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辅助引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8947阅读:726来源:国知局
一种辅助引流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辅助引流装置。



背景技术:

当各种原因导致胸膜腔内产生大量积水后,需要对患者实施胸腔闭式引流。目前临床上常用的引流装置只包括引流管和引流袋,结构过于简单,有很大的缺陷,在往胸腔内注射药物时,需要分离引流管,容易造成液体流出导致床单衣物污染,反复分离引流管也增加了病人感染机会,且无法精确调节引流的流速,容易造成流速过快导致病人呼吸困难和心衰,也可能会出现液体逆流的情况。

我们检索到一些公开的文献,例如:

中国专利,申请号:200420098631.3,名称:胸腔引流装置,一种新式的胸腔引流装置,包括一个引流管,引流管带有侧孔, 胸腔引流装置由引流管和细管组成,细管的一端从引流管的顶端置于引流管内,且越过胸腔引流管最近的侧孔,另一端连接有针座,在细管上设置有控制阀。

上述实用新型结构过于简单,不能有效防止液体堵塞和逆流,也不能准确调节流速和记录引流液的流出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结构合理、使用方便,有效防止液体堵塞和逆行,能准确调节流速和记录引流液的流出量的一种新型的辅助引流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辅助引流装置,其用于引流胸腔积液至引流袋中,其特征在于:包括引流管本体,所述引流管上依次设有引流端、以及无针接头和流量调节装置;所述引流管本体尾端与引流袋连接。

使用时,胸腔内的积液通过辅助引流装置流入引流袋。设置无针接头,可以直接连接注射器往胸腔内注射药物,无需分离引流管和引流袋,避免污染。设置流量调节装置,精确控制液体流出的速度,避免流速过快导致病人呼吸困难和心衰,保证了引流效果,减少了患者的负担。

此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如下附属技术方案:

优选的,所述流量调节装置包括流量记录器和流量调节器,所述流量调节器上设有调节刻度。便于精确控制液体流出的速度,并准确记录引流液的流出量。

优选的,所述引流管上还设有至少一处强制开关。有效防止紧急情况下液体逆流,避免了对患者的伤害

优选的,所述引流管上还设有过滤器,所述过滤器设置在无针接头和流量调节装置之间。有效防止液体堵塞的情况。

优选的,所述过滤器过滤口的直径是引流管本体直径的1.5-2倍。

优选的,所述无针接头与引流端的距离为5-10cm。距离适中,便于往胸腔内注射药物。

优选的,所述无针接头与引流管本体处还设有支撑件。保证无针接头与引流管本体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使用方便,便于精确控制液体流出的速度,并准确记录引流液的流出量,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的准确度。

2.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防止引流装置袋体内的液体逆流,避免了对患者的伤害,保证了引流效果。

3.本实用新型有利于给患者冲洗或注入药物,操作方便。

4.本实用新型制作成本低,采用现有的制造技术即可实现。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零部件名称及序号:

引流管1、引流端 2、第一强制开关3、无针接头4、过滤器5、流量记录器6、流量调节器7、第二强制开关8、支撑件9。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较佳实施例及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非限制性的详细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辅助引流装置,其用于引流胸腔积液至引流袋中,包括引流管1本体,所述引流管1上依次设有引流端2、以及无针接头4和流量调节装置,所述无针接头4与引流端2的距离为6cm,距离适中,便于往胸腔内注射药物;所述流量调节装置包括流量记录器6和流量调节器7,便于精确控制液体流出的速度,并准确记录引流液的流出量,避免流速过快导致病人呼吸困难和心衰,保证了引流效果,本实施例中,流量记录器6可以通过现有的机械技术实现,流量调节器7为旋钮式流量调节器,其在流量调节器本体上设有刻度,刻度可以标示引流管1每分钟的流量,具体流量数可在出厂时间设定;引流管1上还设有两处强制开关3、8,有效防止紧急情况下液体逆流,避免了对患者的伤害,同时,当夹紧强制开关3时,可以将药液通过无针接头4注入胸腔当中;所述引流管1上还设有过滤器5,所述过滤器5设置在无针接头4和流量调节装置之间,所述过滤器5过滤口的直径是引流管1本体直径的1.5倍,有效防止堵塞的情况;所述无针接头4与引流管1本体处还设有支撑件9,保证无针接头4与引流管1本体的稳定性;所述引流管1本体尾端与引流袋连接。

实施例2:

与实施例1不同之处,所述无针接头4与引流端2的距离为8cm,所述过滤器5过滤口的直径是引流管1本体直径的2倍,其余工作原理与实施例1相同,也能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效果。在此不再进行详细的举例。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了清楚的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的限定。对于所述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子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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