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21014发布日期:2019-06-15 00:06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人体安全保护器具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用以保护人体头部安全的头盔,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拥有护颚式保护结构的头盔,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可使护颚位置及姿态能够根据使用需要而在全盔结构与半盔结构之间进行改变的头盔。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各种机动车、赛车、赛艇、平衡车、飞行器乃至骑行单车的使用者,他们在驾驭机具的过程当中都应该佩戴头盔以保护其头部的安全;此外,在许多特殊作业的场合,比如在喷涂车间、救火救灾、反恐防暴以及开矿、挖煤、掘进等恶劣环境下工作的人员,他们也同样需要佩戴头盔来保护其头部以免遭各种不期而遇的伤害。当下,头盔的结构型式主要有全盔结构型头盔和半盔结构型头盔,其中全盔结构型头盔它配置有一个环抱使用者下巴的护颚,而半盔结构型头盔则无此护颚。就全盔结构型头盔而言,由于它拥有护颚结构而能够对佩戴者头部起到更好的安全保护作用;而对于半盔结构头型盔来说,则因为佩戴者的嘴、鼻等器官没有护颚的羁绊而表现出更好的使用宜人性。

传统全盔型头盔其护颚与盔壳主体采用将两者为一体结构的制造方式,亦即它的护颚相对于盔壳主体来说属于相对固定不动的结构布局形态。无疑,这种一体式结构的传统型全盔头盔坚固牢靠,也因此它对佩戴者具有足够的安全保护功效。但是,从另一方面考量,一体式结构的全盔头盔也存在有缺陷:首先,从使用的角度看,当佩戴者需要进行诸如喝水、通话、休息等活动时,他就必须要先取下头盔方能完成相应的动作,毋庸置疑,传统一体结构型全盔头盔的这种表现显得比较呆滞与不便;其次,从生产的角度看,一体式结构全盔头盔还因存在大内腔配小豁口的结构特征,致使其模具非常复杂,故生产效率不高,此乃一体结构全盔制造成本高昂的原因所在。

显然,传统的一体式全盔结构头盔无法兼顾安全、便利和低成本等多目标的需求。鉴于此,研发一种同时融合有全盔结构安全性与半盔结构便利性等优点特征的头盔,自然而然就成为了目前头盔研究者和生产制造商努力追求的目标。在此背景下,本专利申请人在中国专利申请cn105901820a中提出了“一种基于齿轮约束的可变护颚结构型头盔”,该发明的最大特色在于:在头盔壳体的两侧旁分别布置有一个圆柱齿轮型的固定内齿轮,同时呼应地分别在护颚的两个叉把上紧固布置有两个圆柱齿轮型转动外齿轮,并在与头盔壳体紧固连接的底托上设置有相应的弧型状约束槽,通过该约束槽限制转动外齿轮与固定内齿轮而使之保持啮合并组成运动副,以此对护颚的位置及姿态实施预定进程要求的约束,最终实现护颚在全盔结构位置与半盔结构位置间按规划轨迹运行并可相互逆向转换,换言之可以根据需要让护颚从全盔结构位置掀开至半盔结构位置,反之亦然。同时,由于护颚与盔壳主体不再为一体结构型式,也使得制作头盔的模具更加简单,故能降低制造成本并提高生产效率。很显然,上述专利申请提供的齿轮约束可变护颚结构方案,能较好地处置安全性、便利性和低成本的多目标需求,由此推动了头盔技术的进步。

然而,中国专利申请cn105901820a提出的可变护颚结构头盔虽然具有不言而喻的优势,但由于它需要采用穿通特质的长度较长的弧型状约束槽来保持其转动外齿轮与固定内齿轮的啮合关系,而且它的转动外齿轮乃跟随护颚一起作大幅度转角的摆动运动,亦因此带来了若干弊端,具体表现为:1)长度较长的且呈弧形状的约束槽使得头盔的可靠性存在有隐患,这是因为当护颚在其转换位姿的过程当中,尤其是护颚处在全盔结构与半盔结构的某个中间位置态而构成所谓的揭面头盔时(这时的头盔它属于一种“准半盔结构头盔”的形式,该状态有利于佩戴者进行饮水、对话以及临时透气等活动而特别适合坑道作业),因所述护颚不能够完全地遮盖住约束槽,亦即所述护颚的把身难以有效遮盖住该穿通状长弧形约束槽,结果给外来异物进入转动外齿轮与固定内齿轮构成的啮合运动副创造了机会,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将使得该齿轮约束副极易出现卡死的状况,换句话说头盔在使用过程当中其可靠性的确存在有一定的隐患;2)长度较长的且呈弧形状约束槽的存在还使得头盔的噪声比较大,同样也是因为护颚在其转换位姿的过程当中需要护颚处在全盔结构与半盔结构的某个中间位置态而构成所谓的揭面头盔时,它对于骑行者来说因为所述的护颚不能够完全地遮盖住约束槽,致使外部的气流在流经头盔外表面产生的尖啸声能轻易地从穿通状的约束槽传入头盔的内部,注意到这些约束槽恰好布置在佩戴者的两个耳朵附近,故头盔的隔音效果较差或者说其舒适性较差;3)行星般转动的外齿轮布局以及运转形式使得头盔的安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这是因为护颚在变换结构位置时,由于外齿轮跟随护颚一起运动而呈现出行星转动式的行为,不难发现,它扫过的空间区域比较大,凡在外齿轮转动所经过的空间区域范围,显然不能够布置紧固螺钉或者其它紧固结构,此时开设有长弧型约束槽的底托将被迫布局成较大跨度的薄壳状构件,众所周知这种结构形式的构件它的内禀刚度比较小,亦即意味着头盔壳体的刚度较弱,换句话说头盔的安全性受到了削弱。

综上,上述齿轮约束的可变护颚结构型头盔虽然能够实现护颚在全盔位置与半盔位置之间的转换,但它同时也存在可靠性、舒适性及安全性欠佳的毛病。一言以蔽之,现有可变护颚结构型头盔仍然有进一步改进与提升的余地。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当前齿轮约束可变护颚结构型头盔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目的在于:与现有齿轮约束可变护颚结构技术相比较,它通过改进齿轮约束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驱动方式,在保证能够实现护颚在全盔结构与半盔结构之间进行位置及姿态准确转换的同时,还能够进一步有效提高头盔的可靠性、舒适性与安全性。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来予以实现的: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它包括有一个盔壳主体、一个护颚和两个底托,其中所述的这两个底托被分别布局在盔壳主体的两侧面并且这两个底托被紧固在盔壳主体上或者这两个底托与盔壳主体为一体结构制作,所述的护颚具有两个叉把并且这两个叉把被分置在盔壳主体的两侧旁;其特征在于:对应于每一个底托均呼应设置有一个受该底托或/和所述盔壳主体约束的内齿轮、以及设置有一个受该底托或/和所述盔壳主体约束的外齿轮,所述的内齿轮它围绕自身的内齿轮轴线作定轴转动、所述的外齿轮它围绕自身的外齿轮轴线作定轴转动,在内齿轮的本体上或者其附着件上开设有一条通槽,另外设置有一个穿越该通槽的传动件,处在盔壳主体同一侧的底托、叉把、内齿轮、外齿轮、传动件它们一起共同组成一个关联机构;在同一个关联机构中,所述的叉把布局在内齿轮上的通槽的外侧,所述的外齿轮和内齿轮它们相互啮合并一起组成一个运动约束副,所述的内齿轮与叉把它们相互滑动配合并一起构成一个滑动约束副,所述的传动件有一端与外齿轮存在配接约束关系并通过该约束关系使传动件能够接受外齿轮的驱动或者反之使外齿轮能够接受传动件的驱动、同时该传动件还另有一端与叉把存在配接约束关系并通过该约束关系使叉把能够接受传动件的驱动或者反之使传动件能够接受叉把的驱动;所述的护颚、以及所述的同属一个关联机构中的内齿轮、外齿轮和传动件,这四个零部件它们所执行的驱动与运行逻辑至少包含有下面a)、b)和c)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a)首先由护颚做出原初的翻转动作,然后该护颚通过其叉把驱使内齿轮产生转动运动,紧接着内齿轮通过啮合关系驱使外齿轮产生转动,再接着外齿轮又通过传动件驱动叉把产生动作并在所述滑动约束副的联合约束下使叉把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的滑动位移,最后使护颚伴随其翻转进程而相应地改变它的位置及姿态;

b)首先由内齿轮做出原初的转动动作,然后该内齿轮通过其与叉把组成的滑动约束副带动护颚产生相应的翻转运动,与此同时内齿轮又通过啮合关系驱使外齿轮产生转动、进而外齿轮再通过传动件驱动叉把产生动作并在所述滑动约束副的联合约束下使叉把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的滑动位移,最后使护颚伴随其翻转进程而相应地改变它的位置及姿态;

c)首先由外齿轮做出原初的转动动作,然后该外齿轮通过啮合关系驱使内齿轮产生转动,接着一方面内齿轮通过其与叉把组成的滑动约束副带动护颚产生相应的翻转运动、另一方面外齿轮又通过传动件驱动叉把产生动作并在所述滑动约束副的联合约束下使叉把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的滑动位移,最后使护颚伴随其翻转进程而相应地改变它的位置及姿态。

进一步,上述在同一个关联机构中的内齿轮和外齿轮它们所组成的运动约束副属于平面齿轮传动机构的范畴。

进一步,上述在同一个关联机构中的内齿轮及外齿轮均为圆柱齿轮型式,并且两者在相互啮合时内齿轮上形成的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上形成的外齿轮节圆半径r它们满足关系式r/r=2。

进一步,上述在同一个关联机构中的传动件它包含有一个回转面构造,该回转面构造包含有一根始终同步跟随外齿轮一起围绕外齿轮轴线作定轴转动的回转轴线,所述的这根回转轴线被布局为与外齿轮轴线平行设置并且它与外齿轮的节圆相交。

进一步,上述的传动件它的回转面构造为圆柱面结构形态或者为圆锥面结构形态。

进一步,上述传动件与外齿轮的配接约束关系是,传动件与外齿轮之间它们为紧固连接或者它们为一体结构制作的关系、并且同时传动件与叉把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是它们为转动配合的关系;或者,传动件与外齿轮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是它们为转动配合的关系、并且同时传动件与叉把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是它们为紧固连接或者它们为一体结构制作的关系;再或者,传动件与外齿轮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为转动配合的关系、并且同时该传动件与叉把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亦为转动配合的关系。

进一步,上述底托、盔壳主体或/和外齿轮上设置有可防止内齿轮出现轴向窜位的第一止脱构件,并且在所述的内齿轮、底托或/和盔壳主体上设置有可防止外齿轮出现轴向窜位的第二止脱构件,同时在所述的内齿轮上设置有可防止护颚叉把出现轴向松脱的第三止脱构件。

进一步,上述外齿轮它的各个轮齿之中至少有一个轮齿被设计为齿厚大于该外齿轮上全部有效轮齿平均齿厚的异形轮齿,并且所述的传动件与且仅与异形轮齿发生配接约束关系。

进一步,上述内齿轮上的通槽为扁平状的直槽型穿通槽、并且该直槽型通槽被布局为指向或者经过内齿轮轴线,所述内齿轮与叉把相互滑动配合所构成的滑动约束副为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并且该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被布局为指向或者经过内齿轮轴线,同时所述的这些直槽型通槽与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它们的布局为相互重合设置或者为相互平行设置。

进一步,上述头盔呼应护颚处在全盔结构位置时,所述的关联机构中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的传动件其回转面构造的回转轴线处在与内齿轮轴线相重合的位置,并且该关联机构中的滑动约束副其所包含的直线约束要素垂直于内齿轮轴线与外齿轮轴线所构成的平面。

进一步,上述的内齿轮它的全部有效齿轮所涵盖的圆心角α大于或者等于180度。

进一步,上述的底托上或/和盔壳主体上设置有第一卡位结构,同时在所述的内齿轮的本体上或者其延展体上开设有至少一个第二卡位结构,并且在所述的底托上或/和盔壳主体上还设置有压迫并驱使第一卡位结构贴靠向第二卡位结构的作用弹簧,所述的第一卡位结构与第二卡位结构采用互为公母构型组配的卡止构造,当第一卡位结构与第二卡位结构形成相互卡止配合时它们能够产生卡滞并停留护颚在即时位置及姿态的作用。

进一步,上述的第一卡位结构为凸齿构型、所述的第二卡位结构为凹槽构型,另外针对第二卡位结构的布局进行有如下配置:呼应护颚在全盔结构位置时设置有一个第二卡位结构与所述的第一卡位结构发生卡配、另外呼应护颚在半盔结构位置时也设置有一个第二卡位结构与所述的第一卡位结构发生卡配。

进一步,上述头盔呼应护颚处在揭面结构位置时还配置有一个与第一卡位结构发生卡配的第二卡位结构。

进一步,上述的底托上或/和盔壳主体上设置有助升弹簧,当护颚处在全盔结构位置时该助升弹簧处在压迫储能状态、当护颚由全盔结构位置翻转向盔壳主体穹顶进发的途中该助升弹簧处在释放弹力助推护颚掀开的状态、而当护颚处在半盔结构位置与揭面结构位置之间的状态时该助升弹簧可停止对护颚产生作用力。

上述头盔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的内齿轮所包含的啮合元件的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与外齿轮所包含的啮合元件的外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它们之比值满足关系式zr/zr=2。

