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鞋子的配件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9421145阅读:来源:国知局
,而不是限制其范围。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容易地想到,本发明的实施能够做出多种变形和增添。
[0113]本文所述的,文字地和/或图示地,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多种实质上和特别地实用的和有益的示例性实施例,包括最佳实施例,如果有的话,是发明人熟知的且出于实施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目的。在阅读本申请的基础上,本文所述的一种或多种实施例的变形(例如,修改和/或改进)对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发明人预期熟练的技术人员将酌情采用此类变形,且发明人打算实施所要求保护的主题而不是本文所述的特例。因此,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包括并覆盖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所有等价形式以及对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所有改进。而且,上文所述的元件,活动及其所有可能的变形的每种组合均包含在所要求保护的主题,除非本文另有明确说明,清楚地且明确地放弃,或者否则与上下文明显矛盾。
[0114]本文提供的任何和所有例子,或者示例性文字(诸如,“例如”)旨在更好地阐明一种或多种实施例,而不构成对任何所要保护的主题的限制,除非另有说明。说明书中的文字应被解释为,表明任何未被要求保护的主题对实施所要求保护的主题来说不是必不可少的。
[0115]表明方位或行进方向的词语的使用不应被认为是受限制的。因此,词语例如“前部”,“背部”,“后部”,“侧面”,“向上”,“向下”,“上”,“下”,“顶”,“底”,“向前”,“向后”,“朝”,“远侧的”,“邻近的”,“内”,“外”及其同义词,反义词和衍生词的选用只为了方便起见。发明人设想可在任何特殊情况下提供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各种示例性实施例,以及所要求保护的主题旨在包含此类情况。
[0116]因此,且不论本申请的任何部分(比如,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具体实施方式】,摘要,附图,等)的内容,除非有明确相反的说明,例如通过明确的定义,声明,或理由,或者与上下文明显矛盾,关于任一权利要求,不论本申请和/或本申请的任一权利要求在此是否要求优先权,且不论是否已原始公开或其他:
[0117]a.没有要求包含任何特定的描述或说明的特点,功能,步骤,或元件,任何特定的步骤顺序,或者元件的任何特定的相互关系;
[0118]b.没有特点,功能,步骤,或元件是“必不可少”的;
[0119]c.任何元件均可为整体式的,独立式的,和/或可复制的;
[0120]d.任何步骤均可为可重复的,任何步骤均可被多个实体实施,和/或任何步骤均可在多个行政辖区内实施;以及
[0121]e.任何步骤或元件均可被特别排除,步骤的顺序可改变,和/或元件的相互关系可改变。
[0122]词语“一”,“一个”,“所述”,“该”,和/或描述的多种实施例的上下文中(特别是下述的权利要求的上下文中)类似的所指应被解释为涵盖了单数和复数,除非本文另有说明或与上下文明显矛盾。词语“包含”,“具有”,“包括”和“含有”应解释为开放式术语(也就是,意指“包括,但不限于”),除非另有说明。
[0123]此外,当本文描述任何数字或范围时,除非明确表示,该数字或范围是近似的。本文列举的值的范围
[0124]仅仅旨在用作分别地涉及落入该范围的每个单独的值的简要方式,除非本文另有说明,以及即使本文分别地列举,每个单独的值和由此类单独的值界定的每个单独的子范围应纳入说明书。例如,假如描述的范围是I至10,该范围包括位于其间的所有值,诸如例如,1.1, 2.5,3.335,5,6.179,8.9999,等,以及包括位于其间的所有子范围,诸如例如,I至3.65,2.8 至 8.14,1.93 至 9,等。
[0125]因此,本申请的每一部分(比如,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具体实施方式】,摘要,附图,等),除了权利要求本身,应被认为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且受基于本申请公开的任何专利所保护的主题的范围仅由该专利的权利要求限定。
【主权项】
