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母猪的人工受精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074778阅读:77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家畜育种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一种母猪的人工受精方法。



背景技术:

猪的人工受精的技术始于20世纪30年代,已经有70年的历史。我国始于上世纪50年代,但直到90年代后才迅速普及。目前该技术已经成为猪配种繁殖的主要手段之一。利用该技术可以减少饲养头数,充分发挥公猪的遗传潜力;猪的人工受精能减少疾病传播,提高生产效率,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公畜使用不受其生理年限的限制等优势。

而牛人工授精技术中使用的精液为细管冷冻精液,并且该技术现已非常成熟和规范,已有专门的国家标准(DB37/T306-2002),但猪和牛的生理差异以及精液形态的差异,决定了不能照搬牛和猪人工授精技术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很多受精方法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如公猪精液稀释的误差导致精子数量不准和活力降低、对母猪发情时间判断存在误差及受精时的环境因素无法合理控制等因素,导致猪的人工受精在产仔率上无法做到显著的提高。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母猪的人工受精方法,从而解决了以往受精方法存在缺陷、无法显著提高产仔率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母猪的人工受精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公猪精液采集

选取7~9月龄的公猪,用盐水清洁其腹部及包皮,清洁后清水洗净,并将公猪赶入取精室取精,取精室温度保持在20℃~25℃,取精时取精容器温度在32℃;

(2)精液稀释和保存

将取精后的取精容器并保持温度在32±1℃,测试精液中精子活力,然后选用与取精容器等温的稀释液进行稀释,稀释后利用一次性食品袋封装标记形成输精袋,将输精袋从32℃缓慢降低到22℃,缓慢降温时间为1.2~1.5小时,降温到22℃后再二次快速降温到19℃,快速降温时间为5~10分钟,待输精袋降温到19℃后直接放入冷冻箱中保存,冷冻箱冷冻温度为16.8℃,冷冻温度温差不超过±0.5℃;

输精袋放入冷冻箱中的时间不超过72小时,且每隔9小时进行精液摇匀操作;

(3)母猪一次交配

公猪取精24~36小时后,将其与发情母猪清洁后放入交配室交配,交配室室温在21℃~27℃,交配时间不超过20分钟;

(4)母猪二次人工受精

公猪和发情母猪交配的同时,取出输精袋解冻到温度30℃~34℃后转入到3~5个输精枪内,并对每个输精枪内的稀释精液进行活力测试,取活力值最高的三只输精枪备用,三只备用输精枪中,每个输精枪内保证精子活力值超过70%;

交配后将公猪赶出交配室,当发情母猪出现静立反应6~8小时后,将杀菌后的输精管插入母猪生殖道内,输精枪插入输精管进行第一次输精,完成后待6~8小时后进行第二次输精;

第二次输精后6~8小时,若母猪还有静立反应,则进行第三次输精;若第二次输精后超过12小时才出现静立反应,则不再输精,完成人工授精;

在上述方法中,所述精液稀释后的总重量为精液原始重量的6~8倍,精液稀释后的总体积为精液原始体积的13~17倍,且保证精液稀释后每个输精袋精子数量大于或等于45亿。

在上述方法中,所述发情母猪为断奶5~6天的发情母猪。

在上述方法中,所述取精室取精时,只选取乳白色精液,开始的透明清亮水样液体和最后的凝胶部分不选取。

在上述方法的步骤(4)中,发情母猪在第一次输精前对其生殖道进行清洁。

综上所述,用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合理控制取精、交配、人工受精的参数,并且利用同一头公猪的精液进行受精,能够显著提高母猪受精率和产仔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一种母猪的人工受精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公猪精液采集

选取7~9月龄的公猪,用盐水清洁其腹部及包皮,清洁后清水洗净,并将公猪赶入取精室取精,取精室温度保持在20℃~25℃,取精时取精容器温度在32℃;

本步骤中,用盐水代替了以往KMnO4溶液,KMnO4溶液呈酸性,对公猪表面会有一定腐蚀性,容易引发公猪不适,影响取精,因此选用盐水可在清洁后消除异物的同时减少对公猪的伤害,使其在取精前能保持愉悦心情。

本步骤中的取精室温度保持在20℃~25℃,其最好温度浮动不超过±2℃,该温度也是公猪取精的最佳温度,能保证精子活力;而本步骤中的取精容器温度在32℃,则可保证其与精子温度等温(公猪精液温度一般在32+1℃),从而可以保证精子活力。

(2)精液稀释和保存

将取精后的取精容器并保持温度在32±1℃,测试精液中精子活力,然后选用与取精容器等温的稀释液进行稀释,稀释后利用一次性食品袋封装标记形成输精袋,将输精袋从32℃缓慢降低到22℃,缓慢降温时间为1.2~1.5小时,降温到22℃后再二次快速降温到19℃,快速降温时间为5~10分钟,待输精袋降温到19℃后直接放入冷冻箱中保存,冷冻箱冷冻温度为16.8℃,冷冻温度温差不超过±0.5℃;

输精袋放入冷冻箱中的时间不超过72小时,且每隔9小时进行精液摇匀操作;

