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鞋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76583发布日期:2018-06-02 02:15阅读:202来源:国知局
保健鞋底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保健鞋底。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弹力鞋,如CN201610011236,公开了一种弹力鞋,其包括鞋身、鞋底、设置于鞋底底部的上弹力架以及下弹力架,由于上弹力架以及下弹力架均固定设置在鞋底的底部,因此其仅仅是简单的弹力鞋,无法正常穿着,由于鞋的最基本功能是保护人体的脚部以及提供行走时的舒适度,而弹力鞋仅仅是娱乐以及健身时运用,受到上述制约,无法进行大力推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保健鞋底,既可以当作弹力鞋辅助伤者进行跳跃康复训练,又可以当作普通鞋,支撑足弓减少疲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保健鞋底,包括鞋底本体,所述鞋底本体的底部对应于人体足弓部分开设有收容腔,所述收容腔的开口朝下,所述收容腔呈圆弧形,所述收容腔的开口处设置有弹力组件,所述弹力组件包括两端分别固定设置于所述收容腔的开口处的弹性支撑板、两端分别转动设置于所述收容腔的开口处的两个拉伸侧板,所述弹性支撑板位于所述收容腔开口的中部,两个所述拉伸侧板分别对称设置于所述弹性支撑板的两侧,所述弹性支撑板以及两个所述拉伸侧板的宽度与所述收容腔的宽度相同,所述弹性支撑板以及所述拉伸侧板均包括由PU材料支撑的垫板、镶嵌于所述垫板内的若干橡筋条,所述橡筋条沿着所述垫板的宽度方向等距分布,每个所述拉伸侧板上均固定设置有弹片架,所述弹片架呈圆弧形,且所述弹片架与所述收容腔呈相似形,所述弹片架包括由PU材料制成的框架、镶嵌于所述框架内的弹性钢片,所述弹片架具有两个工作位置,当所述弹片架位于第一工作位置下,所述弹片架伸出所述收容内,其开口朝上,当所述弹片架位于第二工作位置下,所述弹片架收折于所述收容腔内,其开口朝下。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鞋底本体与所述弹力架之间设置有将其锁定于第一工作位置或者第二工作位置的锁定机构。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锁定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弹力架上的锁扣、设置于所述鞋底本体上且与所述锁扣相配合的第一锁钩以及第二锁钩。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弹力架的外侧面上设置有若干圆锥形凸起。

本发明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在于:当伤者脚部受伤时,使得弹力架收折于收容腔内,由于弹力架直接支撑足弓部,减少伤者行走训练时的疼痛以及疲劳,而且通过圆锥形凸起可以起到按摩作用,活血化淤,当伤者腿部受伤进行康复训练时,是的弹力架展开,此时作为弹力鞋,可以辅助跳跃等便于伤者康复,而且此时圆锥形凸起可以起到防滑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剖视图。

其中:1、鞋底本体;2、收容腔;3、弹性支撑板;4、拉伸侧板;5、弹性架;6、圆锥形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如图1、图2所示,一种保健鞋底,包括鞋底本体1,所述鞋底本体1的底部对应于人体足弓部分开设有收容腔2,所述收容腔2的开口朝下,所述收容腔2呈圆弧形,所述收容腔2的开口处设置有弹力组件,所述弹力组件包括两端分别固定设置于所述收容腔2的开口处的弹性支撑板3、两端分别转动设置于所述收容腔2的开口处的两个拉伸侧板4,所述弹性支撑板3位于所述收容腔2开口的中部,两个所述拉伸侧板4分别对称设置于所述弹性支撑板3的两侧,所述弹性支撑板3以及两个所述拉伸侧板4的宽度与所述收容腔2的宽度相同,所述弹性支撑板3以及所述拉伸侧板4均包括由PU材料支撑的垫板、镶嵌于所述垫板内的若干橡筋条,所述橡筋条沿着所述垫板的宽度方向等距分布,每个所述拉伸侧板4上均固定设置有弹片架,所述弹片架呈圆弧形,且所述弹片架与所述收容腔2呈相似形,所述弹片架包括由PU材料制成的框架、镶嵌于所述框架内的弹性钢片,所述弹片架具有两个工作位置,当所述弹片架位于第一工作位置下,所述弹片架伸出所述收容内,其开口朝上,当所述弹片架位于第二工作位置下,所述弹片架收折于所述收容腔2内,其开口朝下。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鞋底本体1与所述弹力架5之间设置有将其锁定于第一工作位置或者第二工作位置的锁定机构。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锁定机构包括设置于所述弹力架5上的锁扣、设置于所述鞋底本体1上且与所述锁扣相配合的第一锁钩以及第二锁钩。

所述弹力架5的外侧面上设置有若干圆锥形凸起6,当弹力架5收折于收容腔2内时,圆锥形凸起6可以起到按摩作用,当弹力架5展开时,由于圆锥形凸起6接触地面,从而起到防滑效果。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其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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