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侧桡骨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816188发布日期:2022-02-09 06:09阅读:118来源:国知局
远侧桡骨板的制作方法
远侧桡骨板
1.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本技术主张在2013年12月23日提交的美国临时申请no. 61/920,352的权益,该临时申请的内容通过引用而整体并入本文中。
技术领域
2.本发明大体上涉及矫形板,且更具体而言但不唯一地涉及矫形远侧桡骨板(orthopedic distal radius plate)。


背景技术:

3.用于修复骨折的骨板固定系统通常用在各种矫形应用中。这些固定系统包括可以以许多形状、大小和构造的形式提供的骨板。在骨头严重地粉碎的情况下或如果骨头部分丢失,则骨板固定系统的使用通过在骨头与板之间提供刚性的固定或支撑结构来促进骨折的痊愈。在一些实例中,骨板固定系统被设计为用于在治疗具体类型的骨头或骨头的特定部分或部位时使用,且还可设有有助于骨头的治疗且提供必要的支撑和稳定性以促进痊愈的特定结构和/或特征。
4.仍然需要用于远侧桡骨骨头的治疗的改进的骨板固定系统。本发明以新颖和不显而易见的方式解决此需求且提供其他益处和优点。


技术实现要素:

5.尽管仅可通过参考所附权利要求来确定本文中覆盖的发明的实际性质,但还可如下简短地描述本发明的某些形式,这些形式是在本文中公开的实施例的特征。
6.大体而言,提供新颖的矫形骨板,其提供骨板与远侧桡骨骨头之间的稳定的连接,且其包括有助于骨头的治疗以提供支撑和稳定性以促进痊愈的结构和特征。
7.在本发明的一个形式中,提供骨板固定系统,其包括多个骨螺钉和骨板,该多个骨螺钉各自包括螺钉头部和从螺钉头部延伸且适用于锚定在骨头内的螺纹杆(threaded shank),该骨板沿中心纵向轴线延伸且具有限定外周的板主体,该外周相对于纵向轴线基本上对称,该板主体包括伸长轴部分和从该伸长轴部分延伸的三角形头部部分。该板主体包括延伸穿过其的多个骨螺钉开口,该多个骨螺钉开口各自具有内表面和多个可挠翼片,该多个可挠翼片一体地连接于内表面且从内表面径向朝内突出。该多个可挠翼片能够由插入骨螺钉开口中的对应的一个中的骨螺钉中的一个的螺钉头部偏转,以相对于板主体将骨螺钉保持在对应开口内的合适位置。板主体的伸长轴部分包括第一多个骨螺钉开口和伸长槽道,该伸长槽道具有沿纵向轴线延伸的槽道长度。板主体的三角形头部部分包括第二多个骨螺钉开口和延伸穿过其的至少一个紧固件开口,该至少一个紧固件开口不包括多个可挠翼片。三角形头部部分还包括伸长可视化窗口,该伸长可视化窗口延伸穿过其且具有在横向于板主体的纵向轴线的方向上延伸的窗口长度。
8.在骨板固定系统的实施例中,多个骨螺钉中的至少一些的螺钉头部包括外螺纹,
该外螺纹适用于与骨螺钉开口中的对应的一个的多个可挠翼片接合。在另一实施例中,该多个可挠翼片对多个骨螺钉开口中的各个提供星形构造。
9.在另一实施例中,板主体的三角形头部部分还包括延伸穿过其的伸长孔口。在再一实施例中,该伸长孔口具有与纵向轴线大体上平行地延伸的孔口长度。在一个变形中,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伸长孔口的孔口长度在与伸长轴部分中的伸长槽道的槽道长度基本上平行的方向上延伸。在再另一实施例中,伸长轴部分中的伸长槽道沿纵向轴线居中,且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伸长孔口从纵向轴线侧向地偏移。在又另一实施例中,伸长轴部分中的伸长槽道具有槽道宽度,且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伸长孔口具有比槽道宽度小的孔口宽度。在又再另一实施例中,骨板固定系统还包括克式针(k-wire)或销,该克式针或销定位在伸长孔口内且延伸穿过其且适用于锚定在骨头中。