上述头盔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的外齿轮上设置有蹼状构造的腹板。

上述头盔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开设在内齿轮上的通槽参与了内齿轮与叉把的滑动约束行为、并且该滑动约束行为构成为内齿轮与叉把所组成滑动约束副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上述头盔配置有一个护罩,该护罩包含有两条支腿,所述的这两条支腿分置在盔壳主体的两侧面并且它们可以相对于盔壳主体作定轴摆动运动、并且在其中至少一条支腿上设置有承力轨边,所述设置有承力轨边的支腿被布局在底托与盔壳主体之间;在所述底托朝向盔壳主体的内托板上开设有一个穿通状豁口,同时在外齿轮上设置有探出该豁口并可触碰到所述支腿承力轨边的触发销;当所述护罩处在完全扣落闭合的状态下时,所述的触发销和承力轨边它们的布局满足以下条件:若此时护颚从完全的全盔结构位置出发而做出掀开动作时则所述触发销必须能够触动到护罩支腿上的承力轨边并籍此驱使护罩产生翻转掀开的动作,若此时护颚从完全半盔结构位置出发向全盔结构位置回归时则在护颚回归全程的前三分之二归途期间所述触发销必须能够触动到护罩支腿上的承力轨边并籍此达成驱使护罩产生翻转掀开的动作。

上述头盔护罩的支腿上设置有齿状的第一锁位齿,同时在底托或/和盔壳主体上设置有与该第一锁位齿相呼应的第二锁位齿、并在底托或/和盔壳主体上设置有锁位弹簧,所述第一锁位齿跟随护罩一起同步运动、所述第二锁位齿可以作相对于盔壳主体的移动或者摆动,当护罩处在扣落状态时所述的第二锁位齿可以在锁位弹簧的作用下贴靠向第一锁位齿从而使得护罩获得弱锁止的效果,当护罩在外力驱使下做出掀开动作时所述的第一锁位齿可以强行驱动第二锁位齿压迫锁位弹簧来产生位移并籍此作出对第一锁位齿的让位解锁动作。

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它通过采用护颚、内齿轮、外齿轮和传动件组成关联机构的布局形式,让内齿轮和外齿轮均作定轴转动并且它们相互啮合组成运动约束副,同时在内齿轮上开设有与护颚叉把作滑动配合的约束副,叉把、内齿轮、外齿轮它们可以相互驱动而产生旋转运动,并且通过一个与外齿轮及护颚叉把均有配接约束关系的传动件来驱使叉把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的往返式位移动作,由此约束护颚的位置及姿态可伴随护颚掀开或者闭合动作而产生确切的改变,最终实现护颚在全盔结构位置与半盔结构位置间的转换,并能保持护颚运行几何轨迹的唯一性与可逆性。基于上述关联机构的布局形式以及运行方式,本发明在护颚变换位姿的过程当中,可以使得护颚叉把的把身能够同步地跟随内齿轮一起作旋转运动,籍此能够基本上乃至完全地遮盖住内齿轮上的通槽,由此既可以避免外部异物进入约束副而保证头盔使用的可靠性,还可以封堵外部噪声侵入头盔内部的路径而提高头盔使用的舒适性,同时作定轴转动的外齿轮其所占用的运行空间也比较少,故给底托的紧固结构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布局选择,也因此可以提高底托的支撑刚性并进而提高头盔的整体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的轴测视图;

图2是图1所示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处在全盔结构状态时的侧面示意图;

图3是图1所示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处在半盔结构状态时的侧面示意图;

图4是图1所示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的装配爆炸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其护颚由全盔结构位置变化至半盔结构位置时的过程状态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其护颚由半盔结构位置复返回全盔结构位置时的过程状态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其底托之内托板的一个实施例的轴测示意图;

图8是图7所示内托板沿内齿轮轴线从头盔内部的盔壳主体往头盔外部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9是图7所示内托板沿内齿轮轴线从头盔外部往头盔的盔壳主体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10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其底托之外托板的一个实施例的轴测示意图;

图11是图10所示外托板沿内齿轮轴线从头盔内部的盔壳主体往头盔外部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12是图10所示外托板沿内齿轮轴线从头盔外部往头盔的盔壳主体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13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其内齿轮的一个轴测视图;

图14是图13所示内齿轮实施例的另一个方向的轴测视图;

图15是图13所示内齿轮沿内齿轮轴线从头盔外部往头盔的盔壳主体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16是图13所示内齿轮沿内齿轮轴线从头盔内部的盔壳主体往头盔外部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17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其外齿轮的一个轴测视图;

图18是图17所示外齿轮实施例的另一个方向的轴测视图;

图19是图17所示外齿轮沿外齿轮轴线从头盔外部往头盔的盔壳主体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20是图17所示外齿轮沿外齿轮轴线从头盔内部的盔壳主体往头盔外部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21是本发明护颚及其叉把之结构的一个实施例的轴测示意图;

图22是图21所示实施例护颚及其叉把的侧面视图;

图23是图21和图22所示实施例配装有扣盖时的护颚及其叉把的侧面视图;

图24是本发明护颚叉把之扣盖的一个实施例的轴测示意图;

图25是图24所示的扣盖从头盔内部的盔壳主体往头盔外部方向进行观察时所获得的视向示意图;

图26是本发明内齿轮、外齿轮、护颚叉把及其扣盖的一个装配实施例的剖视示意图;

图27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之内齿轮及外齿轮它们的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节圆半径r之比值按照2:1参数规律设计时的啮合示意图;

图28是本发明内齿轮及外齿轮其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节圆半径r之比值按r/r=2:1参数设计并且内齿轮的通槽为直条状、以及该通槽从垂直内齿轮轴线与外齿轮轴线所构成平面的起始位置转动到某一任意位置时的状态变化示意图;

图29是图28所示实施例的几何关系的示意简图;

图30是本发明内齿轮啮合元件转换折算出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并且它与外齿轮所包含啮合元件折算出的外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之比值满足关系式zr/zr=2时的示意简图;

图31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其内齿轮与外齿轮的参数满足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节圆半径r之比值为r/r=2:1关系或者满足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与外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之比值为zr/zr=2关系时伴随护颚翻转运动所呼应直条状通槽及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之约束滑轨它们与传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变化状态图;

图32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其护颚分别处在全盔结构位置状态、揭面结构位置状态和半盔结构位置状态时所呼应出现第一卡位结构与第二卡位结构发生卡配的状态示意图;

图33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当护颚由全盔结构位置向半盔结构位置进发而掀开初始位置处在完全扣落位置之护罩的过程中内齿轮、触发销、护罩支腿及其承力轨边它们作相互联动作用的侧面示意及轴测示意图;

图34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当护颚由半盔结构位置向全盔结构位置复返而打开初始位置处在完全扣落位置之护罩的过程中内齿轮、触发销、护罩支腿及其承力轨边它们作相互联动作用的侧面示意及轴测示意图;

图35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当护颚由全盔结构位置向半盔结构位置进发而对初始位置处在完全扣落位置之护罩进行解锁过程的状态变化示意图;

图36是本发明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当护颚由半盔结构位置向全盔结构位置回归而对初始位置处在完全扣落位置之护罩进行解锁过程的状态变化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参见图1—36:

