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后倾座椅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9901161阅读:来源:国知局
固定长度的,并且第四枢点64是固定的。因此,座椅前部连杆臂52约束被固定至座椅前部32的第三枢点63沿第三圆83移动,该第三圆83以第四枢点64为中心并且半径等于第三枢点63与第四枢点64之间的距离。在该示例中,连杆臂52是直的并且从第三枢点63延伸至第四枢点64。第三圆83的半径因此也等于座椅前部连杆臂52的长度。
[0075]通过座椅前部32经由第二铰链构件42可枢转地连接至座椅底部31的事实来进一步限制第三枢点63的运动并因此限制座椅前部32的运动。该连接约束第三枢点63以沿第四圆84移动,该第四圆84以第二铰链构件42为中心并且半径等于第二铰链构件42与第三枢点63之间的距离。由于由第二连杆臂52设置的约束与由座椅底部31至座椅靠背20的连接所设置的约束相结合,因此,第三枢点63在空间中可能的位置仅处于第三圆83与第四圆84的相交点处。也就是说,对于座椅底部31的给定位置,仅存在一个用于第三枢点63的可能位置,并且因此座椅前部32的仅一个可能位置。当对于座椅靠背20的给定位置座椅底部31上的第一枢点61仅存在一个可能位置时,其跟随座椅靠背20的给定位置,仅存在一个用于第三枢点63的可能位置并且因此一个用于座椅前部32的可能位置。
[0076]根据一些示例性实施例,枢轴63可被定位为使得枢轴63和60处产生的力容易管理,即,在不干扰其他部分和功能的情况下尽可能远离铰链42。此外,枢轴63的位置可设置为使得下部连杆臂52具有功能性形状。此外,枢轴63的位置可设置为使得下部连杆臂52经由半径等于枢轴60与枢轴63之间距离的以枢轴60为中心的圆(例如,圆83)与半径等于铰链42与枢轴63之间距离的以铰链42为中心的圆(例如,圆84)的相交点按期望方式控制座椅前部相对于座椅底部的定向。应当理解,当座椅被后倾时该后面的圆随铰链42移动。
[0077]根据一些示例性实施例,枢轴63的位置可取决于乘员的大小。作为一示例,对于诸如SUV的比较高座位的车辆中百分之95的男性乘员,枢轴63可以被定位在枢轴60前方27厘米和下方9.7厘米处。
[0078]根据一些示例性实施例,铰链42可以被定位在乘员的大腿与臀部之间的自然褶皱(crease)附近。此外,铰链42的位置可以被设置在座椅的舒适表面附近以当座椅前部32相对于座椅底部转动时使形成于表面处的间隙最小,并且舒适表面的外侧和任何风格表面的内侧被设计成覆盖座椅机构。此外,铰链42的位置还可设置为使得下部连杆臂52经由半径等于枢轴60与枢轴63之间距离的以枢轴60为中心的圆(例如,圆83)与半径等于铰链42与枢轴63之间距离的以铰链42为中心的圆(例如,圆84)的相交点按期望方式控制座椅前部相对于座椅底部的定向。
[0079]根据一些示例性实施例,铰链42的位置可取决于乘员的大小。作为一示例,对于诸如SUV的比较高座位的车辆中百分之95的男性乘员,铰链42可以被定位在枢轴60前方27厘米和下方10厘米处。
[0080]图4B显示了当座椅靠背20被后倾(例如,围绕主枢点60枢转)时座椅前部的运动学分析。座椅靠背20围绕主枢点60的枢转促使座椅底部31按以上结合图3A和3B所述的特定方式移动。当座椅前部32经由第二铰链构件42可枢转地连接至座椅底部31时,其间接地受座椅靠背20的枢转的影响。如上所述,座椅前部32上的第三枢点63被约束以沿以第二铰链构件42为中心的第四圆84的圆周移动。第二铰链构件42被固定到座椅底部31上,并且当座椅底部移动时,第二铰链构件42随着移动。第四圆84跟随第二铰链构件42移动,如虚线的第四圆84’所示。座椅前部连杆臂52被连接至固定基部10,并且因此第三圆83不受座椅靠背20后倾的影响。在座椅靠背20’的后倾位置中,第三枢点63的可能位置仅处于第三圆83与虚线的第四圆84’的相交点处。
[0081]为了例证说明目的,已经给出了本文中所提供的示例性实施例的说明。所述说明不意在详尽的或者将示例性实施例限制于所公开的精确形式,并且考虑到上述教导,改进和变化是可能的或者可以从对所提供的实施例的各个替代方案的实践中获得。精选和描述了本文所论述的示例以便解释各个示例性实施例的原理和性能,并且其实际应用能够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按不同方式并且以适于特定使用预期的各种改进来应用示例性实施例。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的特征可以按方法、装置、模块、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全部可能组合进行组合。应当意识到,本文所提供的示例性实施例可以按相互的任何组合来实践。
[0082]应当注意到,词汇“包括”不一定排除除了所列出的那些之外存在其他元件和步骤,并且在元件之前的词汇“一”或者“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所述元件。权利要求中所提到的附图标记将不被视为限制由权利要求所保护的事件的范围一其作用仅是使得权利要求更容易理解。
[0083]在附图和说明书中,已经公开了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可以对所述实施例进行许多变更和改进。因此,虽然应用了专用名词,但是其仅被用于限制目的的普通和叙述性意义,实施例的范围通过以下的权利要求来限定。
【主权项】
