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内窥镜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16209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内窥镜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内窥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内窥镜显示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现有的内窥镜一般都是不带显示器的,因此使用时通常都是采用导线直接与外部显示设备连接,以将拍摄影像进行显示。在使用操作过程,该导线会对医生的操作造成一定影响,并使环境存在医疗事故的隐患,从而增加了手术难度,提高了手术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申请人研发了一种无线传输的内窥镜,这种内窥镜通过外接无线发射器与带无线接收功能的显示设备实现无线连接、进行影像实时显示。但是,申请人发现由于内窥镜、无线发射器和显示设备均为独立部件,而且无线发射器体积较小,容易遗失,同时无线发射器内置电池电量有限,容易出现电量不足情况。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非常巧妙地将无线发射器的充电座和存放座与显示器整合一起,无线发射器存放和充电方便、快捷的显示器。

本实用新型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带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内窥镜显示器,其外壳上设有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所述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充电座与外壳内的显示器电路板导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设于外壳的支撑架上,包括供无线发射器插入固定的桶状座体和充电座,所述座体固定在支撑架上,且所述充电座设于座体的内部。

进一步地,所述充电座与无线发射器的导电针盘相匹配,并设置在座体的内部底面,且通过设置在支撑架内的导线与显示器电路板导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座体的底面设有T形卡部,所述座体通过T形卡部固定在支撑架上,且所述导线穿过T形卡部上设有的轴向通孔与充电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外壳上设有两个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且左右对称地设置在支撑架的下端左右两侧,共同构成显示器的支撑脚。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架包括相互匹配接合的上支撑盖和下支撑盖,且其左右两侧的接合处设有卡位,所述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T形卡部卡在卡位内、并被上支撑盖和下支撑盖夹紧固定。

进一步地,所述T形卡部和轴向通孔与座体一体成型。

进一步地,所述座体的周侧表面设有一对以上环形阵列分布的插取缺口,所述插取缺口与座体一体成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即可非常巧妙地将无线发射器的充电座和存放座与显示器整合一起,同时解决了无线发射器的存放和充电问题,无线发射器存放和充电方便、快捷,而且设置两个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来存放两个无线发射器,以便在手术过程中可及时更换另一个有电、正常的无线发射器安装到内窥镜上使用,从而大大降低无线传输影响的风险,同时支撑架与其下端左右两侧的两个无线发射器共同构成显示器的支撑脚,起到一定的支撑固定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带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内窥镜显示器实施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带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内窥镜显示器实施例的插入无线发射器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中所示: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带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的内窥镜显示器,其外壳1上设有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2,所述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2的充电座22与外壳1内的显示器电路板导通连接。

其中,所述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2设于外壳1的支撑架3上,包括供无线发射器4插入固定的桶状座体21和充电座22,所述座体21固定在支撑架3上,且充电座22设于座体21的内部;具体结构可以为:所述充电座22与无线发射器4的导电针盘41相匹配,并设置在座体21的内部底面,且通过设置在支撑架3内的导线33与显示器电路板导通连接。如图1,所述外壳1上设有两个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2,且左右对称地设置在支撑架3的下端左右两侧,共同构成显示器的支撑脚;所述座体21的底面设有T形卡部23,所述座体21通过T形卡部23固定在支撑架3上,且导线33穿过T形卡部23上设有的轴向通孔24与充电座22连接,所述T形卡部23和轴向通孔24与座体21一体成型;其中支撑架3包括相互匹配接合的上支撑盖31和下支撑盖32,且其左右两侧的接合处设有卡位,所述无线发射器充电存放座2的T形卡部23卡在卡位内、并被上支撑盖31和下支撑盖32夹紧固定。

另外,所述座体21的周侧表面设有一对以上环形阵列分布的插取缺口25,所述插取缺口25与座体21一体成型。这样,大大提高无线发射器4插入和取出的便利性,同时也可节省耗材,降低成本。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技术方案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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