一种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它包括有一个盔壳主体1、一个护颚2和两个底托3,其中所述的这两个底托3被分别布局在盔壳主体1的两侧面,并且这两个底托3被紧固在盔壳主体1上(如图1和图4所示)、或者这两个底托3与盔壳主体1采用为一体结构制作的形式(图中未示出),在这里,本发明中所述的这两个底托3它们与盔壳主体1之间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下面四种情形:1)这两个底托3均为独立的部件并且它们均同时地被紧固在盔壳主体1之上(如图1至图4所示),2)这两个底托3它们均同时地完全与盔壳主体1为一体结构制作(图中未示出),3)这两个底托3它们均同时地包含有部分构造与盔壳主体1为一体结构制作而另有其他部分构造为独立构件(图中未示出),4)这两个底托3中有一个底托3被紧固在盔壳主体1上并且同时另一个底托3与盔壳主体1为一体结构制作(图中未示出);另外,本发明中所说的“所述的这两个底托3被分别布局在盔壳主体1的两侧面”乃是指:这两个底托3它们被分置在盔壳主体1之对称面p的两边旁,其中该对称面p在佩戴者正常佩戴头盔时它经过该佩戴者的嘴、鼻和头颅顶并将佩戴者的双眼、双耳等分开在它的两边旁,亦即该对称面p实为一个具有中分盔壳主体1性质的假想平面(如图1所示),换言之本发明的对称面p它可以被视为盔壳主体1的左右对称面,其中该对称面p在贯穿盔壳主体1时它会与盔壳主体1的轮廓外表面形成有交线s(参见图1和图4),本发明底托3的最佳布局情形是它被布设在贴靠头盔佩戴者耳朵附近或者耳朵旁边的盔壳主体1的侧面处(如图1至图4所示);本发明的护颚2它具有两个叉把2a(参见图4和图21),并且这两个叉把2a被分置在盔壳主体1的两侧旁(如图4所示),也就是说这两个叉把2a被分置在盔壳主体1对称面p的两侧旁,其中的较佳情形是叉把2a有部分把身被布局在或被延伸至头盔佩戴者的耳朵附近或者耳朵旁边的盔壳主体1的侧面处(如图1至图4所示),在这里,所述的叉把2a它可以是护颚2的本体或者本体的延伸件、特别地所述的叉把2a还可以是紧固在或者接驳在护颚2本体(包括该本体的延伸体或延展体)上的相对独立的零部件,也就是说本发明中所述的叉把2a其把身既包括它是护颚2本体的一部分也包括它是紧固在护颚2本体上的其它零部件,图4及图23所示的叉把2a正是由护颚2的本体延伸体及紧固在该延伸体上的扣盖2b所构成,于是当叉把2a包含有扣盖2b时本发明亦可将该叉把2a在图中标示为2a(2b)的形式;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的底托3它既可以为由若干个零件组装起来或者组合起来的部件(如图4所示)、也可以是由单一构件构成的一个零件(图中未示出),其中以组合部件的底托3为最佳形式,因为这样可以更加灵活地制作、安装和维护它,图4所示的情形正是底托3为采用若干个零件组合起来的部件,图4所示的情形中该底托3包含有内托板3a和外托板3b,此外在本发明的某些附图里比如图32中的内托板3a也可以标识为底托3(3a)、外托板3b也可以标识为底托3(3b);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所说的盔壳主体1乃是一个泛称,它既可以仅仅是盔壳主体1本体本身、也可以是除了盔壳主体1的本体本身之外还包括有紧固在和依附在该本体上的其它各种零配件,这些零配件包括风窗、封盖、挂件、密封件、紧固件和吸能件等等各种功能件或者修饰件;本发明的特色在于:对应于每一个底托3均呼应设置有一个受该底托3或/和盔壳主体1约束的内齿轮4、以及设置有一个受该底托3或/和盔壳主体1约束的外齿轮5(参见图4、图13至图20),所述的内齿轮4它围绕自身的内齿轮轴线o1作定轴转动、所述的外齿轮5它围绕自身的外齿轮轴线o2作定轴转动(参见图28和图29),在这里,本发明内齿轮4与外齿轮5两者存在有啮合关系,并且所述的内齿轮4为内齿型齿轮、所述的外齿轮5为外齿型齿轮,也因此,本发明中的内齿轮4与外齿轮5它们的啮合属于内啮合性质的齿轮传动范畴,值得一提的是,本发明中所述的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既可以是圆柱齿轮(如图4、图14、图16至图19、图27和图28所示)也可以是非圆柱齿轮(图中未示出),而其中又以内齿轮4及外齿轮5它们均是圆柱齿轮为最佳形式,当它们为圆柱齿轮时其中的内齿轮轴线o1乃经过内齿轮4分度圆圆心的轴线、其中的外齿轮轴线o2则为经过外齿轮5分度圆圆心的轴线,在这里,内齿轮4分度圆的圆心与该内齿轮4节圆的圆心重合、外齿轮5分度圆的圆心与该外齿轮5节圆的圆心重合,本发明特别包括有这么一种最佳布局情形就是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它们相互平行设置并且它们均垂直于盔壳主体1的对称面p;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作定轴转动的行为既可以是在底托3或/和盔壳主体1的约束下所产生、也可以是除了在底托3或/和盔壳主体1的约束之外还复合有其它形式的约束下而产生,比如图4所示的情形就是外齿轮5在受到底托3或/和盔壳主体1约束的同时还受到内齿轮4与外齿轮5它们之间相互啮合的约束而做定轴转动,其中: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不仅受到底托3上围边3c的环抱约束而且还受到这两个齿轮之间的相互啮合作用的约束(参见图4和图32),也因此,图4中的内齿轮4及外齿轮5它们乃存在多部件联合约束工况下的定轴转动行为,事实上,由于在图4所示实施例中的底托3其无论是环抱约束内齿轮4的围边3c还是环抱外齿轮5的围边3c,这些围边3c均对所约束对象形成了超过180度的环抱约束态势,也就是说即使是仅仅依赖这些围边3c的约束也能够达成约束内齿轮4及外齿轮5而让它们做出定轴转动的行为,只不过在上述围边3c的约束下再复合上这两个齿轮的啮合作用则可以使这些齿轮获得更加稳定和可靠的定轴转动,而假如围边3c对所约束的对象即对内齿轮4或对外齿轮5所形成的环抱态势没有超过180度的话(图中未示出)、那么显然需要再复合上内齿轮4与外齿轮5的啮合约束或者再复合上其它构件的约束才能够可靠地完成约束对象的定轴转动,在这里,围边3c可以是底托3之本体的一部分(图4、图7和图9所示的围边3c它即是底托3之内托板3a上的本体构成部分)、此外围边3c也可以是紧固在底托3上的独立构件(图中未示出),另外,针对某一个齿轮而言约束它的围边3c的数量既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有若干个,还有,围边3c的形状它可以根据具体结构布局需要而进行设定,例如在图4、图7和图9所示的情形当中,对内齿轮4实施约束的围边3c它呈现为闭环式的圆环状堤边(允许该圆环式围边3c存在有一些缺口)、而对外齿轮5进行约束的围边3c则呈现为半包围的开环式圆弧状堤边(亦允许该圆弧状围边3c存在一些缺口),实际上,本发明中所述的围边3c除了可以是环弧状的构造之外还可以是其它诸如凸台状、凸键状、凸柱状、搭子状等构造形式,其布局既可以是连续的构造形态也可以是断续状的构造形态,比如采用三个呈锐角三角形分布的接触点(即这三个点作为顶点时它们所构成的三角形呈锐角三角形)作为约束构件,则由它们约束而形成定轴行为的效果将与采用环抱超过180度以上的环边去约束而获得的定轴行为效果两者是相当的;必须指出的是,除了可以采用上述围边3c的结构与构造方式去约束内齿轮4及外齿轮5之外,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包括轴/孔结构或者轴/套结构的方式来约束内齿轮4及外齿轮5的转动行为,并且可以依赖这些轴/孔结构或者轴/套结构来实现约束内齿轮4及外齿轮5而使它们作定轴转动,比如可以在底托3上开设孔或者套的结构(这些孔、套它们可以是完整的构造也可以是存在缺口的非完整构造)、同时在内齿轮4或/和外齿轮5上开设与这些孔或套进行转动配合的轴构造(图中未示出),这样就可以实现对相应的内齿轮4或外齿轮5进行定轴约束了,甚至仅仅依赖这些约束也能达成约束内齿轮4和外齿轮5作定轴转动的目的,当然,上述在内齿轮4上设置的轴其轴线必须与内齿轮轴线o1一致且应该与底托3上开设的并与之相应匹配的孔或者套同轴、上述在外齿轮5上设置的轴其轴线必须与与外齿轮轴线o2一致且应该与底托3上开设的并与之相应匹配的孔或者套同轴,同样道理,还可以在底托3上开设出轴类构造而相应地在内齿轮4或/和外齿轮5上开设出孔或者套的结构来与之进行匹配配合(图中未示出),由于原理类似在这里就不再赘述;本发明所说的内齿轮4与外齿轮5相互啮合配合乃是指它们通过齿状的结构或构造来相互咬合并基于啮合来实现运动及动力的传递与输送,它们的有效轮齿既可以布满一个整周亦即环布360度皆布设有有效轮齿(例如图4、图17、图19、图27和图28所示情形中的外齿轮5即属于这种情形)、也可以不用布满一个整周亦即它们的有效轮齿所分配占有的分度圆弧长没有360度地整环周布设(如图4、图14、图16、图27和图28所示情形中的内齿轮4即属这种情形),其中所谓的有效轮齿乃是指实质参与啮合约束的轮齿(它包括齿牙和齿槽,以下同),另外,本发明中所说的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的有效轮齿既可以用模数来进行度量或评测其齿形的大小、也可以不用模数来进行度量和评测其齿形的大小,当内齿轮4及外齿轮5它们的有效轮齿使用模数来进行度量或者评测时(例如两啮合齿轮都是渐开线齿轮时)两者作一一配对啮合的轮齿(包括齿牙和齿槽)它们的模数最好相等、但是在出现有异形的或者修正的齿牙或齿槽相啮合的情况下模数也可以不相等,而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一个齿轮也并不一定需要它的所有有效轮齿的模数也必须相一致,例如本发明就允许在内齿轮4的所有有效轮齿中出现个别或者一些异形的轮齿或者异形的齿槽(参见图14、图16、图27和图28中的异形齿槽8b和修正轮齿8c)、同时也允许在外齿轮5的所有有效轮齿中出现个别或者一些异形的轮齿或者异形的齿槽(参见图17至图18、图27和图28中的异形轮齿8a),或者说从分度圆上进行观察或者进行度量的话允许内齿轮4以及外齿轮5呈现出轮齿厚度不同或者齿槽宽度不同的齿轮现象,图27和图28所示正是内齿轮4上出现有异形齿槽8b而外齿轮5上出现有异形轮齿8a的情形、其中内齿轮4上的异形齿槽8b以齿槽的形式出现而在外齿轮5上的异形轮齿8a则以齿牙的形式出现、并且外齿轮5上的异形轮齿8a与内齿轮4上的异形齿槽8b它们属于相互配对啮合的约束对象,此外在图27和图28所示的情形当中内齿轮4上还出现有齿牙形态的修正轮齿8c的情况,不难发现,上面提到的异形轮齿8a及修正轮齿8c它们两者不仅齿形大小不同而且它们还与其它正常有效轮齿的齿形也不相同,也就是说假若异形轮齿8a及修正轮齿8c它们可以采用模数来衡量其齿形大小的话则两者的模数也将不相同、而且它们的模数还与其它正常的有效轮齿的模数也不相同;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还特别包括有这么一种情形,这就是允许内齿轮4与外齿轮5它们在啮合运动过程中可以出现个别的或者若干个非齿轮式的啮合行为,也就是说在内齿轮4与外齿轮5进行正常啮合的某些间隔、片段或者过程当中,允许穿插设置有一些具有过渡性质的非齿轮式构件的啮合形式,比如采用诸如柱/槽式啮合、键/槽式啮合、凸轮/凹件式啮合等等的啮合形式,而这些非齿轮形式啮合构件它们的大小既可以采用模数来进行评测也可以不采用模数这个参数来进行评测,换言之对于非齿轮式的啮合来说其啮合结构的大小也是可以采用其它非模数的形式来进行度量的;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中的异形轮齿8a、异形齿槽8b以及修正轮齿8c,它们既可以为用模数来度量其齿形或齿槽大小的传统齿轮形态、也可以为不用模数来进行度量齿形或齿槽大小的非齿轮形式啮合构件;还必须指出的是,本发明虽然可以包括有非齿轮式构件的啮合形式,但这些非齿轮式构件的啮合仅仅只是作为辅助性质的过渡啮合,而引导并约束护颚2做出伸缩位置式位移和摆动转角式姿态之改变的位姿转换机构仍然主要依靠齿轮式的啮合来约束并予以实现,也因此它并未实质性改变本发明齿轮约束可变护颚结构的性质与行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中作相互啮合的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的有效轮齿的齿形乃包括了现有技术中的各种齿轮构型的齿形,比如通过展成法、范成法、仿形法等各种创成方式来获得的齿形,以及通过采用各种模具制造、线切割制造、电火花制造和三维成形制造等各种制造方法而获得的齿形,这些轮齿的齿形包括但不限于渐开线型齿形、摆线型齿形和双曲线型齿形等等,而这些齿形当中又以渐开线齿形为最佳形式(图4、图14、图16、图17至图18、图27和图28中所展示的齿轮即为渐开线轮齿的情形),因为渐开线齿轮的制作成本相对比较低并且它的安装和调试也相对比较容易,另外渐开线轮齿既可以采用为直齿轮形式也可以采用为斜齿轮形式;本发明在内齿轮4的本体上或其附着件上开设有一条通槽6,该通槽6它既可以开设在内齿轮4的本体上(如图4、图13至图16所示)、也可以开设在固着在内齿轮4上的附着件上(图中未示出),其中所述的附着件乃为紧固在内齿轮4上的其它零部件,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的通槽6它乃具有穿通的性质,也就是说假若沿着内齿轮轴线o1的轴向方向对其进行观察的话,则可以发现该通槽6将呈现为能够看穿的穿通状形态(参见图4、图13至图16、图27、图28和图30),在这里,通槽6的形状(指从内齿轮轴线o1进行轴向观察所得形状)可以是各种形态,其中又以条状形态特别是直条状形态的通槽6为最佳形式(如图4、图13至图16、图27、图28和图30所示),因为直条状形态的通槽6它的结构最为简单,同时直条状形态的通槽6其所占用的空间也比较少,这就为对它进行隐蔽、隐藏、遮挡和遮盖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本发明还设置有一个穿越所述通槽6的传动件7(参见图4和图31),该传动件7它可以布局在外齿轮5与叉把2a之间、并且它可以贯穿内齿轮4的本体或者其附着件而分别与外齿轮5及叉把2a发生联系,本发明中处在盔壳主体1同一侧的底托3、叉把2a、内齿轮4、外齿轮5、传动件7它们一起共同组成为一个关联机构,也就是说组成该同一个关联机构的这些零部件在它们之间或者存在结构装配联系、或者存在轨迹约束关系、或者存在位置锁位关系、或者存在运动配合关系、或者存在力量传递关系等等;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的传动件7它至少包含有或者它至少具备有两个端头,也就是说该传动件7它至少存在有两个可以与外界零部件发生配合联系的端头,还需说明的是,本发明中的传动件7它既可以是单一的一个零件的形式出现、也可以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零件所构成的组合式部件的形式出现,当传动件7为组合式部件时那些组成零件之间它们既可以为相互紧固配合的组合形式、也可以为相互活动配合的组合形式、特别地它们还可以为相互相对转动的组合形式,此外,本发明中的传动件7它还特别包括有这么两种情形,这两种情形分别为:1)该传动件7紧固在外齿轮5上(包括该传动件7与外齿轮5为一体结构制作,如图4、图17至图19所示即为传动件7与外齿轮5为一体结构制作的情形),2)该传动件7紧固在叉把2a上(包括该传动件7与叉把2a采用为一体结构制作的情形,图中未示出),其中如前所述本发明的叉把2a它既可以是一个整体式的零件亦即它拥有单一构造的把身结构、此外叉把2a也可以是由若干个零件组装起来的部件即它拥有组合式构造的把身结构(如图4和图23所示),在图4及图23中该叉把2a它实际上就包括有护颚2的本体(包括本体的延伸体)以及紧固在该本体上的扣盖2b等零件,也因此,传动件7紧固在叉把2a的情形乃包括该传动件7直接紧固在叉把2a的本体上(亦即紧固在护颚2的本体或其延伸体上,图中未示出)和该传动件7紧固在叉把2a的构成零件上(图中未示出)这两种状况;在本发明的同一个关联机构中,所述的叉把2a布局在内齿轮4上的通槽6的外侧,所述的外齿轮5和内齿轮4它们相互啮合并组成为一个运动约束副,所述的内齿轮4与叉把2a它们相互滑动配合并构成一个滑动约束副,所述的传动件7它有一端与外齿轮5存在配接约束关系并且通过该约束关系使传动件7能够接受外齿轮5的驱动或者反之使外齿轮5能够接受传动件7的驱动、传动件7另有一端与叉把2a存在配接约束关系并通过该约束关系使叉把2a能够接受传动件7的驱动或者反之使传动件7能够接受叉把2a的驱动,在这里,本发明中的外齿轮5与内齿轮4它们所组成的运动约束副属于齿轮约束副、内齿轮4与叉把2a它们所组成的运动副属于滑动约束副(该滑动约束副既可以是槽轨型也可以是导轨型还可以是其它形式的滑动副),为了便于表述,本发明将内齿轮4上参与构成滑动约束副的要素统称为第一滑轨a(参见图4、图13至图16、图31)、并且将叉把2a上参与构成滑动约束副的要素统称为第二滑轨b(参见图4、图21、图22和图31)、这些第一滑轨a与第二滑轨b它们呼应地进行滑配并组成滑动约束副(参见图26)、籍此即可达成约束内齿轮4与叉把2a而实现它们相对滑动运动的目的,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的滑动约束副它实际上包括了现有技术中的各种槽轨型滑动约束副以及各种导轨型滑动约束副,而无论是槽轨型的滑动约束副还是导轨型的滑动约束副它们的槽轨或者导轨的数目既可以是一条也可以是有多条,特别地,本发明中所述的第一滑轨a与第二滑轨b它们既可以一一对应配对组成滑动约束副(即对于每一条第一滑轨a有且仅有一条第二滑轨b与之进行滑配而同时对于每一条第二滑轨b也有且仅有一条第一滑轨a与之进行滑配)、也可以不用一一对应配对组成滑动约束副(即每一条第一滑轨a它可以同时地与多条第二滑轨b进行滑配而或者反之每一条第二滑轨b它也可以同时地与多条第一滑轨a进行滑配);需要强调的是,本发明中所述的第一滑轨a与第二滑轨b,它们的角色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亦即从结构特征和功能特征来说所述的第一滑轨a与第二滑轨b它们可以进行角色对调,其中角色对调前后它们对护颚2的运动约束及轨迹约束所获得的约束效果是相当的或者说是等效的,以结构特征做为举例:假若原来的第一滑轨a以凹槽构造形态出现而原来的第二滑轨b以凸轨构造形态出现并且它们相互匹配,则两者在结构上可以进行这样的角色对调,即将原来第一滑轨a的凹槽构造改换为凸轨构造、同时将原来与之匹配的凸轨构造型第二滑轨b改为凹槽构造,这样在实施对调前后它们形成的滑动约束副是等效的;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所说的“所述的叉把2a布局在内齿轮4上的通槽6的外侧”乃是指:假设在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位置或者处在半盔结构位置时去进行观察、若此时沿着内齿轮轴线o1而由头盔外面向头盔内部(或者说向着盔壳主体1)行进的话、则将首先遇到叉把2a的把身然后才到达内齿轮4上的通槽6最后才到达盔壳主体1,也就是说按相对于盔壳主体1的位置距离而言所述的叉把2a它将比通槽6处在更远距离的外端,本发明将叉把2a布设在通槽6的外侧而由此获得的一个益处是可以为叉把2a遮盖住通槽6创造良好的条件;本发明中所述的护颚2、以及所述的同属一个关联机构中的内齿轮4、外齿轮5和传动件7(亦即同一个关联机构中的内齿轮4、外齿轮5和传动件7这三个零部件再另外加上一个护颚2总共四个零部件),所述的这四个零部件它们所执行的驱动与运行逻辑至少包含有下面a)、b)和c)三种情形当中的一种:a)首先由护颚2做出原初的翻转动作,然后该护颚2再通过其叉把2a驱使内齿轮4而使该内齿轮4产生出围绕自身内齿轮轴线o1的转动运动,紧接着内齿轮4通过啮合关系驱使外齿轮5而使之产生出围绕自身的外齿轮轴线o2的转动运动,再接着外齿轮5又通过传动件7来驱动叉把2a而使叉把2a产生动作并在所述滑动约束副的联合约束下使得叉把2a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4的滑动位移,最后使得护颚2伴随其翻转进程而相应地改变它的位置及姿态;b)首先由内齿轮4做出原初的围绕内齿轮轴线o1的转动动作,然后该内齿轮4通过其与叉把2a组成的滑动约束副带动护颚2产生出相应的翻转运动(在这里,内齿轮4的转动作用力将会以力矩的形式作用在所述的滑动约束副上并通过该力矩促使叉把2a产生出转动运动并且进而带动护颚2产生出相应的翻转运动),与此同时,内齿轮4又通过啮合关系驱使外齿轮5并使之产生出围绕自身外齿轮轴线o2的转动,进而该外齿轮5再通过传动件7驱动叉把2a而使其产生出动作并在所述滑动约束副的联合约束下促使该叉把2a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4的滑动位移,最后使得护颚2伴随其翻转进程而相应地改变它的位置及姿态;c)首先由外齿轮5做出原初的围绕外齿轮轴线o2的转动动作,然后该外齿轮5通过啮合关系驱使内齿轮4产生围绕自身内齿轮轴线o1的转动,紧接着一方面内齿轮4通过其与叉把2a所组成的滑动约束副带动护颚2产生出相应的翻转运动(在这里,内齿轮4借助转动而将力矩作用施加到所述的滑动约束副上并通过它促使叉把2a产生转动运动再进而带动护颚2产生相应的翻转运动)、同时另一方面外齿轮5又通过传动件7驱动叉把2a而使之产生动作并在所述滑动约束副的联合约束下使叉把2a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4的滑动位移,最后使得护颚2伴随其翻转进程而相应地改变它的位置以及姿态。在这里,本发明中所说的“翻转动作”乃是指护颚2在做运动时它相对于盔壳主体1呈现有角度转动的现象,它特别地包括但并不限制于该护颚2由全盔结构位置向半盔结构位置进发的运动过程、以及护颚2由半盔结构位置向全盔结构位置返回的运动过程,以下同;另外,本发明中所说的那个所谓的“原初”乃是说关于护颚2、内齿轮4或者外齿轮5这三个零部件之中那个最先被启动的零部件(或者说那个最先开始接受到外力驱动的零部件)其所作的力学行为或者运动行为,以下同。此外,本发明中所述的护颚2、以及所述的同属于一个关联机构中的内齿轮4、外齿轮5和传动件7,这四个零部件它们所执行的驱动与运行逻辑既可以是上述a)、b)和c)三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情形、也可以是上述a)、b)和c)三种情形中的任意两种情形的组合、还可以是上述a)、b)和c)三种情形均同时兼而有之、特别地甚至可以是在上述a)、b)和c)三种情形的任意一种或者任意两种或者全部三种的基础上还再复合有其它形式的驱动与运行逻辑,而在上述诸多情形的驱动与运行逻辑当中又以仅仅采用a)情形的驱动与运行逻辑为本发明的最佳运行方式、因为仅仅按a)情形的驱动与运行逻辑是最为简洁的驱动传动情形(此时头盔佩戴者只需用手去扳动护颚2即可实现精准调控护颚2的位姿状况),下面以a)情形为例再详细地说明一下本发明用手去实现驱动与运行的动作过程:首先头盔佩戴者用手去解锁处在全盔结构位置或者处在半盔结构位置或者处在某个中间态结构位置即揭面结构位置的护颚2→其次头盔佩戴者用手去掀开或者扣落护颚2而促使该护颚2产生出原初的翻转动作→然后该护颚2再通过其叉把2a驱使内齿轮4产生出围绕内齿轮轴线o1的转动运动→紧接着内齿轮4通过啮合关系驱使外齿轮5产生出围绕外齿轮轴线o2的转动→再接着外齿轮5又通过传动件7驱动叉把2a产生动作并在所述滑动约束副的联合约束下使得叉把2a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4的滑动位移→于是叉把2a在围绕内齿轮轴线o1做出转动的同时还派生有伸缩运动→最后使得护颚2伴随其翻转进程而相应地改变它的位置以及姿态,由该实施例所演示的护颚2翻转过程来看,不难发现本发明只需对护颚2施行一个简单的翻转驱动动作即可实现在掀开护颚2的同时还能够获得护颚2的伸缩动作,其奥秘在于它利用了齿轮啮合的原理并借助了传动件7来派生往复运动,由此可大大简化传统可变护颚结构型头盔必须对护颚2同时施行翻转、拉拔与压靠的复杂操作动作(参见中国专利zl201010538198.0和西班牙专利申请es2329494t3)。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的叉把2a它相对于内齿轮4的滑动位移乃具有往复伸缩的移动性质,亦即本发明中的护颚2及其叉把2a它们在作出翻转运动的同时还复合有相对于内齿轮4的往复运动(等价于护颚2相对于盔壳主体1存在有往复运动),本发明也正是因为具有这一特性而使得护颚2在伴随其翻转进程的同时还能够适时地改变它的位置与姿态,如前所述,本发明中的内齿轮4与叉把2a它们所组成的滑动约束副既可以是槽轨型、也可以是导轨型、还可以是其它配合形式的滑动副,亦即内齿轮4与叉把2a所组成的滑动约束副它们可以采用现有技术的各种滑动副形式,特别地包括但不限于滑槽/滑块型、导杆/导套型、滑槽/导钉型、滑槽/滑轨型等滑动副形式,此时意味着护颚2叉把2a它的最好布局形式是贴合在、贴靠在或者嵌入在内齿轮4上并且它们之间能够产生有相对运动。还需说明的是,本发明中那个驱使护颚2做出原初翻转动作、驱使内齿轮4做出原初转动动作或者驱使外齿轮5做出原初转动动作的驱动动力它可以是源自于电机的驱动、弹簧的驱动或者人手的驱动等各种形式,其中该驱动动力它既可以是单一驱动的形式也可以是多个联合驱动的形式,而它又以仅仅依靠人手扳动为最佳的驱动形式,因为这种驱动形式最为简单和可靠,此时头盔佩戴者可以利用其手去直接扳动护颚2而使护颚2做出翻转动作、或者利用其手去直接扳动内齿轮4而使该内齿轮4产生出转动动作、再或者利用其手去直接扳动外齿轮5而使得该外齿轮5产生出转动动作,此外,除了可以用手去直接扳动相关的零部件之外,头盔佩戴者他还可以借助于拉绳、拨件、导杆等各种联系件去间接地去驱使护颚2、内齿轮4或者外齿轮5而使之产生出相应的运动行为(图中未示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中所说的“内齿轮4围绕内齿轮轴线o1作定轴转动、外齿轮5围绕外齿轮轴线o2作定轴转动”,其中的内齿轮轴线o1和外齿轮轴线o2在本发明中并不要求它们一定要呈现为绝对的定轴状态和绝对的直轴状态,而是允许这些轴线可以存在一定程度的偏摆误差及变形误差,即允许在制造误差、安装误差、受力变形、温变变形、振动变形等各种因素影响下所述的内齿轮轴线o1以及外齿轮轴线o2它们可以呈现出一定误差范围内的偏移、飘动、晃动、摆动以及不直等偏摆状况和扭曲状况,这里所说的一定误差范围乃是指其最终的综合效果只要是不影响到护颚2进行正常翻转进程的误差幅度,毋庸置疑,本发明允许包括但不限于因各种造型需要、越障需要、锁位需要等因素而产生的局部区域内出现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的不平行以及不直的状况,而这其中的“造型需要”是指护颚2因为需要服从头盔整体外观造型而出现的缘由、“越障需要”乃是指护颚2在翻越头盔的某些极限点位如最高点、最后点和最宽点等而出现的缘由、“锁位需要”则是指护颚2在全盔结构位置、半盔结构位置和揭面结构位置以及在这些特定位置附近时因为需要跨越某些卡固构件而产生弹性适应变形所出现的缘由,但凡是由于上述的原因而导致的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出现有轴线不平行以及不直的现象(还包括它们不垂直盔壳主体1对称面p的现象),只要它们不影响到护颚2的正常翻转运行,则本发明均视其为落在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所说的“揭面结构位置”乃是指护颚2的位置处在全盔结构位置与半盔结构位置之间的某一个任意位置,它属于一种中间态的头盔形式也叫做揭面结构头盔(可以简称为揭面头盔),揭面头盔它属于一种“准半盔结构型头盔”,处在揭面结构位置的护颚2它可以表现为微掀开程度、中掀开程度和高掀开程度等不同结构位置的状态(其中掀开程度乃相对于全盔结构位置而言,可将全盔结构位置时的护颚2定义为零掀开程度,即完全没有打开),所谓微掀开程度是指护颚2处在稍微打开的状态、微掀开的护颚2有利于透气和驱散头盔内的呼吸水雾气,所谓的中掀开程度是指护颚2处在掀开至佩戴者额头附近的状态、该状态有利于佩戴者进行对话交流和临时休息等活动,而所谓的高掀开程度是指护颚2处在盔壳主体1的穹顶处或者其附近的状态、此状态特别适合于佩戴者进行饮水、观察或者从事其他作业活动等;值得指出的是,本发明中的护颚2及其叉把2a它们显然具有与内齿轮4转向相同及转速相同的相对于盔壳主体1转动的角速度,只不过此时的护颚2及其叉把2a在做出与内齿轮4相一致同步转动的同时还伴生有相对于内齿轮4的伸缩动作,注意到通槽6乃是开设在内齿轮4的本体上或者其附着件上,也因此该通槽6亦必然会跟随内齿轮4做出同步且一致的转动运动,换言之本发明中的护颚2及其叉把2a它们事实上与该通槽4一道在作同步转动的动作,另外还必须注意到是,如前所述本发明在同一个关联机构中的叉把2a它乃是被布局在内齿轮4上的通槽6的外侧的,也就是说本发明中的通槽6其外侧始终有与它一道作同步旋转的叉把2a跟随着,这就意味着护颚2在做出掀开或扣落的所有翻转进程当中,本发明中的叉把2a其把身均可以很好地被设计为贴盖住通槽6的布局形式(参见图5和图6),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中的护颚2,其叉把2a的把身乃跟随通槽6一起做同步的旋转运动,亦即叉把2a与通槽6都具有同样的相对于盔壳主体1的角速度,也因此,本发明中的叉把2a其相对于内齿轮4的伸缩移动实为沿着通槽6的开口走向所进行的,注意到本发明的叉把2a它乃布局在通槽6的外侧,换句话说即使是使用相对较窄宽度的叉把2a的把身结构、本发明事实上也能够可以从容做到全时全位姿地完全覆盖住通槽6,而这正是本发明与现有齿轮约束可变护颚结构技术如cn105901820a、cn101331994a、wo2009095420a1在这方面的一个显著差别。为了能够更加清晰地表达本发明中的护颚2从全盔结构位置转换变化至半盔结构位置的过程,图5给出了它的全程变化过程:图5(a)呼应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的全盔位置状态→图5(b)呼应护颚2处在掀开过程的爬升位置状态→图5(c)呼应护颚2处在跨越盔壳主体1穹顶的翻越位置状态(此状态亦属一种揭面头盔状态)→图5(d)呼应护颚2处在向盔壳主体1后脑勺收拢的回落位置状态→图5(e)呼应护颚2处在收纳回落至半盔结构时的半盔位置状态;同样地为了能够更清晰地表达本发明护颚2从半盔结构位置回归并恢复至全盔结构位置的过程,图6给出了它的全程变化过程:图6(a)呼应护颚2处在半盔结构的半盔位置状态→图6(b)呼应护颚2处在回归途中爬升至盔壳主体1后脑勺的爬升位置状态→图6(c)呼应护颚2处在跨越盔壳主体1穹顶的过顶位置状态→图6(d)呼应护颚2处在回归末期过程的扣落位置状态→图6(e)呼应护颚2处在回归至全盔结构的全盔位置状态,从图5和图6不难发现在护颚2的各种结构位置以及在护颚2的各种翻转进程当中,所述的通槽6均毫无暴露地被护颚2叉把2a狭窄构造的把身完全覆盖住,由此亦即证实了本发明的确可以做到能够全时全过程全遮挡地覆盖住通槽6而使其不对外暴露。毫无疑问,本发明采用让内齿轮4及外齿轮5两者均作定轴转动并且让它们作相互啮合来组成运动约束副、同时将内齿轮4与叉把2a设置成为相互滑动配合的滑动约束副形式、并且通过传动件7将外齿轮5的转动运动传导至叉把2a而使之产生相对于内齿轮4的伸缩动作,籍此实现了约束护颚2的位置及姿态可以伴随护颚2之掀开或者扣合的动作进程而产生出确切的改变,最终可以实现护颚2在全盔结构位置与半盔结构位置之间的可靠转换,很显然,鉴于齿轮啮合传动的性质,本发明能够保持护颚2在变换位姿时其运行几何轨迹的唯一性与可逆性,亦即伴随护颚2的某一个具体位置必然呼应有一个具体的且唯一的姿态,并且无论该内齿轮4及外齿轮5它们是做正转运动抑或是做反转运动、它们使护颚2在某一个特定转角时刻的位姿一定是唯一确定的并且是可以可逆反演的。进一步,本发明中护颚2的叉把2a它能够基本上乃至可以完全地遮盖住内齿轮4上的通槽6,这样既可以避免外部异物进入约束副内而保证头盔使用的可靠性,同时还可以封堵外部噪声侵入头盔内部的路径而提高头盔使用的舒适性。再进一步,本发明的外齿轮5由于它的运动属于定轴转动的形式,换言之该外齿轮5它所占用的运行空间相对地比较少,故也给刚度及强度均相对薄弱的底托3布设紧固结构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比如可以在外齿轮5的外围同时在内齿轮4的内围及外围等位置处布设上紧固加强筋和紧固钉等构造、结构或者零件,而这些紧固加强措施是现有齿轮约束型可变护颚结构技术中所不够全面的,也因此本发明可以提高底托3的支撑刚性并进而可以提高头盔的整体安全性;值得一提的是,现有齿轮约束可变护颚结构技术比如cn105901820a、cn101331994a、wo2009095420a1等提供的技术方案它们在这方面均为采用跟随护颚2一起作摆动转动的动齿轮或者动齿条的结构与运转方式,也因此这些齿轮或者齿条它们所扫过的空间非常之大,故它们的这种结构设计对头盔的刚性及强度造成了负面影响,而这也是本发明齿轮约束可变护颚结构头盔与上述这些现有技术的又一个显著差别。