本步骤中,测试精子活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尽量减少精子在外界暴露时间,稀释精液时,稀释份数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总精子数=原精液体积(或重量)×原精液精子浓度;

原精液可分装的份数=原精液总精子数÷每份精液的总精子数;

原精液体积、原精液精子浓度可在测试精子活力时得到,从而可以根据得到的精子原液数据分配份数;

本步骤中的输精袋通过二次降温后才放入冷冻箱,从而避免温度突变或直接缓慢变化后放入冷冻箱造成精子无法适应而出现精子死亡,通过二次降温使精子适应温度变化后放入温度相差不大的冷冻箱,则可提前使其适应小温度内的温度变化,放入冷冻箱后能减少精子死亡率;

冷冻箱内温度应该能够保持恒温,尽量减少温度波动,温度温差不超过±0.5℃,而且每隔9小时将输精袋拿去缓慢摇匀,避免内部精子与稀释液分离沉积。

(3)母猪一次交配

公猪取精24~36小时后,将其与发情母猪清洁后放入交配室交配,交配室室温在21℃~27℃,交配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公猪取精后修整24~36小时后,再次让其与发情母猪交配,从而可以进行初步受精,不仅能保证一定的受精率,同时通过交配可以使发情母猪心情愉悦,相比于现有的人工催情或者人工模拟交配来说,能够激发其大量排卵,并且卵质量高,保证后续人工受精与交配的精子属于同一公猪的,可以减少精子的不匹配而出现受精时出现死胎和一卵多精的情况,可进一步提高受精率。

并且交配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保证母猪能够持续处于发情期并且处于发情期的最佳点,从而在后续人工受精时能提高母猪的排卵质量,提高人工受精成活率。

(4)母猪二次人工受精

公猪和发情母猪交配的同时,取出输精袋解冻到温度30℃~34℃后转入到3~5个输精枪内,并对每个输精枪内的稀释精液进行活力测试,取活力值最高的三只输精枪备用,三只备用输精枪中,每个输精枪内保证精子活力值超过70%;

交配后将公猪赶出交配室,当发情母猪出现静立反应6~8小时后,将杀菌后的输精管插入母猪生殖道内,输精枪插入输精管进行第一次输精,完成后待6~8小时后进行第二次输精;

第二次输精后6~8小时,若母猪还有静立反应,则进行第三次输精;若第二次输精后超过12小时才出现静立反应,则不再输精,完成人工授精;

本步骤中,输精枪配置3~5个,从而可以更好的选择活力内部精子较高的两只或三只输精枪进行输精,并且优选使用活力最高的输精枪输精,提高受精率,而母猪出现静立反应6~8小时后进行第一次输精,则考虑到猪精子进入母猪生殖道后需要一个活化的过程,活化指精子进入母猪体内后需要6~8小时方会与卵子结合进行受精,因此,当交配后续等待6~8小时,待自然交配的精子卵子能够结合后再进行第一次输精,保证受精顺利进行,同理,第二次输精也应等待6~8小时;当第二次输精后6~8小时,若母猪还有静立反应,则表明母猪还在排卵,处于较为适宜的发情期,则还可进行输精,但若第二次输精后超过12小时才出现静立反应,则表明母猪第一次发情期结束,此次为第二次发情期,则此次再输精则虽能受精但是却无法在子宫内受孕孵化,反而影响了前两次输精后的受精率。

通过以上方法,能够保证母猪的受精率,提高了受精资料和产仔率,相比于一般的人工受精方法或自然受精方法,可以保证每次产仔18~22头,产仔率提高了30~50%,并且成活率较高,能够达到90%以上。

本方法中,所述精液稀释后的总重量为精液原始重量的6~8倍,精液稀释后的总体积为精液原始体积的13~17倍,且保证精液稀释后每个输精袋精子数量大于或等于45亿。精液稀释需要满足上述公式外,还需要注意其稀释度和稀释后的精子含量,从而可以保证每次输入的精子总量,并考虑到母猪生殖道结构,适当控制稀释液体积和含量。

为提高受精率,保证卵子数量能够最大化的满足精子受精需求,本方法中的发情母猪最好选用断奶5~6天的发情母猪,该类母猪一般内部激素较高,且体质一般较健康,能为受精卵提高很好的孕育条件。

本方法中,取精室取精时,只选取乳白色精液,开始的透明清亮水样液体和最后的凝胶部分不选取。公猪射精时一般持续5~10分钟,其开始射出的为透明清亮的水样液体,其内精子含量较低,且大多为活力较低的精子或死精,而最后则是凝胶部分,其内精子含量同样较低,因此为了提高了精子含量和活力,应该选取公猪射精中间一段时间的乳白色精液作为原精液。

在步骤(4)中,发情母猪在第一次输精前对其生殖道进行清洁。母猪交配后会在生殖道留有公猪精液残留物,其会对输入的精液造成污染,甚至会对母猪生殖道造成污染,不仅可能引发母猪疾病,影响受精质量,还会影响其二次排卵,给后续输精造成影响。

如上所述即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上述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参数仅是为了清楚表述发明人的发明验证过程,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仍然以其权利要求书为准,凡是运用本发明的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同结构变化,同理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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