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施用的方法

文档序号:1224020阅读:43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疫苗施用的方法
专利说明疫苗施用的方法 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治疗犬的犬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该犬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疫苗,其中该疫苗包含病毒抗原、菌苗或两者,且其中该疫苗是根据本文中所提供的进度皮下或口服施用。
先前技术
对抗主要犬传染病的疫苗已使用30至40年,且其已大大降低犬的这些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Appel,MJ.1999.Adv Vet Med.41309-324)。Pfizer Animal Health出售若干疫苗用于预防犬的与各种病毒及细菌疾病相关的疾病。疫苗(包括核心犬疫苗)的

是作为预防以下疾病的助剂用于接种6周龄或大于6周龄的健康犬由犬瘟热(CD)病毒所引起的犬瘟热(CD)、由犬腺病毒1型(CAV-1)所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ICH)、由犬腺病毒2型(CAV-2)所引起的呼吸道疾病、由犬副流行性感冒(CPI)病毒所引起的犬副流行性感冒(CPI)及由犬细小病毒(CPV)所引起的犬细小病毒性肠炎(Mouzin DE等人,2004,JAVMA,22455-60)。
CD是世界范围内的未接种犬群中存在的一种高发病率、高死亡率病毒性疾病。约50%未接种、非免疫性的感染CDV的犬产生临床病征且约90%这些犬死亡(Swango LJ.1983.Norden News 584-10)。由CAV-1所引起的ICH是一种普遍的有时致死的犬病毒性疾病,其特征为肝及全身内皮细胞病变。由CAV-2所引起的呼吸道疾病严重时可包括肺炎及支气管肺炎。CAV-2疫苗已展示能够交叉预防由CAV-1所引起的ICH(Bass EP等人,1980,JAVMA,177234-242)。由CPI病毒所引起的上呼吸道疾病可能为轻度的或症状不明显,但若存在受其它呼吸病原体的合并传染时则病征会变得较严重。由CPV所引起的肠道疾病特征为突发性上吐下泻,通常出血且可能伴随白血球减少症(Appel MJ等人,1979,Vet Rec,105156-159)。
多数动物健康公司以其伴侣动物疫苗经营特许权销售核心犬疫苗。然而,所有这些疫苗是经非经肠途径(尤其皮下注射)输送。可容易输送的犬疫苗将为宠物、兽医及宠物所有者提供疫苗输送的增加的便利,且使非经肠施药技术中未经训练的人员可向动物输送犬核心疫苗。

发明内容
本文提供一种治疗犬的犬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该犬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疫苗,其中该疫苗包含病毒抗原、菌苗或两者,且其中该疫苗是皮下或口服施用第一剂量,口服施用第二剂量,可视需要口服施用第三剂量且口服施用一剂或多剂年剂量。这些病毒抗原包含一或多种1)犬瘟热(CD)病毒、2)犬腺病毒2型(CAV-2)、3)犬副流行性感冒(CPI)病毒、4)犬细小病毒(CPV)5)及犬冠状病毒(CCV),且其中该菌苗包含一或多种犬钩端螺旋体(Leptospira canicola)、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L.grippotyphosa)、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L.icterohaemorrhagiae)、波莫那钩端螺旋体(L.Pomona)、布拉提拉瓦钩端螺旋体(L.bratislava)及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Bordetella bronchiseptica);及这些病毒抗原与菌苗的任何组合。
本文提供一种治疗犬的犬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该犬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疫苗,其中该疫苗包含病毒抗原、菌苗或两者,且其中该疫苗是皮下施用第一剂量与第二剂量,且口服施用第三剂量,且口服施用一剂或多剂年剂量。这些病毒抗原包含一或多种1)CD病毒、2)CAV-2、3)CPI病毒、4)CPV 5)及CCV,且该菌苗包含一或多种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波莫那钩端螺旋体、布拉提拉瓦钩端螺旋体及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及这些病毒抗原与菌苗的任何组合。
在一实施方案中,该疫苗包含一或多种活病毒、一或多种改质-活病毒、一或多种灭活病毒或其组合。
在一实施方案中,这些病毒抗原为CD病毒、CAV-2、CPI病毒及CPV。在另一实施方案中,这些4种病毒抗原是与由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及波莫那钩端螺旋体组成的菌苗组合。在另一实施方案中,这些4种病毒抗原是与由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组成的菌苗组合。在另一实施方案中,这些4种病毒抗原是与CCV抗原及由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及波莫那钩端螺旋体组成的菌苗组合。
所治疗的犬病包含以下疾病中的一或多种1)由CD病毒所引起的CD;2)由CAV-1所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3)由CAV-2或呼吸CCV所引起的呼吸道疾病;4)由CPI病毒所引起的CPI;5)由CCV或CPV所引起的肠炎;6)由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波莫那钩端螺旋体或布拉提拉瓦钩端螺旋体所引起的钩端螺旋体病;及7)由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所引起的传染性气管支气管炎(″犬舍咳″)。
在一实施方案中,所治疗的疾病包含1)由CD病毒所引起的CD;2)由CAV-1所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3)由CAV-2所引起的呼吸道疾病;4)由CPI病毒所引起的CPI;5)及由CPV所引起的犬细小病毒性肠炎。
在一实施方案中,第二剂量是在施用第一剂量之后约7日至约35日(包括第7日及第35日)施用。在一更特异性实施方案中,第二剂量是在施用第一剂量之后约3周施用。在另一实施方案中,第三剂量是在施用第二剂量之后约7日至约35日(包括第7日及第35日)施用。在一更特异性实施方案中,第三剂量是在施用第二剂量之后约3周施用。在另一实施方案中,年剂量是在施用第一剂量之后约1年施用。在另一实施方案中,施用该年剂量之后所施用的年剂量是在紧接着的先前年剂量之后约1年反复施用。
图式简单说明