1.用于鞋子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包括: 后跟支撑件;以及 至少一个鞋子夹紧件,所述鞋子夹紧件布置在所述后跟支撑件上,所述鞋子夹紧件被构造为当鞋子的后跟由所述后跟支撑件支撑时,以可拆卸方式接合在鞋子的至少相对的两侧,所述后跟支撑件被构造为以预定程度提升用户的后跟。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跟支撑件设有实质上平的底表面和实质上平的顶表面,所述顶表面相对底表面倾斜,以便所述后跟支撑件的可操作背部厚于所述支撑件的可操作前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包括一个夹紧件,所述夹紧件至少围绕所述后跟支撑件的可操作背部延伸。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包括一对相对的夹紧件,该对相对的夹紧件分别沿所述支撑件的对应侧延伸,且至少部分地围绕所述后跟支撑件的背部延伸。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是由两个底座和两个夹紧件组成的组件,两个底座界定了所述后跟支撑件,两个夹紧件分别布置在各自的底座上。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每个底座界定了至少两个通路,对应底座的所述通路能够进入相互对齐状态,所述配件包括紧固件,所述紧固件可被接纳入各自的通路,以便所述底座可被固定在一起。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包括可调节的间距调节机构,允许所述底座彼此间隔开来至所需程度,以调节所述配件的总宽度。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间距调节机构包括至少一个垫片,所述垫片可被接纳于至少所述底座之间,所述垫片或每个垫片形状设置成容纳所述紧固件,以便所述底座能够彼此固定在一起且所述垫片夹在所述底座之间。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间距调节机构包括多个所述垫片。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垫片或每个垫片的外形与所述底座和所述夹紧件的外形相对应,以便所述垫片的边缘与所述底座和所述夹紧件齐平,以界定出连续的,平坦的表面。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垫片和所述底座设有互补的定位构造,当所述底座固定在一起时,所述定位构造彼此配合在一起,以便在使用期间能够禁止部件的相对旋转运动。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件或每个夹紧件包括壁,所述壁从所述支撑件的外围延伸,所述壁设有至少一个后跟夹紧构造,该后跟夹紧构造向内延伸入由所述支撑件界定的区域,以及所述壁或每个壁,所述夹紧构造或每个夹紧构造被构造为当鞋子被用户穿上时配合鞋子的鞋底或其他部分,且当鞋子被举起时位于所述区域从而防止鞋子从所述配件上脱离。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件或每个夹紧件呈沿所述壁延伸的脊形式,所述脊凸入所述区域内,以便用户穿的鞋子能够可操作地向后滑入所述区域,以致所述夹紧构造至少部分地将其自身嵌入鞋子的所述鞋底或其他部分。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件或者每个夹紧件包括壁,所述壁从所述支撑件的外围延伸且相对所述支撑件向内倾斜。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跟支撑件界定出通路,带子可被接纳贯穿所述通路,所述带子被构造成使得如果必要的话能够将所述配件系至所述鞋子。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包括滚轮组件,所述滚轮组件安装在所述后跟支撑件上,该组件包括滚轮,所述滚轮从所述后跟支撑件的后部向后延伸。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跟支撑件界定出外部开口凹槽以便用户可使用用户穿的鞋子去配合所述凹槽,从而将用户穿的另一只鞋子从所述配件上拆下。
【专利摘要】用于鞋子的配件,包括后跟支撑件和至少一个鞋子夹紧件。夹紧件布置在后跟支撑件上并被构造为在后跟支撑件支撑鞋子的后跟时,以可拆卸方式配合鞋子的至少两相对的面。后跟支撑件被构造为以预定程度提升用户的后跟。
【IPC分类】A43B7/38, A43B21/37, A43B21/42, A43B21/47, A63B71/00, A43B21/36, A43B5/00
【公开号】CN105142448
【申请号】CN201380068868
【发明人】T·迈尔斯
【申请人】T·迈尔斯
【公开日】2015年12月9日
【申请日】2013年10月30日
【公告号】EP2914140A1, US20150264997, WO2014066942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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