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加工用土豆泥制作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82019阅读:192来源:国知局
一种食品加工用土豆泥制作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土豆加工机械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食品加工用土豆泥制作装置。



背景技术:

马铃薯属茄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块茎可供食用,是全球第四大重要的粮食作物,仅次于小麦、稻谷和玉米。马铃薯又称地蛋、土豆、洋山芋等,茄科植物的块茎。土豆与小麦、稻谷、玉米、高粱并成为世界五大作物。马铃薯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人工栽培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大约公元前8000年到5000年的秘鲁南部地区。马铃薯主要生产国有中国、俄罗斯、印度、乌克兰、美国等。中国是世界马铃薯总产最多的国家。2015年,中国将启动马铃薯主粮化战略,推进把马铃薯加工成馒头、面条、米粉等主食,马铃薯将成稻米、小麦、玉米外的又一主粮。

在食品加工领域,对于土豆的进一步加工制作过程中,通常需要对煮熟的土豆进行捣碎处理,以得到泥状的土豆泥,以实现后续的土豆食品的深入加工处理,目前的土豆泥制作装置对土豆的捣碎效率较低,土豆不能被捣烂成均匀的泥状,土豆泥的制作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食品加工用土豆泥制作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食品加工用土豆泥制作装置,包括承载框,所述承载框内底部固定安装有捣制槽,捣制槽左侧壁自上而下依次设有第四定滑轮和第三定滑轮,捣制槽右侧壁自上而下依次设有第一定滑轮和第二定滑轮,所述捣制槽内对称滑动式设有左推块和右推块,左推块和右推块靠近捣制槽中部一侧均为内弧形曲面,左推块左侧壁与捣制槽左侧内壁之间、右推块右侧壁与捣制槽右侧内壁之间均水平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所述承载框内顶部转动式设有第二转轮,第二转轮背面同轴固定安装有从动带轮;所述第二转轮正面边缘处固定安装有限位圆柱,限位圆柱垂直于第二转轮正面,所述限位圆柱上转动式套设有金属套环,金属套环上固定安装有连接块,连接块上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拉绳和第二拉绳,所述第一拉绳依次绕过第三定滑轮、第二定滑轮和第一定滑轮,第一拉绳远离连接块一端向左穿过捣制槽右侧壁并固定在右推块右侧壁上,所述第二拉绳绕过第四定滑轮并向右穿过捣制槽左侧壁上,第二拉绳远离连接块一端固定在左推块左侧壁上;所述承载框上顶部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同轴固定安装有第一转轮和主动带轮,主动带轮与从动带轮上套设有平皮带,所述承载框上竖直固定安装有两个平行的限位套板,限位套板之间竖直滑动式设有滑杆,滑杆与第一转轮之间连接有传动杆,所述传动杆上端铰接在第一转轮正面边缘处,传动杆下端铰接在滑杆上端,所述滑杆下端固定安装有水平板,水平板上套设有位于捣制槽内的捣压头,捣压头为上开口槽状结构,水平板与捣压头之间竖直连接有减震弹簧,减震弹簧上端固定在水平板底部,减震弹簧下端固定在减震弹簧内底部,所述水平板左右侧壁与捣压头内侧壁之间固定连接有限位弹簧;所述右推块上端竖直固定安装有限位挡板,承载框内顶部竖直吊设固定安装有吊架,吊架下端转动式设有摆杆,吊架左端固定安装有与捣压头右侧外壁抵接的搞击块,吊架右端转动式设有与限位挡板左侧壁抵接的滚轮;所述捣压头与吊架之间连接有连接弹簧。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方案:所述连接弹簧下端固定在摆杆上侧壁,连接弹簧下端固定在吊架左侧壁。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方案:所述搞击块材质为橡胶。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方案:所述水平板的直径小于捣压头内径。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方案:所述主动带轮位于第一转轮远离传动杆一侧。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方案:所述第一定滑轮和第二定滑轮直径相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通过捣压头的上下往复运动实现对土豆的反复捣压,在捣压过程中左推块和右推块交替重复进行相对和相背运动,使得土豆能够汇聚到捣制槽中部得到捣压头的充分冲击捣压作用,减震弹簧的伸长与压缩能起到减震缓冲效果,同时减震弹簧的压缩过程延长了捣压头与土豆的挤压接触时间,提高了土豆的捣压效果,土豆泥的制作效率有效提高;摆杆带动搞击块对捣压头进行间歇敲击,促进了捣压头外表面粘附的土豆泥能落入到捣制槽内,减小了捣压头的负载,同时实现土豆泥的充分捣压制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部的放大示意图。