图1对CDV的血清学反应(SN)(平均值效价)。向处理组T02及T02中的动物(在第0日)首先皮下给予实验疫苗,随后3周之后(第21日)及6周之后(第42日)口服给予相同疫苗。使T02组中的动物接受相对较低剂量且T03组中的动物接受相对较高剂量。每周采集血样来量测CDV浓度(例如值效价)。
图2对CPV的血清学反应(SN)(平均值效价)。将动物如对于图1所述进行处理。每周采集血样来量测CPV浓度(例如值效价)。
图3对CAV-1的血清学反应(SN)(平均值效价)。将动物如对于图1所述进行处理。每周采集血样来量测CAV-1浓度(例如值效价)。
发明的详细描述 定义及缩写 ″约″当与可量测的数值变量关联使用时是指该变量的指示值且是指该变量在指示值实验误差内(例如在平均值的95%信赖区间内)或在指示值的10%(或大于10%)以内的所有值,除非″约″是用于指以周计的时间间隔,其中″约3周″为17日至25日,且约2周至约4周为10至40日。
″佐剂″意谓医药学上可接受的增加对抗原的免疫反应的物质或组合物。
″抗体″是指免疫球蛋白分子,其可因对特异性抗原的免疫反应而与该抗原结合。免疫球蛋白为由具有″恒定″及″可变″区的″轻″及″重″多肽链组成的血清蛋白,且基于恒定区的组成而分为若干类(例如IgA、IgD、IgE、IgG及IgM)。
″抗原″或″免疫原″是指含有一或多个抗原决定部位(线性、构形或两者)的分子,在其暴露于受检者后将诱发对于该抗原具有特异性的免疫反应。抗原决定部位为抗原的特异性部位,其与T-细胞受体或特异性抗体结合,且通常包含约3个胺基酸残基至约20个胺基酸残基。术语″抗原″是指经杀死、减毒或灭活的细菌或病毒。术语抗原也是指抗体,诸如抗-个体基因型抗体或其片段,且是指可模拟抗原或抗原决定子(抗原决定部位)的合成肽模拟表位。
″赋形剂″是指疫苗中非抗原的任何组分。
″剂量(Dose)″是指给予受检者的疫苗或免疫原性组合物。″第一剂量″或″初给疫苗(priming vaccine)″是指在第0日所给予的组合物的剂量。″第二剂量″或″第三剂量″或″年剂量″是指该组合物在给予第一剂量之后所给予的量,其可能为或不为与第一剂量相同的疫苗或免疫原性组合物。
受检者的″免疫反应″是指对抗原的体液免疫反应、细胞免疫反应或体液及细胞免疫反应的发生。″体液免疫反应″是指通过抗体介导的免疫反应。″细胞免疫反应″为通过T-淋巴细胞或其它白血球或两者介导的免疫反应,且包括由活性T-细胞、白血球或两者所产生的细胞因子、趋化因子及类似分子的产生。可使用此项技术中已知的标准免疫检定及中和检定确定免疫反应。
抗原的″免疫保护量″或″产生免疫反应的有效量″为有效诱发受体内免疫原性反应的量。该免疫原性反应可足以用于诊断的目的或其它测试,或可足以预防包括由疾病媒介(disease agent)感染所引起的不利健康影响或其并发症的病征或病症。可诱发体液免疫或细胞调节免疫或两者。动物对于免疫原性组合物的免疫原性反应可(例如)经由量测抗体值效价、淋巴细胞增殖检定来间接评估或经由监控野生型菌株攻毒之后的病征及症状来直接评估,而疫苗所赋予的保护性免疫可通过量测(例如)受检者的诸如死亡率、发病率、温度值(temperaturenumber)、整体身体情况及整体健康及表现(performance)的临床病征的降低来评估。免疫反应可包含(但不限于)细胞及/或体液免疫的诱发。
″免疫原性″意谓引起免疫反应或抗原性。因此免疫原性组合物应为任何诱发免疫反应的组合物。
″鼻内″意谓在鼻内部。因此鼻内施药是指通过或经由鼻将诸如疫苗的物质引入受检者的身体,如(例如)通过在鼻内置放一或多滴进行。其包括主要经鼻及鼻咽粘膜输送该物质。
某一事件之后″N日″,″N间隔或时段″或″M日″分别指该事件之后第N或M日的任何时间。举例而言,在施用第一疫苗之后21日给受检者接种第二疫苗意谓在施用第一疫苗之后21日的任何时间施用第二疫苗。该描述通常应用于第一接种与第二接种之间或第二接种与第三接种之间之间隔中。
″口服″或″口服″施药是指通过或经由口将诸如疫苗的物质引入受检者的身体,且包括吞咽或经由口腔粘膜(例如舌下或颊内吸收)输送或两者。
″口鼻″施药是指通过或经由鼻及口将诸如疫苗的物质引入受检者的身体,如(例如)通过在鼻内置放一或多滴进行。口鼻施药包括与口服及鼻内施药相关的输送过程。
″非经肠施药″是指通过或经由不包括消化道的途径将诸如疫苗的物质引入受检者的身体。非经肠施药包括皮下施药、肌肉内施药、经皮施药、皮内施药、腹膜内施药、眼内施药及静脉内施药。出于本揭示案的目的,非经肠施药不包括主要包括通过口、鼻、气管及肺中的粘膜组织输送物质的施药途径。
″医药学上可接受″是指在合理医学判断范畴内的物质,其适用于与受检者组织接触而无不适当的毒性、刺激、过敏性反应及其类似情况,其等同具有合理的利益与风险比率,且对于其所欲的用途有效。
″受检者″是指犬。
″TCID50″是指″组织培养感染剂量″且定义为感染50%的指定接种细胞培养物时所需的病毒稀释度。可使用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各种方法来计算TCID50,这些方法包括本说明书中所使用的史丕曼-卡伯(Spearman-Karber)法。描述史丕曼-卡伯法的说明可参见B.W.Mahy及H.O.Kangro,Virology Methods Manual 25-46(1996)。
在本揭示案的内容中,″治疗有效量″是指可在接受抗原或疫苗的受检者中诱发免疫反应的抗原或疫苗的量,该量足以预防包括由诸如病毒或细菌的病原体感染所引起的不利健康影响或其并发症的疾病的病征或症状。可诱发体液免疫或细胞介导免疫或体液与细胞介导免疫两者。动物对于疫苗的免疫原性反应可(例如)经由量测抗体值效价、淋巴细胞增殖检定来间接评估或经由监控野生型菌株攻毒之后的病征及症状来直接评估。疫苗所赋予的保护性免疫可通过量测(例如)受检者的诸如死亡率、发病率、温度值、整体身体情况及整体健康及表现的临床病征的降低来评估。疫苗的治疗有效量可视所用的特定病毒、受检者的病状而改变且可由兽医确定。
″治疗(Treating)″是指预防该术语所应用的病症、病状或疾病;或是指预防该病症、病状或疾病的一或多种症状;或是指逆转、减轻或抑制该病症、病状或疾病的进程。
″治疗法(Treatment)″是指以上所定义的″治疗″的行为。
″疫苗″是指包括如本文中所定义的抗原的组合物。向受检者施用该疫苗产生通常对抗一或多种特异性疾病的免疫反应。疫苗的治疗有效量可视所使用的特定病毒、犬的病状而改变且可由兽医确定。该疫苗可通过皮下、口服、口鼻或鼻内施药途径直接引入受检体中。


