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炝锅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630693阅读:9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炝锅料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食品领域,具体为一种炝锅料,一种炝锅料,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0~40%、麻椒15~25%、葱片15~25%、辣椒10~25%、五香料6~15%、姜片5~8%、芳香性香料2~4%、佛手1~2%、忍冬1~2%;本发明的炝锅料放入五成热的食用油可散发出强烈辛香气味,对菜肴具有解腥去邪,增香提味作用。
【专利说明】
一种炝锅料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食品领域,具体为一种炝锅料。
【背景技术】
[0002]炝锅又称“炸锅”或“煸锅”,是指将姜、葱、辣椒末或其他带有香味的调料放入烧热的底油锅中煸炒出香味,再及时下菜料的一种方法,由于葱、姜、蒜含有硫化丙烯,用于炝锅时,可散发出强烈辛香气味,对菜肴具有解腥去邪,增香提味作用,由于家庭做菜也常用葱、姜、蒜炝锅,因而三者被家庭主妇们视为“厨房三宝”。在实际炒菜时,大多数家庭往往使用三、四种香料炝锅,一来味道不够,而且在炒菜过程中去准备这些炝锅料,比较浪费时间。

【发明内容】

[0003]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炝锅料,采用天然原料科学配比,使其炒菜时可散发出强烈辛香气味,对菜肴具有解腥去邪,增香提味作用。
[0004]一种炝锅料,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0?40%、麻椒15-25%、葱片15-25%、辣椒10?25%、五香料6?15%、姜片5~8%、芳香性香料2~4%、佛手1~2%、忍冬1~2%。
[0005]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一种炝锅料,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5%、麻椒15%、葱片15%、辣椒15%、五香料10%、姜片5%、芳香性香料3%、佛手1%、忍冬1%。
[0006]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一种炝锅料,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8%、麻椒15%、葱片20%、辣椒10%、五香料6%、姜片6%、芳香性香料2%、佛手1.5%、忍冬1.5%。
[0007]进一步地,所述五香料为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任意混合。
[0008]更进一步地,所述五香料中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重量比例是2?4:4?8:2?4:1~2:1~20
[0009]作为本发明的最佳,所述五香料中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重量比例是2:4:2:1:1。
[0010]进一步地,所述芳香性香料为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的任意混合。
[0011]更进一步地,所述芳香性香料中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的重量比例是3?8:0.5~1:2~5:0.05?0.1。
[0012]作为本发明的最佳,所述芳香性香料中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的重量比例是5:0.5:3:0.8。
[0013]在本发明中,为了便于长久保存,所有原料均采用热风烘干,真空封装。
[0014]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炝锅料放入五成热的食用油可散发出强烈辛香气味,对菜肴具有解腥去邪,增香提味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0015]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炝锅料,采用天然原料科学配比,使其炒菜时可散发出强烈辛香气味,对菜肴具有解腥去邪,增香提味作用。
[0016]一种炝锅料,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0?40%、麻椒15-25%、葱片15-25%、辣椒10?25%、五香料6?15%、姜片5~8%、芳香性香料2~4%、佛手1~2%、忍冬1~2%。
[0017]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一种炝锅料,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5%、麻椒15%、葱片15%、辣椒15%、五香料10%、姜片5%、芳香性香料3%、佛手1%、忍冬1%。
[0018]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一种炝锅料,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8%、麻椒15%、葱片20%、辣椒10%、五香料6%、姜片6%、芳香性香料2%、佛手1.5%、忍冬1.5%。
[0019]进一步地,所述五香料为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任意混合。
[0020]更进一步地,所述五香料中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重量比例是2?4:4?8:2?4:1~2:1~20
[0021]作为本发明的最佳,所述五香料中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重量比例是2:4:2:1:1。
[0022]进一步地,所述芳香性香料为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的任意混合。
[0023]更进一步地,所述芳香性香料中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的重量比例是3?8:0.5~1:2~5:0.05?0.1。
[0024]作为本发明的最佳,所述芳香性香料中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的重量比例是5:0.5:3:0.8。
[0025]在本发明中,为了便于长久保存,所有原料均采用热风烘干,真空封装。
[0026]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的理解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实施例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的一部分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0027]一种炝锅料,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8g、麻椒15g、葱片20g、辣椒10g、五香料6g、姜片6g、芳香性香料2g、佛手1.5g、忍冬1.5g。
[0028]在本发明中,所述五香料为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任意混合。
[0029]在本发明中,所述五香料中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重量比例是2?4:4?8:2?4:1~2:1~20
[0030]作为本发明的最佳,所述五香料中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重量比例是2:4:2:1:1。
[0031]在本发明中,所述芳香性香料为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的任意混合。
[0032]在本发明中,所述芳香性香料中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的重量比例是3?8:0.5~1:2~5:0.05?0.1。
[0033]作为本发明的最佳,所述芳香性香料中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的重量比例是5:0.5:3:0.8。
[0034]将上述原料俺重量称取好后,放入油温至五成的热锅中,翻炒。
[0035]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主权项】
1.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0?40%、麻椒15?25%、葱片15?25%、辣椒10?25%、五香料6?15%、姜片5~8%、芳香性香料2~4%、佛手1~2%、忍冬1~2%。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5%、麻椒15%、葱片15%、辣椒15%、五香料10%、姜片5%、芳香性香料3%、佛手1%、忍冬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其原料组成重量百分比为:蒜片38%、麻椒15%、葱片20%、辣椒10%、五香料6%、姜片6%、芳香性香料2%、佛手1.5%、忍冬1.5%。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五香料为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任意混合。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五香料中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重量比例是2?4: 4-8:2?4:1?2:1?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五香料中茴香、花椒、八角、桂皮、丁香的重量比例是2:4:2:1: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芳香性香料为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的任意混合。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芳香性香料中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S.、肉?蔻的重量比例是3?8:0.5?I:2~5:0.05~0.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炝锅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芳香性香料中月桂、肉桂、众香子、香荚兰豆、肉豆蔻的重量比例是5:0.5:3:0.8。
【文档编号】A23L27/10GK105995901SQ201610391733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6月6日
【发明人】屈珠丽
【申请人】屈珠丽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