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型子母兔笼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9511阅读:1611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型子母兔笼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饲养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组合型子母兔笼。



背景技术:

在高密度的兔子养殖场,现有的单只兔笼底是格栅外,一般是由不锈钢丝编制网状网片组合而成,在由多个单只兔笼根据养殖场地的大小排列,置于兔笼架上,可多层重叠放置。这种单体结构兔笼,只适合喂养普通成年兔,但对于母种兔、喂乳母兔、幼年兔则不适合,常用简单的方法,是在一侧放置一个长方型盒来供母种兔分娩和作为子兔的窝。专利号:201120407583“一种兔笼”,把两个兔笼并列中间设置一块活动隔板组成一个种兔笼的方法,虽然能有效把喂乳母兔与子兔隔离,但母兔在进入子兔间喂乳时,是通过跨越方式进去,相当于人为给母兔设置了一道障碍,影响母兔喂乳,不利于子兔生长。

此外,这种类型的兔笼,母兔在哺乳室,会吃掉幼兔的饲料,造成成本提高,饲喂量不精确等问题,不利于对饲养条件的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组合型子母兔笼。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组合型子母兔笼,包括上笼体、下笼体笼体、笼体底部竹栅、垂直隔板,笼体的前面板上设置有笼门。其特征在于:上笼体与下笼体错位设置,下笼体前面板向前伸出,下笼体向前伸出部分的顶部设置中间顶片,上笼体后面板向后延伸,垂直隔板竖直设置在笼体中,垂直隔板形状与错位设置的上笼体和下笼体的截面形状相吻合。整个笼体分隔 型成四个相对独立空间,右上部空间为母兔活动室、左上部空间为哺乳通道室、右下部空间为子兔活动室、左下部空间为分娩哺乳室。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上笼体与下笼体错位设置,下笼体前向前伸出,上笼体后向后延伸,重叠部分为笼体前后长度的1/2-2/3处.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上笼体的哺乳通道室与下笼体分娩哺乳室重叠部分,设置有上下贯通的通道。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笼体中的垂直隔板,设置在笼体左右宽度的1/3-2/5处.垂直隔板上下后半部分,设置有母兔通道口和圆形子兔通道口,母兔通道口贯通母兔活动室和哺乳通道室,圆形子兔通道口贯通娩哺乳室和子兔活动室。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分娩哺乳室的四周设置阻风板,阻风板于子兔通通道处开设有通道口,通道口半径不小于子兔通道的半径。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阻风板的顶端与上笼体底部竹栅不接触,阻风板的顶端与上笼体底部竹栅间的距离为5~10cm。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分娩哺乳室的左右两侧的阻风板上设置有左右宽度等于分娩哺乳室左右宽度的滑板,滑板的前后长度为下笼体前后宽度的1/2~2/5。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分娩哺乳室中设置可拆卸的闸板,闸板平行于下笼体的前面板设置,闸板的左右宽度等于分娩哺乳室的左右宽度,闸板的高度不超过阻风板的高度。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笼体由钢丝网片制作,上笼体和下笼体的前后宽度为50~55cm,左右长度为60~65cm,上笼体和下笼体的前面板高度之和为50~55cm,上笼体和下笼体的后面板高度之和为40~45cm,上笼体的顶部 前半部分水平设置,后半部分向下倾斜,倾斜角度为35~45°,上笼体顶部的倾斜面上面盖有挡粪板,下笼体的前面板高度占上笼体与下笼体前面板高度之和的1/3~2/5,垂直隔板竖直设置在上笼体和下笼体自右向左1/3~2/5处。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笼门包括母兔笼门和子兔笼门,母兔笼门安装在上笼体前面板上位于母兔活动室前部的位置,子兔笼门安装在下笼体前面板上位于子兔活动室前部的位置。

作为对上述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母兔竹栅和底部竹栅由相隔1.5~2cm,宽为2~3cm竹片组成,垂直隔板为钢丝网片状,钢丝网片格的大小为2.5×15cm。

本发明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1、上笼体下笼体错位设置,防止上层母兔粪便污染子兔饲养空间,此外,下笼体向前伸出的部分,可作为草篮使用,方便饲喂青草。

2、顶部采用前平后斜设计,增大了种兔的有效活动空间,在兔笼梯度多层重叠放置时,由能有效降低兔笼架的垂直高度,操作方便。

3、分室饲养,母兔休息好,奶水足,要哺乳时,母兔会自己主动到下层给幼兔喂奶,喂好奶母兔又会回到上层休息,在一个整体空间幼兔的安全感好,有助于幼兔成长,在整个哺乳期,对子兔的哺乳,母兔能主动完成,子兔哺乳期成活率94%。

4、在哺乳期,人工管理的主要精力就是放在母兔的喂养,劳动强度大为降低。

5、能起到一笼两用的效果,单只兔笼利用率提高,一般结构的种兔笼,在小兔断奶后,就要把小兔移出,换笼饲养。本结构兔笼,在子兔断奶后,小兔与种兔分上下层饲养,直至种兔的下次产子。具体的上下层饲养的时间长短,可根据各养殖场的生产需要而定。