10.在再一实施例中,伸长可视化窗口沿纵向轴线居中,且具有相对于纵向轴线基本上对称的形状。在另一变形中,该伸长可视化窗口具有在基本上垂直于纵向轴线的方向上延伸的窗口长度。在再另一变形中,伸长可视化窗口具有梯形形状。在又另一变形中,当板主体附接于骨头时伸长可视化窗口保持不受阻挡,以提供骨头的一部分的穿过板主体的直接可视化。在再一变化中,伸长可视化窗口由一对基本上平行的底边(base)和一对不平行的侧边(leg)限定,该一对基本上平行的底边沿窗口长度延伸,该一对不平行的侧边与由板主体的三角形头部部分限定的对应的外围侧表面基本上平行地延伸。
11.在再一实施例中,板主体的伸长轴部分中的伸长槽道和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至少一个紧固件开口各自沿纵向轴线居中。在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第一多个骨螺钉开口相对于纵向轴线基本上对称地布置,且伸长轴部分中的第二多个骨螺钉开口各自沿纵向轴线基本上居中。在又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第一多个骨螺钉开口在尺寸、形状方面设定为且构造成与伸长轴部分中的第二多个骨螺钉开口基本上相同。在再一实施例中,板主体的伸长轴部分包括骨螺钉开口中的三个或更多个。在再又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具有凸起的远侧端部表面,该远侧端部表面相对于纵向轴线基本上居中。
12.在本发明的另一形式中,提供骨板固定系统,其包括多个骨螺钉和骨板,该多个骨螺钉各自具有螺钉头部和从螺钉头部延伸且适用于锚定在骨头内的螺纹杆,该骨板沿纵向轴线延伸且具有板主体,该板主体包括伸长轴部分和从伸长轴部分延伸的三角形头部部分。板主体包括多个骨螺钉开口,该多个骨螺钉开口延伸穿过其且各自具有内表面和多个可挠翼片,该多个可挠翼片一体地连接于该内表面且从该内表面径向朝内突出。该多个可挠翼片能够由插入骨螺钉开口中的对应的一个中的骨螺钉中的一个的螺钉头部偏转,以相对于板主体将骨螺钉保持在对应的开口内。板主体的伸长轴部分包括第一多个骨螺钉开口和伸长槽道,该伸长槽道具有大体上平行于纵向轴线地延伸的槽道长度。板主体的三角形头部部分包括第二多个骨螺钉开口和第二伸长槽道,该第二伸长槽道具有与纵向轴线大体上平行地延伸的槽道长度。三角形头部部分还包括伸长可视化窗口,该伸长可视化窗口延伸穿过其且具有在横向于板主体的纵向轴线的方向上延伸的窗口长度。
13.在骨板固定系统的一个实施例中,伸长轴部分中的第一伸长槽道沿纵向轴线居中,且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第二伸长槽道从纵向轴线侧向地偏移。在另一实施例中,伸长轴部分中的第一伸长槽道具有第一槽道宽度,且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第二伸长槽道具有比第
一槽道宽度小的第二槽道宽度。在又另一实施例中,骨板固定系统还包括紧固件和克式针或销,该紧固件延伸穿过伸长轴部分中的第一伸长槽道且适用于锚定在骨头内,该克式针或销延伸穿过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第二伸长槽道且适用于锚定在骨头内。在再另一实施例中,板主体限定外周,该外周相对于纵向轴线基本上对称。
