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止液输液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8356阅读:358来源:国知局
自动止液输液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液器,具体涉及一种自动止液输液器。



背景技术:

传统输液器在临床使用中,为了排除管路内的空气,向管路内腔充满药液,并直至流出药液以此来判断排尽了空气,此时输液器出液口流出的药液量大小不便控制,往往会不慎排出过多的量,一方面造成药液浪费,药力减小,另一方面还造成环境污染。

另外,临床输液时,当输液容器中(如,输液瓶或输液袋)药液被输送完毕后,管路里仍需保留一段药液不能全部输入人体,这样以防止药液全部输尽会不慎将空气带入人体,避免造成人体血路拴塞、受损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传统的输液器在临床应用中采取的措施是:(1)当药液快要输入完毕时,要及时报告给医务人员来处理拔针;(2)患者要时刻保持清醒状态,或者必须有专人陪护且不能中途离开、不能不慎困睡等。可见传统的输液器,非常不便于输液监管,并存在非常大的潜在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的自动止液输液器,克服输液时引起空气进入人体的风险,提高医疗输液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自动止液输液器,包括穿刺器、滴斗、输液软管、流速调节器和鲁尔圆锥接头,其还包括一止液膜和透气阻水护帽,所述止液膜位于所述滴斗内部并且密封于滴斗的出液口上方,所述透气阻水护帽位于所述输液器末端的鲁尔圆锥接头的出液口处,透气阻水护帽包括帽体和阻水膜,所述阻水膜设在帽体的一个端部。

所述穿刺器和滴斗之间设有连通外界与输液器的进气器件。

所述流速调节器安装在位于滴斗和鲁尔圆锥接头之间的输液软管上,在流速调节器和鲁尔圆锥接头之间还可设有一个药液注射件。

所述透气阻水护帽的帽体呈圆锥状,帽体包括内壁和外壁,所述内壁和外壁之间呈中空状、且在装有所述阻水膜的一端相互连接,阻水膜密封在该端内壁的端口上。

所述穿刺器上套装有可拆卸的保护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自动止液输液器,通过在输液滴斗内安装有自动止液膜,可将输液器管路内腔空气排出,同时液体浸润后能有效阻止空气通过,大大降低了因为输液结束医务操作人员不慎拔针不及时、患者陪护人员不慎报告不及时等情况引起空气进入人体的风险,从而提高了医疗输液的安全性。同时在输液器的末端出液口处,安装有带有透气阻水膜的圆锥接头保护帽,在临床排除管路内腔的空气的操作时,不打开带有透气阻水膜的保护帽,即可将空气排尽,避免了药液流失浪费、甚至环境污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图3是滴斗和止液膜的组装结构图。

图4、图5是透气阻水护帽的帽体和阻水膜组装结构图。

图中:1-保护套,2-穿刺器,3-进气器件,4-滴斗,5-止液膜,6-输液软管,7-流速调节器,8-药液注射件,9-鲁尔圆锥接头,10-透气阻水护帽,101-帽体,102-阻水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自动止液输液器,包括穿刺器2、滴斗4、输液软管6和流速调节器7和鲁尔圆锥接头9,其还包括一止液膜5和透气阻水护帽10,所述止液膜5位于所述滴斗4内部并且密封于滴斗4的出液口上方,所述透气阻水护帽10位于所述输液器末端的鲁尔圆锥接头9的出液口处,透气阻水护帽10包括帽体101和阻水膜102,所述阻水膜102设在帽体101的一个端部。

本实用新型的流速调节器7安装在位于滴斗4和鲁尔圆锥接头9之间的输液软管6上,在流速调节器7和鲁尔圆锥接头9之间还设有一个药液注射件8。穿刺器2和滴斗4之间设有连通外界与输液器的进气器件3,并且穿刺器2上套装有可拆卸的保护套1。

如图4和图5所示,所述透气阻水护帽10的帽体101呈圆锥状,帽体101包括内壁1011和外壁1012,所述内壁1011和外壁1012之间呈中空状、且在装有所述阻水膜102的一端相互连接,阻水膜102密封在该端内壁1011的端口上。

本实用新型的止液膜5与滴斗4内部底面通过高频热合密封,止液膜5在未受液体浸润前,将输液器管路内腔空气排出,液体浸润后能有效阻止空气通过,并保证输液流速满足标准要求,因此当输液结束时,由于受药液浸润的止液膜5不能被空气通过,管路内的药液会在止液膜5的膜面处停止输液,这样的设计,克服了因输液结束医务操作人员不慎导致拔针不及时或患者陪护人员不慎报告不及时等情况引起空气进入人体的风险,是一项有效的防护措施,大大提高了医疗输液的安全性。

另外,在输液器的末端出液口处,安装有带有透气阻水膜的圆锥接头保护帽(透气阻水护帽10),在临床排除管路内腔空气的操作时,不打开带有透气阻水膜的保护帽,即可将空气排尽,这样便避免了药液流失浪费和环境污染。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该了解,上述实施例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采用等同替换等方式所获得的技术方案,均落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本实用新型未涉及部分均与现有技术相同或可采用现有技术加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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