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

文档序号:24695690发布日期:2021-04-16 11:49阅读:62来源:国知局
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

1.本实用新型涉及河蟹养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


背景技术:

2.河蟹,学名中华绒螯蟹,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养殖甲壳类,年产量达到80万吨,且市场需求量连年提升,在水产养殖领域占有重要地位。
3.随着河蟹需求量的不断提升,广大养殖户不断扩大生产,传统的养殖方法是投喂冰鲜鱼、稻谷、玉米等,这样不仅饲料转化率较低且污染环境,因此近些年来用高效颗粒饲料进行养殖的呼声欲高,但大多数实验室并不具备去稻田地或者养殖池塘进行实验的条件,因此多数研究者还是在室内实验室进行河蟹营养需求的研究,在实验过程中营养代谢的测定就需要收集粪便,以往的实验都是在平底的框或者循环水槽里进行,由于河蟹机动性较强,粪便分布较广,这给粪便的收集造成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饲料在水中会有溶失,鉴于以上缺陷,因此我们提出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


技术实现要素:

4.(一)实用新型目的
5.为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
6.(二)技术方案
7.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包括实验养殖框体,所述实验养殖框体的底部设有粪便收集盒,所述实验养殖框体内部的两侧固定设有位于粪便收集盒上端的两个支撑块,两个所述支撑块的上端放有养殖支撑板,所述养殖支撑板表面开设有多个孔洞,所述养殖支撑板与粪便收集盒之间为储水层。
8.优选的,所述粪便收集盒的一端固定安装有抽拉板。
9.优选的,所述养殖支撑板为梯形结构。
10.优选的,所述粪便收集盒为凹槽形状。
11.优选的,所述实验养殖框体的一侧开设有放水孔,所述放水孔内部塞有活塞。
12.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实验养殖框体共用三层,最下层为一个粪便收集盒,可将粪便收集在一起,在实验养殖框体的最下层可抽出,中间层为蓄水层,最上层为河蟹养殖支撑板,带有多个孔洞,粪便残饵可从洞中掉落下去,由于河蟹并不是一直待在水中,因此实验时水面不需要超过养殖支撑板的最高部位,投喂时可在此处投喂减少饲料在水中的溶失,从而节约能源,且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的主视剖视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的左侧剖视图。
16.图中:1实验养殖框体、2养殖支撑板、3粪便收集盒、5孔洞、6抽拉板、7活塞、8支撑块。
具体实施方式
1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18.如图1

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室内实验用可收集养殖河蟹粪便的框,包括实验养殖框体1,实验养殖框体1的底部设有粪便收集盒3,实验养殖框体1内部的两侧固定设有位于粪便收集盒3上端的两个支撑块8,两个支撑块8的上端放有养殖支撑板2,养殖支撑板2表面开设有多个孔洞5,养殖支撑板2与粪便收集盒3之间为储水层。
19.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粪便收集盒3的一端固定安装有抽拉板6。
20.需要说明的是,方便取出粪便残饵。
21.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养殖支撑板2为梯形结构。
22.需要说明的是,可在养殖支撑板2的最高部位投喂饲料,在此处投喂可以减少饲料在水中的溶失。
23.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粪便收集盒3为凹槽形状。
24.需要说明的是,更容易收集粪便残饵。
25.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实验养殖框体1的一侧开设有放水孔,放水孔内部塞有活塞7。
26.需要说明的是,在取粪便残饵时方便放出实验养殖框体1内的水。
27.工作原理:此实验养殖框体1共用三层,最下层为一个粪便收集盒3,粪便收集盒3为凹槽结构,可将粪便集中在一起,位于实验养殖框体1的最下层并且可以抽出,中间层为蓄水层,最上层为河蟹养殖支撑板2,带有多个孔洞5,粪便残饵可从孔洞5中掉落下去,由于河蟹并不是一直待在水中,因此实验时最高水位不需要超过养殖支撑板4的最高部位,而且在投喂时可在最高处投喂减少饲料在水中的溶失。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
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0.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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