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8577阅读:492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更具体的说是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



背景技术:

在局部麻醉时通常用到注射器,然而医务人员在注射时,为了减轻病人的疼痛,要控制针头的注射深度,同时针头刺入角度不宜超过45°角,以免刺入肌层,当医务人员手臂发生抖动时,针头的刺入角度和针头的注射深度不易控制,因此设计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就十分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不仅能够调整针头的刺入角度,而且可以调整针头的刺入深度,简化医务人员的操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更具体的说是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包括针头、接头、注射器本体、活塞、调节螺栓、套筒、推杆、支板、底座、把手、底板、双头螺母和螺杆,不仅能够调整针头的刺入角度,而且可以调整针头的刺入深度。

针头连接在接头上,接头连接在注射器本体上,活塞位于注射器本体内,推杆连接在活塞上,注射器本体通过调节螺栓固定在套筒上。套筒铰接在底座上,支板连接在套筒上,螺杆的一端铰接在支板,螺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在底座上,把手连接在底座上,底板连接在底座的下端。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所述调节螺栓、套筒和底板的材料均为塑料。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所述注射器本体上设置有刻度。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所述底板上设置有通孔。

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不仅能够调整针头的刺入角度,而且可以调整针头的刺入深度,简化医务人员的操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法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调节螺栓5与套筒6连接的示意图。

图3为底板11的示意图。

图中:针头1;接头2;注射器本体3;活塞4;调节螺栓5;套筒6;推杆7;支板8;底座9;把手10;底板11;双头螺母12;螺杆13。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

下面结合图1、2、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更具体的说是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包括针头1、接头2、注射器本体3、活塞4、调节螺栓5、套筒6、推杆7、支板8、底座9、把手10、底板11、双头螺母12和螺杆13,不仅能够调整针头的刺入角度,而且可以调整针头的刺入深度。

针头1以可拆卸的方式连接在接头2上,接头2与注射器本体3为一体式结构,活塞4位于注射器本体3内,推杆7固定连接在活塞4上,注射器本体3通过调节螺栓5固定在套筒6上。套筒6铰接在底座9上,支板8通过胶水连接在套筒6上,螺杆13的一端铰接在支板8,螺杆13的另一端通过胶水固定连接在底座9上,把手10通过螺丝连接在底座9上,底板11通过胶水连接在底座9的下端。底板11上设置有通孔,底板11为透明材料,便于观察刺入位置。在使用时,医务人员先用注射器本体3吸入适量的药液,针头1位于底板11上的通孔内,起到限位针头1的作用,再将注射器本体3通过调节螺栓5固定在套筒6上,通过调整注射器本体3在套筒6上的位置调整针头1在底板11的露出长度,即针头1的刺入深度,通过转动双头螺母12调整螺杆13的长度,实现针头1的刺入角度的变化,医务人员用手握住把手10,将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的针头1刺入病人的身体,推动推杆7将药液注射入病人的身体。

具体实施方式二:

下面结合图1、2、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调节螺栓5、套筒6和底板11的材料均为塑料,采用透明塑料,便于观察刺入位置。

具体实施方式三:

下面结合图1、2、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注射器本体3上设置有刻度,便于控制药液的注射量。

具体实施方式四:

下面结合图1、2、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底板11上设置有通孔,通过调整注射器本体3在套筒6上的位置调整针头1在底板11的露出长度,即针头1的刺入深度。

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的工作原理:在使用时,医务人员先用注射器本体3吸入适量的药液,针头1位于底板11上的通孔内,起到限位针头1的作用,再将注射器本体3通过调节螺栓5固定在套筒6上,通过调整注射器本体3在套筒6上的位置调整针头1在底板11的露出长度,即针头1的刺入深度,通过转动双头螺母12调整螺杆13的长度,实现针头1的刺入角度的变化,医务人员用手握住把手10,将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麻醉注射器的针头1刺入病人的身体,推动推杆7将药液注射入病人的身体。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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