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原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组分:黄柏10~30份、苦参10~30份、川椒10~40份、连翘10~20份、穿心莲5~20份、仙鹤草1~1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原料包括以下重量份计的组分:黄柏15~20份、苦参15~20份、川椒20~30份、连翘10~15份、穿心莲5~15份、仙鹤草5~1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原料包括以下重量份计的组分:黄柏20份、苦参20份、川椒30份、连翘15份、穿心莲15份、仙鹤草5份;
或包括黄柏15份、苦参15份、川椒20份、连翘15份、穿心莲15份、仙鹤草10份。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中药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内容:按重量份配比,将所述原料组合。
5.根据4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1)~(3)内容一项或多项:
(1)取各原料药材粉末;(2)混合;(3)提取;
进一步地,所述提取的溶剂为水或醇;
进一步地,所述醇为40~95%v/v乙醇水溶液,优选50%~80%v/v乙醇水溶液。
6.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组合物在制备预防和/或治疗疮疡的产品中的用途。
7.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组合物在制备促进肉芽组织生长的产品中的用途。
8.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其活性成分包括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中药组合物;
进一步地,所述产品为皮肤外用产品;
进一步地,所述产品的剂型选自片剂、膏剂、粉剂、酊剂、凝胶剂、搽剂、气雾剂、喷雾剂,进一步为片剂、膏剂。
9.权利要求8所述产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内容:将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中药组合物与辅料混合,制成产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是将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中药组合物与油料混合,制成膏剂;
进一步地,所述油料为香油、麻油、甘油中的一种或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