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胸引瓶接口连接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35787发布日期:2019-06-05 23:32阅读:1171来源:国知局
一种胸引瓶接口连接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用器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胸引瓶接口连接管。



背景技术:

临床部分胸腔积液患者需留置ARROW管与水封瓶装置连接引流积液,但目前使用的水封瓶装置接口与ARROW管不匹配,给临床应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一般情况下医生会用橡皮管加三通接头等装置进行组装连接,此种方式存在极大缺陷:

(1)组装耗费大量的时间;

(2)在组装过程中,容易增加污染的机会;

(3)组装后的连接口容易脱落;

(4)三通装置难于固定,容易造成患者更换体位时的压迫不适。

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致力于开发一种可直接适用于留置arrow管与水封瓶接口,且安装方便快捷的连接管。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胸引瓶接口连接管以解决现有装置中水封瓶装置接口与arrow管不匹配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胸引瓶接口连接管,包括水封瓶接头和无针接头两部分;

所述水封瓶接头一端与水封瓶直接连接;所述水封瓶接头的另一端连接所述无针接头;

所述无针接头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部形成的空腔以及所述壳体两端的arrow管连接部和水封瓶接头连接部,所述arrow管连接部与留置arrow管连接,所述水封瓶接头连接部与所述水封瓶接头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arrow管连接部设计为螺纹口。

进一步地,所述arrow管连接部的螺纹口上螺纹与留置arrow管上的螺纹相一致,螺旋匹配。

进一步地,所述arrow管连接部的螺纹口与留置arrow管连接处可设置密封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壳体与所述arrow管连接部之间可设置可拆卸结构,进行拆卸更换。

进一步地,所述可拆卸结构为连接套管、螺纹管或胶状连接件。

进一步地,所述壳体与所述arrow管连接部之间可设置可为一体式结构。

通过实施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胸引瓶接口连接管,具有如下技术效果:

(1)本技术从根本解决了留置ARROW管与水封瓶接口不匹配问题,可直接连接使用,操作方便,节省安装时间;

(2)本技术所述螺纹口的设计连接形式牢固不易脱落,易于引流;

(3)本技术可避免多个装置连接造成的污染,减少胸腔感染的风险;

(4)本技术所述密封结构有效保障连接管内部压力值,防止内部引流液体的外溢;

(5)本技术所述可拆卸结构可实现结构标准件的替换,增大连接管的利用效率。

附图说明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所示可拆卸胸引瓶接口连接管结构示意简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所示一体式胸引瓶接口连接管结构示意简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下面采用如下具体实施方式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的可拆卸胸引瓶接口连接管,包括水封瓶接头1和无针接头两部分;水封瓶接头1一端与水封瓶直接连接;水封瓶接头1的另一端连接无针接头;

无针接头包括壳体21、壳体21内部形成的空腔22以及位于壳体21两端的arrow管连接部23和水封瓶接头连接部24;arrow管连接部23与留置arrow管3连接,水封瓶接头连接部24与水封瓶接头1连接;arrow管连接部23设计为螺纹口。

arrow管连接部23的螺纹口上螺纹与留置arrow管3上的螺纹相一致,螺旋匹配。

arrow管连接部23的螺纹口与留置arrow管3连接处可设置密封结构4。

壳体21与arrow管连接部23之间设置可拆卸结构5,进行拆卸更换。

可拆卸结构5为连接套管、螺纹管或胶状连接件。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的一体式胸引瓶接口连接管包括水封瓶接头1和无针接头两部分;水封瓶接头1一端与水封瓶直接连接;水封瓶接头1的另一端连接无针接头;

无针接头包括壳体21、壳体21内部形成的空腔22以及位于壳体21两端的arrow管连接部23和水封瓶接头连接部24;arrow管连接部23与留置arrow管3连接,水封瓶接头连接部24与水封瓶接头1连接;arrow管连接部23设计为螺纹口。

arrow管连接部23的螺纹口上螺纹与留置arrow管3上的螺纹相一致,螺旋匹配。

arrow管连接部23的螺纹口与留置arrow管3连接处可设置密封结构4。

壳体21与arrow管连接部23之间设置为一体式结构。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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