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产生可吸入气溶胶的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所述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包括气溶胶生成基质的杆,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基质的杆包括:
约20至约200个非烟草材料的股,所述非烟草材料的股包括和适于释放至少一种气溶胶形成剂,每个股具有至少约0.1毫米的等效直径;其中所述股被组装成使得所述股在纵向方向上延伸;以及
限定所述股的包装材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非烟草材料适于在其表面上吸收所述气溶胶形成剂或在其结构内吸收所述气溶胶形成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非烟草材料的每个股具有小于约1毫米的等效直径。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非烟草材料的每个股的长度基本上等于所述气溶胶生成基质的杆的长度。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非烟草材料的多个股在所述气溶胶生成基质内彼此基本上平行地对齐。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股具有基本上方形的横截面、基本上矩形的横截面或基本上卵形的横截面。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股包括用所述气溶胶形成剂涂覆或浸渍在所述气溶胶形成剂的耐热材料。
8.一种制造在气溶胶生成制品中用作气溶胶生成基质的杆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提供适于保持和释放气溶胶形成剂的非烟草材料的多个股,每个股具有至少约0.1毫米的等效直径;
组装约20至约200个股,使得组装股在纵向方向上延伸;
用包装材料限定所述组装股以形成连续杆;以及
将所述连续杆切断成多个离散杆。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组装所述多个股的步骤之前将至少一种气溶胶形成剂施加到所述多个股的步骤。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将所述至少一种气溶胶形成剂施加到所述股的步骤之后并且在组装所述多个股的步骤之前,干燥所述多个股的步骤。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在切断所述连续杆的步骤之后将至少一种气溶胶形成剂施加到所述多个股的步骤。
12.一种在气溶胶生成制品中用作气溶胶生成基质的杆,所述杆包括:
约20至约200个非烟草材料的股,所述非烟草材料的股包括和适于释放至少一种气溶胶形成剂,每个股具有至少约0.1毫米的等效直径,其中所述股被组装成使得所述股在纵向方向上延伸;以及
限定所述股的包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