Plus 5″为一种市售疫苗,其含有犬瘟热(CD)病毒、犬腺病毒2型(CAV-2)、犬副流行性感冒(CPI)病毒及犬细小病毒(CPV)。″

Plus 5 L4″为一种市售疫苗,其含有CD病毒、CAV-2、CPI病毒、CPV及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及波莫那钩端螺旋体。″

Plus 5 L4 CV″为一种市售疫苗,其含有CD病毒、CAV-2、CPI病毒、CPV、犬冠状病毒(CCV)及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及波莫那钩端螺旋体。名称

为Pfizer,Inc所注册且拥有。
本文提供一种降低动物发病率及死亡率的接种疗法,且为宠物、兽医及动物所有者提供施用疫苗的增加的便利。当动物为老龄时使用无需注射的方法来施用疫苗是极适宜的。又,口服疫苗多半较不可能诱发非经肠接种之后可见的不适宜副作用。口服疫苗可由未经非经肠施用物质(也即经由针及注射器)训练的个体施用,因此增加可能的接种及疾病预防的频率。
本发明提供给犬接种在预防或治疗由致病性病毒或菌株所引起的疾病中作为助剂的疫苗或免疫原性组合物的方法,该疾病包括(但不限于)1)由犬瘟热(CD)病毒所引起的犬瘟热(CD);2)由犬腺病毒1型(CAV-1)所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ICH);3)由犬腺病毒2型(CAV-2)所引起的呼吸道疾病;4)由犬副流行性感冒(CPI)病毒所引起的犬副流行性感冒及5)由犬细小病毒(CPV)所引起的犬细小病毒性肠炎。如下所示的其它犬病也可根据本发明治疗。
这些方法包含向犬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第一剂量、第二剂量且视情况第三剂量的能够诱发受检体内免疫反应的组合物。也在第一剂量之后约1年以年辅助剂形式给予施药。该第一剂量可皮下或口服施用。第二剂量是在施用第一疫苗之后约N日口服施用。此处的N为约7至约35的整数(包括7及35),但通常为约14至约28的整数(包括14及28)。第一剂量与第二剂量之间之间隔也可为约2周至约4周,其中优选间隔为约3周。
这些方法也包括在施用第二剂量之后M日口服施用的可选第三剂量。此处的M为约7至约35的整数(包括7及35),但通常为约14至约28的整数(包括14及28)。第二剂量与第三剂量之间之间隔也可为约2周至约4周,其中优选间隔为约3周。因此,自第0日(施用第一剂量的日)计,M应为约28至约56的整数(包括28及56),但通常为约35至约49的整数(包括35及49)。第一剂量与第三剂量之间之间隔也可为约5周至约7周,其中优选间隔为约6周。
这些方法也包括在施用第一疫苗之后约1年给予的年口服施用疫苗。通常,该剂量是在给予第一疫苗1周年之前约4周至之后约4周给予。巡诊兽医将根据动物的生活方式及暴露的风险确定对于任何后续辅助剂疫苗的需要及其频率。
这些方法可使用任何能够诱发犬内免疫反应的疫苗。疫苗的施药途径包括皮下、口服、口鼻及鼻内。第一疫苗适合于口服或皮下施用。第二、第三及年剂量适合于口服施用。任何合适装置可用以施用这些疫苗,包括注射器、滴管、无针注射装置及其类似物。对于口服施药而言,装备有一套管的注射器可用以在犬口中置放一定剂量的疫苗。
除以上施药进度的外,这些方法也涵盖其中第一剂量是皮下施用的施药进度。第二剂量是在施用第一疫苗之后约N日皮下施用。此处的N为约7至约35的整数(包括7及35),但通常为约14至约28的整数(包括14及28)。第一剂量与第二剂量之间之间隔也可为约2周至约4周,其中优选间隔为约3周。第三剂量是在施用第二剂量之后M日口服施用。此处的M为约7至约35的整数(包括7及35),但通常为约14至约28的整数(包括14及28)。第二剂量与第三剂量之间之间隔也可为约2周至约4周,其中优选间隔为约3周。在施用第一疫苗之后约1年给予年口服施用疫苗。通常,该剂量是在给予第一疫苗1周年之前约4周至之后约4周给予。巡诊兽医将根据动物的生活方式及暴露的风险确定对于任何后续辅助剂疫苗的需要及其频率。对于该施药进度而言,第一剂量及第二剂量适合于皮下施用。第三剂量及年剂量适合于口服施用。
这些第一、第二、第三及年剂量可为相同或不同疫苗或免疫原性组合物且各自独立地包含一或多种抗原。这些疫苗是基于活或死病毒及死菌株。因此适用的疫苗包括活病毒疫苗、改质-活病毒疫苗及灭活病毒疫苗,单独或其组合形式。活疫苗及改质-活疫苗含有不引起犬的疾病且已以非致病性形式分离或已使用此项技术中熟知的方法减毒的菌株,这些方法包括在合适细胞株中连续传代或暴露于紫外光或化学诱变剂下。灭活或死疫苗含有已通过已知方法灭活的菌株,这些方法包括以福尔马林、β-丙内酯(BPL)、二元亚乙基亚胺(BEI)或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知的其它方法处理。
这些疫苗可含有使犬免疫以预防或治疗疾病的抗原,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1)由犬瘟热病毒所引起的犬瘟热;2)由犬腺病毒1型所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3)由犬腺病毒2型或犬呼吸冠状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疾病;4)由犬副流行性感冒病毒所引起的犬副流行性感冒;5)由犬冠状病毒或犬细小病毒所引起的肠炎;6)由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波莫那钩端螺旋体或布拉提拉瓦钩端螺旋体所引起的钩端螺旋体病;及7)由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所引起的传染性气管支气管炎(″犬舍咳″)。合适疫苗的实例包括

