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方便写字的鞋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22616阅读:78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方便写字的鞋子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残疾人用品,具体的说是一种方便用脚来写字的鞋子。



背景技术:

生活中,人们每天都会接触到鞋子,而鞋子的主要作用是穿在脚上,用来防止在走路时脚掌受伤;但对一些失去双手的残疾人士而言,脚除了用来走路外,还要用来代替手做很多别的事情,比如:写字;目前,那些失去双手的残疾人士写字,一般是用脚趾夹住笔来写字,但是在穿上鞋子后,写字时每次还要脱下鞋子,多有不便,尤其是在天气寒冷的时候,脱下鞋子写字时,脚上就容易长冻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方便写字的鞋子,可以让没有手的残疾人士穿上鞋时,用脚来写字。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方便写字的鞋子,其特征在于:包括鞋子本体、笔套和罩盖,所述鞋子本体的前端设有一块支撑板,所述支撑板中间位置设有一个支撑座,所述笔套的表面中间位置设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与支撑座通过销轴相连,在销轴上还设有锁紧螺母,所述罩盖扣接在支撑板上,所述罩盖设置成鞋尖的形状。

较佳地,所述支撑板的中间位置设有一个沉孔,沉孔延伸到鞋底内,在沉孔内设有一根活动轴,活动轴的长度与所述沉孔的深度一致,在活动轴上套有一个张力弹簧,在将活动轴往外拉时,张力弹簧会给活动轴施加反方向的推力,所述支撑座固定连接在活动轴的端部,所述活动轴上还设有弹力球,而沉孔口边缘设有与弹力球相配合的凹槽,在将活动轴往外拉,使张力弹簧压缩到极限位置时,通过弹力球与凹槽的卡和,可以将活动轴固定住。

较佳地,所述笔套为一个带有一定锥度、且侧面开口的锥形管,所述锥形管的孔径大小在0.5-1厘米之间,并且卡套采用弹性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后,由于在鞋子上设置了笔套,失去双手的残疾人士在写字时,就可以不用脱下鞋子,而将写字笔直接卡接在笔套内,通过用脚移动鞋子来控制写字笔写字,不用时,将写字笔取下,笔套收缩存放在鞋子内,这样不会影响鞋子的正常使用。其结构简单,方便特殊人体使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笔套储存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笔套拉出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写字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鞋子本体;2、笔套;3、罩盖;4、支撑板;5、支撑座;6、连接块;7、沉孔;8、活动轴;9、张力弹簧;10、弹力球;11、凹槽;12、锁紧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参考图1可知:一种方便写字的鞋子,包括鞋子本体1、笔套2和罩盖3,所述鞋子本体1的前端设有一块支撑板4,所述支撑板4的中间位置设有一个支撑座5,而在所述笔套2上设有与之相配合的连接块6,所述连接块6与支撑座5通过销轴相连,在销轴上还设有锁紧螺母12,通过拧紧锁紧螺母12,可以将笔套2固定住,这样方便调节笔套2与支撑座5之间的夹角,便于写字时使用;所述罩盖3扣接在支撑板4上,此时罩盖3配合鞋子,设置成鞋尖的形状,以保证整个鞋子的美观性。

如图2所示,所述支撑板4的中间位置设有一个沉孔7,沉孔7延伸到鞋底内,在沉孔7内设有一根活动轴8,活动轴8的长度与所述沉孔7的深度一致,在活动轴8上套有一个张力弹簧9,所述支撑座5固定连接在活动轴8的端部;在将活动轴8往外拉时,张力弹簧9会给活动轴8施加反方向的推力,所述活动轴8上还设有弹力球10,而沉孔7口边缘设有与弹力球10相配合的凹槽11,在将活动轴8往外拉,使张力弹簧9压缩到极限位置时,通过弹力球10与凹槽11的卡和,可以将活动轴8固定住;将弹力球10从凹槽11内后,在弹力的作用下,活动轴8又会缩回沉孔7内。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笔套2为一个带有一定锥度、且侧面开口的锥形管,所述锥形管的孔径大小在0.5-1厘米之间,并且卡套采用弹性材料制成,这样在使用时,可以将笔卡进笔套2内。

如图3所示,具体使用时,先取下罩盖3,将笔套2往外拉,在弹力球10从沉孔7内露出后,转动笔套2,使弹力球10与凹槽11相套合,这样笔套2在拉出后就不会随意转动,再将笔卡在笔套2内,就可以将鞋子穿在脚上,从而失去双手的残疾人士在写字时,就可以不用脱下鞋子,通过用脚移动鞋子来控制写字笔写字,并可以通过调节螺母来调节笔套2与活动轴8之间的夹角,以方便写字;写完字后,取下写字笔,活动轴8又能收缩在鞋子内,盖上罩盖3后,就不会影响鞋子的正常使用,其结构简单,方便特殊人体使用。

本实用新型已经通过上述实施例进行了说明,但应当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只是用于举例和说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将本实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实施例范围内。此外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教导还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变型和修改,这些变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附属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范围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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