14.在另一实施例中,多个骨螺钉中的至少一些的螺钉头部包括外螺纹,该外螺纹与骨螺钉开口中的对应的一个多个可挠翼片接合。在又另一实施例中,多个可挠翼片对多个骨螺钉开口中的各个提供星形构造。在再一实施例中,当板主体附接于骨头时伸长可视化窗口保持不受阻挡,以提供骨头的一部分的穿过板主体的直接可视化。在再一变形中,伸长可视化窗口由一对基本上平行的底边和一对不平行的侧边限定,该一对基本上平行的底边沿窗口长度延伸,该一对不平行的侧边与由板主体的三角形头部部分限定对应的外围侧表面基本上平行地延伸。
15.在再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第一多个骨螺钉开口相对于纵向轴线基本上对称地布置,且伸长轴部分中的第二多个骨螺钉开口各自沿纵向轴线基本上居中。在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中的第一多个骨螺钉开口在尺寸、形状方面设定为且构造成与伸长轴部分中的第二多个骨螺钉开口基本上相同。在又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具有凸起的远侧端部表面,该远侧端部表面相对于纵向轴线基本上居中。
16.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改进的矫形远侧桡骨板。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形式、特征、方面、益处、目标、和优点将通过同此提供的详细描述和附图而变得显而易见。
附图说明
17.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形式的矫形远侧桡骨板的透视图。
18.图2是图1的矫形远侧桡骨板的顶部平面视图。
19.图3是图1的矫形远侧桡骨板的远侧端部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了促进本发明的原理的理解,现在将对在图中例示的实施例进行参考,且将使用专用语言来描述其。然而,将理解的是,不因此意图限制本发明的范围。预期所描述的实施例中的任何变更和更多的更改、和在本文中描述的本发明的原理的任何其他应用将由本发明涉及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正常地想到。
21.本发明的非限制性实施例的下列描述和例示本质上是示范性的,要理解的是,涉及其的描述和例示决不意图限制在本文中公开的发明和/或它们的应用和/或用途。
22.在本文中公开的骨板固定系统使用多个紧固件在骨头与骨板之间提供稳定的连接,这些紧固件允许在骨板与紧固件之间获得不同的角度。紧固件还锁紧到骨板中,以阻止或至少抑制紧固件旋出。尽管骨板中的紧固件接收开口位于固定的位置中,但角度可变性允许外科医生到达骨头的更致密区域或捕获处于不规则位置的骨头碎片,诸如在具有高度破碎的骨头的严重骨折的情形中。骨板固定系统还允许外科医生选择角度,将螺钉在该角度下插入穿过板中的开口且刚性地附接在该开口中。而且,骨板固定系统允许外科医生将紧固件朝骨头碎片引导,该碎片不一定沿板中开口的轴线定位。该系统还提供涉及与骨折相关的板的放置方面的灵活性,且允许外科医生选择角度,将紧固件在该角度下插入到板
中,这又带来系统与骨头和待治疗的骨折的特定性质和特性的更好适应。
23.参考图1-3,在其中示出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形式的骨板固定系统10,其大体上包括骨板12和多个骨锚(bone anchor)14,其可构造成将骨板12牢固地锚定至骨头。在本发明的例示实施例中,骨板12构造成用于骨折的固定、桡骨骨头(更具体而言远侧桡骨骨头)的不愈合(non-union)和截骨术。然而,应当理解的是,骨板12可构造成用于与其他矫形手术结合地使用或与除远侧桡骨骨头外的需要固定的其他骨头或关节相关的程序结合地使用。
