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返流胃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51905阅读:1158来源:国知局
防返流胃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返流胃管。



背景技术:

201510205145.X公开一种带防反流气囊的胃管,它包括一主管,主管的上端具有主管接头,在靠近所述主管尾部的管壁上设置有一防反流气囊,该防反流气囊包裹在主管外主管外壁之间形成密闭的气腔,防反流气囊通过注气管连接一充气嘴,在主管留置到位后通过体外的充气嘴经注气管向防反流气囊中注入气体,使防反流气囊膨胀,气囊与食管下段壁紧密贴合从而起到封闭作用,当有胃内容物向食管反流时,起到物理阻隔作用,从而避免和减少因胃内容物反流误吸入气管而导致的吸入性肺炎和窒息等。该胃管可以防止胃内容物反流至食管反流,但是无法防止胃液从胃管内反流,现在用的胃管多为硅胶材质,病人在打完营养液后若有胃内压力增高如翻身,咳嗽等容易将胃液反流入胃管内,引起营养液在管内变质,滋生细菌,引起感染。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防返流胃管,在能够防止向食管内返流的同时能够防止胃液反流至胃管内。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防返流胃管,包括主管、位于主管尾部的气囊和对气囊进行充气的气管,所述气囊包裹在主管外壁周围,并与主管外壁之间形成气室,所述气管由靠近主管头部沿主管外壁延伸至与气囊连通,所述主管上对应气囊所在位置开有通气孔,所述通气孔将主管与气囊连通,所述主管内壁上设有与通气孔相对应的关闭件;气管向气囊注气时,气囊向外膨胀向将主管与食管之间通道关闭,关闭件在气压作用下将主管内的通道关小。

进一步地,所述关闭件为弹性膜,所述弹性膜的周边粘接在通气孔的外缘,气囊的气体通过通气孔后使弹性膜膨胀从而将主管内的通道关小。

进一步地,所述通气孔和相应的弹性膜为沿主管周向均布的多个。

进一步地,所述通气孔和相应的弹性膜的数量为偶数,位于主管同一直径两端的两个弹性模的中间位置上设有磁性相异的磁片。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防返流胃管,气囊通气后一方面可以将主管与食管关闭、一方面关闭件可以将主管内的通道关小或关闭;

2、本实用新型的防返流胃管,采用弹性膜作为关闭件,弹性膜向主管中心膨胀时其对主管本身的磨损较小,且整体重力较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防返流胃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防返流胃管采用弹性膜为关闭件时的局部示意图,图中弹性膜处于初始状态;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防返流胃管采用弹性膜为关闭件时的局部示意图,图中弹性膜受气压作用而处于膨胀状态;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防返流胃管采用摆动板为关闭件时的局部示意图;

附图标记:

1-主管、2-气囊、3-通气孔、4-弹性膜、5-磁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防返流胃管,包括主管1、位于主管1尾部的气囊2和对气囊2进行充气的气管,所述气囊2包裹在主管1外壁周围,并与主管1外壁之间形成气室,所述气管由靠近主管1头部沿主管1外壁延伸至与气囊2连通,所述主管1上对应气囊2所在位置开有通气孔3,所述通气孔3将主管1与气囊2连通,所述主管1内壁上设有与通气孔3相对应的关闭件。营养液通过胃管进入胃内后,气管通过充气球囊向气囊2注气,气囊2周向向外膨胀,气囊向将主管1与食管之间通道关闭,同时关闭件在气压作用下将主管1内的通道关小。

关闭件为弹性膜4,弹性膜4的周边粘接在通气孔3的外缘。如图2所示,未对气囊2充气时,弹性膜4处于自然状态与主管内壁贴合并经通气孔3关闭,气囊2充气时,进入气囊2内的气体压力达到一定值时,气体可通过通气孔3并使弹性膜4膨胀从而将主管1内的通道关小,如图3所示。当主管1内的通道减小后,胃液沿主管1内返流的阻力加大,胃液即便可以返流通过通道也会因压力减小而无法继续返流而回流至胃内。

如图3所示,通气孔3和相应的弹性膜4的数量为六个,六个通气孔3及相应的弹性膜沿主管1周向均布,偶数个弹性膜4可以使主管1通道的关闭程度达到最大,进一步减小胃液返流的可能性。位于主管1同一直径两端的两个弹性模的中间位置上设有磁性相异的磁片5,两个相对的异极磁片5可以相互吸引,使两弹性膜向主管通道中心位置移动的距离更大、速度更快,因此可以更大程度和更快速的最胃液进行返流。

需要说明的是,关闭件除了采用弹性膜外,还可以采用铰接在主管内的摆动板6,如图4所示,通气孔3和摆动板6为对称设置在主管径向两端的两个,两个摆动板6在气压作用下相向向上摆动从而将主管通道关小直至关闭。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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