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层棉芯成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50981发布日期:2019-06-29 01:28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层棉芯成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次性卫生用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层棉芯成型装置。



背景技术:

在一次性卫生用品领域,吸收芯体具有多种结构,其中一种便是三明治结构芯体,也是多层芯体,如图1所示,其中表层91和底层92是纯木浆棉,而中间层93是木浆和吸水高分子的混合物。这种芯体有着特殊的结构形式,与传统不分层芯体相比,分层芯体的表层和底层只有木浆,而没有高分子。传统不分层芯体在吸水之后,由于高分子膨胀木浆被分散而使芯体内导流效果减弱,吸收效果减弱,特别是多次吸收的效果,明显减弱,而分层芯体的表层及底层木浆,由于没有高分子的干扰,所以会一直具有导流性,而且表层和底层木浆会降低芯体的反渗,提升芯体的使用舒适性。所以分层芯体优势明显。

为实现多层芯体的目的,可以将成型仓之内的木浆分隔为多个区域,分别成型,达到一次成型多层芯体的目的。本申请人于中国专利号:CN201510960427.0公开了一种生产中凸芯体的模轮装置,包括棉芯成型仓、积纤鼓、中凸棉芯模板、模轮、第一刷棉轮、导向板、吸气机构和高压吹气机构,所述导向板可调节导向地设于棉芯成型仓上部的棉芯入口处下方,所述模轮可转动的设于棉芯成型仓内且位于导向板下方,所述中凸棉芯模板安装于积纤鼓上,所述积纤鼓设于模轮上,所述吸气机构的进气通道与模轮内位于积纤鼓上的中凸棉芯模板相连通,所述第一刷棉轮设于棉芯成型仓内下部贴近模轮圆周侧部,所述高压吹气机构的出气通道设于模轮内的积纤鼓转出成型中凸芯体处。但是在分隔棉成型仓时,处理不当,会导致成型仓内积棉,特别是导向板上面,当木浆棉积累到一定的时候,一大块突然掉落,导致产品质量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针对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结构简单的多层棉芯成型装置,其解决了现有成型装置中导向板容易堆积木浆棉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多层棉芯成型装置,包括成型仓,所述成型仓内可转动地设有用于将木浆及高分子分隔区域的两个导向板,所述导向板内设有连通外部气压装置的空腔,所述导向板上连通空腔地设有复数个吹气孔,各吹气孔的吹气方向由上向下切由内向外倾斜。

进一步的,各吹气孔的横截面积由空腔向外逐渐变小。

进一步的,导向板的外表面涂覆有一层低摩擦系数材料层。

进一步的,所述低摩擦系数材料为聚四氟乙烯或聚酰亚胺或尼龙材料。

进一步的,所述导向板的空腔截面由上至下逐渐减小。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多层棉芯成型装置通过设置两个导向板,并且在导向板内设置空腔、并设置连通空腔的吹气孔,通过向空腔内吹气,可以有效防止木浆棉在其上堆积,而且吹气孔的吹气方向由上向下切由内向外倾斜,这样能够更加有效地对木浆棉进行吹除,最大限度地防止堆积;进一步的,通过吹气孔的横截面积由空腔向外逐渐变小,这样能够提高吹气效果;进一步的,通过导向板的外表面涂覆有一层低摩擦系数材料层,可以有效防止木浆棉的粘附,而且这种材料可以采用防静电材料,这样会使得抗木浆棉附着的效果更好;进一步的,导向板的空腔截面由上至下逐渐减小,这样能够使得气流的从吹气孔吹出的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三明治结构芯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导向板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参考图2、图3,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多层棉芯成型装置,包括成型仓1,所述成型仓1内可转动地设有用于将木浆及高分子分隔区域的两个导向板2,所述导向板2内设有连通外部气压装置的空腔21,所述导向板2上连通空腔21与外部空气地设有复数个吹气孔22,各吹气孔22的吹气方向由上向下切由内向外倾斜。各吹气孔22的横截面积由空腔21向外逐渐变小。导向板2的外表面涂覆有一层低摩擦系数材料层3,所述低摩擦系数材料3为聚四氟乙烯,其也可以是聚酰亚胺或尼龙材料。所述导向板2的空腔21截面由上至下逐渐减小。

本多层棉芯成型装置通过设置两个导向板,并且在导向板内设置空腔、并设置连通空腔的吹气孔,通过向空腔内吹气,可以有效防止木浆棉在其上堆积,而且吹气孔的吹气方向由上向下切由内向外倾斜,这样能够更加有效地对木浆棉进行吹除,最大限度地防止堆积;进一步的,通过吹气孔的横截面积由空腔向外逐渐变小,这样能够提高吹气效果;进一步的,通过导向板的外表面涂覆有一层低摩擦系数材料层,可以有效防止木浆棉的粘附,而且这种材料可以采用防静电材料,这样会使得抗木浆棉附着的效果更好;进一步的,导向板的空腔截面由上至下逐渐减小,这样能够使得气流的从吹气孔吹出的效果更好。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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