24.在例示的实施例中,骨锚14构造为具有头部部分16和螺纹杆部分18的骨螺钉,头部部分16构造成用于与骨板12接合,螺纹杆部分18构造成用于锚定在骨头内。在一个实施例中,头部部分16包括至少一个防旋出特征或外螺纹17,其接合骨板12的一部分以阻止或抑制骨锚14从骨板12的移位或旋出。如将在下面更详细地描述的,防旋出特征或外螺纹17适于与径向朝内延伸到骨板12中的骨螺钉开口中的翼片或突起接合、相关或以其他方式协作。在一些实施例中,防旋出特征17可作为连续的隆起(ridge)或不连续的隆起而提供,且可包括回转的一部分、一个完整的回转、多个回转、单个导程或多个导程。此外或备选地,骨螺钉14的头部部分16可包括其他特征或元件,该其他特征或元件与骨板12的对应特征接合和/或安置在其内,以阻止或抑制骨锚14从骨板12移位或旋出。例如,头部部分16可设有一系列的凹陷、隆起、突出部、有纹理区域、或与骨板12的特征接合的任何其他表面特征。此外,头部部分16可设有工具接收开口或凹处,该开口或凹处在尺寸方面设定为且构造成接收钉入器械的远侧端部,以将骨螺钉14钉入成与骨头接合。螺纹杆部分18设有外螺纹19,外螺纹19构造成用于与骨头或骨头组织接合,以将骨螺钉14(和骨板12)锚定至骨头。在一些实施例中,围绕杆部分18形成且沿其延伸的外螺纹19相对于围绕头部部分16形成的外螺纹17更有层次(即,具有更大的节距)。此外,螺纹杆18的远侧端部可为有凹槽的,或可包括另一类型的开凿元件,以对骨螺钉14提供自攻或自钻能力。
25.尽管骨锚14例示且描述为骨螺钉,但应理解的是,还构想其他类型或构造的骨锚或紧固件以用于与骨板12结合地使用,以将骨板12固连至下面的骨头。例如,在骨锚14的其他实施例中,杆部分18可作为光滑、无螺纹的杆提供,诸如,例如销或栓。还预期骨锚14的其他实施例,其中头部部分16是光滑的且不设有防旋出特征或外螺纹17。此外,应当理解的是,骨锚14可由任何合适的生物相容材料制成,例如包括生物相容的金属材料,诸如不锈钢或钛。然而,还应当理解的是,骨锚14可由其他合适的材料形成,其他合适的材料包括其他金属材料、陶瓷材料、复合材料、和可再吸收或不可再吸收的塑料或聚合材料。
26.在例示的实施例中,骨板12包括板主体20,板主体20沿中心纵向轴线l延伸且大体上包括伸长轴部分22和从该伸长轴部分22延伸的三角形头部部分24。板主体20可由具有适当的强度、可制造性、耐高压加热性、和其他期望性能特性的任何合适的材料形成。合适的材料包括例如钛、不锈钢、钴铬合金、聚醚醚酮(peek)、聚乙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可再吸收聚乳酸(pla)、聚乙醇酸(pga)、此种材料的组合或合金、或具有充分强度以提供对骨头的固定同时还具有用于植入身体内的充分的生物相容性的任何其他适当的材料。
27.在例示的实施例中,板主体20限定外周26且还包括较高板表面28和较低骨头接合表面30,外周26是相对于纵向轴线l基本上对称的,较低骨头接合表面30定形且构造成大体上符合下面的骨性结构(即,远侧桡骨骨头和/或桡骨头部)的外表面。在一个实施例中,较
低骨头接合表面30可具有弧形或弯曲形状,该弧形或弯曲形状大体上符合下面的骨头的外轮廓。此外,较低骨头接合表面30可具有凸起弯曲和/或凹入弯曲。如在图3中所例示的,在板主体20的例示的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的较低骨头接合表面30具有凸起弯曲32和位于该凸起弯曲32的任一侧上的一个或更多个凹入弯曲34a、34b。尽管弯曲32和34a、34b例示为沿板主体20的宽度(即,沿大体上垂直于纵向轴线l的方向)延伸,但应理解的是,较低骨头接合表面30可具有大体上沿板主体20的长度(即,在沿着纵向轴线l的方向上)延伸的弯曲。此外,在例示的实施例中,板主体20包括具有凸起的外形或弯曲的近侧端部表面36、和也具有凸起的弯曲或外形的远侧端部表面38,且其中端部表面36、38的凸起外形各自相对于纵向轴线l基本上居中且相对于纵向轴线l大体上对称。如应当理解的,板主体20的对称形状和构造允许相同的骨板12用于右侧和左侧应用。