本发明在同一个关联机构中,其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所组成的运动约束副可以属于平面齿轮传动机构的范畴,而这个平面齿轮传动机构的一个特点就是:作相互啮合的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具有相互平行的轴线,亦即内齿轮4的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5的外齿轮轴线o2它们为相互平行的布局设置,注意到在本发明中还特定安排有内齿轮4作定轴转动所围绕的内齿轮轴线o1是固定轴线、外齿轮5作定轴转动所围绕的外齿轮轴线o2也是固定轴线,于是具有内齿性质的内齿轮4与具有外齿性质的外齿轮5它们在作相互啮合运动时显然两者具有相同的转动方向(参见图28和图29),在这里,内齿轮轴线o1及外齿轮轴线o2它们的最佳布局是两者均垂直于盔壳主体1的对称面p。进一步,在同一个关联机构中,本发明的内齿轮4与外齿轮5均可以做成为圆柱齿轮型式,包括直齿轮形式(如图14、图16、图17至图19、图27和图28所示)和斜齿轮形式(图中未示出),如此安排的好处是由它们组成的齿轮啮合副能够在空间占位上更好地适应和服从头盔的外观造型设计需要,因为这种形式的齿轮构型它们的结构比较扁平,也因此能够更加容易满足盔壳主体1对厚度特别地对垂直于盔壳主体1对称面p方向的厚度有苛刻限制的要求,很显然,圆柱齿轮型式的内齿轮4与外齿轮5它们在垂直于对称面p方向的尺寸较小因而具有占位少的优势,特别地,本发明还可以让内齿轮4与外齿轮5在相互啮合时形成的内齿轮节圆半径r和外齿轮节圆半径r满足关系式r/r=2(参见图27至图29),其中内齿轮节圆半径r在内齿轮4上形成、外齿轮节圆半径r在外齿轮5上形成、并且当且仅当内齿轮4与外齿轮5在发生相互啮合时上述节圆才能产生,显而易见的是,当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节圆半径r这两者满足约束关系式r/r=2时,所述的内齿轮4它围绕内齿轮轴线o1的转动速度只有外齿轮5围绕其外齿轮轴线o2之转动速度的一半,或者说外齿轮5的转速要比内齿轮5的转速快一倍,又或者说当这两个齿轮在啮合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内齿轮4所转过的角度(即对内齿轮轴线o1所转过的圆心角)有且仅有外齿轮5转过的转角(即对外齿轮轴线o2所转过的圆心角)的一半,而本发明按照这种啮合约束关系去布局设计内齿轮4与外齿轮5时,所得到的头盔它必将可以获得且一定能够获得一个行为独特而又优点鲜明的调控护颚2位姿的规律(详见后面的描述与证明);需要指出的是,当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均被设计成标准齿轮时上述的内齿轮节圆半径r和外齿轮节圆半径r它们亦将分别等于各自的分度圆半径,在这里,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始终存在有被用作设计、制造与检验用途的分度圆半径,但是所述的内齿轮节圆半径r和外齿轮节圆半径r当且仅当它们发生啮合时才能出现;还必须指出的是,当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存在有异形齿槽8b与异形轮齿8a作配对啮合时,作啮合配合的异形轮齿8a与异形齿槽8b它们的节圆半径亦最好按照上述规律去进行设计,例如图27和图28实施例中外齿轮5上以齿牙形态出现的异形轮齿8a它的节圆半径之大小有且仅有内齿轮4上以齿槽形态出现的异形齿槽8b的节圆半径大小的一半;特别地,本发明还包括有这么一种较佳的参数设计安排,即:内齿轮4上包括异形的轮齿及异形的齿槽在内的所有有效轮齿它们均具有统一数值的内齿轮节圆半径r、外齿轮5上包括异形的轮齿及异形的齿槽在内的所有有效轮齿它们均具有统一数值的外齿轮节圆半径r(如图27和图28所示),因为,当它们依照这种参数去进行设计布局时将具有较为简单的结构形式和最佳的啮合配合形式;当本发明按照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节圆半径r之比值满足关系式r/r=2这个原则去配置内齿轮4与外齿轮5的有效轮齿时,从中获得的一个最大特性就是(参见图28和图29):当内齿轮4与外齿轮5均作定轴转动且它们两者发生啮合运动时,所述的外齿轮5其节圆必定经过内齿轮4的内齿轮轴线o1(这是显而易见的),且外齿轮5之节圆上与内齿轮轴线o1相重合的某个点当它开始跟随外齿轮5一起作旋转运动时则该点必将始终落在某一条跟随内齿轮4作同步旋转的内齿轮4的半径上,换句话说此时若将传动件7布设在外齿轮5的节圆上则该传动件7将与内齿轮4上某条同步旋转的半径始终有交集,如此一来就可以将通槽6设计成直线状形式的槽口并且让它经过或者对准内齿轮轴线o1、则传动件7也就可以基本上甚至可以完全地在该通槽6内作顺畅的往复运动(如图31所示),这样通槽6不仅成形加工简单而且装配调试也十分方便,更为重要的是,如此一来就可以很方便地让护颚2叉把2a的把身能够更加容易地遮盖住通槽6而使之对外界少暴露乃至完全不暴露(参见图5和图6);实际上不难证明,当内齿轮4与外齿轮5作相互啮合时所形成的内齿轮节圆半径r和外齿轮节圆半径r满足关系式r/r=2时就一定具有上述特性(参见图28和图29):1)首先显然不证自明的是,当内齿轮4的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5的外齿轮节圆半径r存在有关系式r/r=2时,外齿轮5的节圆一定经过内齿轮轴线o1,由于内齿轮4的节圆与外齿轮5的节圆一定相切,因此它们的切点k必然落在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所构成的平面上(即内齿轮轴线o1的聚集点、外齿轮轴线o2的聚集点、切点k这三个点必然共线);2)其次需要证明的是,伴随着内齿轮4与外齿轮5的啮合运动进程,在外齿轮5节圆上的某个点m(该点m始终固定在该外齿轮5上并同步跟随外齿轮5一起转动)它将始终落在内齿轮4上的某一条半径o1n之上(该半径o1n始终固定在该内齿轮4上并且跟随内齿轮4一起作同步转动,亦即半径o1n的端点n始终固定在内齿轮4的节圆上并跟随内齿轮4一起同步转动),参见图28和图29,其中图29(a)对应图28(a)、图29(b)对应图28(b),并且图28(a)及图29(a)呼应的是内齿轮4及外齿轮5它们在刚刚开始运动之初的位置状态(该初始位置状态可以呼应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位置的态势)、图28(b)及图29(b)呼应的是内齿轮4及外齿轮5它们已经开始做啮合运动并且已经开始啮合转动过了一定的角度之后的位置状态(该位置状态呼应护颚2处在翻转过程的某一个任意中间态势),不失一般性,假设在图28(a)及图29(a)所示的初始位置时所述的点m处在与内齿轮轴线o1相重合的m1的位置(该位置亦为内齿轮轴线o1的轴向聚集点),所述的半径o1n处在垂直于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所组成的平面的位置、此时刻半径o1n的端点n位于与o1k垂直的n1位置而该端点n的即时位置也可以在图中标示为n(n1),不难发现,线段o1n1是外齿轮5节圆的切线它的切点为(m1,o1)、并且传动件7的回转轴线o3此时也恰好与内齿轮轴线o1重合故该切点还可以标示为(m,m1,o1,o3),当内齿轮4与外齿轮5做出了一定的啮合转动之后所述外齿轮5上的m点转至m2位置而与之相呼应的是内齿轮4上的n点此时转至n2位置、相应地此时m点的即时位置可以在图中标示为m(m2)而n点的即时位置它可以在图中标示为n(n2),由于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节圆半径r它们存在有关系式r/r=2,故此时必然有所述n点转过的内齿轮4之圆心角∠n1o1n2=β而所述的m点它转过的外齿轮5之圆心角∠m1o2m2=2∠n1o1n2=2β,在图29(b)之中,假设q点是内齿轮4半径o1n2与外齿轮5之节圆的交点、则线段o1q是外齿轮5上的一条弦、于是∠n1o1q是外齿轮5之节圆上的弦切角,由几何定律可知,该弦切角∠n1o1q它的大小等于其所含外齿轮5圆弧的圆周角、而该圆周角它又等于该弦切角∠n1o1q所含外齿轮5之圆弧的圆心角∠m1o2q的一半,或者反过来说它一定地必然有∠m1o2q=2∠n1o1q=2∠n1o1n2=2β,而由前面所述,当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节圆半径r它们存在有关系式r/r=2时有∠n1o2n2=2β成立,由此得证q点与m2重合,换句话说n2、m2、m1这三点必然共线,由于所假设角度β的任意性,这就意味着伴随内齿轮4与外齿轮5的啮合运动进程,所述的m点它必将会始终落在与内齿轮4一道作同步旋转的半径o1n之上,也正是由于角度β的任意性,在外齿轮5上的任意一个点其实都可以让它等效在m2位置上并伴随着外齿轮5的转动它必然一定落在动态旋转的半径o1n之上。换个角度说,本发明若将通槽6设计成直线状形式并且让其设置为平行乃至重合半径o1n的状态、同时将传动件7布置在外齿轮5的节圆上(呼应m点)、则这样一来就可以基本上甚至可以完全地让传动件7在该通槽6内作顺畅的直线往复运动,为了能够看得更加清晰一些以及更加形象一些,图31给出了内齿轮4之内齿轮节圆半径r与外齿轮5之外齿轮节圆半径r之比值满足关系式r/r=2时直线状通槽6与传动件7之联动的状态关系变化过程(在图31中隐去了扣盖2b),其中:图31(a)呼应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的全盔位置状态→图31(b)呼应护颚2处在掀开过程的爬升位置状态→图31(c)呼应护颚2处在跨越盔壳主体1穹顶的过顶位置状态→图31(d)呼应护颚2处在向盔壳主体1后脑勺收拢的回落位置状态→图31(e)呼应护颚2处在收纳回落至半盔结构的半盔位置状态,由上述变化状态不难发现,通槽6始终跟随护颚2一起围绕内齿轮轴线o1作同步转动,并且在转动过程当中传动件7(此时相当于图29中的外齿轮5上的m点)始终落在在通槽6(此时相当于图29中的内齿轮4上的半径o1n)之内,很明显若将扣盖2b装上的话则此时的效果将等同于图5所示的效果,也就是说此时叉把2a的把身可以在护颚2翻转的全过程都能够完全地覆盖住该通槽6,注意到齿轮约束机构乃具有可反演的性质,当护颚2从半盔结构位置复返回全盔结构位置时不难获得图6所示的效果,由此获得的提示是,本发明可以将内齿轮4上的通槽6设计成扁平状的直槽型穿通槽,并让该直槽型通槽6布局成指向内齿轮4的内齿轮轴线o1(如图4、图13至图16、图27、图28、图30和图31所示),则此时的传动件7将可以始终落在该通槽6内并做顺畅的直线往复运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包括有内齿轮4及外齿轮5它们均可以采用360度范围内全环周布设有有效轮齿的情形,并且此时内齿轮4与外齿轮5相互啮合时形成的内齿轮4之内齿轮节圆半径r和外齿轮5之外齿轮节圆半径r亦遵循关系式r/r=2,如此一来包括异形轮齿8a及修正轮齿8c在内的外齿轮5其全部轮齿的齿数将只有内齿轮4全部轮齿齿数的一半,举例来说假若内齿轮4的轮齿的齿数为28个的话则其所呼应的外齿轮5的轮齿的齿数应该为14个,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此时内齿轮4上的28个轮齿一定存在有冗余,亦即内齿4上的这28个轮齿不可能出现全部都参与到与外齿轮5上的14个轮齿均发生啮合的情形,因为众所周知的是,头盔的护颚2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让它相对于盔壳主体1作单向超过270度的旋转运动,事实上,从实用的角度来说护颚2的最大翻转角度在180度左右最为适宜,因为翻转至该角度部位的护颚2其所构成的半盔结构头盔在佩戴时具有较好的宜人性和安全性,同时其布局容易满足外观造型,特别地它符合气动力学原理亦即它的气体流阻小并能有效降低气流流经头盔外表面时的风鸣啸叫声。

