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63947发布日期:2018-06-12 18:44阅读:616来源:国知局
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



背景技术:

日常人们吃螺蛳之前,必须要剪去螺蛳的尾巴,大部分手工剪尾,花费大量的时间,而且效率不高。现有技术中,螺蛳统一倒入布满孔隙的圆形滚筒内进行剪尾,这样会导致过大的螺蛳没有剪尾,不能确保剪尾完全。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状况进行改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时间并且干净卫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确保每个螺蛳均完成剪尾,并且自动收料的螺蛳剪尾装置。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包括底座、电机和传送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依次固定设有对称设置的第一支撑杆、第二支撑杆、第三支撑杆和第四支撑杆,第一支撑杆上连接有第一辊轴,第二支撑杆上连接有第二辊轴,第三支撑杆上连接有旋转刀片,第四支撑杆从下至上依次连接第二级齿轮、第三级齿轮、第四级齿轮和主动齿轮,第二级齿轮为减速齿轮,主动齿轮连接主转动圆盘,主转动圆盘顶部、旋转刀片顶部和第二辊轴在同一水平线上,所述传送带依次缠绕第一辊轴、第二辊轴、旋转刀片和主转动圆盘,传送带均匀布满小孔,上方设有金属压片;所述电机固定于所述底座上,电机连接有第一级齿轮,第一级齿轮通过轮齿连接第二级齿轮。

进一步优选,所述旋转刀片通过皮带连接第二级齿轮。

进一步优选,所述金属压片安装于旋转刀片正上方,传送带从金属压片和旋转刀片之间穿过。

进一步优选,所述第一辊轴位置低于所述第二辊轴位置,紧挨第一辊轴位置设外壳。

进一步优选,所述主转动圆盘上设有15组螺杆,螺杆上车满螺纹。

进一步优选,所述旋转刀片上设有加强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皮带自下往上旋转,能保证每个螺蛳都进孔完成切尾。

2、切割的时候通过金属压片压住螺蛳,防止螺蛳跳出传送带小孔,确保切尾的顺利。

3、旋转刀片设置加强筋,延长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

4、主转动圆盘的螺杆上车满螺纹,增大摩擦,能带动传送带稳定运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的旋转刀片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的主转动圆盘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的齿轮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的金属压片装置示意图。

图示说明:1为传送带,2为主转动圆盘,3为主动齿轮,4为第四级齿轮,5为第四支撑杆,6为第二级齿轮,7为第一级齿轮,8为电机,9为底座,10为第三极齿轮,11为旋转刀片,12为皮带,13为加强筋,14为切割片,15为螺杆,16为外壳,17为金属压片,18为弹簧,19为第一辊轴,20为第二辊轴,21为第一支撑杆,22为第二支撑杆,23为第三支撑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螺蛳自动剪尾装置,包括底座9、电机8和传送带1,底座9上依次固定设有对称设置的第一支撑杆21、第二支撑杆22、第三支撑杆23和第四支撑杆5,第一支撑杆21上连接有第一辊轴19,第二支撑杆22上连接有第二辊轴20,第一辊轴19位置低于第二辊轴20的位置,紧挨第一辊轴19位置设外壳16,未切尾的螺蛳放置于该处,传送带1从下往上运行,随着传送带1的运行,螺蛳从下往上全部进入传送带小孔中。第三支撑杆23上连接有旋转刀片11,旋转刀片11上设有加强筋,延长了旋转刀片11的使用寿命。第四支撑杆5从下至上依次连接第二级齿轮6、第三级齿轮10、第四级齿轮4和主动齿轮3,第二级齿轮6为减速齿轮,主动齿轮3连接主转动圆盘2,主转动圆盘2上设有15组螺杆15,螺杆15上车满螺纹,增大与传送带1之间的摩擦,不易打滑。主转动圆盘2顶部、旋转刀片11顶部和第二辊轴20在同一水平线上,传送带1依次缠绕第一辊轴19、第二辊轴20、旋转刀片11和主转动圆盘2,上方设有金属压片17,金属压片17安装于旋转刀片11正上方,传送带1从金属压片17和旋转刀片11之间穿过,在切尾的时候,通过金属压片17压住螺蛳,防止跳出小孔,保证切尾的顺利进行。电机8固定于底座9上,电机8连接第一级齿轮7,第一级齿轮7通过轮齿连接第二级齿轮6。

特别的是,旋转刀片11通过皮带12连接第二级齿轮6,在电机8通过齿轮传送带动传送带1运转的同时,旋转刀片11也一起工作,同步进行。

以上所述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