和第二透气孔、和第三透气孔的底端延伸至阻燃中层的内部,且所述第一透气孔、和第二透气孔、和第三透气孔的底端与空心管相连通。

优选的,所述第一透气孔、和第二透气孔、和第三透气孔组成的形状为伞状。

优选的,所述空心管通过第一透气孔、和第二透气孔、和第三透气孔与外界相连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空心管、第一透气管、第二透气管和第三透气管,能够将空心管与外界相连通,提高沙发革的透气性。

2、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固定块、网孔板和通槽,能够将空心管内部的水吸附掉,从而不会使得沙发革的内部残留有水份,进而延长沙发革的使用寿命。

综上,本实用新型能够将空心管与外界相连通,并且还能够将空心管内部的水吸附掉,这样可以提高沙发革的透气性,还可以延长沙发革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阻燃式沙发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阻燃式沙发革其中的空心管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布层、2粘合层、3基布阻燃层、4中层、5阻燃中层、6耐磨层、7弹簧、8空心管、9固定块、10通槽、11网孔板、12第一透气孔、13第二透气孔、14第三透气孔、15活性炭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高阻燃式沙发革,包括基布层1,基布层1的上表面固定贴合有粘合层2,基布层1的下表面固定贴合有基布阻燃层3,粘合层2的上表面贴合有中层4,中层4的上表面贴合有阻燃中层5,阻燃中层5的上表面贴合有耐磨层6,中层4的内部等距离设有弹簧7,两个弹簧7之间设有空心管8,空心管8的内部焊接有固定块9,固定块9的内部开设有通槽10,通槽10的内部设有网孔板11,耐磨层6的内部依次设有第一透气孔12、第二透气孔13和第三透气孔14。

网孔板11的内部填充有活性炭层15,第一透气孔12、和第二透气孔13、和第三透气孔14的底端延伸至阻燃中层5的内部,且第一透气孔12、和第二透气孔13、和第三透气孔14的底端与空心管8相连通,第一透气孔12、和第二透气孔13、和第三透气孔14组成的形状为伞状,空心管8通过第一透气孔12、和第二透气孔13、和第三透气孔14与外界相连通。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基布阻燃层3、基布层1、粘合层2、中层4、阻燃中层5和耐磨层6从下到上依次贴合起来,通过在中层4的内部设有弹簧7和空心管8能够提高沙发革的稳固性,并且在耐磨层6和阻燃中层5的内部设有第一透气孔12、第二透气孔13和第三透气孔14与空心管8相连通,提高沙发革的透气性,并且在空心管8内部设有固定块9,在固定块9的内部开设有通槽10,水份从通槽10流入到网孔板11的内部,此时活性炭层15可以将水份吸收掉,本实用新型能够将空心管8与外界相连通,并且还能够将空心管8内部的水吸附掉,这样可以提高沙发革的透气性,还可以延长沙发革的使用寿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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