本发明在同一个关联机构中,可以将传动件7设计为包含有回转面构造的零部件,其中该回转面构造它包含有一根始终同步跟随外齿轮5一起围绕外齿轮轴线o2作定轴转动的回转轴线o3,所述的这根回转轴线o3被布局与外齿轮轴线o2平行且它与外齿轮5的节圆相交(参见图19、图28、图29、图30和图31);在这里,回转面构造的形式它可以有多种形态,包括各种柱面、锥面、球面、环面以及异形回旋曲面,等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外齿轮5的节圆乃是该外齿轮5与内齿轮4发生啮合时所形成(此时的内齿轮4上亦将同时派生出与该外齿轮节圆相切的内齿轮节圆),很显然当外齿轮5为标准齿轮时其外齿轮节圆将与外齿轮分度圆相重合、而当外齿轮5为非标准齿轮亦即它是变位系数不为零的变位齿轮时其外齿轮节圆与外齿轮分度圆不重合,同样地,当内齿轮4为标准齿轮时它的内齿轮节圆将与内齿轮分度圆相重合、而当内齿轮4为非标准齿轮亦即它是变位系数不为零的变位齿轮时其内齿轮节圆将与内齿轮分度圆不重合;本发明将传动件7做成为包含有回转面构造的零部件,其目的是让该传动件7与外齿轮5形成配接约束关系时、以及传动件7与护颚2的叉把2a形成配接约束关系时,可以让它们具有较佳的配合形式及较佳的制作工艺性,因为众所周知具有回旋构造的零件它们的成形加工比较简单,同时它们的装配也比较简单,而且它们可以采用经典的孔轴配合形式;另外本发明将回转轴线o3布局为与外齿轮5的节圆相交并且让它与外齿轮轴线o2平行设置,其益处是这种布局可以获得较好的空间布局以便平衡分配传动件7在外齿轮5、内齿轮4以及通槽6三者之中的布局占位,特别地还可以使传动件7获得较好的运动稳定性,正如前面所证明的那样,当传动件7的回转面构造存在有一根回转轴线o3并让其布局在外齿轮5的节圆上且让它与外齿轮轴线o2平行设置时,则该回转轴线o3它的运行规律将是始终落在某一根跟随内齿轮4一起作同步旋转的半径之上,从而为通槽6的形状设计及布局设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需要指出的是,上面所述的让传动件7的回转轴线o3与外齿轮5的外齿轮轴线o2平行设置,本发明在这里并不要求它们一定要呈现为绝对的平行状态,而是允许这些轴线可以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行误差,即允许在制造误差、安装误差、受力变形、温变变形、振动变形等各种因素影响下所导致的回转轴线o3与外齿轮轴线o2之间出现的不平行状况,只要这些不平行误差其最终综合效果不影响到护颚2进行正常翻转、则本发明一律将上述回转轴线o3与外齿轮轴线o2按照两者符合平行设置要求来处理。进一步,本发明可以将所述的传动件7的回转面构造设计成为圆柱面结构形态(如图4、图17至图18、图27、图28、图30和图31所示)、或者将传动件7的回转面构造设计为圆锥面结构形态(图中未示出),此时的传动件7它显然有且仅有两个端头以及有且仅有一根回转轴线o3,众所周知,圆柱面构造和圆锥面构造乃经典的零部件结构形态,它们不仅加工方便而且其配合形式也非常可靠;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中所说的圆锥面结构形态乃包括圆锥台的结构形态,另外,本发明中的传动件7的回转面构造当它被设计成为圆柱面结构形态时既可以是只有单一直径的圆柱面构造、也可以是有多个不同直径的圆柱面构造(但这些圆柱面必须表现为同轴设置,亦即是说传动件7有且仅有唯一的一根回转轴线o3),特别地本发明中的传动件7它的回转面构造还包括有这么一种情形,即:在发挥配接约束关系的圆柱面构造或者圆锥面构造的基础上,还复合有其它形式的回转面构造比如便于制造、安装和避免应力集中的倒角、圆角和锥度等辅助性质的工艺结构细节,并且其前提是所有的这些具有辅助性质的工艺结构细节它们均不能破坏传动件7上那个与外齿轮5或与叉把2a发生配接约束关系的回转面构造。

