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灯的晴雨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55000阅读:37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带灯的晴雨伞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所属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领域中常用物具的一种综合设计,具体涉及一种伞,特别涉及一种带灯的晴雨伞。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带灯的晴雨伞,包括一晴雨两用伞,其特点是,在伞的伞柄上设置有一电源和一电源切换开关,在伞杆内设置有和电源连通的导线,导线与设置在伞杆顶部的一定向远光灯和分布在伞的每个骨架上面所设置的普通照明灯相连通。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点是,所述照明灯为定向远光灯或普通照明灯。
所述切换开关为按钮开关或微动开关。
所述照明灯为微型、防水、防爆的低压光源灯泡。
本实用新型将伞和灯的功能结合在一起,使其实用功能与装饰功能达到完美的统一,在作为生活常用的物具,无论是骄阳、淫雨,还是夜间,都可以发挥作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为夜间行走的人们带来安全。本实用新型在广泛实用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种具有空间美化作用及表演艺术的道具。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视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效果立体图。
依照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在晴雨两用伞的伞柄上设置一电源1和一电源切换开关2,在伞杆内设置有和电源1连通的导线3,导线3与设置在伞杆顶部的一定向远光灯4和分布在伞的每个骨架上面所设置的普通照明灯5相连通。电源1可以是可更换的一次性电源或是可充电的电源,切换开关2为按钮开关或微动开关。
所述照明灯4、5为低压定向远光灯或低压普通照明灯。可以采用微型、防水、防爆光源灯泡。
本实用新型加强装饰设计,可以形成新的中国花伞灯。中国花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典型代表,以其光明、平和、圆满、吉祥的文化内涵成为喜庆佳节、国事庆典等活动中最常用的装饰品。灯与伞的结合,在具备实用功能的同时,同样具备在中国歌舞表演艺术活动中的道具功能。期望将本实用新型的带灯的晴雨伞,奉献给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在为运动员和观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开(闭)幕式的演艺活动增添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表演道具。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使用在交通岗亭的晴雨伞上,或流动的餐饮、售货车旁搭起的晴雨伞上,将灯的朝向转到伞内,并使灯开启的个数的受到控制,照明灯为普通照明灯,将电源再接入一交流电接插口,还可以在夜幕下进行工作,成为夜幕下一道新的风景线。
权利要求1.一种带灯的晴雨伞,包括一晴雨两用伞,其特征在于,在伞的伞柄上设置有一电源[1]和一电源切换开关[2],在伞杆内设置有和电源[1]连通的导线[3],导线[3]与设置在伞杆顶部的一照明灯[4]和分布在伞的每个骨架上面所设置的照明灯[5]相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灯的晴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4]为定向远光灯或普通照明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灯的晴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换开关[2]为按钮开关或微动开关。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带灯的晴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4]、[5]可以是微型、防水、防爆低压光源灯泡。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灯的晴雨伞,包括一晴雨两用伞,在伞的伞柄上设置有一电源和一电源切换开关,在伞杆内设置有和电源连通的导线,导线与设置在伞杆顶部的一照明灯和分布在伞的每个骨架上面所设置的照明灯相连通。本实用新型将伞和灯的功能结合在一起,使其实用功能与装饰功能达到完美的统一,在作为生活常用的物具,无论是骄阳、淫雨,还是夜间,都可以发挥作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本实用新型在广泛实用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还具有空间美化作用及表演艺术的道具。
文档编号A45B3/04GK2582433SQ022620
公开日2003年10月29日 申请日期2002年8月19日 优先权日2002年8月19日
发明者王家民, 刘昆, 陈鹏, 陈志奇 申请人:西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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