6、子兔断奶时,各系统发育还不成熟,免疫力低下,易患子兔断奶应激综合症,特别是强行将断奶子兔移到小兔笼饲养,患子兔断奶应激综合症的概率更高,采用小兔在种兔笼中上下层饲养,是一种降低子兔断奶应激综合症的有效措施,有利于子兔成长,子兔成活率可达97%以上。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正面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的右视图。

图3是垂直隔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母兔竹栅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发明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如图1至图4所示,其中图1和图2中省略网片的结构,一种组合型子母兔笼,包括包括笼体和底部竹栅21,笼体的前面板上设置有笼门,底部竹栅21安装在笼体的底部,其特征在于:在笼体中设置有底部竹栅22,底部竹栅22水平设置在笼体中,在底部竹栅22处分为上部的上笼体11和下部的下笼体12,底部竹栅22的形状与上笼体11底部相吻合,上笼体11与下笼体12错位设置,下笼体12前面板向前伸出,下笼体12向前伸出部分的顶部设置中间顶片6,上笼体11后面板向后伸出,还包括垂直隔板3,垂直隔板3竖直设置在笼体中,垂直隔板3形状与错位设置的上笼体11和下笼体12的截面形状相吻合,底部竹栅22右侧紧贴上笼体11前面板的位置设置有连通上下层的竹栅通道221,垂直隔板3位于上笼体11的部分设置隔板通道31,隔板通道31紧贴上笼体11的 后面板设置,母兔竹栅22和垂直隔板3将笼体内的空间分隔为左上部的母兔活动室13、右上部的哺乳通道14、左下部的子兔活动室15和右下部的分娩哺乳室16,在垂直隔板3位于下笼体12的部分设置有子兔通道32,子兔通道32靠近下笼体12后面板设置,子兔通道32连接分娩哺乳室16和子兔活动室15。通过这样的设计,子兔母兔分室饲养,既能够使母兔得到有效的休息,同时也减小了人工的劳动强度。母兔可以通过隔板通道31和竹栅通道221组成的哺乳通道14进入分娩哺乳室16,顶部采用前平后斜设计,增大了种兔的有效活动空间,在兔笼梯度多层重叠放置时,由能有效降低兔笼架的垂直高度,操作方便。母兔竹栅22和底部竹栅21由相隔1.5~2cm,宽为2~3cm竹片组成,垂直隔板3为钢丝网片状,钢丝网片格的大小为2.5×15cm。

竹栅通道221的前后宽度为母兔竹栅22前后宽度的一半,竹栅通道221的左侧紧贴垂直隔板3右侧紧贴上笼体11右侧笼片,隔板通道31的前后宽度为上笼体11前后宽度的一半,隔板通道31的顶部紧贴上笼体11顶部笼片下部紧贴母兔竹栅22。笼体由钢丝网片制作,上笼体11和下笼体12的前后宽度为50~55cm,左右长度为60~65cm,上笼体11和下笼体12的前面板高度之和为50~55cm,上笼体11和下笼体12的后面板高度之和为40~45cm,上笼体11的顶部前半部分水平设置,后半部分向下倾斜,倾斜角度为35~45°,上笼体11顶部的倾斜面上面盖有挡粪板111,下笼体12的前面板高度占上笼体11与下笼体12前面板高度之和的1/3~2/5,垂直隔板3竖直设置在上笼体11和下笼体12自右向左1/3~2/5处。竹栅通道221和隔板通道31的大小要合适,既能够让母兔出入自由,有要保证不会挤占太多的母兔活动空间。

子兔通道32呈圆形,其半径5cm。将子兔通道32设置成这样的大小,可以 保证母兔不会进入子兔活动室15采食子兔饲料,使得饲养控制更加方便。

在分娩哺乳室16的四周设置阻风板,阻风板于子兔通通道处开设有通道口,通道口半径不小于子兔通道32的半径。阻风板的顶端与母兔竹栅22底部不接触,阻风板的顶端与母兔竹栅22底部间的距离为8cm。子兔的御寒能力不及成年兔,因此要设置阻风板,有效保温,提高子兔成活率。(阻风板的结构在附图中未画出)

在分娩哺乳室16的左右两侧的阻风板上设置有左右宽度等于分娩哺乳室16左右宽度的滑板4,滑板4的前后长度为下笼体12前后宽度的1/2~2/5,在分娩哺乳室16中设置可拆卸的闸板44,闸板44平行于下笼体12的前面板设置,闸板44的左右宽度等于分娩哺乳室16的左右宽度,闸板44的高度不超过阻风板的高度。为进一步能够提高保温效果,设置闸板44将子兔活动空间加以限制,在通过设置滑板4能够封闭子兔休息空间的顶部,使得保温效果更佳。闸板44可以拆卸,待子兔出生一周后,可拆卸闸板44,并用闸板44堵住子兔通道32,防止其被子兔活动室15底部的底部竹栅21夹伤腿,两周后可撤走闸板44,让子兔进入子图活动室。

笼门包括母兔笼门51和子兔笼门52,母兔笼门51安装在上笼体11前面板上位于母兔活动室13前部的位置,子兔笼门52安装在下笼体12前面板上位于子兔活动室15前部的位置。通过这样的设计,能够方便母兔和子兔的笼舍转移。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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