本发明可以将同一个关联机构中的传动件7与外齿轮5之间以及该传动件7与叉把2a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采用为如下的三种布局情形之一的安排:1)该传动件7与外齿轮5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是它们为紧固连接或者它们为一体结构制作的关系、并且同时该传动件7与叉把2a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是它们为转动配合的关系(图4、图17至图19所示的情形即为传动件7与外齿轮5它们采用为一体结构制作的例子,此时的传动件7它有一端将与图4、图24至图26中的扣盖2b上的圆孔2c发生转动配合约束关系);或者,2)该传动件7与外齿轮5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是它们为转动配合的关系、并且同时该传动件7与叉把2a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是它们为紧固连接或者它们为一体结构制作的关系(图中未示出);再或者,3)该传动件7与外齿轮5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采用为转动配合的关系、并且同时该传动件7与叉把2a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亦采用为转动配合的关系(图中未示出)。实际上,传动件7与外齿轮5之间以及该传动件7与叉把2a之间的配接约束关系除了上述的三种情形之外,本发明还包含有或者说还可以存在有其它形式的配接约束关系,比如传递件7与外齿轮5之间或/和传动件7与叉把2a之间,它们的配接约束关系可以采用为转动配合的同时还复合有滑动配合,亦即转滑式的配接约束关系(图中未示出),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传动件7为圆柱形构造、同时外齿轮5或叉把2a上与之进行配接约束的结构为腰槽状构造,这样传动件7就可以一边相对于外齿轮5或叉把2a作转动配合并同时还能够相对于外齿轮5或叉把2a作滑动配合。

本发明为了防止护颚2在其翻转时导致内齿轮4和外齿轮5出现松脱的状况,以便保证护颚2在变换位姿的过程当中能够保持稳定性和可靠性,可以在所述的底托3、盔壳主体1或/和外齿轮5上设置可防止内齿轮4出现轴向窜位的第一止脱构件9a,同时在所述的内齿轮4、底托3或/和盔壳主体1上设置可防止外齿轮5出现轴向窜位的第二止脱构件9b,在这里,所谓的防止轴向窜位乃是说,通过设置第一止脱构件9a和第二止脱构件9b来阻止、阻滞、防止和限制内齿轮4以及外齿轮5出现过度的移位而避免它们出现松脱的行为,亦即是说避免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出现影响护颚2正常翻转过程的行为以及避免出现影响护颚2在全盔结构位置、半盔结构位置、揭面结构位置的正常卡位行为;本发明中的第一止脱构件9a它的布局包括设置在底托3上、设置在盔壳主体1上或者设置在内齿轮4上,并包括在底托3、盔壳主体1、内齿轮4这些零部件的任意两种组合以及全部三种零件上设置有第一止脱构件9a的各种情形;本发明中的第二止脱构件9b它的布局包括设置在内齿轮4上、设置在底托3上或者设置在盔壳主体1上,并包括在内齿轮4、底托3、盔壳主体1这些零部件的任意两种组合以及全部三种零件上设置有第二止脱构件9b的各种情形;在图4、图10至图12所示的情形当中,防止内齿轮4出现轴向窜位的第一止脱构件9a被设置在底托3的外托板3b上、而在图4和图13至图16的实施例中防止外齿轮5出现轴向窜位的第二止脱构件9b则被设置在内齿轮4上,很显然,本发明中的第一止脱构件9a和第二止脱构件9b其布局并不局限在上述图4、图10至图16中所罗列的情形;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中的第一止脱构件9a和第二止脱构件9b它们的结构形态可以是翻边构造(如图4、图10至图12所示)、卡扣构造(即利用弹勾的构造形式来进行卡止,图中未示出)、卡环构造(即利用卡簧的结构形式来进行卡止,图中未示出)、紧钉构造(即利用紧固螺钉的结构形式来进行卡止,图中未示出)、止销构造(即利用止动销钉的结构形式来进行卡止,图中未示出)、盖板结构(如图4、图13至图16所示,其中这些图例中的盖板结构型第二止脱构件9b可以是内齿轮4上的本体构造或者延展体构造)、甚至还可以是磁吸构件(图中未示出)或者是其它形式的构造或者构件,如前所述,第一止脱构件9a可以是底托3之构造的一部分(如图4、图10至图12所示)、或者是盔壳主体1之构造的一部分(图中未示出)、或者是外齿轮5之构造的一部分(图中未示出),而第二止脱构件9b可以是内齿轮4之构造的一部分(如图4和图13至图16所示),此外,第一止脱构件9a它还可以是一个紧固在底托3之上、或者紧固在盔壳主体1之上、或者紧固在外齿轮5之上的一个独立零部件(图中未示出),而第二止脱构件9b则可以是一个紧固在内齿轮4之上、或者紧固在底托3之上、或者紧固在盔壳主体1之上的一个独立零部件(图中未示出);同样地,为了防止护颚2出现脱离盔壳主体1的情况发生,本发明还可以在内齿轮4上设置能够防止该护颚2的叉把2a产生轴向松脱的第三止脱构件9c(如图4、图13、图15和图31所示),该第三止脱构件9c它既可以是所述内齿轮4的本体(包括该本体的延展体或者延伸体)的一部分(如图4、图13、图15和图31所示)也可以是紧固在内齿轮4上的一个独立零部件(图中未示出),另外它的构造既可以是翻边构造(如图4、图13、图15和图31所示)也可以是卡槽、卡钉、卡箍、卡盖等构造形式(图中未示出)还可以是其它现有技术中的各种形式的构造,这其中以翻边构造为较佳形式,因为翻边构造在成型制作与装配方面比较容易实现而且特别地它们甚至还可以构成为护颚2与叉把2a间的滑动约束副中的一部分乃至全部,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具有翻边构造特征的第三止脱构件9c其翻边的形式可以有多种形态,比如在图4、图13、图15和图31所示的情形中翻边构造形态的第三止脱构件9c它的翻边取向为背离通槽6的形态,亦即其翻边构造是指向通槽6的外部的,事实上除此之外本发明翻边构造的第三止脱构件9c其翻边取向还包括指向通槽6的形态(图中未示出),如上所述,本发明设置第三止脱构件9c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护颚2的叉把2a出现轴向脱离内齿轮4的现象,在这里,所谓的“轴向脱离”乃是指沿着内齿轮轴线o1的轴向方向出现影响到护颚2正常翻转进程的叉把2a脱离内齿轮4的状况,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中的第三止脱构件9c它的功能是防止护颚2叉把2a出现轴向脱离内齿轮4,但它并不妨碍叉把2a与内齿轮4所组成滑动约束副的伸缩往复行为。

本发明为了能够更好地布置传动件7,可以在所述的外齿轮5的各个有效轮齿之中至少选择出一个轮齿让其被设计为齿厚大于该外齿轮5上全部有效轮齿平均齿厚的异形轮齿8a,亦即从外观上看,所述的外齿轮5上的这个异形轮齿8a它首先是个拥有实体状的轮齿亦即该异形轮齿8a它属于齿牙形式、其次该异形轮齿8a的齿形大小要比其它正常有效轮齿的齿形要更大一些(如图17和图19所示),当然,在内齿轮4上必然需要开设出一个齿槽形式的异形齿槽8b来与外齿轮5上的这个异形轮齿8a发生啮合匹配,显然内齿轮4上这个异形齿槽8b的齿槽宽度也一定相应地要比其他正常轮齿的齿槽要宽一些(如图14和图16所示),在这里,本发明所述的传动件7与且仅与外齿轮5上所述的异形轮齿8a发生配接约束关系(参见图27和图28),之所以在外齿轮5上设置齿形相对较厚的异形轮齿8a,其目的是让与异形轮齿8a进行配接的传动件7它的回转面构造可以获得较大的直径尺寸,这样传动件7的强度和刚度就可以得到很好的保证,从而可以提高头盔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本发明为了能够更好地让护颚2顺畅且可靠地完成各种位姿转换进程,可以将内齿轮4上的通槽6设计为扁平状的直槽型穿通槽亦即它为直槽型通槽6、并且该直槽型通槽6布局为指向或者经过内齿轮轴线o1(参见图15、图16、图27、图28和图31),另外将所述内齿轮4与叉把2a相互滑动配合所构成的滑动约束副设计为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并且该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布局为指向或者经过内齿轮轴线o1,同时所述的这些直槽型通槽6与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它们的布局为相互重合的设置或者为相互平行的设置;在这里,所谓的通槽6被设计为“扁平状直槽型穿通槽”乃是说沿着内齿轮轴线o1的轴向方向对其进行观察、则可以发现该通槽6呈扁长条的形状并且它具有直边型的槽边构造以及它是可以看穿的,另外所谓的“该直槽型通槽6布局为指向或者经过内齿轮轴线o1”乃是说该通槽6的主体构造若向头盔的对称面p进行正投影的话、则它的投影集合与内齿轮轴线o1的投影聚集点有交集、或者该投影集合若沿着其几何对称线进行延伸时必扫过内齿轮轴线o1的投影聚集点、特别地包括该投影集合的对称线经过内齿轮轴线o1的投影聚集点(参见图15、图16、图27、图28和图31);在这里,所谓的“所述内齿轮4与叉把2a相互滑动配合所构成的滑动约束副设计为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乃是指该约束副的约束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是使得内齿轮4与叉把2a它们之间的相互运动为直线位移式的动作,另外所谓的“该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布局为指向或者经过内齿轮轴线o1”乃是说组成该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的构造、结构或者零件(比如叉把2a的把身等)它们至少有一个要件为指向或者经过内齿轮轴线o1的状态(参见图5、图6和图31);在这里,所谓的“同时所述的这些直槽型通槽6与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它们的布局为相互重合设置或者为相互平行设置”乃是指将该通槽6及滑动约束副一起向向头盔的对称面p进行正投影的话、则可以发现它们的投影有交集、特别地包括有在该投影中所述直槽型通槽6投影集合的几何对称线与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投影集合的几何对称线它们呈现为平行的状态特别地呈现为重合的状态。本发明采用直槽型通槽6搭配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并将它们布局为重合设置或者为平行设置这么一种设计布局安排,至少可以获得以下益处:首先是传动件7可以顺畅地在通槽6内进行无干涉的往复移动,其次是可以为叉把2a完全遮挡住该通槽6创造了条件;如前所述,此时传动件7的运行轨迹是直线往复性质并且可以安排该直线轨迹始终跟随内齿轮4上的沿着半径方向设置的直槽型通槽6,则毫无疑问传动件7可以从容做到与通槽6无运动干涉(参见图31),另一方面注意到护颚2叉把2a乃与内齿轮4(亦即与通槽6)具有相同角速度及相同转向的运动行为,而此时通槽6事实上就可以设计成扁窄型的直槽,这就为布局在更外侧的而又采用窄结构的叉把2a的把身去全时全过程全覆盖地遮挡住通槽6创造了条件,换句话说即使采用窄结构的护颚2叉把2a把身也能实现对通槽6进行全时、全过程和全覆盖式的遮挡,因为此时护颚2无论它是处在全盔结构位置、还是处在半盔结构位置、或者是处在其它任意翻转过程的某一个中间态位置如揭面结构位置等,其叉把2a的把身均能够很好地贴靠在内齿轮4上的通槽6之外表面。

