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6494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在包具[1]的内部设立一个指纹记录装置[2],包具[1]的拉链[3]同时为一个指纹读取装置[3],包具使用前实现通过拉链式指纹读取装置[3]读入使用者的指纹参数,正式使用时当使用者用拉链拉开包具[1],指纹读取装置[3]自动获取使用者的指纹数据,与记录在指纹记录装置[2]中的指纹进行比对;设置提示装置[4],如读入指纹与记录指纹不一样,则发出相应的警示信息;设置远程通讯模块[5],当使用者连续数次被读取的指纹与记录指纹不相符时,则自动向指定的号码发送提示信息;提示装置[4]发出的警示信息的方式可以是声音提示或LED灯光显示,指纹读取装置[3]与指纹记录装置[2]采用无线方式进行信息的传输与判断,实现了对包具的指纹式管理,大大提高包具的安全性。
【专利说明】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包具。
【背景技术】
[0002]在现行生活中对于高级包具常会引来小偷或其他人员,如何控制外人打开包具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种能提供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
[0004]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在包具的内部设立一个指纹记录装置,包具的拉链同时为一个指纹读取装置,包具使用前实现通过拉链式指纹读取装置读入使用者的指纹参数,正式使用时当使用者用拉链拉开包具,指纹读取装置自动获取使用者的指纹数据,与记录在指纹记录装置中的指纹进行比对;设置提示装置,如读入指纹与记录指纹不一样,则发出相应的警示信息。
[0005]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设置远程通讯模块,当使用者连续数次被读取的指纹与记录指纹不相符时,则自动向指定的号码发送提示信息。
[0006]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提示装置发出的警示信息的方式可以是声音提示或LED灯光显示。
[0007]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指纹读取装置与指纹记录装置采用无线方式进行信息的传输与判断。
[0008]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设置开关,以控制指纹验证系统的启用状态。
[0009]上述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就实现了对包具的指纹式管理,大大提高包具的安全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附图为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中标号分别为:1-包具、2-指纹记录装置、3-指纹读取装置、4-提示装置、5-远程通讯模块、6-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0012]实施例:如附图所示。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在包具[I]的内部设立一个指纹记录装置[2],包具[I]的拉链[3]同时为一个指纹读取装置[3],包具使用前实现通过拉链式指纹读取装置[3]读入使用者的指纹参数,正式使用时当使用者用拉链拉开包具[1],指纹读取装置[3]自动获取使用者的指纹数据,与记录在指纹记录装置[2]中的指纹进行比对;设置提示装置[4],如读入指纹与记录指纹不一样,则发出相应的警示信息。
[0013]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设置远程通讯模块[5],当使用者连续数次被读取的指纹与记录指纹不相符时,则自动向指定的号码发送提示信息。
[0014]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提示装置[4]发出的警示信息的方式可以是声音提示或LED灯光显示。
[0015]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指纹读取装置[3]与指纹记录装置[2]采用无线方式进行信息的传输与判断。
[0016]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设置开关[6],以控制指纹验证系统的启用状态。
[0017]上述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就实现了对包具的指纹式管理,大大提高包具的安全性。
【权利要求】
1.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其特征在于在包具[I]的内部设立一个指纹记录装置[2],包具[I]的拉链[3]同时为一个指纹读取装置[3],包具使用前实现通过拉链式指纹读取装置[3]读入使用者的指纹参数,正式使用时当使用者用拉链拉开包具[1],指纹读取装置[3]自动获取使用者的指纹数据,与记录在指纹记录装置[2]中的指纹进行比对;设置提示装置[4],如读入指纹与记录指纹不一样,则发出相应的警示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其特征在于设置远程通讯模块[5],当使用者连续数次被读取的指纹与记录指纹不相符时,则自动向指定的号码发送提示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其特征在于提示装置[4]发出的警示信息的方式可以是声音提示或LED灯光显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其特征在于指纹读取装置[3]与指纹记录装置[2]采用无线方式进行信息的传输与判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纹验证拉链的包具,其特征在于设置开关[6],以控制指纹验证系统的启用状态。
【文档编号】A45C13/20GK103876438SQ201210571261
【公开日】2014年6月25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20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20日
【发明者】吕三燕 申请人:新昌县羽林街道昱泉机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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