产品线中的彼等疫苗,包括(但不限于)

Plus5、

Plus 5 L4及

Plus 5 L4 CV。一种疫苗可与其它疫苗组合以产生可使犬预防多种由其它病原体所引起的疾病的多价疫苗产品。目前,犬疫苗的商业制造商以及最终用户亲睐多价疫苗产品。
对于含有改质活病毒或减毒病毒的疫苗而言,治疗有效剂量通常介于约102 TCID50至约1010 TCID50的范围内(包括102 TCID50及1010 TCID50)。对于特异性病毒而言,治疗有效剂量通常在以下范围内对于CD病毒而言,约102 TCID50至约108 TCID50(包括102 TCID50及108 TCID50),或约103 TCID50至约106 TCID50(包括103 TCID50及106 TCID50),或约104TCID50至约105 TCID50(包括104 TCID50及105 TCID50);对于CAV-2而言,约102 TCID50至约108 TCID50(包括102 TCID50及108 TCID50),或约103TCID50至约106 TCID50(包括103 TCID50及106 TCID50),或约104 TCID50至约105 TCID50(包括104 TCID50及105 TCID50);对于CPV而言,约103TCID50至约1010 TCID50,(包括103 TCID50及1010 TCID50),或约106 TCID50至约109 TCID50(包括106 TCID50及109 TCID50),或约107 TCID50至约108 TCID50(包括107 TCID50及108 TCID50);且对于CPI病毒而言,约103 TCID50至约1010 TCID50(包括103 TCID50及1010 TCID50),或约105 TCID50至约109 TCID50(包括105 TCID50及109 TCID50),或106 TCID50至约108TCID50(包括106 TCID50及108 TCID50)。灭活病毒制剂中CCV的量应至少为每剂量约100个相对单位,且优选介于每剂量约1,000个至约4,500个相对单位的范围内。
对于含有菌苗的疫苗而言,疫苗中的各钩端螺旋体种的治疗有效剂量通常介于每疫苗剂量约100个浊度单位(NU)至约3,500NU的范围内,且优选介于每剂量约200NU至约2,000NU的范围内。疫苗中的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的治疗有效剂量通常介于约3×106至约3×1011个细胞的范围内(包括3×106及3×1011);或约3×107至约3×1010个细胞(包括3×107及3×1010);或约3×108至约3×109个细胞(包括3×108及3×109)。
疫苗的其它组分可包括医药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包括载剂、溶剂及稀释剂、等渗剂、缓冲剂、稳定剂、防腐剂、免疫调节剂(例如介白素、干扰素及其它细胞因子)、血管收缩剂、抗细菌剂、抗真菌剂及其类似物。典型载剂、溶剂及稀释剂包括水、盐水、右旋糖、乙醇、甘油及其类似物。代表性等渗剂包括氯化钠、右旋糖、甘露醇、山梨醇、乳糖及其类似物。适用的稳定剂包括明胶、白蛋白及其类似物。
如本文所使用的″医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包括任何及所有溶剂、分散介质、涂料、佐剂、稳定剂、稀释剂、防腐剂、抗细菌剂及抗真菌剂、等渗剂、吸收延迟剂及其类似物。在可与本发明的组分兼容且不会对赋予免疫力的受检者有害的意义上,该(这些)载剂必须为″可接受的″。通常,这些载剂应无菌且无热原质,且根据欲使用的施药模式选择。本领域技术人员应了解,医药学上接受的载剂的包含这些疫苗的优选调配物为彼等由美国(US)农业部或非美国国家的等效政府机构公布的应用法规中所批准的医药载剂。因此,用于商业生产这些疫苗的医药学上接受的载剂为已由美国或其它国家(foreign country)的适当政府机构批准或将批准的载剂。
疫苗组合物视情况可包括疫苗兼容性医药学上可接受(也即无菌且无毒)的液体、半固体或固体稀释剂,其充当医药媒剂、赋形剂或介质。稀释剂可包括水、盐水、右旋糖、乙醇、甘油及其类似物。等渗剂可包括氯化钠、右旋糖、甘露醇、山梨醇及乳糖。稳定剂包括白蛋白。
疫苗可进一步与一或多种医药学上可接受的佐剂混合。许多这些佐剂为此项技术中已知。代表性佐剂包括基于油的佐剂,诸如传氏完全佐剂(Freund′s Complete Adjuvant)及传氏不完全佐剂(Freund′sIncomplete Adjuvant);基于霉菌酸酯的佐剂(例如海藻糖二霉菌酸酯);细菌脂多糖;肽聚糖(也即胞壁质、粘液肽或糖蛋白,诸如N-Opaca、胞壁酰基二肽或其类似物);蛋白聚糖(例如自肺炎克雷伯氏杆菌(Klebsiella pneumoniae)提取);链球菌制剂(例如OK432);