本发明为了提高护颚2的翻转程度以适应和服从更好的外观造型要求和气动性要求,可以作这样一种布局安排,即:呼应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位置时,所述的关联机构中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的传动件7其回转面构造的回转轴线o3处在与内齿轮轴线o1相重合的位置(参见图5、图6和图31),并且该关联机构中的滑动约束副其所包含的直线约束要素垂直于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所构成的平面(参见图31),其中所说的“直线约束要素”乃是建立在内齿轮4及叉把2a它们实质参与约束行为的结构或者构件属于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的基础上的,亦即它们包含有直线构造的结构及零部件,这些结构和构件它们包括但不限于槽、轨、杆、边、键、轴、孔、套、柱和钉等等;图4所示的情形即为设置有直边式第一滑轨a搭配直边式第二滑轨b而构成的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并且呼应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位置时该滑动约束副的直线约束要素(即第二滑轨b和第一滑轨a)它们垂直于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所构成的平面,而图31(a)所示则将全盔结构位置时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的位置及姿态被布局成垂直于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所构成的平面,如此布局安排不仅可以有利于头盔的造型设计,并且还能够让叉把2a的把身更好地覆盖住内齿轮4上的通槽6(参见图5和图6),为了能够更加清晰地看到直线滑轨型式滑动约束副对护颚2翻转行为的影响过程,图31给出了隐掉叉把2a扣盖时的叉把2a、通槽6、传动件7之间的状态关系:其中,图31(a)呼应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位置、此时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的第二滑轨b及第一滑轨a均垂直于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所构成的平面、并且此时传动件7的回转轴线o3与内齿轮轴线o1重合而且传动件7处在通槽6的最内端(该最内端也是传动件7相对于通槽6的一个移动极限点),图31(b)呼应护颚2处在掀开并开始爬升的位置状态、此时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的第二滑轨b及第一滑轨a均跟随内齿轮4围绕内齿轮轴线o1作同步转动、并且此时传动件7滑动至通槽6的某个中间部位,图31(c)呼应护颚2处在盔壳主体1的穹顶或其附近处(此处亦即揭面结构位置状态)、此时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的第二滑轨b及第一滑轨a均继续跟随内齿轮4围绕内齿轮轴线o1作同步转动、并且此时传动件7滑动至通槽6的最外端(该最外端是传动件7相对于通槽6的另一个移动极限点),图31(d)呼应护颚2处在向盔壳主体1后脑勺回落的位置状态、此时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的第二滑轨b及第一滑轨a它们均依然继续跟随内齿轮4继续围绕内齿轮轴线o1作同步转动、并且此时传动件7回返滑动至通槽6的某个中间部位,图31(e)呼应护颚2回落贴靠向盔壳主体1后脑勺亦即到达半盔结构位置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状态下所述的直线约束型滑动约束副的第二滑轨b及第一滑轨a它们既可以垂直也可以不垂直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所构成的平面,而当第二滑轨b及第一滑轨a它们垂直于内齿轮轴线o1与外齿轮轴线o2所构成的平面时则传动件7它的回转轴线o3将又再次地与内齿轮轴线o1发生重合并且该传动件7回归到了通槽6的最内端、同时呼应护颚2从全盔结构位置翻转至该半盔结构位置时它恰好相对于盔壳主体1转过了180度),不难发现,本发明的这种设计安排将至少有两重含义及由此获得的益处:第一个是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护颚2相对于盔壳主体1的伸缩位移亦即护颚2得到的行程最大、这样将有利于提高护颚2的翻越能力比如爬升并跨越盔壳主体1的穹顶或者翻越头盔的其它附件等等,第二个是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护颚2相对于盔壳主体1的翻转程度并因此获得更好的外观造型及头盔气动性,因为在全盔结构位置时将传动件7的回转轴线o3与内齿轮轴线o1重合,这样的布局它事实上可以最大限度地将内齿轮4的内齿轮轴线o1抬向更加靠近盔壳主体1的穹顶方向,从而可以明显减少内齿轮4对人耳以下部位的空间占位,而这个空间占位对头盔的外观造型以及对佩戴的舒适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本发明为了保证护颚2能够有效地实现从全盔结构位置转换至半盔结构位置,可以让所述的内齿轮4它的全部有效齿轮所涵盖的圆心角α大于或者等于180度(参见图27),如此设计安排的主要目的是可以保证护颚2有足够大的翻转幅度以满足全盔结构与半盔结构间的转换需要,因为这样可以使护颚2达成至少180度的最大翻转角度,而此时获得的护颚2位置它所呼应的半盔结构头盔显然具有较好的外观造型并具有较佳的气动性。另外,本发明还可以让所述的圆心角α小于360度,亦即本发明中的内齿轮4它是一个非完整全周布设有轮齿的齿轮,如此布局设计安排的好处是让该内齿轮4可以腾出较多的位置来布设其它功能构件比如卡位机构、锁位机构、弹升机构等等,如在图32所示的实施例中就设置有用于卡滞护颚2在特定位置的卡位机构、而该卡位机构正是布局在非完整全周布设轮齿的内齿轮4的环抱区域之内,当然,即使内齿轮4它的全部有效齿轮所涵盖的圆心角α等于360度亦即内齿轮4它拥有完整全周布设的有轮齿,也还是能够布设卡滞护颚2在特定位置的卡位机构、锁位机构和弹升机构(图中未示出),因为本发明中的内齿轮4和外齿轮5它们均做定轴转动,也因此它们占用的空间并不太大,故还是可以在内齿轮4之内侧同时又在外齿轮5的外侧这些区域安排下相关的功能机构。

本发明为了能够让护颚2在全盔结构位置、半盔结构位置、乃至在揭面结构位置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亦即护颚2在上述位置状态时可以根据需要能够暂时卡止、停滞或者停留,可以在所述的底托3上或/和盔壳主体1上设置一个第一卡位结构10a、同时在所述的内齿轮4的本体上或者其延展体上开设至少一个第二卡位结构10b、并且在所述的底托3上或/和盔壳主体1上设置可以压迫并驱使第一卡位结构10a贴靠向第二卡位结构10b的作用弹簧11(如图32所示),其中所述的第一卡位结构10a与第二卡位结构10b采用互为公母构型组配的卡止构造,当第一卡位结构10a与第二卡位结构10b形成相互卡止配合时它们能够产生卡滞并停留护颚2在即时位置及姿态的作用,这时候起到卡滞护颚2位姿的作用力主要源自于作用弹簧11施加的压迫力以及卡止配合时产生的摩擦力(其中本发明所说的位姿乃是指位置和姿态这两种状态的总和,它可以描述护颚2的位置及角度的状态);在这里,第二卡位结构10b显然可以跟随内齿轮4一道作同步转动,当第二卡位结构10b与第一卡位结构10a发生卡配时可以对护颚2形成弱锁止的效果,亦即如果不强行加以干预的话一般情况下护颚2可以停留在被弱锁止时的位姿状态,此时主要依靠作用弹簧11的作用力(当然还包括有阻止护颚2晃动趋势的摩擦力)来使得护颚2维持在该即时位置上,而当所受到施加的外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该护颚2则可以克服上述卡位结构的羁绊而强行地继续做翻转运动(此时作用弹簧11将做出退让动作而达成解锁)。从简化结构的角度出发,本发明所述的第一卡位结构10a它可以被设计为凸齿构型、所述的第二卡位结构10b它可以被设计为凹槽构型(如图32所示),另外针对第二卡位结构10b的布局可以进行如下的配置:呼应护颚2在全盔结构位置时设置有一个第二卡位结构10b来与所述的第一卡位结构10a发生卡配(如图32(a)所示)、另外呼应护颚2在半盔结构位置时也设置有一个第二卡位结构10b来与所述的第一卡位结构10a发生卡配(如图32(c)所示),这样就可以在全盔结构位置以及半盔结构位置能够对护颚2进行有效的锁定,从而可以提高护颚2的可靠性尤其是佩戴者在驾驭机具期间或者在进行其它作业期间提高头盔的稳定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中的第二卡位结构10b它可以是内齿轮4的有效轮齿的齿槽,亦即该第二卡位结构10b可以直接利用内齿轮4有效轮齿的齿槽作为其结构或者说该第二卡位结构10b可以是内齿轮4有效轮齿的一个有机组成,如图32中呼应护颚2全盔结构位置和半盔结构位置时与第一卡位结构10a发生卡配的第二卡位结构10b它们就是内齿轮4的有效轮齿的齿槽。再进一步,本发明还可以配置一个呼应护颚2处在盔壳主体1穹顶处或者其附近处位置时与第一卡位结构10a发生卡配的第二卡位结构10b(如图32(b)所示),如此安排的目的是使护颚2在全盔结构与半盔结构之间另外增加一个中间结构位姿,这个结构位姿它呼应护颚2处在掀开至头盔穹顶的位置或其附近,它亦是目前常见的一种使用状态即所谓的揭面护颚状态(如图32(b)所示),这种状态有利于驾驶员临时掀开头盔护颚2而进行抽烟、对话、喝水、休息等等各种活动,本发明把这种护颚2处在盔壳主体1穹顶或其附近时的位置称之为揭面护颚结构位置,换句话说本发明可变护颚结构头盔它至少可以有三种结构状态,即:全盔结构头盔、半盔结构头盔以及揭面结构头盔,籍此能够更加增加头盔使用的宜人性。进一步,同样地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头盔使用的宜人性,本发明还可以在所述的底托3上或/和盔壳主体1上设置助升弹簧(图中未示出),当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位置时该助升弹簧处在压迫储能的状态、而当护颚2由全盔结构位置翻转向揭面结构位置的进程途中该助升弹簧处在释放弹力助推护颚2掀开的状态、当护颚2处在半盔结构位置与揭面结构位置之间的状态时该助升弹簧对护颚2不产生作用力以便不影响此期间护颚2的翻转动作。

本发明可以进行这样的设计安排,即: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的内齿轮4与外齿轮5所组成的啮合约束副当中,除了有正常的轮齿啮合之外,本发明还可以在内齿轮4与外齿轮5的啮合运动过程之中穿插安排设置个别的或若干个非齿轮式的啮合行为,也就是说在内齿轮4与外齿轮5进行正常轮齿啮合的某些间隔、片段或者过程当中,允许穿插设置有一些具有过渡性质的非齿轮式构件的啮合,比如可以采用诸如柱/槽式啮合、键/槽式啮合等等非齿轮式啮合构件的啮合形式(图中未示出),本发明将凡是设置在内齿轮4或/和外齿轮5之上的并且它们实质参与了内齿轮4与外齿轮5之间的运动传递、动力传递之啮合行为的全部结构及元件(包括凸构造与凹构造)比如正常配置的有效轮齿(包括齿形较大的异形轮齿8a、齿槽较宽的异形齿槽8b和齿形较小一些的修正轮齿8c,参见图30)和辅助配置的非齿轮式啮合构件等等统称为啮合元件,注意到这些非齿轮式构件的啮合它们只是辅助性质的,而引导并约束护颚2做出伸缩位置式位移和转角摆动式相位的位姿改变其主导机构仍然主要依靠传统的齿轮式轮齿来进行啮合约束,也因此并未实质性改变本发明齿轮约束可变护颚结构的性质与行为,此时假设按照360度一个整圆周来计量换算得到的内齿轮4的啮合元件的数量个数记为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并且按照360度一个整圆周来计量得到的外齿轮5的啮合元件的数量个数记为外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则本发明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与外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它们之比值满足关系式zr/zr=2,参见图30:图30(a)所示为实质参与啮合的内齿轮4的啮合元件其实它并未360度地环周布设、图30(b)所示为按360度一个整圆周来计量(或者换算)得到内齿轮4的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的情形、在图30(b)中内齿轮4可以标示为内齿轮4(zr)而外齿轮5则可以标示为外齿轮5(zr)以此来表示它们是等效转换过来的齿轮,举例来说假设外齿轮5实际参与啮合的全部啮合元件的总数量为14个且这14个啮合元件又恰好不多不少布设完一个360度整周的话则该外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即等于14个,而此时与之相呼应的是内齿轮4的啮合元件的数量理论上仅需14个即可与外齿轮5的啮合元件完成一一配对啮合,但显然仅具有14个啮合元件的内齿轮4它并不能完全环布360度整周,而按本发明约定的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与外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它们两者之比值满足关系式zr/zr=2的原则去进行配设内齿轮4啮合元件的话、则此时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将等于28个,于是就可以按照外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等于14同时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等于28这些参数来布设内齿轮4及外齿轮5在盔壳主体1中的相对位置以及空间占位;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运用当中本发明并不要求内齿轮4必须一定要按照内齿轮全周当量齿数zr来进行设计内齿轮4的啮合元件的个数,而是只要内齿轮4实质参与啮合的啮合元件的个数不少于外齿轮实质参与啮合的啮合元件的个数即可。本发明如此安排的目的是让内齿轮4的转速始终保持为外齿轮5的转速的一半,从而可以保证所述的滑动约束副及通槽6具有简单的布局形态,比如可以设计为直线型的形态等等。

本发明可以进行这样的设计安排,即: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的外齿轮5上设置有蹼状构造腹板5a(如图4、图17至图20所示),该蹼状构造腹板5a它既可以布设在外齿轮5的齿端面上也可以布设在外齿轮5之齿厚方向的任意一个中间部位、其中以布设在齿端面上的齿槽部位为最佳情形,此外该蹼状构造腹板5a它既可以布设在外齿轮5的所有轮齿上也可以布设在外齿轮5的部分轮齿上、其中以布设在所有轮齿上为最佳情形,还有该蹼状构造腹板5a它既可以与外齿轮5为一体结构制作(如图4、图17至图19所示)也可以是紧固在外齿轮5上的一个独立构件(图中未示出)。本发明在外齿轮5上设置蹼状构造腹板5a的目的是:一方面通过它可以增强外齿轮5的刚性,另一方面还可以在它的上面布设传动件7。

