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第一牙齿矫治器,包括壳状本体,所述壳状本体设置有若干容纳上颌牙齿的腔体,所述壳状本体至少具有使后牙区至少一颗牙齿向远中方向移动的几何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壳状本体上还设有后牙区至少一颗牙齿向远中方向移动时可吸收其产生反作用力的辅助支抗部,所述辅助支抗部连接于所述壳状本体左右两侧后牙区舌侧处;
所述壳状本体与所述辅助支抗部之间还设有用于辅助传导后牙区的至少一颗牙齿向远中方向移动时产生的反作用力的辅助传导部,所述辅助传导部设于所述壳状本体的前牙区与所述辅助支抗部之间,或所述辅助传导部设于所述壳状本体后牙区与所述辅助支抗部之间;
第一牙齿矫治器佩戴于上颌牙齿时,所述辅助支抗部与上颌硬腭前区的腭黏膜接触,使得上颌硬腭前区作为前牙区支抗或前牙区部分支抗,在后牙区的至少一颗牙齿向远中方向移动时产生的反作用力被上颌硬腭吸收或部分吸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传导部为所述壳状本体与所述辅助支抗部之间设置的间隔孔,所述间隔孔将所述辅助支抗部与所述壳状本体部分分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状本体包括壳状本体前牙区和壳状本体后牙区,所述辅助传导部设于所述壳状本体前牙区的左侧尖牙与右侧尖牙之间,所述辅助传导部沿牙弓方向的长度为所述前牙区至少一颗牙齿近远中方向的长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抗部包括设于上颌硬腭前区的支抗主体部和左右两侧分别与所述壳状本体连接的支抗连接部,所述支抗连接部左右两侧分别至少设置一个。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与所述壳状本体左侧连接的所述支抗连接部,和/或与所述壳状本体右侧连接的所述支抗连接部为多个时,所述支抗连接部之间的间隔孔即为所述辅助传导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抗连接部与所述壳状本体的连接宽度大于等于2mm。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抗主体部面向上颌硬腭前区一侧的表面与上颌硬腭前区的表面形状适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抗部连接于所述壳状本体左右两侧后牙区舌侧龈缘处或舌侧邻近龈缘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舌侧邻近龈缘处为整个牙冠高度距离龈缘的1/3-1/2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状本体与所述辅助支抗部为一体成型结构或分体成型结构。
11.一种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牙齿矫治器和第二牙齿矫治器,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为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
所述第二牙齿矫治器包括牙套主体和保持部,所述牙套主体设有若干容纳上颌牙齿的腔体,所述牙套主体具有使前牙内收的几何结构;所述保持部分别与所述牙套主体左右两侧后牙区舌侧处连接,所述第二牙齿矫治器在所述第一牙齿矫治器佩戴结束后佩戴于上颌牙齿上,使得进行前牙内收时,上颌后牙区左右两侧牙齿作为整体支抗,且上颌后牙区左右两侧牙齿远中方向移动到位后保持其位置不变。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分别与所述牙套主体左右两侧后牙区舌侧龈缘处或舌侧邻近龈缘处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舌侧邻近龈缘处为整个牙冠高度距离龈缘的1/3-1/2处。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为与上腭弧度一致的弓形结构。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上还设有增加稳定性的加强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部为至少一个沿颊舌侧方向设置,且与所述保持部弯曲弧度一致或不同的加强脊。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脊沿矢状面近远中方向的截面为间断截面或连续截面。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脊截断面近远中方向的截面沿所述保持部的横断面上下设置、沿所述保持部的横断面以上设置或沿所述保持部的横断面以下设置。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脊截断面近远中方向的截面为弧型或半封闭的多边形。
20.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部与所述牙套主体连接处的长度为所述牙套主体的第二前磨牙与第一磨牙近远中方向的长度。
21.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牙科器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牙套主体与所述保持部为一体成型结构或分体成型结构。
22.一种牙齿矫治套组,包括上颌牙齿矫治器和下颌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颌牙齿矫治器为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第一牙齿矫治器,所述下颌牙齿矫治器包括用于包裹下颌牙齿的下颌壳状本体。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牙齿矫治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颌壳状本体包括下颌前牙区和下颌后牙区,所述下颌壳状本体上还设有利用牙弓骨皮质增加支抗的下颌支撑部,所述下颌支撑部设于所述下颌前牙区。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牙齿矫治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颌支撑部与所述下颌前牙区之间还设有下颌间隙部,所述下颌间隙部将所述下颌前牙区与所述下颌支撑部分开。
25.一种牙齿矫治套组,包括上颌牙齿矫治器和下颌牙齿矫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颌牙齿矫治器为如权利要求11-21中任一项所述的牙科器械,所述下颌牙齿矫治器包括用于包裹下颌牙齿的下颌壳状本体。
26.根据权利要求25所述的牙齿矫治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颌壳状本体包括下颌前牙区和下颌后牙区,所述下颌壳状本体上还设有利用牙弓骨皮质增加支抗的下颌支撑部,所述下颌支撑部设于所述下颌前牙区。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牙齿矫治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颌支撑部与所述下颌前牙区之间还设有下颌间隙部,所述下颌间隙部将所述下颌前牙区与所述下颌支撑部分开。
28.一种牙齿矫治系统,包括多组牙齿矫治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组牙齿矫治套组包括至少一组如权利要求22-24中任一项所述的牙齿矫治套组,所述多组牙齿矫治套组具有使牙齿从初始位置逐渐重新定位至目标位置的几何形状。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牙齿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牙齿矫治套组中上颌牙齿矫治器为第一牙齿矫治器时提供前牙支抗,且与下颌牙齿矫治器共同作用使得上下颌牙齿同时调整至上下颌后牙远移的目标位置;之后使用牙齿矫治套组中上颌牙齿矫治器为第二牙齿矫治器时提供后牙支抗,与下颌牙齿矫治器共同作用使得上下颌牙齿同时调整至上下颌前牙内收的目标位置。
30.一种牙齿矫治系统,包括多组牙齿矫治套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组牙齿矫治套组包括至少一组如权利要求25-27中任一项所述的牙齿矫治套组,所述多组牙齿矫治套组具有使牙齿从初始位置逐渐重新定位至目标位置的几何形状。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牙齿矫治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牙齿矫治套组中上颌牙齿矫治器为第一牙齿矫治器时提供前牙支抗,且与下颌牙齿矫治器共同作用使得上下颌牙齿同时调整至上下颌后牙远移的目标位置;之后使用牙齿矫治套组中上颌牙齿矫治器为第二牙齿矫治器时提供后牙支抗,与下颌牙齿矫治器共同作用使得上下颌牙齿同时调整至上下颌前牙内收的目标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