28.在一个实施例中,骨板12结合具有低外形和较低骨头接合表面轮廓的多轴固定的特征,其使板主体20能够紧密地符合下面的骨头。较低表面轮廓不仅使板主体20的隆凸最小化(且因此降低软组织刺激的可能),而且还通过允许(如果期望)板主体的中间部分被压紧至骨头以实现支撑效应(buttressing effect)来促进骨折复位和稳定。此效应尤其有助于抵抗骨折痊愈期间的扭转和弯曲。一旦使用此种压紧技术被牢固地固定在合适位置,则板主体对骨折地点产生支撑效应,以帮助阻止复位的失败且增强总体骨折固定。较低的表面轮廓还允许骨头的干骺端区域(metaphyseal)中的额外的螺钉集中。
29.在例示的实施例中,板主体20包括多个骨螺钉开口40,骨螺钉开口40从较高板表面28至较低骨头接合表面30延伸穿过板的厚度。骨螺钉开口40各自构造成穿过其接收骨螺钉14中对应的一个,该一个骨螺钉14又延伸到骨头中,以将板主体20牢固地锚定至骨头。骨螺钉开口40中的各个具有内表面42和多个可挠翼片44,该多个可挠翼片44一体地连接于内表面42且从其径向朝内突出。翼片44的主要目的是接合在骨螺钉14头部部分16上的防旋出特征或外螺纹17,以便在期望位置处且在相对于板主体20的期望角度下固连骨螺钉14。
30.与刚性地接合沿螺钉头部形成的螺纹且限制外科医生使骨螺钉相对于螺纹开口中心轴线成角度的能力螺纹骨螺钉开口不同,可挠翼片44接合头部部分14上的防旋出特征或外螺纹17且构造成允许骨螺钉14相对于骨螺钉开口40中心轴线的一定程度的角度形成。在一个实施例中,当骨螺钉14插入骨螺钉开口40中对应的一个且被穿过其钉入时,可挠翼片44能够偏转,或因骨螺钉14的头部部分16而以其他方式变形。如应当理解的,可挠翼片44将骨螺钉14相对于板主体20保持在对应的骨螺钉开口40内的合适位置,以阻止或以其他方式抑制骨螺钉14松开和/或从开口40旋出。在骨螺钉头部部分16的外螺纹17开始接触可挠翼片44时,翼片44接合外螺纹17,以在期望的角度和期望的位置处将骨螺钉14支持在合适位置,甚至是在从骨螺钉开口40中心轴线角度偏移(即,不平行)的角度。翼片44与外螺纹17之间的接合将骨螺钉14相对于骨板12在期望的位置和插入角度下牢固地附接在合适位置。
31.在一个实施例中,可挠翼片44一体地连接于骨螺钉开口40的内表面42且从其径向朝内突出。在另一实施例中,可挠翼片44具有在径向方向上变化的厚度,且更具体而言,具有从邻近开口40内表面的最大厚度逐渐减小至翼片44末端端部处的最小厚度的厚度。在再一实施例中,骨螺钉开口40各自具有由朝内突出的翼片44形成的相对锯齿状或起伏的内周缘,且凹入或凹口形成在翼片44的邻近对之间,其延伸至邻近开口40内表面42的场所。此外,翼片44具有大体上圆形的构造,其中,翼片44限定朝内延伸到开口40中的凸起的突出。
在又一实施例中,翼片44可在开口40内提供在多于一个层中(即,在多于一个水平或深度处)。翼片44还可具有圆形形状、梯形形状、椭圆形状、矩形形状、斜长方形形状、菱形形状、三角形形状、或其他合适的形状或构造。翼片44的侧面或边缘可朝内、朝外成锥形,或可与彼此大体上平行。在一些实施例中,骨螺钉开口40中的各个设有从内表面42径向朝内突出的可挠翼片44中的五个。然而,应当理解的是,骨螺钉开口40可设有可挠翼片44中的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或六个或更多个。在一个实施例中,可挠翼片44对骨螺钉开口40中的各个提供星形构造。然而,还构想骨螺钉开口40和/或可挠翼片44的其他形状和构造,在共同拥有的美国公开号no. 2012/0323284和共同拥有的美国公开号no. 2013/0172943中描述了其示例,通过引用将这些文献的内容全部并入本文中。