图3为图1中b部的放大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中捣制槽的俯视示意图。

图中:1-承载框、2-平皮带、3-驱动电机、4-主动带轮、5-第一转轮、6-传动杆、7-滑杆、8-限位套板、9-吊架、10-捣制槽、11-第一定滑轮、12-第二定滑轮、13-右推块、14-捣压头、15-减震弹簧、16-水平板、17-限位弹簧、18-从动带轮、19-复位弹簧、20-左推块、21-第三定滑轮、22-第一拉绳、23-第四定滑轮、24-第二拉绳、25-限位挡板、26-滚轮、27-摆杆、28-连接弹簧、29-搞击块、30-连接块、31-第二转轮、32-限位圆柱、33-金属套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4,一种食品加工用土豆泥制作装置,包括承载框1,所述承载框1内底部固定安装有捣制槽10,捣制槽10左侧壁自上而下依次设有第四定滑轮23和第三定滑轮21,捣制槽10右侧壁自上而下依次设有第一定滑轮11和第二定滑轮12,所述捣制槽10内对称滑动式设有左推块20和右推块13,左推块20和右推块13靠近捣制槽10中部一侧均为内弧形曲面,左推块20左侧壁与捣制槽10左侧内壁之间、右推块13右侧壁与捣制槽10右侧内壁之间均水平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19;所述承载框1内顶部转动式设有第二转轮31,第二转轮31背面同轴固定安装有从动带轮18;所述第二转轮31正面边缘处固定安装有限位圆柱32,限位圆柱32垂直于第二转轮31正面,所述限位圆柱32上转动式套设有金属套环33,金属套环33上固定安装有连接块30,连接块30上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拉绳22和第二拉绳24,所述第一拉绳22依次绕过第三定滑轮21、第二定滑轮12和第一定滑轮11,第一拉绳22远离连接块30一端向左穿过捣制槽10右侧壁并固定在右推块13右侧壁上,所述第二拉绳24绕过第四定滑轮23并向右穿过捣制槽10左侧壁上,第二拉绳24远离连接块30一端固定在左推块20左侧壁上;所述承载框1上顶部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3,驱动电机3的输出轴上同轴固定安装有第一转轮5和主动带轮4,主动带轮4与从动带轮18上套设有平皮带2,所述承载框1上竖直固定安装有两个平行的限位套板8,限位套板8之间竖直滑动式设有滑杆7,滑杆7与第一转轮5之间连接有传动杆6,所述传动杆6上端铰接在第一转轮5正面边缘处,传动杆6下端铰接在滑杆7上端,所述滑杆7下端固定安装有水平板16,水平板16上套设有位于捣制槽10内的捣压头14,捣压头14为上开口槽状结构,水平板16与捣压头14之间竖直连接有减震弹簧15,减震弹簧15上端固定在水平板16底部,减震弹簧15下端固定在减震弹簧15内底部,所述水平板16左右侧壁与捣压头14内侧壁之间固定连接有限位弹簧17;所述右推块13上端竖直固定安装有限位挡板25,承载框1内顶部竖直吊设固定安装有吊架9,吊架9下端转动式设有摆杆27,吊架9左端固定安装有与捣压头14右侧外壁抵接的搞击块29,吊架9右端转动式设有与限位挡板25左侧壁抵接的滚轮26;所述捣压头14与吊架9之间连接有连接弹簧28。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是:

使用时,将煮熟的土豆放置在捣制槽10内,驱动电机3带动第一转轮5转动,第一转轮5通过传动杆6带动滑杆7沿着限位套板8上下往复运动,进而带动滑杆7下端固定的水平板16上下往复运动,水平板16通过减震弹簧15带动捣压头14上下往复运动并对捣制槽10内的土豆进行反复的捣压,土豆实现破碎成泥状,在此过程中,减震弹簧15的伸长与压缩能起到减震缓冲效果,同时减震弹簧15的压缩过程延长了捣压头14与土豆的挤压接触时间,提高了土豆的捣压效果;驱动电机3带动主动带轮4转动,主动带轮4通过平皮带2带动从动带轮18转动,从动带轮18带动第二转轮31转动,第二转轮31通过限位圆柱32带动金属套环33围绕第二转轮31中心转动;当金属套环33从低点到高点位置过程中,金属套环33带动连接块30向左拉动第一拉绳22和第二拉绳24,此时第二拉绳24拉动左推块20向左移动,第一拉绳22拉动右推块13向右移动,复位弹簧19形变压缩;当金属套环33从高点到低点位置过程中,第一拉绳22和第二拉绳24松弛,在复位弹簧19回复弹力作用下,左推块20向右移动,右推块13向左移动,此时左推块20和右推块13相向运动,实现将土豆捣推至制槽10中心处,进而得到捣压头14反复、充分的捣压作用;右推块13的左右往复运动通过作用于滚轮26带动摆杆27,在连接弹簧28的弹性限位作用下进行顺逆时针交替重复摆动,进而带动搞击块29对捣压头14外壁进行反复敲击,促进了捣压头14外表面粘附的土豆泥能落入到捣制槽10内。

综上所述,本发明通过捣压头14的上下往复运动实现对土豆的反复捣压,在捣压过程中左推块20和右推块13交替重复进行相对和相背运动,使得土豆能够汇聚到捣制槽10中部得到捣压头14的充分冲击捣压作用,减震弹簧15的伸长与压缩能起到减震缓冲效果,同时减震弹簧15的压缩过程延长了捣压头14与土豆的挤压接触时间,提高了土豆的捣压效果,土豆泥的制作效率有效提高;摆杆27带动搞击块29对捣压头14进行间歇敲击,促进了捣压头14外表面粘附的土豆泥能落入到捣制槽10内,减小了捣压头14的负载,同时实现土豆泥的充分捣压制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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