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鱼类养殖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红罗非鱼的养殖方法。
背景技术:
红罗非鱼(redtilapia),广东称红鳓鱼,台湾称红吴郭鱼,日本称红鲷,因其体色纯红,型似真鲷,体腔无黑膜,肉质鲜嫩,且生长快,产量高,效益好,颇受消费者喜爱。世界上包括以色列、美国、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进行红罗非鱼的养殖,我国大陆最早引进红罗非鱼是1973年,由日本华裔赠送给我国并放养于珠江水产研究所试养,1981年从台湾重新引入红罗非鱼并进行了选育和养殖推广。20世纪90年代初,沿海养虾业受病害的影响,许多虾池闲置,利用虾池养红罗非鱼受到了经营者的重视,有关部门引进和选育了不同品系的红罗非鱼,推动了红罗非鱼的养殖,现红罗非鱼已成为沿海和内陆水域池塘和网箱养殖的主要对象。
目前,红罗非鱼的养殖方法存在易生病,从而导致产量低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红罗非鱼的养殖方法,该方法可保证红罗非的健康,并且提高其产量。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红罗非鱼的养殖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养殖条件准备:准备面积3-12亩,水深1.5-2.5米,ph6.8-7.5,盐度0-25‰的池塘;放养前排干池塘水,每亩用90-120kg的生石灰干法毒塘,约过7-10天毒性消失后注水;
2)苗种放养:每年春季当水温回升稳定在15-20℃时开始放养冬苗,每亩放养红罗非鱼种1500-3000尾,同时混养鲢鳙鱼种各50-100尾;
3)饲喂管理:投喂全价的罗非鱼配合饲料,饲料粗蛋白含量在28%-32%;日投喂量按鱼体重的1%-3%计算,每日分两次投喂;
4)水质管理:对池塘采取换水或加注新水进行调节,使水质保持淡褐色或油绿色,透明度20-25cm;每月1-2次,每亩用15-20kg的生石灰兑水全池泼洒,调节池水ph至微碱性。
进一步地,步骤1)中池塘配备1-2台增氧机。
进一步地,步骤2)中苗种放养时,用3%的食盐水进行浸种处理。
进一步地,步骤3)中每日两次的投喂时间分别是上午11点与下午4点。
进一步地,当鱼得败血症时,用口服卡那霉素或者氧氟沙星进行治疗,用量为每100kg鱼每天用药3-6g拌料投喂,连喂5天。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在于:本发明养殖红罗非鱼时,混养少量鲢鳙鱼种,可控制水质;采用生石灰干法毒塘以及每月用生石灰兑水全池泼洒,调节池水ph值,可控制池塘有害物质,改善水质,提高防病效果,提高其产量;苗种放养时,用食盐水进行浸种处理,可治疗苗种受刺伤的伤口,防止病菌感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1
准备面积3亩,水深1.5米,ph6.8,无盐度的池塘;配备1台增氧机。放养前排干池塘水,每亩用90kg的生石灰干法毒塘,约过7天毒性消失后注水至水位,做好养殖条件的准备。
春季当水温回升稳定在15℃时开始放养冬苗,每亩放养红罗非鱼种1500尾,同时混养鲢鳙鱼种各50尾。放养时,用3%的食盐水进行浸种处理。
投喂全价的罗非鱼配合饲料,饲料粗蛋白含量在28%;日投喂量按鱼体重的1%计算,每日分两次投喂;投喂时间分别是上午11点与下午4点。
对池塘采取换水或加注新水进行调节,使水质保持淡褐色或油绿色,透明度20-25cm;每月1次,每亩用15kg的生石灰兑水全池泼洒,调节池水ph至微碱性。
实施例2
准备面积7亩,水深1.9米,ph7.1,盐度15‰的池塘;配备2台增氧机。放养前排干池塘水,每亩用100kg的生石灰干法毒塘,约过9天毒性消失后注水至水位,做好养殖条件的准备。
春季当水温回升稳定在18℃时开始放养冬苗,每亩放养红罗非鱼种2000尾,同时混养鲢鳙鱼种各70尾。放养时,用3%的食盐水进行浸种处理。
投喂全价的罗非鱼配合饲料,饲料粗蛋白含量在30%;日投喂量按鱼体重的2%计算,每日分两次投喂;投喂时间分别是上午11点与下午4点。
对池塘采取换水或加注新水进行调节,使水质保持淡褐色或油绿色,透明度20-25cm;每月2次,每亩用18kg的生石灰兑水全池泼洒,调节池水ph至微碱性。
实施例3
准备面积12亩,水深2.5米,ph7.5,盐度25‰的池塘;配备2台增氧机。放养前排干池塘水,每亩用120kg的生石灰干法毒塘,约过10天毒性消失后注水至水位,做好养殖条件的准备。
春季当水温回升稳定在20℃时开始放养冬苗,每亩放养红罗非鱼种3000尾,同时混养鲢鳙鱼种各100尾。放养时,用3%的食盐水进行浸种处理。
投喂全价的罗非鱼配合饲料,饲料粗蛋白含量在32%;日投喂量按鱼体重的3%计算,每日分两次投喂;投喂时间分别是上午11点与下午4点。
对池塘采取换水或加注新水进行调节,使水质保持淡褐色或油绿色,透明度20-25cm;每月2次,每亩用20kg的生石灰兑水全池泼洒,调节池水ph至微碱性。
上文对本发明进行了足够详细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描述。所属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应该理解,实施例中的描述仅仅是示例性的,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真实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做出所有改变都应该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是由所述的权利要求书进行限定的,而不是由实施例中的上述描述来限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