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打草机,包括:
前端壳体,形成有收容腔;
打草头,连接至所述前端壳体;
马达,设置在所述收容腔内并包括用于驱动所述打草头的输出轴;
连杆组件,与所述前端壳体连接;
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端壳体包括:
由第一材料制成的第一壳体部,所述马达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部内;
由第二材料制成的第二壳体部,所述第二壳体部与所述第一壳体部可拆卸连接,所述连杆组件与所述第二壳体部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部与所述第二壳体部沿前后方向分布并能被卡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部上设置有凸起,所述第二壳体部上设置有能够与所述凸起卡接的凹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壳体部上设置有安装孔,所述连杆组件插入所述安装孔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组件与所述第二壳体部之间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部由金属制成;所述第二壳体部由塑料制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部与所述第二壳体部的连接界面与所述马达的输出轴平行或倾斜相交。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壳体部的内部形成收容腔,所述第一壳体部上开设有与所述收容腔连通的穿线孔,所述穿线孔与所述第二壳体部的内部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电池包,所述电池包设置于所述连杆组件远离所述前端壳体的一端。
10.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打草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罩壳,所述罩壳与所述第二壳体部可拆卸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