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吹风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924583发布日期:2020-08-21 14:40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一种吹风机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美发器件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吹风机。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对头发保养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式各样的美发工具相继出现,例如,日常人们使用的吹风机,因每个人的发型、发质、需求等不同有不同的款式功能。

传统的吹风机使用时噪音较大,且风由吹风机壳体尾部进风口进入,经马达、风叶和发热组件加热后由壳体前端的出风口排出,进风口处很容易吸入头发使用户受伤,且容易吸入衣服布类等杂物造成进风口处封闭引机器损坏且具有过热和起火风险,为了解决这一缺陷,人们发明了一种风由手柄尾部进入出风机壳体内,经马达、转向挡板等,风向被转为与手柄垂直的方向,再经发热组件后由位于壳体前端的出风口排出的吹风机,该吹风机不易吸入头发或衣物布料等杂物,比较安全,但是因进风口设置在手柄下方,用户手握时手掌可能遮挡而堵住进风口,影响吹风机功能器件,且组装较为困难,因马达等部件位于把手上,把手尺寸比较大,用户手持时间长了使用体验不佳。

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造型轻巧且进风口不易被堵住的吹风机以解决上述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造型轻巧且进风口不易被堵住的吹风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吹风机,其包括壳体、发热线架、电机机构以及与壳体连接的手柄,所述发热线架和电机机构位于壳体内,其中,所述壳体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一进风口,且其前端开设有出风口,所述电机机构包括固定于壳体内的电机支架、安装于电机支架上的电机以及驱动电路,所述电机上连接有风叶,所述驱动电路与电机连接,以驱动电机工作,从而带动风叶转动,以使得风由进风口进入壳体内,经电机机构、发热线架后由出风口吹出。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壳体包括前壳体及组装于前壳体上的后壳体,至少一所述进风口环绕设置于所述前壳体外壁,所述出风口设置于前壳体前端。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手柄包括第一壳体及可拆卸地卡接于第一壳体上的第二壳体,且所述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的上端部分别与前壳体和后壳体连接,其下端部连接有一电源线。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手柄内设置有控制电路,且该手柄的第一壳体上设置有多个按键,每一所述按键与控制电路连接。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第二壳体上设置有一开关,所述开关与控制电路连接,以控制吹风机的工作。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手柄还包括有一外壳,所述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套设于外壳内,所述电源线尾端伸出所述外壳。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手柄还包括有一盖环,所述盖环位于外壳下端部,且卡接于所述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上。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壳体上对应于进风口处设置有入风网。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吹风机还包括一固定套,所述固定套固定于壳体上且位于入风网上方,该固定套对应于入风网处开设有至少一贯通的槽口。

其进一步技术方案为:所述手柄还包括有多个环绕该手柄外壁下端部而设置的进风口,所述进风口、电机机构、发热线架以及出风口之间形成有供气流流通的导风通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吹风机中进风口设置于壳体侧壁,吹风机工作时,电机带动风叶转动,从而使得风由进风口进入壳体内,经电机机构、发热线架后由出风口吹出,即风进入壳体后以与进入壳体的方向相反的方向流经电机机构和发热线架,在发热线架加热后由出风口吹出,可知,本发明吹风机中设置了迂回曲折的导风路线,不易吸入头发衣物布料等杂物,且进风口分布于壳体侧壁上,不易被完全遮盖堵住,提高了吹风机使用安全性,同时电机放置于壳体内,手柄的设计更轻巧,从而使得吹风机整体较为轻巧细小,以提高用户使用体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吹风机一具体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吹风机的左视示意图。

图3是图2所示吹风机沿a-a线的剖视图。

图4是图2所示吹风机沿b-b线的剖视图。

图5是图1中吹风机的右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更加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阐述。

参照图1至图5,图1至图5展示了本发明吹风机1的一具体实施例。在附图所示的实施例中,所述吹风机1包括壳体10、发热线架20、电机机构30以及与壳体10连接的手柄40,所述发热线架20和电机机构30位于壳体10内,其中,所述壳体10侧壁105上设置有至少一进风口101,且其前端开设有出风口102,所述电机机构30包括固定于壳体10内的电机支架301、安装于电机支架301上的电机302以及驱动电路,所述驱动电路设置于一驱动电路板303上,所述电机302上连接有风叶304,所述驱动电路与电机302连接,以驱动电机302工作,从而带动风叶304转动,以使得风由进风口101进入壳体10内,经电机机构30、发热线架20后由出风口102吹出,可理解地,本发明的吹风机1中,所述进风口101、电机机构30、发热线架20以及出风口102之间形成有供气流流通的导风通道,吹风机1工作时,风由设置于壳体10侧壁105的进风口101进入,经导风通道后由出风口102排出。

