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减少包含第一护肤活性物质和亮肤剂的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识别出当将所述化妆品组合物施用于角质组织时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对至少一个人类受试者引起刺激;以及
b)添加所述化妆品组合物红没药醇和脂肪醇甘油醚以减轻所述刺激,
红没药醇与甘油醚的比率介于2:1和1:15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所述方法还包括使用PGE2测定测量所述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步骤。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
其中所述脂肪醇甘油醚具有介于12和24之间的碳链长度。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
其中所述脂肪醇甘油醚为鲨肝醇。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
其中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不大于0.2%的红没药醇。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
其中所述红没药醇与甘油醚的比率为至少1:1.5。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
其中所述护肤活性物质是维生素B3或其衍生物。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
其中所述护肤活性物质是烟酰胺。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
其中所述亮肤剂是N-酰基氨基酸。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减少化妆品组合物的刺激的方法,
其中所述亮肤剂是N-十一碳烯酰-L-苯基丙氨酸。
11.一种用于亮肤的具有减少刺激的化妆品组合物,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
a)安全且有效量的护肤活性物质;
b)安全且有效量的亮肤剂;
c)安全且有效量的红没药醇;和
d)安全且有效量的鲨肝醇、鲛肝醇或鲨油醇,其中所述红没药醇与鲨肝醇、鲛肝醇或鲨油醇的比率为2:1至1:15。
12.一种用于亮肤的具有减少刺激的化妆品组合物,所述化妆品组合物包含:
a)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约0.0005%至约11%的护肤活性物质;
b)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约0.0001%至约5%的亮肤剂;
c)按所述组合物的重量计约0.0001%至约0.2%的红没药醇;和
d)约0.001%的鲨肝醇、鲛肝醇或鲨油醇,其中所述红没药醇与鲨肝醇、鲛肝醇或鲨油醇的比率为2:1至1:15。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化妆品组合物,其中所述护肤活性物质是维生素B3化合物并且所述亮肤剂是N-酰基氨基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