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66309阅读:1372来源:国知局
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设备,特别涉及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



背景技术:

耳鼻喉科临床诊断时,医生经常需要对病人的耳道、鼻腔和口腔进行检查,耳道和鼻腔的检查需要照明装置,口腔检查不仅需要照明装置,还需要压舌板的配合使用,且对于耳道和鼻腔这样的细小腔道,需要专用工具检查才更为安全,由于各项检查所用的器具不同,医生需要频繁的更换,使用不方便,增加了医生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且不能为病变部位简单的处理治疗。为此,我们提出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通过滑动一号滑动杆带动按压片滑出,打开二号LED照明灯,压下舌头进行口腔检查,而检查耳朵和鼻腔时,则转动旋钮,将鹅颈管拉出适当距离,弯曲成合适形状,打开一号LED照明灯,伸入耳道和鼻腔中进行检查,如果需要对其进行涂药的简单治疗,则可以通过给药口加入药粉或药液,滑动二号滑动杆带动送药杆伸出至患处,按下气囊进行喷涂,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包括检查器主体、鹅颈管、控制器、按压片、气囊和送药杆,所述检查器主体一侧设有旋钮,所述旋钮底部连接鹅颈管,所述鹅颈管设有若干组一号LED照明灯,所述检查器主体内部设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一侧电性连接干电池,所述检查器主体表面一侧设有气囊,所述气囊一侧通过气管连接送药杆内部的输药通道,所述送药杆一侧固定连接二号滑动杆,所述检查器主体表面设有给药口,所述给药口连接气囊一侧的气管,所述检查器主体两侧设有导轨,所述送药杆底部设有按压片,所述按压片一侧固定连接一号滑动杆,所述一号滑动杆滑动连接导轨。

进一步地,所述鹅颈管为可塑性金属软管。

进一步地,所述按压片设有两组二号LED照明灯。

进一步地,所述一号LED照明灯和二号LED照明灯均电性连接控制器。

进一步地,所述干电池规格为七号干电池。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设计小巧新颖,可以同时检查耳鼻喉患处,对于耳道、鼻腔等细小较深的腔道也可以检查,且无需更换检查器械,对于简单治疗也可以完成,大大方便了医生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的涂药装置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的鹅颈管、旋钮连接示意图。

图中:1、检查器主体;2、旋钮;3、鹅颈管;4、一号LED照明灯;5、干电池;6、控制器;7、导轨;8、一号滑动杆;9、按压片;10、二号LED照明灯;11、气囊;12、二号滑动杆;13、送药杆;14、输药通道;15、给药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包括检查器主体1、鹅颈管3、控制器6、按压片9、气囊11和送药杆13,所述检查器主体1一侧设有旋钮2,所述旋钮2底部连接鹅颈管3,所述鹅颈管3设有若干组一号LED照明灯4,所述检查器主体1内部设有控制器6,所述控制器6一侧电性连接干电池5,所述检查器主体1表面一侧设有气囊11,所述气囊11一侧通过气管连接送药杆13内部的输药通道14,所述送药杆13一侧固定连接二号滑动杆12,所述检查器主体1表面设有给药口15,所述给药口15连接气囊11一侧的气管,所述检查器主体1两侧设有导轨7,所述送药杆13底部设有按压片9,所述按压片9一侧固定连接一号滑动杆8,所述一号滑动杆8滑动连接导轨7。

本实用新型一种耳鼻喉检查器械,使用时,通过滑动一号滑动杆8带动按压片9滑出,打开二号LED照明灯10,压下舌头进行口腔检查,而检查耳朵和鼻腔时,则转动旋钮2,将鹅颈管3拉出适当距离,弯曲成合适形状,打开一号LED照明灯4,伸入耳道和鼻腔中进行检查,如果需要对其进行涂药的简单治疗,则可以通过给药口15加入药粉或药液,滑动二号滑动杆12带动送药杆13伸出至患处,按下气囊11进行喷涂,本实用新型设计小巧新颖,大大方便了医生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其中,所述鹅颈管3为可塑性金属软管,检查耳朵和鼻腔等细小腔道时,则转动旋钮2,将鹅颈管3拉出适当距离,弯曲成合适形状,伸入耳道和鼻腔中进行检查,方便安全。

其中,所述按压片9设有两组二号LED照明灯10,对于口腔检查提供照明作用,无需额外的照明设备。

其中,所述一号LED照明灯4和二号LED照明灯10均电性连接控制器6。

其中,所述干电池5规格为七号干电池。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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