32.在例示的实施例中,板主体20的伸长轴部分22包括第一多个或第一组骨螺钉开口40,且还可包括伸长槽道50,该伸长槽道50具有大体上沿纵向轴线l延伸的槽道长度ls和横向于纵向轴线l地延伸跨过轴部分22的宽度的槽道宽度ws。(图2)。如应当理解的,伸长槽道50在尺寸方面设定为用于接收骨螺钉穿过其,其中骨螺钉的杆部分锚定在骨头内且骨螺钉的头部部分定位在伸长槽道50的沉头部位52内,其中沉头部位52通往板主体20的较高表面28上。如还应当理解的,骨螺钉14可在骨折的压紧期间且在骨螺钉14的最终/最后紧固之前沿伸长槽道50的槽道长度ls移位。伸长轴部分22还可设有至少一个额外孔口54,该孔口54在尺寸方面设定用于接收销、伸长轴或克式针,以在通过骨螺钉14将骨板12锚定至骨头之前将骨板12临时地附接于骨头。
33.此外,在例示的实施例中,板主体20的三角形头部部分24包括第二多个或第二组骨螺钉开口40,且还可包括延伸穿过其的伸长孔口或槽道60(在本文中还称为“第二伸长槽道”)。在一个实施例中,伸长孔口60具有大体上沿纵向轴线l延伸的孔口长度la和横向于纵向轴线l地延伸跨过三角形头部部分24宽度的孔口宽度wa。(图2)。在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中的伸长孔口60的孔口长度la沿与伸长轴部分22中的伸长槽道50的槽道长度ls基本上平行的方向延伸。在再另一实施例中,伸长轴部分22中的伸长槽道50沿纵向轴线l居中,且三角形头部部分24中的伸长孔口60从纵向轴线l侧向地偏移。在又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中的伸长孔口60的孔口宽度wa比伸长轴部分22中的伸长槽道50的槽道宽度ws小。在一些实施例中,伸长孔口60在尺寸方面设定为用于接收克式针或延伸穿过其且适用于锚定在骨头中的附接销。如应当理解的,克式针或附接销可在骨折的压紧期间和在板主体20(且更具体而言三角形头部部分24)牢固接合至骨头之前沿伸长孔口60的孔口长度la移位。
34.在再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可包括延伸穿过其的至少一个紧固件开口62,该至少一个紧固件开口62不包括可挠翼片44或其他类型或构造的防旋出特征。紧固件开口62可例如且不具有限制性构造成例如且不限于接合地接收矫形器械或装置(诸如钻孔导向件)、插入器械或工具、或与骨板12的植入和骨板12对骨头的接合关联地使用的其他类型的装置和/或器械。紧固件开口62可设有埋头开孔64,以促进器械、工具或装置与板主体20的接合。
35.在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还可包括延伸穿过其的伸长可视化窗口66。在例示的实施例中,伸长可视化窗口66大体上沿纵向轴线l居中,且具有相对于纵向轴线l基本上对称的形状。在另一实施例中,伸长可视化窗口66具有在横向于纵向轴线l的方向
上,且优选地在基本上垂直于纵向轴线l的方向上延伸的窗口长度lw。(图2)。在又另一实施例中,伸长可视化窗口66具有梯形形状。在又另一实施例中,伸长可视化窗口66由沿窗口长度lw延伸的一对基本上平行的底边66a、66b、和与板主体20的三角形头部部分24的对应外围侧表面37a、37b基本上平行地延伸的一对不平行的侧边66c、66d限定。然而,还构思可视化窗口66的其他形状和构造包括例如矩形形状、椭圆形状、菱形形状、或提供骨头的直接可视化的其他合适的形状,骨头在其他情况下将由骨板12,且更具体而言由板主体20的邻近远侧桡骨的桡骨头部的三角形头部部分24以其他方式覆盖。当板主体20附接于骨头时伸长可视化窗口66优选地保持不受阻挡,以提供位于板主体20下方的骨头的一部分的直接可视化。
