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中药技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治疗便秘的药物,同时还涉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便秘是临床常见的复杂症状,主要是指排便次数减少、粪便量减少、粪便干结、排便费力等。必须结合粪便的性状、本人平时排便习惯和排便有无困难作出有无便秘的判断。如超过6个月即为慢性便秘。随着我国经济步人快速发展时期,人们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等的改变,便秘患病率正在迅速上升,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
现有技术中治疗便秘的药物较多,中药、西药都有,西药则副作用较大,容易引起腹痛、肠道脱水,进一步损伤脾胃,甚至导致更为严重的便秘等;而传统的治疗便秘的中药大多都含泻药成分,是通过强烈刺激肠道神经,让肠道产生剧裂收缩的原理,来达到通便的目的,这种刺激与收缩过程,对肠道的损伤极大,虽然见效快,但是往往会造成患者腹痛难忍、腹泻脱水等,严重时会损害肠胃功能,形成恶性循环,从而导致肠胃正常功能丧失,引发更严重的肠胃疾病。且传统的中药治疗便秘见效慢,周期较长,需患者长期服用,用则通不用则不通,反复性较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疗效确切、安全方便、价格低廉且无毒副作用的治疗便秘的药物。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该治疗便秘的药物的制备方法。
本发明的一种治疗便秘的药物,按重量份计,包括以下原料:
厚朴25-35份、松子仁20-26份、草苁蓉20-26份、知母16-20份、当归16-20份、麦冬12-16份、决明子6-8份、核桃仁6-8份、桑椹4-6份、锁阳4-6份。
上述的一种治疗便秘的药物,按重量份计,包括以下原料:
厚朴30份、松子仁23份、草苁蓉23份、知母18份、当归18份、麦冬14份、决明子7份、核桃仁7份、桑椹5份、锁阳5份。
本发明的一种治疗便秘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按重量份取样:厚朴25-35份、松子仁20-26份、草苁蓉20-26份、知母16-20份、当归16-20份、麦冬12-16份、、决明子6-8份、核桃仁6-8份、桑椹4-6份、锁阳4-6份;
(2)将上述药材用3倍重量的水浸泡16-20min,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25-35分钟,取水煎液;药渣再加入2倍的水继续煎煮,煎煮20-25min,取水煎液;合并两次水煎液,即得。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有益效果,从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选用厚朴、松子仁、草苁蓉、知母、当归、麦冬、决明子、核桃仁、桑椹、锁阳为原料,通过各药物的协同作用发挥清热泻火、健脾补肾、润肠通便、通便不伤津之功效。主要适用于大便秘结,欲便不畅,纳谷不馨,倦怠乏力,脘腹作胀或伴腹痛。具有标本兼治的效果,其起效快、疗效好,无毒副作用,且制备方法简单,易于操作。临床312例使用,总有效率97.8%。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试验例来进一步阐述本发明所述药物的有益效果。
试验例:本发明药物的临床观察
1、病例选择
治疗病例312例,其中:年龄15-75周岁,男150例,女162例。
2.诊断标准:
《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
3、治疗方法:
内服取本发明实施例所制备的药物,每日3次,每次100ml。
4、疗效判定标准
显效:全部症状基本消除或主要症状消除;
有效:主要症状基本消除或明显改善;
无效:各种症状及体征无改变。
5、治疗结果:
患者使用本发明药物,显效280例,有效25例,无效7例,显效率89.7%,总有效率97.8%。
通过以下实施例来阐明本药物的制备方法。
实施例1:
一种治疗便秘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厚朴25g、松子仁26g、草苁蓉20g、知母20g、当归16g、麦冬16g、、决明子6g、核桃仁8g、桑椹4g、锁阳6g;
(2)将上述药材用3倍重量的水浸泡20min,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25分钟,取水煎液;药渣再加入2倍的水继续煎煮,煎煮25min,取水煎液;合并两次水煎液,即得。
实施例2:
一种治疗便秘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厚朴30g、松子仁23g、草苁蓉23g、知母18g、当归18g、麦冬14g、决明子7g、核桃仁7g、桑椹5g、锁阳5g;
(2)将上述药材用3倍重量的水浸泡18min,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30分钟,取水煎液;药渣再加入2倍的水继续煎煮,煎煮23min,取水煎液;合并两次水煎液,即得。
实施例3:
一种治疗便秘的药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称取厚朴35g、松子仁20g、草苁蓉26g、知母16g、当归20g、麦冬12g、、决明子8g、核桃仁6g、桑椹6g、锁阳4g;
(2)将上述药材用3倍重量的水浸泡16min,用武火煮沸后,再用文火煮35分钟,取水煎液;药渣再加入2倍的水继续煎煮,煎煮20min,取水煎液;合并两次水煎液,即得。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