1.一种可后倾座椅(1),包括: 基部(10); 座椅靠背(20); 包括座椅底部(31)和座椅前部(32)的座椅底座(30),其中,所述座椅底部(31)通过第一铰链构件(41)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座椅靠背(20),并且所述座椅底部(31)通过第二铰链构件(42)进一步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座椅前部(32); 可附连在所述座椅底部(31)与所述基部(10)之间的座椅底部连杆臂(51);以及 可附连在所述座椅前部(32)与所述基部(10)之间的座椅前部连杆臂(52),其中,所述座椅底部连杆臂(51)和所述座椅前部连杆臂(52)响应于所述座椅靠背(20)的枢转来分别独立地控制所述座椅底部(31)和座椅前部(32)的枢转。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后倾座椅(I),其中,所述座椅靠背(20)围绕设置在所述基部(10)处的主枢点(60)枢转。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后倾座椅(1),其中,所述座椅底部连杆臂(51)在第一枢点¢1)处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座椅底部并在第二枢点¢2)处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基部(10),并且所述座椅前部连杆臂(52)在第三枢点¢3)处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座椅前部并在第四枢点¢4)处可枢转地连接至所述基部(10)。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后倾座椅(3),其中,所述第四枢点¢4)定位在所述主枢点(60)处。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后倾座椅(I),其中,所述座椅底部的长度(L)在15-25厘米的范围内,更具体地说,在19-21厘米的范围内。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后倾座椅(I),其中,所述座椅前部的长度(L)在24-32厘米的范围内,更具体地说,在28-30厘米的范围内。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后倾座椅(1),其中,所述座椅靠背(20)与所述座椅底部(31)之间的第一角度(α)随着所述座椅靠背(20)的后倾而增大。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后倾座椅(1),其中,所述座椅底部(31)与所述座椅前部(32)之间的第二角度(β)随着所述座椅靠背(10)的后倾而增大。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后倾座椅(1),其中,控制单元(70)机械地或者电力地控制所述座椅靠背(20)的后倾角度Θ。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后倾座椅(I),其中,第一铰链构件(41)和/或第二铰链构件(42)是由弹性材料制成的。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后倾座椅(I),其中,所述弹性材料是结构弹性复合材料。12.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可后倾座椅(I),其中,所述弹性材料是碳纤维复合材料。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后倾座椅(I),其中,所述座椅底部连杆臂(51)和所述座椅前部连杆臂(52)中的至少一个设置在扶手内。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可后倾座椅(I),其中,在所述座椅靠背(20)内包含至少一条肩部带以使所述至少一条肩部带连同所述座椅(I) 一起转动以在所述座椅(I)的所有后倾角度Θ处相对于乘员保持就位。15.—种配有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的可后倾座椅(I)的交通工具。
【专利摘要】本文所的示例实施例涉及一种包括基部(10)、座椅靠背(20)和座椅底座(30)的可后倾座椅(1)。座椅底座(30)包括座椅底部(31)和座椅前部(32),座椅底部(31)通过第一铰链构件(41)可枢转地连接至座椅靠背(20),并且座椅底部(31)进一步通过第二铰链构件(42)可枢转地连接至座椅前部(32)。座椅(1)还包括可附连在座椅底部(31)与基部(10)之间的座椅底部连杆臂(51)和可附连在座椅前部(32)与基部(10)之间的座椅前部连杆臂(52)。座椅底部连杆臂(51)和座椅前部连杆臂(52)各自响应于座椅靠背(20)的枢转分别控制座椅底部(31)和座椅前部(32)的枢转。本文的示例实施例还涉及配有可后倾座椅(1)的车辆。
【IPC分类】A47C1/024, B60N2/22, B64D11/06
【公开号】CN105667353
【申请号】
【发明人】D·H·弗莱士
【申请人】沃尔沃汽车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15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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