(例如01K2);Iscom(例如参见欧洲专利申请案第EP 109942号、第EP 180564号及第EP 231039号);氢氧化铝;皂苷;二乙基胺基乙基(DEAE)-葡聚糖;中性油(例如miglyol);植物油(例如花生油);脂质体;

多元醇。其它佐剂包括RIBI佐剂系统;铝;氢氧化铝凝胶;胆固醇;水中油乳液;油中水乳液;嵌段共聚合物(CytRx,Atlanta GA);SAF-M(Chiron,Emeryville CA);油中卵磷脂(例如

佐剂);皂苷;Quil A;QS-21(Cambridge Biotech Inc.,Cambridge MA);GPI-0100(Galenica Pharmaceuticals,Inc.,Birmingham,AL)或其它皂苷部分;单磷酰基脂质A;阿夫立定(Avridine)脂质-胺佐剂;来自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重组体或其它)的热不稳定肠毒素;霍乱毒素或胞壁酰基二肽。
免疫原性组合物可另外包括一或多种其它免疫调节剂,诸如介白素、干扰素或其它细胞因子。免疫原性组合物也可包括抗生素,包括庆大霉素(gentamicin)及硫柳汞(Merthiolate)。
疫苗的剂量大小通常介于约1/10mL至约5mL的范围内(包括1/10mL及5mL)。通常,口服疫苗采用约1mL的剂量。各剂量含有治疗有效量的抗原,其可视犬的年龄及综合情况、施药途径、抗原的性质及其它因素而变化。疫苗的其它组分的量及浓度可加以调整以改良疫苗的物理及化学特性,且很容易由本领域技术人员确定。举例而言,1mL剂量中,佐剂通常占约25μg至约1000μg(包括25μg及1000μg)。类似地,1mL剂量中,抗生素通常占约1μg至约60μg(包括1μg及60μg)。
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调配疫苗。这些疫苗是以无菌及无热原质形式提供。免疫原性组合物可视施药途径、储存需要及其类似因素而制成各种形式。举例而言,免疫原性组合物可制成适合注射使用的无菌水溶液或分散液的形式,或使用冷冻干燥技术制成冻干形式。冻干的免疫原性组合物可在使用之前在例如盐水或/及HEPES的有或无佐剂的稳定溶液中进行复水。
适合于接种的受检体包括约4周龄或大于4周龄的犬。因此,应在犬约4周龄时给予第一剂量,继而根据本文中所给的时间表给予后续剂量。某些商业上制备的疫苗会根据母体抗体干扰的可能性指示施药时间及剂量数。举例而言,

Plus 5 L4(Pfizer Inc)的产品卷标指示在小于9周龄时接受第一疫苗的犬应在第二剂量之后约3周口服施用第三剂量的1ml剂量。
实施例 以下实施例意欲为说明性的且并非限制性的,且表示本发明的少数特异性实施方案。
实施例1。该研究评估当疫苗经皮下施用第一剂量,随后口服施用第二剂量及第三剂量时,该改质活疫苗所引起的血清转变(例如,自无抗体的情况变为对于特异性抗原具有相当高浓度的抗体)的能力。
所涉及的抗原为犬腺病毒1型(CAV-1)、犬细小病毒(CPV)及犬瘟热病毒(CDV)。将33只在研究开始时介于6周龄与9周龄之间的无对于CAV-1、CPV或CDV的抗体的幼犬随机分成3个处理组,每组11只犬。向处理组T01中的犬相隔3周给予安慰剂疫苗3次。所包括的该处理组确保动物不以任何方式暴露于所涉及的病毒下除经由实验接种的外。向处理组T02及T03中的动物(在第0日)首先皮下给予实验疫苗,随后3周之后(第21日)及6周之后(第42日)口服给予相同疫苗。T02与T03之间的仅有差异为所施用的疫苗中病毒的量,其中T02接受相对较低剂量,且T03接受相对较高剂量。每周采集血样来量测特异性抗体的浓度(例如值效价)。根据标准程序对血清样品的对抗CDV、CPV及CAV1的血清抗体进行分析。表1及表2中呈现实验设计的细节及研究用兽医产品(Investigational Veterinary Product,IVP)。
表1实验设计

