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清新剂领域,特别是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空气清新剂种类很多,传统的都是由乙醚、香精等成分组成,罐装产品中又加入了丙烷、丁烷、二甲醚等化学成分,使用这种空气清新剂只能通过喷发弥散的香气来暂时掩盖室内异味,却不能真正改善空气的质量,因为它的成分不能分解有害气体,难以真正的清新空气。长期使用会引起神经麻痹、感觉神经异常等神经症状,降低人体免疫力。而且现有的空气清新剂只有单纯的清新空气的效果,使用不安全,易产生二次污染,不适合婴幼儿、哮喘病人、过敏体质的人群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具有对人体无刺激、绿色环保的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桉树叶水提液25-35份、杭菊花挥发油12-16份、司盘类增溶剂2-6份、白芷7-11份、尼泊金甲酯1-3份、薄荷叶4-8份、苯甲酸钠3-7份、枸橼酸0.5-1.5份、茉莉花15-20份、氨基磺酸5-10份、去离子水30-40份。
优选地,所述的无毒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桉树叶水提液25份、杭菊花挥发油12份、司盘类增溶剂2份、白芷7份、尼泊金甲酯1份、薄荷叶4份、苯甲酸钠3份、枸橼酸0.5份、茉莉花15份、氨基磺酸5份、去离子水30份。
优选地,所述的无毒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桉树叶水提液35份、杭菊花挥发油16份、司盘类增溶剂6份、白芷11份、尼泊金甲酯3份、薄荷叶8份、苯甲酸钠7份、枸橼酸1.5份、茉莉花20份、氨基磺酸10份、去离子水40份。
优选地,所述的无毒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桉树叶水提液30份、杭菊花挥发油14份、司盘类增溶剂4份、白芷9份、尼泊金甲酯2份、薄荷叶6份、苯甲酸钠5份、枸橼酸1份、茉莉花18份、氨基磺酸8份、去离子水35份。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具有对人体无刺激、绿色环保的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桉树叶水提液25份、杭菊花挥发油12份、司盘类增溶剂2份、白芷7份、尼泊金甲酯1份、薄荷叶4份、苯甲酸钠3份、枸橼酸0.5份、茉莉花15份、氨基磺酸5份、去离子水30份。
实施例2: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桉树叶水提液35份、杭菊花挥发油16份、司盘类增溶剂6份、白芷11份、尼泊金甲酯3份、薄荷叶8份、苯甲酸钠7份、枸橼酸1.5份、茉莉花20份、氨基磺酸10份、去离子水40份。
实施例3:一种无毒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桉树叶水提液30份、杭菊花挥发油14份、司盘类增溶剂4份、白芷9份、尼泊金甲酯2份、薄荷叶6份、苯甲酸钠5份、枸橼酸1份、茉莉花18份、氨基磺酸8份、去离子水35份。
以上所述之实施例子只为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并非以此限制本发明的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发明之形状、原理所作的变化,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