36.在再又另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可包括至少一个额外的销接收孔口68,该至少一个额外的销接收孔口68在尺寸方面设定为用于接收销、伸长轴、或克式针,以在通过骨螺钉14将骨板12锚定于骨头之前将骨板12临时地附接于骨头。在例示的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包括一对销接收孔口68a、68b,销接收孔口68a、68b在板主体20的凸起的远侧端部表面38附近定位在纵向轴线l的相反侧面上。
37.在板主体20的例示的实施例中,伸长轴部分22中的伸长槽道50和三角形头部部分24中的至少一个紧固件开口62各自沿纵向轴线l居中。此外,在例示的实施例中,板主体20的三角形头部部分24中的第一多个或第一组骨螺钉开口40相对于纵向轴线l基本上对称地布置,且板主体20的伸长轴部分22中的第二多个或第二组骨螺钉开口40各自沿纵向轴线l基本上居中。如应当理解的,板主体20中的骨螺钉开口40的对称布局允许相同的骨板12用于右侧和左侧应用。
38.在板主体20的再一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中的第一多个或第一组骨螺钉开口40在尺寸、形状方面设定成且构造成与伸长轴部分22中的第二多个或第二组骨螺钉开口40基本上相同,使得骨螺钉开口40中的各个可接收相同类型和通用尺寸的骨螺钉14。
39.在板主体20的又另一实施例中,板主体20的伸长轴部分22包括骨螺钉开口40中的两个或更多个,且三角形头部部分24与伸长轴部分22相比包括更大数量的骨螺钉开口40。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伸长轴部分22包括骨螺钉开口40中的三个,且三角形头部部分24包括骨螺钉开口40中的四个。在另一特定实施例中,三角形头部部分24包括骨螺钉开口40中的六个,它们相对于板主体20的纵向轴线l对称地布置。
40.尽管已在本文中例示且描述了骨板12的具体类型和构造,但应理解的是,还构想骨板的其他类型和构造。例如,构想板的其他类型和构造用于与除远侧桡骨骨头之外的骨头相关地使用。此外,还预期延伸穿过骨板12的开口或孔口的其他形状和构造。例如,骨板12可设有光滑或有螺纹、基本上圆形、基本上椭圆形、开槽、或具有任何其他合适的形状或构造的开口或孔口。
41.尽管在本文中公开的系统和设备已描述为用于在远侧桡骨骨头的治疗中使用,但应理解的是,还可与其他骨头或骨性结构的治疗相关地使用所公开的系统和装置。在阅读权利要求时,诸如“一”、“一个”、“至少一个”、和“至少一部分”的词语不意图将权利要求限制为仅一个项目,除非相反地特别声明。此外,当使用语言“至少一部分”和/或“一部分”时,权利要求可包括一部分和/或整个项目,除非相反地特别声明。此外,当关于结构使用用语“远侧”时,该用语指结构的远处端部,且当关于结构使用用语“近侧”时,该用语指结构的附
近端部。
42.对在本文中描述的所描述的实施例的各种改变和更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且可进行此种改变和更改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且不减少其预期优点。此外,尽管已在附图和前述描述中详细地例示和描述了本发明,但认为其是例示性的且在特征方面不是限制性的,应理解的是,仅已示出且描述选择的实施例,且期望保护在本文中描述的或由以下权利要求限定的发明范围内的所有改变、等同物、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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