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49616发布日期:2018-07-17 22:15阅读:10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造口术前定位,具体的说是一种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



背景技术:

现在造口手术越来越多,在做造口手术前,需要先进行定位,造口的位置需要患者自己能看见,便于自己护理,有足够的平坦的位置粘贴造口袋,不影响生活习惯及正常的活动,造口的位置一般选择的脐与髂前上棘连线中上三分之一的交界处,现有的方法是用皮尺进行测量和计算处造口的位置,但是在工作中操作复杂,定位不准确,工作效率低,浪费大量的人力和精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以上现有技术的缺点,提出一种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不仅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体积小,成本低,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定位的准确度和速度,节约时间。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一种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包括卡尺,在卡尺内部且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通孔,在通孔中间位置设有能转动的齿轮,在通孔中位于齿轮上下两端均设有能够伸出卡尺外侧的齿条,齿条与齿轮相互啮合,当齿轮转动时,上下两端的齿条沿卡尺长度方向相向或相反同步移动,在卡尺上开设有贯穿的定位孔,定位孔开设在卡尺总长的三分之一的位置。

这样,通过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在卡尺中设置齿轮,并且在齿轮上下两端设置齿条,利用齿轮与齿条啮合,当齿轮转动时,两端的齿条沿卡尺长度方向相向或相反同步移动,由于定位孔开设在卡尺总长的三分之一的位置,所以不管齿条如何伸长或者收缩,定位孔的位置始终是在齿条两端的三分之一的位置,所以在操作时,只需将两端的齿条分别对准脐与髂前上棘即可,能够迅速找出造口的最佳位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准确度和速度,节约时间。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是:

前述的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齿条一端设有限位凸台,另一端设有标定凸台,标定凸台上设有定位点,定位点与定位孔的中心点在同一平面上,这样使定位点与定位孔的中心点在同一平面上,大大提高定位的准确度。

前述的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通孔的两侧设有端盖,在端盖上开设有过孔,卡尺穿过过孔伸向外侧。

前述的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卡尺、齿条采用圆弧形结构,设置圆弧结构,能够与患者的皮肤贴合紧密,提高操作的便捷性和工作效率。

前述的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在通孔内部位于上下两端设有滑轨,沿滑轨长度方向开设有截面为V字形状的导向凹槽,在齿条一侧设有与导向凹槽相匹配的导向凸台,设置导向凹槽不仅能够限定齿条在滑轨上移动,更能使齿条平稳的移动,并且不会掉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卡尺中设置齿轮,并且在齿轮上下两端设置齿条,利用齿轮与齿条啮合,当齿轮转动时,两端的齿条沿卡尺长度方向相向或相反同步移动,由于定位孔开设在卡尺总长的三分之一的位置,所以不管齿条如何伸长或者收缩,定位孔的位置始终是在齿条两端的三分之一的位置,所以在操作时,只需将两端的齿条分别对准脐与髂前上棘即可,能够迅速找出造口的最佳位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准确度和速度,节约时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位图1中A-A的剖视图;

图4为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卡尺,2-通孔,3-齿轮,4-齿条,5-定位孔,6-限位凸台,7-标定凸台,8-定位点,9-端盖,10-过孔,11-滑轨,12-导向凹槽,13-导向凸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输尿管皮肤造口术前定位尺,包括卡尺1,在卡尺1内部且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通孔2,在通孔2中间位置设有能转动的齿轮3,在通孔2中位于齿轮3上下两端均设有能够伸出卡尺1外侧的齿条4,齿条4与齿轮3相互啮合,当齿轮3转动时,上下两端的齿条4沿卡尺1长度方向相向或相反同步移动,在卡尺1上开设有贯穿的定位孔5,定位孔5开设在卡尺1总长的三分之一的位置;

齿条4一端设有限位凸台6,另一端设有标定凸台7,标定凸台7上设有定位点8,定位点8与定位孔5的中心点在同一平面上;

通孔2的两侧设有端盖9,在端盖9上开设有过孔10,卡尺1穿过过孔10伸向外侧;卡尺1、齿条4采用圆弧形结构,设置圆弧结构,能够与患者的皮肤贴合紧密,提高操作的便捷性和工作效率;在通孔2内部位于上下两端设有滑轨11,沿滑轨11长度方向开设有截面为V字形状的导向凹槽12,在齿条4一侧设有与导向凹槽12相匹配的导向凸台13,设置导向凹槽不仅能够限定齿条在滑轨上移动,更能使齿条平稳的移动,并且不会掉落。

这样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不仅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体积小,成本低,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定位的准确度和速度,节约时间。

以上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按照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思想,在技术方案基础上所做的任何改动,均落入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