基于上述设计,本发明吹风机1中进风口101设置于壳体10侧壁105,吹风机1工作时,电机302转动以带动风叶304转动,从而使得风由进风口101进入壳体10内,经电机机构30、发热线架20后由出风口102吹出,即风进入壳体10后以与进入壳体10的方向相反的方向流经电机机构30和发热线架20,在发热线架20加热后由出风口102吹出,可知,本发明吹风机1中设置了迂回曲折的导风路线,不易吸入头发衣物布料等杂物,且进风口101分布于壳体10侧壁105上,不易被完全遮盖堵住,提高了吹风机1使用安全性,同时电机302放置于壳体10内,手柄40的设计更轻巧,从而使得吹风机1整体较为轻巧细小,以提高用户使用体验;另外,导风通道迂回曲折,进风口101不直接面对电机302和风叶304,以空间折叠的方式可避免噪音直接由进风出风口导出壳体10外,从而降低噪音。

在附图所示的实施例中,所述壳体10包括前壳体103及组装于前壳体103上的后壳体104,至少一所述进风口101环绕设置于所述前壳体103外壁,所述出风口102设置于前壳体103前端;本实施例中,设置有多个均匀环绕分布于前壳体103外壁上的进风口101。优选地,所述手柄40包括第一壳体401及可拆卸地卡接于第一壳体401上的第二壳体402,且所述第一壳体401和第二壳体402的上端部分别与前壳体103和后壳体104连接,其下端部连接有一电源线50,电力通过电源线50供应到吹风机1中,电源线50的另一端设置有与主电源等供电设备连接的插头。本实施例中,前壳体103与第一壳体401以及后壳体104与第二壳体402均为一体式结构,而在某些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壳体401和前壳体103、第二壳体402和后壳体104也可通过卡扣方式可拆卸地组装在一起,或者是通过螺钉安装在一起。

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手柄40内设置有控制电路,控制电路设置于固定在手柄40内的控制电路板403上,且该手柄40的第一壳体401上设置有多个按键404,每一所述按键404与控制电路连接,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壳体402上设置有一开关405,所述开关405与控制电路连接,以控制吹风机1的工作。可理解地,本实施例中设置三个按键404,分别控制风速、热风和冷风,且通过开关405控制吹风机1工作或停止工作,所述驱动电路与控制电路连接,以在用户按下开关405和风速调节按键404后调节电机302的转动。

继续参照图1、图3和图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手柄40还包括有一外壳406和盖环407,所述第一壳体401和第二壳体402套设于外壳406内,所述电源线50尾端伸出所述外壳406,且所述按键404和开关405均外露于外壳406外,所述盖环407位于外壳406下端部,且卡接于所述第一壳体401和第二壳体402上。

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吹风机1还包括有一入风网60和固定套70,本实施例中,设置环状的入风网60和固定套70,所述入风网60套设于所述前壳体103对应于进风口101位置处,所述固定套70固定于壳体10上且套设于入风网60上,该固定套70对应于进风口101位置处开设有至少一贯通的槽口701。基于上述设计,入风网60可过滤颗粒较大的杂物,以防止堵塞进风口101。

可理解地,在某些其他实施例中,所述手柄40还包括有多个环绕该手柄40外壁下端部而设置的进风口,所述进风口、电机机构30、发热线架20以及出风口102之间形成有供气流流通的导风通道。即在该实施例中,在手柄40外壁下端部和前壳体103的外壁均环绕设置有进风口,风叶304可由手柄40外壁下端部的进风口进入以做后备使用。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功能强且整体造型轻巧细小的吹风机,本发明吹风机中进风口设置于壳体侧壁,吹风机工作时,电机转动以带动风叶转动,从而使得风由进风口进入壳体内,经电机机构、发热线架后由出风口吹出,即风进入壳体后以与进入壳体的方向相反的方向流经电机机构和发热线架,在发热线架加热后由出风口吹出,可知,本发明吹风机中设置了迂回曲折的导风路线,不易吸入头发衣物布料等杂物,降低了因进风口被杂物堵塞而引发的吹风机过热或起火的风险,且进风口分布于壳体外壁上,不易被手等部位完全遮盖堵住,提高了吹风机使用安全性,同时电机放置于壳体内,手柄的设计更轻巧,从而使得吹风机整体较为轻巧细小,以提高用户使用体验;另外,导风通道迂回曲折,进风口不直接面对电机和风叶,以空间折叠的方式可避免噪音直接由进风出风口导出壳体外,从而降低噪音。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非对本发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施以各种等同的更改和改进,凡在权利要求范围内所做的等同变化或修饰,均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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