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10285746阅读:来源:国知局
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8]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29]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0030]此外,若有“第一”、“第二”等术语仅用于描述目的,主要是用于区分不同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具体的种类和构造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并非用于表明或暗示所指示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的相对重要性和数量,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者暗示相对重要性。
[0031]实施例1
[0032]如图1所示,一种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包括无明火点烟装置I和盒体2和盒盖3 ο
[0033]盒体2包括左右相邻的第一空腔21和第二空腔22,用于放置无明火点烟装置的容纳腔设于第一空腔21,用于存放卷烟5的卷烟容纳腔4与用于放置备用电池7的电池容纳腔6分别设于第二空腔22的上端和下端。
[0034]容纳腔的开口和卷烟容纳腔的开口与盒盖的开口相对,盒盖3与盒体2的一侧边翻转连接。盒体2的底部设有开口和推盖23,以便于取出备用电池。
[0035]如图2所示,无明火点烟装置I,由上往下,包括依次连接的用于使卷烟插入的烟杆11、燃烧室12和腔体13,烟杆11的上端设有开口,烟杆的下端设有用于限定卷烟插入方向的导管111;燃烧室12的上端与导管111相连,导管111嵌合在燃烧室12的上端里,并向燃烧室12的底端延伸,燃烧室12的底部设有陶瓷发热板14,陶瓷发热板14与燃烧室12的底面相垂直,陶瓷发热板14的轴心线与导管111的轴心线相重合;陶瓷发热板14为长形的片状结构,其外表面设有釉层,陶瓷发热板14的厚度为0.6 mm。陶瓷发热板14的上端设有尖端部141,尖端部141与导管111相对,以使得陶瓷发热板14可插入到卷烟内。
[0036]陶瓷发热板14底端两侧设有凸条142,燃烧室12的两侧壁上设有与凸条相适配的凹槽121,使得陶瓷发热板14与燃烧室使用时紧密固定,还可拆卸分离,便于定期清洗发热体。
[0037]陶瓷发热板14的底部与控制元件15电性连接。腔体13内设有电池7,电池7与控制元件15电性连接。腔体13的底端设有旋盖131,以打开腔体并更换电池。
[0038]实施例2
[0039]如图3和4所示,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对卷烟采用外部加热的方式,燃烧室12处设有带有发热丝(也可以是管状发热体或发热膜)161的套筒16,套筒16置于燃烧室12的底部,发热丝161位于套筒16内壁上,套筒16的开口端与导管111的开口相对。
[0040]盒体2设有用于放置清洁刷的毛刷腔8。毛刷腔8位于第二空腔22的下端,并与电池容纳腔6相邻,毛刷腔8内设有用于弹出清洁刷的弹簧9,弹簧9的一端与毛刷腔的底部相连接,另一端与清洁刷抵接。推盖23包括第一推盖231和第二推盖232。
[0041 ]其它部件及连接关系与实施例1相同。
[0042]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包括无明火点烟装置、盒体和盒盖;所述盒体设有用于放置所述无明火点烟装置的容纳腔、卷烟容纳腔和电池容纳腔;所述无明火点烟装置设有可拆卸更换的电池。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包括左右相邻的第一空腔和第二空腔,所述用于放置所述无明火点烟装置的容纳腔设于所述第一空腔,所述卷烟容纳腔与所述电池容纳腔分别设于所述第二空腔的上端和下端。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还设有用于放置清洁刷的毛刷腔。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明火点烟装置包括依次连接的用于使卷烟插入的烟杆、燃烧室和腔体,所述烟杆的一端设有开口,所述烟杆的另一端设有用于限定卷烟插入方向的导管;所述燃烧室的一端与所述导管相连;所述燃烧室设有电加热装置;所述腔体内设有可拆卸更换的电池。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加热装置为设有第一发热体的套筒,所述第一发热体为发热丝、管状发热体或发热膜的其中一种,所述第一发热体位于所述套筒内壁上。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加热装置包括第二发热体,所述第二发热体位于所述燃烧室的另一端,所述第二发热体的轴心线与所述导管的轴心线相重合;所述第二发热体设有尖端部,所述尖端部与所述导管相对,以使得所述第二发热体可插入到卷烟内。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热体为金属发热板、陶瓷发热板或发热棒的其中一种。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发热板的外表面设有釉层。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热体与所述燃烧室可拆卸连接。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热体设有凸条,所述燃烧室设有与所述凸条相适配的凹槽。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有无明火点烟装置的烟盒,包括无明火点烟装置、盒体、盒盖;所述盒体设有用于放置所述无明火点烟装置的容纳腔、卷烟容纳腔和电池容纳腔;所述无明火点烟装置设有可拆卸更换的电池。所述烟盒通过合理设置所述容纳腔、卷烟容纳腔以及电池容纳腔之间的分布,能够有效提高烟盒的使用空间,缩小体积,以便于携带,同时通过将所述无明火点烟装置设置为电池可拆卸更换,能够从容应对多次数抽烟而又电量不足的需求。
【IPC分类】A24F15/00
【公开号】CN205196981
【申请号】CN201520844074
【发明人】刘义波, 孙庄, 吴桂周, 胡静, 李峰
【申请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4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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