SQ=皮下 表2研究用兽医产品(IVP) T01中的所有动物仍基本上不含对于所涉及的抗原的抗体,表明环境未暴露于这些病毒。T02及T03中的动物对于这些疫苗的反应类似,表明该剂量并不显著影响反应的图式(pattern)。与抗原无关,给予实验疫苗的动物(T02组及T03组)对于第一(皮下施用的)疫苗剂量反应较强。为对比及观察,认为动物当其具有大于或等于1∶16(对于CAV-1)、1∶32(对于CDV)及1∶80(对于CPV)的抗体值效价时可预防疾病。
CDV特异性抗体在第一接种之后28日达到峰值,其中T02及T03的平均值效价分别为1∶3499及1∶3668(参见图1)。就皮下接种之后的CDV特异性值效价而言,该抗体的浓度可能足够高从而干扰动物随后对口服施用的疫苗作出反应的能力。对抗CPV的特异性抗体按照类似图式,尽管对于T02中的犬而言,抗体值效价峰值出现在第一口服接种之后2周(在第36日平均值效价为1∶5702),且对于T03中的犬而言,出现在第一口服接种之后1周(在第28日平均值效价为1∶5613)(参见图2)。
由于CDV与CPV抗体浓度峰值之间的时间差异,该图式可解释为对于口服接种的免疫反应,尽管初始高抗体值效价再次使解释变得困难。然而,对抗CAV-1的特异性抗体明确表明存在对于口服给予该抗原的较强的免疫反应(参见图3)。在第一口服接种的日,第21日,T02中的动物的CAV-1特异性抗体的平均值效价为1∶5,且T03中的动物的平均值效价为1∶16。2周之后,T02组及T03组中的犬的平均抗体值效价分别为1∶25及1∶118。甚至更显著的是,第二口服施用疫苗之后2周,在第56日,T02及T03中的动物的平均值效价分别为1∶83及1∶150。传统上CAV-1抗体值效价是低于其它2种抗原的抗体值效价从而可能降低由皮下接种所引起的干扰的可能性。
由于皮下接种之后CDV及CPV的特异性抗体的高值效价使得明确解释口服给予CDV及CPV的功效变得困难,故该研究的结论为犬能够对皮下接种继而口服接种产生反应而进行血清转变。第二结论为口服接种为一种对犬进行疫苗施用的实用且潜在有效的途径。
实施例2。该研究评估当疫苗以第一剂量进行皮下或口服施用,随后以第二剂量及第三剂量进行口服施用时改质活疫苗引起血清转变(例如,自无抗体的情况变为具有相对较高浓度的对于特异性抗原的抗体)的能力。
将39只在研究开始时介于6周龄与10周龄之间的无对于犬腺病毒1型(CAV-1)、犬细小病毒(CPV)、犬瘟热病毒(CDV或犬副流行性感冒(CPI)的抗体的幼犬随机分成3个处理组,每组13只犬。向处理组T01中的犬相隔3周口服给予安慰剂疫苗3次。所包括的该处理组确保动物不以任何方式暴露于所涉及的病毒下除非经由实验接种。向处理组T02中的动物在第0、21及42日口服给予相同实验疫苗。向处理组T03中的动物在第0日皮下给予实验疫苗,随后3周之后(第21日)及6周之后(第42日)口服给予相同疫苗。T02与T03之间的仅有差异为T02口服接受第一剂量,且T03皮下接受第一剂量。每周采集血样来量测特异性抗体的浓度(例如值效价)。根据标准程序对血清样品的对抗CDV、CPV及CAV-1的血清抗体进行分析。(接种CAV-2的动物产生可与CAV-1交叉反应的抗体。)认为动物若其具有大于或等于1∶16(对于CAV-1)、1∶32(对于CDV)及1∶16(对于CPV)的抗体值效价则为阳性反应者(也即能预防疾病)。表3及表4中呈现实验设计的细节及研究用兽医产品(IVP)。
表3实验设计
SQ=皮下 IVP=研究用兽医产品 表4研究用兽医产品(IVP) 如表5中所呈现,至第63日为止T03组中的所有动物(SQ、口服、口服)均进行对抗所量测的三种病毒的血清转化。至第63日为止,T02组中的所有动物(口服、口服、口服)均进行对抗CPV及CAV-1的血清转化。至第63日为止,T02组中约一半动物进行对于CDV的血清转化,表明对当前调配物的改变可为可能的。因此,这些结果证明口服给予为接种的有效手段。
表5血清转变结果
实施例3。该标准(notional)实施例描述向犬施用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行性感冒-细小病毒改质活病毒疫苗。将疫苗的冷冻干燥制剂根据标签说明以无菌稀释剂进行无菌复水且充分震荡。该疫苗的一实例为