本发明可以进行这样的设计安排,即: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开设在内齿轮4上的通槽6它参与内齿轮4与叉把2a的滑动约束行为并且该滑动约束行为构成为内齿轮4与叉把2a所组成滑动约束副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本发明作如此设计的好处是,它可以充分地利用通槽6的结构特征来简化头盔的设计尤其是护颚2之叉把2a与内齿轮所组成的滑动约束副的结构设计,换句话说通槽6的两条轨边也可兼做所述滑动约束副的第一滑轨a(如图4、图13至图16所示),此时只要相应地在叉把2a上开设出与上述第一滑轨a呼应匹配的第二滑轨b(如图4、图24和图25所示)、则这第一滑轨a就可以与该第二滑轨b进行配伍而共同组成滑动约束副(参见图26),籍此就可以约束并实现内齿轮4与叉把2a的相对滑动运动、并可以籍此传递内齿轮4与叉把2a之间的转动力矩(亦即可以通过该通槽6将叉把2a的翻转运动传递并带动内齿轮4亦跟随作同步翻转、或者反之可以通过该通槽6将内齿轮4的翻转运动传递并带动叉把2a亦跟随作同步翻转),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所说的“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开设在内齿轮4上的通槽6它参与内齿轮4与叉把2a的滑动约束行为并且该滑动约束行为构成为内齿轮4与叉把2a所组成滑动约束副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其内容乃包括两种情形:1)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的通槽6与叉把2a构成为内齿轮4与叉把2a之间的唯一的滑动约束副;2)至少有一个关联机构它的通槽6与叉把2a构成为内齿轮4与叉把2a所组成滑动约束副的其中一部分,亦即除了通槽6与叉把2a的滑动约束副之外所述的内齿轮4与叉把2a它们还另外有其他形式的滑动约束副,而所有这些滑动约束副它们均一起共同参与约束内齿轮4与叉把2a之间的伸缩与翻转行为。很显然,本发明作出上述的安排,一方面既能够节约空间实现紧凑设计,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滑动约束副的结构可靠性并进一步提高头盔的安全性。

本发明可以进行这样的设计安排,即:所述头盔可以配置有一个护罩12,其中该护罩12采用透明的材料进行制作,它的功用是防止风沙以及雨水侵入到头盔的内部,该护罩12包含有两条支腿13(参见图33和图34),所述的这两条支腿13被分置在盔壳主体1的两侧面并且它们可以相对于盔壳主体1作围绕护罩轴线o4的定轴摆动运动,亦即该护罩12可以扣下而起防风、防沙尘和防雨水的作用,护罩12也可以掀开而方便佩戴者进行喝水、对话等活动,在所述护罩12的两条支腿13中的至少有一条支腿13上设置有承力轨边14(如图33至图36所示),所述的设置有承力轨边14的支腿13它被布设在底托3与盔壳主体1之间;在所述底托3朝向盔壳主体1的内托板3a上开设有一个穿通性质的豁口15(如图4、图7至图9所示),同时在外齿轮5上设置有一个探出该豁口15并且可以触碰到所述支腿13承力轨边14的触发销16(如图4、图17、图18、图20、图33至图36所示);当护罩12处在完全扣落闭合的状态下时,所述的触发销16、承力轨边14它们的布局满足以下条件:若此时护颚2从完全的全盔结构位置出发而做出掀开的动作则所述触发销16必须能够触动到护罩12支腿13上的承力轨边14并籍此驱使护罩12产生翻转打开的动作,若护颚2从半盔结构位置出发而向全盔结构位置进行回归时则在护颚2回归全程的前三分之二归途期间所述的触发销16必须能够触动到护罩12之支腿13上的承力轨边14并籍此达成驱使护罩12产生翻转掀开的动作,在这里,所述的“若此时护颚2从完全的全盔结构位置出发而做出掀开的动作则所述触发销16必须能够触动到护罩12支腿13上的承力轨边14并籍此驱使护罩12产生翻转打开的动作”并不要求一旦护颚2做出启动则所述的触发销16就必须即刻触动到支腿13承力轨边14而驱使护罩12马上做出掀开动作,而是允许此时护罩2可以有一定的延迟启动,这既包括功能设计方面的要求延迟、也包括因相关零部件的弹性变形和间隙消除过程等原因所导致的延迟要求等等,当然本发明也包括一旦护颚2做出启动的瞬间则所述的触发销16就即刻触动到支腿13承力轨边14而使护罩12马上产生掀开动作这种情形;图33给出了护颚2从全盔结构位置掀开而向半盔结构位置进发的过程当中所述的内齿轮4、外齿轮5、触发销16、护罩12及其支腿13它们的联动过程(在这里,所述护颚2作原初翻转动作):其中,图33(a)呼应的是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位置并在待翻转状态、此时护罩12正处在完全扣落的状态,图33(b)呼应的是护颚2开始翻转→内齿轮4转动→外齿轮5被内齿轮4驱动而转动→触发销16跟随外齿轮5一起进行同步转动→触发销16接触并驱动支腿13上的承力轨边14→支腿13开始围绕护罩轴线o4产生定轴摆动运动→护罩12开始掀开并爬升,图33(c)呼应的是护颚2继续翻转并到达盔壳主体1穹顶附近→内齿轮4继续转动并通过外齿轮5使得触发销16继续转动→触发销16推动承力轨边14并通过它继续驱使护罩12向上摆动爬升并到达其最大升限处→图33(d)呼应的是护颚2继续翻转并到达盔壳主体1的后脑勺处→内齿轮4继续转动并通过外齿轮5带动触发销16继续转动但此时护罩12已到达并停留在最高升程处而触发销16也已经脱离支腿13的承力轨边14→图33(e)呼应的是护颚2已经到达半盔结构位置而触发销16在内齿轮4以及外齿轮5的驱使下它更加远离支腿13的承力轨边14;图34则给出了护罩2从半盔结构位置向全盔结构位置回归的过程当中,所述的内齿轮4、外齿轮5、触发销16与护罩12及其支腿13它们的联动过程:其中,图34(a)呼应的是护颚2处在半盔结构位置并且在待翻转状态、此时护罩12正处在完全扣落的状态,图34(b)呼应的是护颚2开始回归而翻转→内齿轮4转动→外齿轮5被内齿轮4驱动而转动→触发销16跟随外齿轮5一起进行同步转动→但此时触发销16尚未接触到驱动支腿13上的承力轨边14、于是护罩12仍然停留在完全扣落的状态,图34(c)呼应的是护颚2继续回归翻转进程并到达盔壳主体1穹顶附近→触发销16在内齿轮4及外齿轮5的驱使下已转动至触及承力轨边14之处→驱动支腿13在触动销16的驱动下开设产生动作→护罩12围绕护罩轴线o4产生定轴摆动运动并脱离完全扣落位置→护罩12爬升而在此期间护颚2所完成的回归进程尚未到期全部归程的三分之二,图34(d)呼应的是护颚2继续回归→内齿轮4继续转动并通过外齿轮5使得触发销16继续转动→触发销16推动承力轨边14并通过它继续驱使护罩12向上摆动爬升并到达其最大升限处→图34(e)呼应的是护颚2已经回归到达全盔结构位置而内齿轮4继续转动并通过外齿轮5带动触发销16继续转动但此时护罩12已到达并停留在最高升程处而触发销16也已经脱离支腿13的承力轨边14。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中的每一条支腿13,其承力轨边14只需设置一个即可完成相应的功能,也因此相较于现有技术cn107432520a本发明可以大大简化驱动护罩12的机构设计,一方面支腿13的设计可以简化并且结构更趋合理,这一点从图33至图36所给实施例中可以明显地看得出来(从图中可以发现本发明的支腿13它在受力方向的无论是厚度还是结构布局均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其刚度及强度也明显得到了加强),另一方面驱动支腿13的触发销16其布局更加合理,首先是它运行的轨迹范围可以限制在一个更小的范围之内,这为紧凑设计创造了条件,其次是它触动支腿13承力轨边14的受力点更加远离护罩12的护罩轴线o4并更加靠近护罩12锁位机构的施加力点,也因此触发销16与承力轨边14之间的作用力可以明显减少,而这对于提高它们的可靠性无疑将大有裨益。本发明作出上述设计安排的目的是防止护颚2在做翻转动作时,能够有效地避免出现护颚2被护罩12卡死或者护罩12被护颚2碰击的现象,从而提高头盔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发明可以进行这样的设计安排,即:在所述护罩12的支腿13上设置有齿状的第一锁位齿17,同时在底托3或/和盔壳主体1上设置有与该第一锁位齿17相呼应的第二锁位齿18、并在底托3或/和盔壳主体1上设置有锁位弹簧19(如图35和图36所示),所述的第一锁位齿17跟随护罩12一起同步运动、所述的第二锁位齿18可以作相对于盔壳主体1的移动或者摆动,当护罩12处在扣落状态时所述的第二锁位齿18可以在锁位弹簧19的作用下贴靠向第一锁位齿17从而使得护罩12获得弱锁止的效果(参见图35(a)和图36(a)),当护罩12在外力驱使下做出掀开动作时第一锁位齿17可以驱动第二锁位齿18而促使该第二锁位齿18去压迫锁位弹簧19、与此同时第二锁位齿18产生出位移并达成第二锁位齿18对第一锁位齿17做出让位解锁动作(参见图35(b)和图36(b)),其中图35描述了护颚2由全盔结构位置向半盔结构位置进发而对初始位置处在完全扣落位置之护罩12进行解锁的过程、图36描述了护颚2由半盔结构位置向全盔结构位置复返而对初始位置处在完全扣落位置之护罩12进行解锁的过程,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本发明所述的第一锁位齿17与第二锁位齿18它们的锁止结构既可以是只有一对发生锁止也可以有两对或者更加多对发生锁止,而在本发明中所说的“解锁动作”乃是指在第一锁位齿17转动而产生的驱动压迫下第二锁位齿18乃发生有退让行为而给第一锁位齿17予以转动的事件,特别地包括给处在完全扣落位置之护罩12进行解锁的情形。在图35中:图35(a)呼应的是护颚2处在全盔结构位置、并且此时第二锁位齿18与护罩12支腿13上的第一锁位齿17发生锁止、于是护罩12被锁定在可以保护佩戴者免遭外部沙尘、雨水等侵害的完全扣落的状态;图35(b)呼应的是护颚2处在由全盔结构位置开始翻转并已经做出了一些稍微掀开的动作→此时护颚2驱动内齿轮4→内齿轮4驱动外齿轮5→外齿轮5带动触发销16→触发销16驱动支腿13上的承力轨边14→支腿13发生围绕护罩轴线o4的定轴摆动运动→第一锁位齿17发生转动并压迫第二锁位齿18做出解锁让位→第二锁位齿18获得解锁于是护罩12开始脱离完全扣落位置并呈稍微开启的状态,此状态有利于透气并利用外部的新鲜空气驱散头盔内的雾气,需要说明的是,图35(b)所呈现的乃是第二锁位齿18已对第一锁位齿17完成了首次解锁动作即驱动护罩12脱离了完全扣落位置状态而进入第二次锁止即使得护罩12停滞在微开启位置的状态;图35(c)和图35(d)呼应的是护颚2继续向半盔结构位置进发,护罩2则被触发销16驱动到达掀开程度更大的位置,但此时第一锁位齿17与第二锁位齿18已经完全分离。在图36中:图36(a)呼应的是护颚2处在半盔结构位置、并且此时第二锁位齿18与护罩12支腿13上的第一锁位齿17发生锁止而使护罩12被锁定在可以保护佩戴者免遭外部沙尘、雨水等侵害的完全扣落的状态;图36(b)呼应的是护颚2处在由半盔结构位置开始复返翻转并在其回归全程的前三分之二行程期间触发销16触到并驱动护罩产生一定的定轴摆动运动→第一锁位齿17发生转动并压迫第二锁位齿18做出解锁让位→第二锁位齿18获得解锁于是护罩12开始脱离完全扣落位置并呈稍微开启的状态;图36(c)和图36(d)呼应的是护颚2继续向全盔结构位置复返,护罩2则被触发销16驱动到达掀开程度更大的位置,但此时第一锁位齿17与第二锁位齿18已经完全分离。在这里,本发明中所说的弱锁止乃是说如果不刻意去驱动护罩12则该护罩12将可以停留在锁定位置上(亦即扣落状态上),而当头盔佩戴者强行用手去扳动护罩12或者强行去驱动护颚2而使得外齿轮5上的触发销16强行驱动护罩12支腿13上的承力轨边14时该护罩12仍然是能够产生解锁而做出掀开动作的。

本发明相比于现有技术的突出优点是,它通过采用护颚2、内齿轮4、外齿轮5和传动件7组成关联机构的布局形式,让内齿轮4和外齿轮5均作定轴转动并且它们相互啮合组成运动约束副,同时在内齿轮4上开设与护颚2叉把2a作滑动配合的约束副,叉把2a、内齿轮4、外齿轮5它们可以相互驱动而产生旋转运动,并且通过与外齿轮5及护颚2叉把2a均有配接约束关系的传动件7而驱使叉把产生出相对于内齿轮4的往返式位移,由此约束护颚2的位置及姿态可伴随护颚2掀开或者闭合动作而产生确切的改变,最终实现护颚2在全盔结构位置与半盔结构位置间的转换,并能保持护颚2运行几何轨迹的唯一性与可逆性。基于上述关联机构的布局形式以及运行方式,本发明在护颚2变换位姿的过程当中,可以使得护颚2叉把2a的把身能够同步地跟随内齿轮4一起作旋转运动,籍此能够基本上乃至完全地遮盖住内齿轮4上的通槽6,这样既可以避免外部异物进入约束副而保证头盔使用的可靠性,还可以封堵外部噪声侵入头盔内部的路径而提高头盔使用的舒适性;同时,作定轴转动的外齿轮5由于其所占用的运行空间也比较少,故给底托3的紧固结构提供了更加灵活的布局选择,也因此可以提高底托3的支撑刚性并进而提高头盔的整体安全性。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若干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故:凡依照本发明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各种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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