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分组定量输液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42592阅读:42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次性分组定量输液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院临床各科治疗病人中的一种输液医疗器具。
现有的输液管,不能将各种药物分组加配小量溶剂中交替、间插、连续输注,现输液量常为500毫升和1000毫升瓶装,还有一少部分的250毫米,连续输注分组交替换瓶过程中,操作烦琐,在操作过程中,次数过多,带进细菌的机会增多,增加了中间污染环节。再者,药用的浪费很大,特别是儿科病人的治疗中,常需要各种药物量在50-100毫升溶剂滴注。对成人有些抗菌药物每次需要50-100毫升液体配制输注,目前瓶装溶剂都在250-1000毫升的大瓶装,然而只能用大瓶溶剂瓶装来配制药剂,因此有70-80%的溶剂被浪费,这样使病人的医药费用负担过重。对有些病在治疗中,需要快速滴注,而现有输液器具不能挤压和加压,也达不到两种药液混合和同时输液滴注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缺点而提供一种需要将各种药物分组定量溶剂中交替、间插并便于挤压和加压连续输液,又能节省病人药费开支。在各医院临床治疗病人中适应性强,使用方便,需求量大,工艺简单,适宜生产。
本实用新型方式是定量瓶(袋)<3>、加药孔<8>、插接针<2>、活动止液夹<7>、排气管<6>、输出口<9>与溶剂瓶<1>莫菲氏滴管<4>、塑料软管<5>、尼龙管<10>、注射针<11>组合一体的分组定量输液管,适用于在数十至百余毫升交互间插,根据需要分组分次配装定量输液并连续输注,而又能用挤压定量瓶(袋)<3>产生压力,达到快速滴注的目的,适合甘露醇125毫升,每6小时一次的快速滴注降颅压治疗。
以下结合附图
对本实用新型加以详细叙述图中是一次性分组定量输液管示意图,用无毒软塑料做成的定量瓶(袋)<3>,在定量瓶装<3>的上端有一个加药孔<8>,和2个插接针<2>,下端有一个输出口<9>,插接针<2>插入溶剂瓶(袋)<1>内,将需溶剂通过插接针<2>滴入定量瓶(袋)<3>内,在插接针<2>上开有排气管<6>,定量瓶(袋)<3>与插接针<2>用塑料软管连通,并装有活动止液夹<7>,起控制滴液量的作用,通过加药孔<8>将所需的药物注入定量瓶(袋)<3>中,经输出口<9>滴入莫菲氏滴管<4>,由塑料软管<5>输送到尼龙管<10>经注射针注入到人体内。
实施例1一次性分组定量输液管在儿科临床输液中,常需分组配方的小量输液(数十至百余毫升,交互间插,而本实用新型是在不换动溶剂瓶<1>的条件下,插接针<2>插入溶剂瓶<1>,拨动活动止液夹<7>,使溶剂滴入定量瓶袋<3>中,定量瓶(袋)<3>到达所需量后,拨动活动止液夹<7>,使溶剂停止滴入,通过加药孔<8>加药,拨动活动止液夹,使药液通过莫菲氏滴管<4>,塑料软管<5>,尼龙管<10>、注射针<11>滴入人体。当第一种药液滴注完成后进行第二种药液的滴注时,将活动止液夹关闭,按上述的方法可以配制第二、三……等多种。
实施例2本实用新型适合临床各科治疗各种抗菌素的静脉输液配制,如氨卡青霉素1~2克稀释50-100毫升滴注,每日二次或每8小时一次的病人。具体方法是将莫菲氏滴管<4>上的活动止液夹关闭,开活动止液夹<7>,使溶剂瓶<1>的溶剂滴入定量瓶(袋)<3>中50-70毫升时,关闭<7>,使<1>停止滴液,通过加药孔<8>加药1-2毫升,用手对<3>时按时放,使药物在<3>中均匀,开<4>上的活动止液夹,使药液通过<4>、<5>、<10>、<11>注入到病人体。这样减少中间污染环节,也减轻医生护士的劳动强度。
一次性分组定量输液管,是一种多功能医疗器具,它具有分组、定量、药液混合滴注、加压等功能,又能节约病人药费开支,减轻护士劳动强度,它是各医院临床使用的理想医疗器具。
权利要求1.目前医院常用的输液管是由溶剂瓶、莫菲氏滴管、硅胶管或软塑料、针头对所需药液进行滴注,其特征是定量瓶(袋)[3]有插接针[2]、排气管[6]、加药孔[8]、活动止液夹[7]、输出口[9]、并插接针[2]与溶剂瓶[1]相连,输出口[9]与莫菲氏滴管[4]相连所组成的分组定量输液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组定量输液管,其特征是在溶剂瓶[1]和莫菲氏滴管[4]之间加一个定量瓶[3]。
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分组定量输液管,其特征是定量瓶[3]一端有两个插接针[2]。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一次性分组定量输液管。该分组定量输液管在溶剂瓶和莫菲氏滴管之间加了一个定量瓶,起控制药液的流量作用。定量瓶的一端有两个插接针和加药孔。
该分组定量输液管,操作简便,减少了原有的分组交替烦琐和中间污染环节,节省病人药费开支。结构简单,容易制造,易于推广应用。
文档编号A61M5/14GK2136039SQ9221742
公开日1993年6月16日 申请日期1992年7月16日 优先权日1992年7月16日
发明者谌梦奇, 郭立君 申请人:谌梦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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