Plus 5(Pfizer Inc)。该疫苗含有于培养犬细胞株(established canine cell line)上繁殖的CD病毒(约105 TCID50)、CAV-2(约104 TCID50)、CPI病毒(约108 TCID50)及CPV(约108 TCID50)的减毒株。
向健康4周龄或大于4周龄的犬口服或皮下施用1ml第一剂量的复水疫苗。在给予第一疫苗之后约3周向这些犬口服给予1ml第二剂量,继而在第二剂量之后约3周第三口服施用1ml剂量。在给予第一疫苗之后约1年向这些犬给予年口服施用的1ml辅助剂疫苗。巡诊兽医根据动物的生活方式及暴露的风险确定对于任何后续辅助剂疫苗的需要及其频率。
实施例4。该标准实施例描述向犬施用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行性感冒-细小病毒改质活病毒疫苗,该疫苗含有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波莫那钩端螺旋体菌苗。将疫苗的冷冻干燥制剂根据标签说明以无菌稀释剂进行无菌复水且充分震荡。该疫苗的一实例为

Plus 5 L4(Pfizer Inc)。该疫苗为CD病毒(约105 TCID50)、CAV-2(约104 TCID50)、CPI病毒(约108 TCID50)、CPV(约108 TCID50),及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及波莫那钩端螺旋体的灭活全培养物的减毒株的冷冻干燥制剂。使用辅助无菌凝胶剂使以惰性气体替代真空包装的冷冻干燥组分复水。
向健康4周龄或大于4周龄的犬口服或皮下施用1ml第一剂量的复水疫苗。向这些犬在给予第一剂量之后约3周口服给予1ml第二剂量。向在小于9周龄时接受第一疫苗的犬在施用第二剂量之后约3周施用第三口服施用的1ml剂量。在给予第一疫苗之后约1年向这些犬给予年口服施用的1ml辅助剂疫苗。巡诊兽医根据动物的生活方式及暴露的风险确定对于任何后续辅助剂疫苗的需要及其频率。
实施例5。该标准实施例描述向犬施用犬瘟热-腺病毒2型-冠状病毒-副流行性感冒-细小病毒疫苗,该疫苗含有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波莫那钩端螺旋体菌苗。
将含有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波莫那钩端螺旋体菌苗的冷冻干燥的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行性感冒-细小病毒改质活病毒疫苗(例如

Plus 5 L4,参见实例4)根据卷标说明以液态冠状病毒疫苗无菌复水且充分震荡。该冠状病毒疫苗的一实例为灭活犬冠状病毒(CCV)与佐剂的液体制剂。

Plus 5 L4与CCV疫苗的组合是由Pfizer以

Plus 5 L4 CV形式购得。
向健康4周龄或大于4周龄的犬口服或皮下施用1ml复水疫苗的第一疫苗。向这些犬在给予第一疫苗之后约3周口服给予1ml第二剂量的经组合的疫苗。向这些犬在给予第二剂量之后约3周口服给予1ml剂量的仅冠状病毒疫苗。在小于9周龄时接受第一疫苗的犬在接受第二疫苗之后约3周接受第二口服施用的1ml剂量的经组合的疫苗(替代冠状病毒疫苗)。在给予初给疫苗之后约1年向这些犬给予年口服施用的1ml该经组合的疫苗的辅助剂。巡诊兽医根据动物的生活方式及暴露的风险确定对于任何后续辅助剂疫苗的需要及其频率。
实施例6。该标准实施例描述向犬施用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行性感冒-细小病毒改质活病毒疫苗,该疫苗含有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菌苗。将疫苗的冷冻干燥制剂根据标签说明以含有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菌苗的灭活全培养物的液态稀释剂进行无菌复水且充分震荡。该疫苗的一实例为

