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体检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16662发布日期:2019-07-19 22:41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体检床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用品领域,具体地讲,涉及一种多功能体检床。



背景技术: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做后盾,现在人们的体检都是平躺在体检床上进行检查,现在的体检床一般都是水平床板,床板角度不能够调整,病人有些检查需要配合医生倾斜身体,对于身体比较弱的患者很难保持倾斜状态较长时间,因此,缺少一种能够调节倾斜角度的检查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多功能体检床,方便患者进行体检。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实用新型目的:

一种多功能体检床,包括底板,其特征是:所述底板上固定连接对称的气缸、对称的立杆、对称的滑槽一、对称的滑轨和对称的滑槽二,对称的所述气缸的活塞杆分别对应固定连接齿条的一端,对称的所述齿条分别对应设置在所述滑槽一内,对称的所述齿条的另一端分别对应固定连接楔块一,对称的所述楔块一分别对应贴合楔块二,对称的所述楔块二的一侧分别对应固定连接滑块,对称的所述滑块分别对应设置在所述滑轨内,对称的所述楔块二的上端圆柱分别铰接床板一的两侧,所述床板一的一端铰接床板二,所述床板二的两侧凸柱分别对应穿过对称的V形连杆上的通孔,对称的所述V形连杆的拐角处分别对应铰接所述立杆,对称的所述V形连杆穿过方形槽,对称的所述方形槽分别对应铰接在齿轮的偏心凸柱上,对称的所述齿轮分别对应啮合所述齿条,对称的所述齿轮的中心轴分别对应铰接在竖杆上,对称的所述竖杆分别对应固定连接所述滑槽一。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限定,所述滑槽一和滑槽二在同一条直线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医护人员在为体检人员体检时,让体检人员平躺在床板上,拧下螺栓,然后启动气缸,气缸的活塞杆伸长使齿条在滑槽一内向前滑动,带动楔块一在滑槽二内向前滑动,使楔块二沿滑轨下移,带动床板一一端下移摆动,同时齿条前移带动齿轮转动,使偏心凸柱做圆周运动,驱动V形连杆摆动,带动床板二一端摆动,床板一和床板二同时摆动,可以调节床板的角度,调整完毕后,关闭气缸,拧紧螺栓,使齿条固定,实现床板一和床板二的位置固定,适合病人进行体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三。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方形槽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床板二,2、床板一,3、楔块一,4、滑槽二,5、楔块二,6、滑轨,7、滑块,8、滑槽一,9、齿轮,10、方形槽,10a、齿条,11、V形连杆,12、立杆,13、通孔,14、气缸,15、底板,16、圆柱,17、竖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如图1-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底板15,所述底板15上固定连接对称的气缸14、对称的立杆12、对称的滑槽一8、对称的滑轨6和对称的滑槽二4,对称的所述气缸14的活塞杆分别对应固定连接齿条10a的一端,对称的所述齿条10a分别对应设置在所述滑槽一8内,对称的所述滑槽一8上螺纹连接有螺栓,对称的所述齿条10a的另一端分别对应固定连接楔块一3,对称的所述楔块一3分别对应贴合楔块二5,对称的所述楔块二5的一侧分别对应固定连接滑块7,对称的所述滑块7分别对应设置在所述滑轨6内,对称的所述楔块二5的上端圆柱16分别铰接床板一2的两侧,所述床板一2的一端铰接床板二1,所述床板二1的两侧凸柱分别对应穿过对称的V形连杆11上的通孔13,对称的所述V形连杆11的拐角处分别对应铰接所述立杆12,对称的所述V形连杆11穿过方形槽10,对称的所述方形槽10分别对应铰接齿轮9的偏心凸柱,对称的所述齿轮9分别对应啮合所述齿条10a,对称的所述齿轮9的中心轴分别对应铰接在竖杆17上,对称的所述竖杆17分别对应固定连接所述滑槽一8。

所述滑槽一8和滑槽二4在同一条直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流程为:医护人员在为体检人员体检时,让体检人员平躺在床板上,拧下螺栓,然后启动气缸14,气缸14的活塞杆伸长使齿条10a在滑槽一8内向前滑动,带动楔块一3在滑槽二4内向前滑动,使楔块二5沿滑轨6下移,带动床板一2一端下移摆动,同时齿条10a前移带动齿轮9转动,使偏心凸柱做圆周运动,驱动V形连杆11摆动,带动床板二1一端摆动,床板一2和床板二1同时摆动,可以调节床板的角度,调整完毕后,关闭气缸14,拧紧螺栓顶住齿条10a,使齿条10a固定,实现床板一2和床板二1的位置固定,适合病人进行体检,气缸14采用SMC锁紧气缸。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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