Plus 5(参见实例4)。该稀释剂的一实例为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的灭活培养物的液体制剂。
向健康4周龄或大于4周龄的犬口服或皮下施用1ml复水疫苗的第一疫苗。向这些犬在给予第一疫苗之后约2周至约4周口服给予1ml第二剂量的疫苗。在小于4月龄时接受第一疫苗的犬在约4月龄时接受第三口服施用的1ml剂量疫苗。在给予初给疫苗之后约1年向这些犬给予年口服施用的1ml该疫苗的辅助剂。每年施用后续口服1ml辅助剂疫苗。若可能暴露于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及犬病毒,诸如饲养、膳宿(boarding)及展示(showing)情况,则额外辅助剂可能必要或在这些事件之前2至4周应安排时间进行年再接种。
应注意,如本说明书及随附申请专利范围中所使用,除非本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诸如″一″及″该″的单数冠词可指一个对象或复数个对象。因此,(例如)提及含有″一种化合物″的组合物可包括单种化合物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
应了解以上实施例及描述意欲为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在阅读以上的描述后,许多实施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显而易见。因此,本发明的范畴应参考随附申请专利范围以及与这些申请专利范围所主张者等效的整个范畴来确定。
根据本揭示案,本文中所揭示及主张的所有方法均可以适当的实验进行。虽然本发明的方法已根据各种实施方案进行描述,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在不背离本发明的概念、精神及范畴的情况下,可将变化应用于本文所述的方法及方法的步骤或步骤序列中。更特定地说,只要能达成相同或类似结果,显然化学与生理学相关的某些试剂可代替本文所述的试剂。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所有这些类似代替及改良属于如随附申请专利范围所界定的本发明的精神、范畴及概念中。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犬的犬病的方法,包括向该犬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疫苗,其中该疫苗包含病毒抗原、菌苗或两者,且其中该疫苗是经调配用于经皮下或口服施用以第一剂量,口服施用第二剂量,可视需要口服施用第三剂量,且口服施用一剂或多剂年剂量,且其中这些病毒抗原包含以下一种或多种病毒1)犬瘟热(CD)病毒、2)犬腺病毒2型(CAV-2)、3)犬副流行性感冒(CPI)病毒、4)犬细小病毒(CPV)及5)犬冠状病毒(CCV),且其中该菌苗包含一或多种选自以下的细菌犬钩端螺旋体(Leptospira canicola)、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L.grippotyphosa)、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L.icterohaemorrhagiae)、波莫那钩端螺旋体(L.pomona)、布拉提拉瓦钩端螺旋体(L.bratislava)及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Bordetellabronchiseptica);及这些病毒抗原与细菌的任何组合。
2.一种治疗犬的犬病的方法,包括向该犬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疫苗,其中该疫苗包含病毒抗原、菌苗或两者,且其中该疫苗经调配用于皮下施用第一剂量及第二剂量,且口服施用第三剂量,且口服施用一剂或多剂年剂量,且其中这些病毒抗原包含以下一种或多种病毒1)CD病毒、2)CAV-2、3)CPI病毒、4)CPV及5)CCV,且该菌苗包含一或多种选自以下的细菌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波莫那钩端螺旋体、布拉提拉瓦钩端螺旋体及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及这些病毒抗原与细菌的任何组合。
3.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这些病毒抗原为CD病毒、CAV-2、CPI病毒及CPV。
4.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这些病毒抗原为CD病毒、CAV-2、CPI病毒及CPV,且该菌苗中的细菌为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及波莫那钩端螺旋体。
5.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这些病毒抗原为CD病毒、CAV-2、CPI病毒、CPV及CCV,且该菌苗中的细菌为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及波莫那钩端螺旋体。
6.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这些病毒抗原为CD病毒、CAV-2、CPI病毒及CPV,且该菌苗中的细菌为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
7.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这些犬病包含以下一种或多种疾病1)由CD病毒所引起的CD;2)由CAV-1所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3)由CAV-2或呼吸CCV所引起的呼吸道疾病;4)由CPI病毒所引起的CPI;5)由CCV或CPV所引起的肠炎;6)由犬钩端螺旋体、感冒伤寒性钩端螺旋体、黄疸出血性钩端螺旋体、波莫那钩端螺旋体或布拉提拉瓦钩端螺旋体所引起的钩端螺旋体病;及7)由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所引起的传染性气管支气管炎(″犬舍咳″)。
8.如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这些疾病包含1)由CD病毒所引起的CD;2)由CAV-1所引起的犬传染性肝炎;3)由CAV-2所引起的呼吸道疾病;4)由CPI病毒所引起的CPI;5)及由CPV所引起的犬细小病毒性肠炎。
9.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这些病毒抗原的含量范围如下对于CD病毒而言,约为102 TCID50至约108 TCID50(包括102 TCID50及108 TCID50);对于CAV-2而言,约为102 TCID50至约108 TCID50(包括102 TCID50及108 TCID50);对于CPV而言,约为103 TCID50至约1010TCID50(包括103 TCID50及1010 TCID50);对于CPI病毒而言,约为103TCID50至约1010 TCID50(包括103 TCID50及1010 TCID50);及对于CCV而言,每剂量至少约100个相对单位(RU)。
10.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这些病毒抗原的含量范围如下对于CD病毒而言,约为103 TCID50至约106 TCID50(包括103 TCID50及106 TCID50);对于CAV-2而言,约为103 TCID50至约106 TCID50(包括103 TCID50及106 TCID50);对于CPV而言,约为106 TCID50至约109TCID50(包括106 TCID50及109 TCID50);对于CPI病毒而言,约为105 TCID50至约109 TCID50(包括105 TCID50及109 TCID50);及对于CCV而言,每剂量约1,000RU至约4,500RU。
11.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这些病毒抗原的含量范围如下对于CD病毒而言,约为104 TCID50至约105 TCID50(包括104 TCID50及105 TCID50);对于CAV-2而言,约为104 TCID50至约105 TCID50(包括104 TCID50及105 TCID50);对于CPV而言,约为107 TCID50至约108TCID50(包括107 TCID50及108 TCID50);及对于CPI病毒而言,约为106TCID50至约108 TCID50(包括106 TCID50及108 TCID50)。
12.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每剂疫苗中各种钩端螺旋体的含量为约100个浊度单位(NU)至约3,500NU范围内,且其中该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的含量为约3×106至约3×1011(包括3×106及3×1011)个细胞的范围内。
13.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每剂中各种钩端螺旋体的含量为约200NU至约2,000NU范围内,且其中该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的含量为约3×107至约3×1010个细胞的范围内(包括3×107及3×1010)。
14.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该支气管败血性博德氏杆菌的含量为约3×108至约3×109个细胞的范围内(包括3×108及3×109)。
15.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该第二剂量是在施用该第一剂量之后7至35日施用(包括第7日及第35日)。
16.如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中该第二剂量是在施用该第一剂量之后约3周施用。
17.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该第三剂量是在施用该第二剂量之后7至35日施用(包括第7日及第35日)。
18.如权利要求17的方法,其中该第三剂量是在施用该第二剂量之后约3周施用。
19.如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该年剂量是在施用该第一剂量之后约1年施用。
20.如权利要求19的方法,其中继该年剂量之后所施用的数剂年剂量是在紧接上一剂年剂量之后约1年反复施用。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关于治疗犬的犬病的方法,其包含向该犬施用治疗有效量的疫苗,其中该疫苗包含病毒抗原、菌苗或两者,且其中该疫苗是根据本文中所提供的程序经皮下或经口施用。
文档编号A61K39/23GK101573137SQ200780048424
公开日2009年11月4日 申请日期2007年11月23日 优先权日2006年12月27日
发明者C·M·塔克尔, J·D·豪沃斯 申请人:辉瑞产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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